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附近旅游景点 东至县风景名胜

导读:东至县附近旅游景点 东至县风景名胜 1. 东至县风景名胜 2. 东至县周边景点 3. 东至县风景名胜有哪些 4. 东至县十大旅游景点 5. 东至县最好玩的景点 6. 东至县旅游 7. 东至风景名胜区 8. 东至县风景名胜图片 9. 东至县风景区

1. 东至县风景名胜

宜城人文景观比比皆是,境内具有较高开发和科研价值的古迹达67余处。宋玉故里举世景仰,庞居洞祠隔江相望,楚皇城遗址气势宏大,蜿蜒百里的白起渠壮丽雄浑,罗家岗东周车马坑,形体完整,抗日民族英雄张自忠上将及同难官兵墓巍然屹立十里长山。  宜城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独具魅力,高品位的人文景观与绚丽多姿的自然风光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无不使游人陶醉在“楚歌催晚醉”的仙境之中。今可供游览的风景名胜古迹遗址主要有:  楚皇城遗址:位于郑集镇皇城村、市区南约8公里处,西距207国道4公里。此遗址是春秋初期楚国的都城。城内有紫禁城、晒金坡、昭王墓、烽火台等遗址。已发掘出春秋时期的文物有青铜方壶、铜车 、南北朝时期的青瓷壶、蚁鼻钱、汉五铁、郢爰钱币、板瓦等。2001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春秋车马坑:位于郑集镇护州村罗岗,1989年发掘春秋时期楚国的车马坑。被称为楚文化考古的重大发现。此坑长22.2米,宽4.2--4.3米,深1.5--1.6米,坑内有7辆车横置,排列有序,马18匹,为实用战车。现已按实物大小复制于市博物馆内。  长渠:又名“白起渠”现称武镇百里长渠。是战国时期,春昭襄王(公元前779年)拦蛮河水攻楚之军事设施,战后民间用此渠灌田。唐、北宋、南宋、元大德年间又进行过5次修整。1939年张自忠将军驻防宜城又对此渠进行复修,更名为“荩忱渠”(张自忠字荩忱)。1952年人民政府再次复修,1953年竣工。今长渠西起南漳县谢家台,东至宜城市郑集镇赤湖村,蜿蜒47公里,号称百里长渠。  庞居洞:位于王集镇庞居村境内,其西距汉水河道1公里,唐代隐士庞蕴夫妇所居。该洞为自然形成与人工建筑相结合的石洞,地处一山坡中部。洞门有一石刻对联:“山中明月闲来往,洞口烟霞自古今”。洞口两旁有石刻花鸟图案。明代宜城人氏梁京梁曾在此修庙,名庞居寺,清代又加扩建。今寺已拆,洞周围环境保护完好。  莺河南泉岛娱乐度假区:位于汉江以东距宜城市区35公里,依托莺河一库及南泉群岛景观而建地集度假旅游、休闲娱乐旅游、会议旅游于一体的多功能旅游区。度假区内有著名的尖门山、磨棋山、南泉、大洪山、橙子河。度假区内植被丰富、森林野生动物较多,水域面积1万公顷,水质无污染,清澈透明称之为青山绿水鸟语花香之地。  长白山森林公园:地处市区东北35公里处,总面积4万多库,林地面积3.8万多亩,动植物资源丰富。公园以森林景观为主体,由山、洞、泉组成山清水秀的自然景色,具有天然成趣之特色,是人们领略自然、增进身心健康的生态型郊野公园。  宜城市主要革命遗址有:新街豫鄂边区省苏维埃政府旧址(1931年)、新街十里长山张自忠将军殉国处(1940年)、刘猴陈家堂红军堂旧址(1930年)、城区内革命烈士陵园等

2. 东至县周边景点

章丘清照周边,章丘的景点有:

1、济南朱家峪民俗旅游区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景区称号:乡村旅游(山东省旅游特色村)乡村旅游(山东最美乡村)朱家峪村经600余年沧桑,仍较完整的保存着古桥、古道、古祠、古庙、古宅、古校、古泉、古哨等建筑,上下盘道,高低参差,错落有致。

即有被誉为“现代立交桥原型”的康熙双桥,又有600年前的古道,还有互应式道观文昌阁与魁星楼、关帝小庙、朱氏家祠、坛桥七折等人文自然景观300余处,古朴文雅,弥足珍贵;被专家誉为“中国北方山村的活百科全书”、“齐鲁第一古村,江北 落标本”。

