鞍山残疾证免费景点 鞍山残疾证有什么优惠

导读:鞍山残疾证免费景点 鞍山残疾证有什么优惠 1. 鞍山残疾证有什么优惠 2. 鞍山千山残疾证免费吗 3. 鞍山如何办理残疾证 4. 鞍山残疾证有什么优惠政策 5. 鞍山残疾证挂靠 6. 鞍山市残疾人补助标准 7. 2020鞍山市残疾证办理指南 8. 辽宁残疾证有什么优惠政策 9. 鞍山二级残疾证一月领多钱 10. 马鞍山二级残疾证最新政策

1. 鞍山残疾证有什么优惠

老人70岁以上持老年证、现役军人、残疾人(含残疾军人)持有效证件免景区大门票,老人60至69岁之间持老年证购景区优惠票半价40元。

2. 鞍山千山残疾证免费吗

是免费的。我老公就是残疾人,坐车真的免费,但是只限于国企的公交车。

在国有公交车上是免费的,一些私人公交车是以盈利为主的,就不是免费的。不过部分地区要求办理残疾人免费公交卡才能免费乘坐公交车。残疾证即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

3. 鞍山如何办理残疾证

可以的【门票优惠政策】  

1. 身高1.3米以下或6周岁以下(含6周岁)儿童免票;6——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凭有效证件,门票半价优惠。  

2. 60——69周岁老年人凭有效证件,门票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票。  

3.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凭学生证,门票半价优惠。  

4. 现役军人、残疾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免票。

4. 鞍山残疾证有什么优惠政策

区别:盲人使用红色残疾证,其他都使用绿色残疾证。 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核定残疾种类,由六类变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七类,新标准将听力语言残疾分为听力残疾与言语残疾两大类,严重的口吃并且影响到正常的语言表达,将被评为言语残疾。

5. 鞍山残疾证挂靠

找残疾证挂靠的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不支持这样做。

  残疾证挂靠是指残障人士不到企业上班,只需“挂靠”企业,采取假工作的方式,就可以获得一定收入以及社保。这些企业为躲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节省开支,也采取“假用工”的方式来招收残障人。

  残疾人将残疾证出租给企业,在帮助企业逃避缴纳残保金之时,自己即使闲在家中也能挣得一笔酬劳,貌似双方都捡了便宜,实则有悖于政府设立残保金的初衷。

6. 鞍山市残疾人补助标准

在办理残疾证十年内换新证。

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

。一、换证所需基本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精神、智力和未成年人需同时携带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证明其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白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提醒:这3个材料是必须要带的基本材料,各地残联可能还会要求别的材料,所以有条件的话,建议先电话咨询一下残联工作人员。

二、步骤1、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居委会开具介绍信。

2、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证。

3、等待新证。

7. 2020鞍山市残疾证办理指南

这名单只能找县残联要,其他的就是市级、省级也一样可以查得到。

8. 辽宁残疾证有什么优惠政策

1、沈阳市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沈阳市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沈阳市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沈阳市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沈阳市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沈阳市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沈阳市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沈阳市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沈阳市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沈阳市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沈阳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沈阳市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沈阳市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沈阳市伤残津贴

1、沈阳市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沈阳市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沈阳市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沈阳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沈阳市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沈阳市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沈阳市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沈阳市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沈阳市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沈阳市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沈阳工伤-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沈阳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沈阳工伤-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沈阳工伤-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沈阳工伤-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沈阳工伤-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沈阳工伤-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沈阳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

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九)沈阳工伤-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沈阳工伤-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沈阳工伤-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 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28844元*20倍=576880元。(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十二)沈阳工伤-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9. 鞍山二级残疾证一月领多钱

三级残疾属于轻度残疾,一般地方的补助在100-200之间,具体的按照地方的政策标准,对于三级残疾不一定会有资金补贴,主要还是生产生活经营的优惠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法律依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七条

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 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残疾人服务。

10. 马鞍山二级残疾证最新政策

不可以,必须达到70周岁,根据《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70周岁以上老人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辆,马鞍山市一、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全市所有公交车。残疾朋友凭专用乘车证亮证乘坐所有公交线路,其中202路全程和空调车在亮证的基础上需再投币1元。目前,马鞍山市残联和马鞍山中北巴士正在为全市一、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办理专用乘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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