2、章丘百脉泉公园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百脉泉为济南七十二名泉之一,与趵突泉齐名并列,曾巩云:“岱阴诸泉,皆伏地而发,西则趵突为魁,东则百脉为冠。”“百脉寒泉珍珠滚”,居章丘八景之首,是中国北方独具特色的泉景公园。百脉泉公园因地缘势,沿水之滨,建有儿童乐园区、名泉水景区、花园景树区、幽静学习区、密林散步区、龙泉寺、清照园。

3、济南野生动物世界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济南野生动物世界森林覆盖面积达92%,景色优美、空气清新、环境宜人。景区共分为南北两大部分,北部为步行游览区,南部为乘车游览区。

步行游览区以“主题式”展示分区,由鸟鸣花谷、吉象领地、生态广场、林梢王国、花豹小径、虎啸山谷、青龙印象等7个区域组成,乘车游览区以“地理生境”展示分区,由非洲草原、高寒山地、澳洲山林、狂野地带、亚洲草原等5个区域组成。

4、济南植物园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济南植物园位于济南市章丘区埠村,占地面积1158亩(2015年数据)。2004年3月由济南市园林局筹资建设,2006年9月26日正式开园。济南植物园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齐鲁山水新十景、济南市优秀旅游景区。

济南植物园内分为科普馆、银杏园、牡丹园等十余个园区,具有植物科学研究、种质资源保存、植物知识普及、新优植物推广、游览观赏休憩、生态示范展示等功能,是山东济南新一代综合植物园。

5、章丘市绣源河水利风景区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国家水利风景区。章丘市绣源河水利风景区东至滨湖路,西至○九路,南至济南植物园,北至朱各务水库,南北全长约三十里,其中水域面积8655亩,景观绿化面积约10000亩,属于城市河湖型水利风景区。

6、济南紫缘香草园(紫缘薰衣草园)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济南紫缘香草园是山东地区种植面积最大、品种最多的香草主题现代观光园区。是山东地区唯一的一家专业从事薰衣草种植的庄园。200余亩浪漫花海,遍植了多种香草,几乎可以闻遍世界各种香草味道。

7、章丘七星台风景区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七星台风景区位于章丘、历城、泰安、莱芜四县市交界处,是一处集生态休闲和历史文化于一体的游览胜地。平均海拔680米,森林覆盖率达85%以上。

风景秀丽,环境幽雅,空气中每立方厘米负氧离子含量高达2000个,是一处绝佳的天然氧吧。建有齐长城、武圣门、四界首、瑶池、鹊桥、七星长廊和吊桥索道等景点。

8、章丘锦屏山旅游度假风景区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锦屏山,位于章丘市文祖镇与垛庄镇交界处,距章丘市区约12公里,海拨近400米。山上松柏如海,苍翠如锦绣,横亘如画屏,“锦屏”一名即由此而得。

锦屏山山顶平整,所以又名平顶山。锦屏山风景区,主峰海拔高度563.5米,是东岳泰山的一支,素有“小泰山”之称。景点划分为朝阳观景区、天庭景区、民俗文化区、锦屏广场、北天域度假区五大区。

9、章丘市三王峪山水风景园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三山峪山水风景园,位于济南和章丘连接处的章丘市曹范镇境内。南依泰山、莱芜,东邻淄博,北接济王、济青公路并近黄河,距济王公路20公里,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

10、百脉泉酒业景区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百脉泉酒业有限公司工业旅游于2011年5月19日携“中国首个旅游日”对外开放,现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景区分布为“五馆一院一长廊”的游览格局,可谓一步一景点、一景一故事。

3. 东至县风景名胜有哪些

东至县拥有众多历史遗迹和 人文景观。境内历山,又名舜耕山,相传舜帝躬耕于此,尧闻其贤,千里来访。存有尧渡之河、舜耕之地,素有“尧舜之乡”之美誉。最为有名的景点有九天仙寓景区、大历山、升金湖自然保护区、南溪古寨、东流古文化区等景点。

东晋田园诗人陶渊明曾在东流种菊吟诗,存有明代陶公祠。宋代诗人梅尧臣曾在此任县令,留有梅城。东至系清兵部尚书、“两江”总督周馥、北洋政府总理许世英、原全国政协副主席周叔弢、民族工业创始人之一周学熙的故乡。[22-23] 据东至县志记载,芜湖铁画、祁门红茶也源于东至县。

4. 东至县十大旅游景点

1大峡谷温泉生态园

大峡谷温泉生态园占地300余亩。可同时容纳3000人以上沐浴,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天然露天温泉浴场。温泉生态园拥有档次高雅情调各异的花瓣温泉、药物温泉、地板温泉、醋温泉、酒温泉、牛奶温泉和安全刺激的大坡度滑水道等。

  园内现有:400个泊位、可容纳600人同时就餐的餐饮厅、可容纳500人的会议中心、富丽典雅的140多间贵宾房情侣池别墅及容纳上千人玩乐的民族广场和景观大道。另外配有滑草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沙滩排球等娱乐设施。

2南溪古镇

万里长江第一县,具有1400多年历史的万里长江第一县城南溪县,境内已基本形成了以始建于明朝正德年间的文明门为中心的县城古迹名胜旅游区;以“小峨嵋”之称的云台山省级森林公园、马耳湖为中心的风景旅游区;以江南观音寺为中心的宗教旅游区。南溪距蜀南竹海、石海洞乡等景点仅50公里。南溪县每年隆重举办的“梨花节”、“西瓜节”,推动了观光旅游业的发展。

3双塔互映

双塔互映位于江南镇红林山顶的“镇南塔”,俗称“老塔”,相传建于元、明间,砖石结构,密檐式八角七层攒尖顶,通高24米,螺旋式蹬道,塔壁均设佛龛,八边形藻井塔顶浮雕“二龙戏珠”、“双凤朝阳”。该塔风格粗犷凝重、古朴沧桑,极具元、明风韵。“映南塔”俗称“新塔”,位于该镇新塔村,始建于明,清乾隆时复建,建筑形制与“老塔”基本相同,该塔形状挺秀俊美、工艺精巧,与“老塔”东西对峙,相映成趣,隔江互映“奋戎”,令人浮想联翩。

4云台山森林公园  

云台山森林公园为省级森林公园,以云台山和马耳岩湖为主景。地处南溪县西北部25公里,与宜宾市、自贡市接壤,总面积13.06平方公里(约二万亩)。地属深丘,平均海拔450米,区内有大小溪流5条,汇入马耳岩(水库),经大坝深入新桥而入黄沙河至长江汇流。

  云台山山势雄伟、峰峦挺秀、树木参天,有龙灯、狮子、沙和尚、猴子石、打儿窝、板凳梁、礁窝山、平安寨、尖山子、云仙洞、千笠坡、轿顶寨、马耳湖、连云寺、舍身岩等景点,主峰岩石上有裂缝,形成相互依靠的三座岩石,云台山是人们避署、消夏、旅游的好去处……这里鸟语花香、古树参天。云台古寺,始建于明代,殿宇雄伟,香火旺盛,远近朝拜,观光者络绎不绝,素有“小峨嵋”之称。

云台山有许多供人追忆的历史遗迹,其中最为著名数云台寺。云台寺的前身,是元代和明代的云台书院。明朝的南溪籍进士汪忱、唐佐都曾在此寒窗攻读,留下无数不朽的篇章。改为寺后,累经开拓修整,规模越来越大,成为有三重大殿的名寺,是川南佛教圣地,被人们称为“小峨眉”。在它的附近,有永安寨、平安寨遗址,寨墙高攀,古木寒藤。云台山曾是兵家必争的战略要地,一九一八年,朱德曾率滇军围剿盘锯云台寺中的土匪。朱德驻军南溪时 造币厂—铜元厂,遗址就在云台山下的铜家沟。

5南溪城墙

南溪城墙,为原南溪县城城墙,位于中国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南溪城墙现存长度1000余米,尚存文明门、广福门和望瀛门三座城门。

 1985年12月,列入南溪县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列入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至碧水园居民小区,西至滨江首府,总长1109米。“文明门”、“广福门”、“望瀛门”城楼城门前后外缘外延5米,“望瀛门”城楼城墙至滨江广场段城墙,本体向北外延1米,向东、南外延20米,滨江广场至“文明门”城楼段城墙本体向北外延2米,向南外延8米,“文明门”城楼至“广福门”城楼段城墙,本体向北外延4米,向南外延20米,“广福门”城楼至西城角段城墙,本体向北外延10米,向南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文明门”、“广福门”、“望瀛门”城楼城墙东西、北面保护范围外延5米,南面外延至长江。

6大峡谷温泉生态园

大峡谷温泉生态园占地300余亩。可同时容纳3000人以上沐浴,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天然露天温泉浴场。温泉生态园拥有档次高雅情调各异的花瓣温泉、药物温泉、地板温泉、醋温泉、酒温泉、牛奶温泉和安全刺激的大坡度滑水道等。园内现有:400个泊位、可容纳600人同时就餐的餐饮厅、可容纳500人的会议中心、富丽典雅的140多间贵宾房情侣池别墅及容纳上千人玩乐的民族广场和景观大道。另外配有滑草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沙滩排球等娱乐设施。

7南溪农民暴动旧址

溪农民暴-动-旧址主要位于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牟坪镇、宋家乡。李庄镇安石村蛮洞湾,位于宜(宾)长(宁)公路北面1公里,距李庄镇7.5公里,遗址为木架结构,小青瓦房,占地约150平米,现为农居房。农暴大会庆祝会场旧址位于牟坪镇农贸市场内,系木架结构二层式青瓦房,距宜宾市翠屏区城区约40公里,距长宁县城18公里。宋家民团驻址遗址位于宋家镇旧场中心,系木架结构小青瓦房,现存占地约50平米,现为民房,距宜宾市约35公里,距长宁县城约25公里。

1928年4月7日,中共南溪县委领导农民1000余人在牟坪举行武装暴-动-,川南特委委员曾君杰任暴-动-总指挥。李庄、宋家等地农民也先后起义配合。各路农民武装5000余人高举“川南工农革命军”的旗帜,收缴各乡地主武器、镇压-团总。10日,起义农民在牟坪召开庆祝大会。根据川南特委年初的暴-动-计划,南溪农民暴-动-成功后则沿江而上与宜宾农民军会合,攻取宜宾县城。宜宾党组织负责人郑泽龙也参加暴-动-指挥部的领导。因宜宾县委另一主要负责人在暴-动-前被敌人杀害,暴-动-的整个计划被打乱。宜宾驻军派两个营围攻牟坪,旋又分剿宋家、李庄,相持7日,起义失败,100多名暴-动-者牺牲。主要领导人曾君杰、胡明鑫、曾文昭等先后英勇就义。起义失败后,宜宾、江安、长宁、高县等地党组织,积极安排疏散隐蔽暴-动-成员。

南溪农民暴-动-是四川党组织贯彻中共“八七”会议精神后发动和领导的第一次农民起义。由此,打响了“八七”会议后四川农暴第一-。

8南溪朱德旧居

宜宾市南溪县(后改为南溪区)朱德旧居位于城区官仓街42号(原103号)。这是一幢典雅的清代木构串架建筑,一进三幢沿街一字展开,两侧为砖砌防火墙。进大门是第一幢,在第二幢与第三幢之间的天井辟为花园,第二幢的厅堂之侧为当年朱德的卧室和书房。花园正临窗下,十分优雅宜人。

朱德在南溪的旧居,与陈玉珍的婚姻有关。19 16年,朱德率护国军先遣团讨袁经叙永县雪山关入川,在纳溪棉花坡一战大败北洋军。朱德率部入驻泸州。此时,朱德已升任靖国军第二军第十三旅旅长。驻泸州期间,朱德的一名叫陈平辉的部属,将自己的妹妹陈玉珍介绍给朱德,并陪同朱德到南溪去会面。陈玉珍时年21岁,毕业于南溪简易师范学校。陈玉珍还是孙炳文的外甥女。1917年6月,朱德与陈玉珍结婚。婚后,朱德又将前夫人肖菊芳病逝后留下的儿子朱琦从昆明接到南溪,交给“陈妈妈”抚养。关于朱德与陈玉珍的这一段婚姻,在美国作家史沫特莱撰写的《伟大的道路----朱德的生平和时代》一书中有详细的记述。1927年,八一南昌起义之后,陈玉珍便离开了南昌回四川老家。朱德率部转战广东的途中,传闻陈玉珍被四川军阀刘湘杀害。陈玉珍于1967年11月在南溪病逝。

由于岁月的变迁,朱德南溪旧居的一进三幢,仅有三分之一即当年朱德居室、书房基本保持原貌,为陈玉珍三弟的女儿陈德清老人居住,花圃依然被陈德清老人侍弄得郁郁葱葱,优雅宜人。其余部分则为其他居民所用,临街一面已被改作商铺和摊位。朱德南溪旧居已被列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自后院墙外延5米至南山厂机修车间,西自临街房墙向西外延至官仓街,南自旧居墙缘向南外延1.5米至紫云社区民居,北自旧居墙缘向北外延至肖家民居。

建设控制地带:东自保护范围东缘外延5米,西自保护范围西缘外延至官仓街西侧民居,南自保护范围南缘外延10米至紫云社区民居,北至肖家民居。

9南溪月亮湾

南溪月亮湾3A景区位于裴石镇,是集党建引领示范、巴蜀家风文化传承、廉政文化教育、精品荷花观赏、生态水果采摘、农耕文化体验、乡村民宿酒店、露营休闲度假为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园区。景区内有荷花1000余亩,包括明月楼、乡愁树、荷博园、中华家风馆、巴蜀家谱馆、宜宾名人馆、巴蜀家风墙、初心广场以及各亭台楼阁等32个景点,是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巴蜀家风传承示范基地。

园区种有荷花13个品种,配套水生美人蕉、睡莲、梭尾鱼及其它湿地植物。不仅妆点了村容村貌,还大力发展荷莲产业。在乡村景观建设中融入了荷文化、廉洁文化和家风文化,让游客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清廉文化。

中华家风馆分为华夏家族、家族文化、中华家训、中华家风四个板块。寻觅家族的起源、探索生命的本真,展现中华民族的家国情怀。

巴蜀家谱馆设有川南议事堂、家谱档案室、家风讲堂、文创作品及展览室等,主要呈现四川区域内清代以来的家谱、家规家训。目前已经收藏了巴蜀家谱500余册,整理展出了100多册。四川省社科院以及一些高等院校也将这里作为家谱文化研学基地。

10观音寺

观音寺,位于江南镇红联村,始建于清朝道光年间,是南溪区佛教活动场所之一。

观音寺原名飞来寺,相传一位老和尚受菩萨点化,发现了这个修行圣地,于是老和尚便开始在这里搭棚驻地。然而在驻地清理过程中,老和尚意外发现一座古墓,紧接着怪事连连。

某日,天降洪钟一口,罩住古墓,据师父说,洪钟上的钟扣就138斤,故名飞来寺。

5. 东至县最好玩的景点

燕山水寨附近旅游景点分别是:密云水库风景区、潘家口水库风景区、雾灵山旅游景点、小海陀山旅游景点、燕山石旅游景点、潮白河旅游景区、六里坪森林公园、周口店旅游景点。

燕山是中国北部著名山脉之一,东西长约420千米,西起张家口市万全县,东至山海关。

6. 至县旅游

燕山是中国北部著名山脉之一,东西长约420千米,西起张家口市万全县,东至山海关。燕山十大旅游景点分别是:密云水库风景区、潘家口水库风景区、雾灵山旅游景点、小海陀山旅游景点、燕山石旅游景点、潮白河旅游景区、六里坪森林公园、周口店旅游景点。

7. 东至风景名胜区

梧桐山原名是乌岽山,梧桐山是根据原名转音过来的。

梧桐山风景名胜区位于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东部,横跨罗湖和盐田、龙岗三区,包括东湖公园、仙湖植物园和沙头角林场,总面积共31.82平方公里,是国内罕有的位于市区、以滨海山地和自然植被为景观主体的自然风景名胜区。风景区是以滨海、山地和自然植被为景观主体的城市郊野型自然风景区。景观以其“稀”、“秀”、“幽”、“旷”为显著特征,其中“梧桐烟云”被深圳市政府评为深圳新八景之一。

8. 东至县风景名胜图片

第一条 为加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九寨沟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的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范围界定为:东至红海、黑海以西接西白河及王朗自然保护区界;南至尕尔纳峰,以九寨沟县和松潘县、平武县县界为限;西至扎玛且莫普德峰南北两侧山脊线;北至塔藏永和塘到藏康永定关段北侧分水岭。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级保护区,另加外围保护地带。

  (一)特级保护区: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作为特级保护。即自然保护区范围除去树正沟、日则沟、则查洼沟、扎如沟两岸宽约1公里范围外的其余地带,面积计:588平方公里。

  (二)一级保护区:分布于上述四条沟两岸宽约1公里范围(即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的景点及景点周围相关环境空间作为一级保护区。面积计:12平方公里。

  (三)二级保护区:上述四条沟两岸宽约1公里范围(即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除去一级保护区外的地带作为二级保护区。面积计:43平方公里。

  (四)三级保护区:漳扎镇作为风景区旅游镇及其相关环境作为三级保护区。面积计:77平方公里。

  (五)外围保护地带:风景区外围相关环境地带。东至风景名胜区范围西界,西至松南(松潘至九寨沟县城)公路以西分水岭,南至九寨沟县与松潘县县界,北至拉来坝到唐鸟沟与许夏沟交汇处一线。面积:600平方公里。

  第三条 凡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居住及从事生产经营、开发建设、旅游、宗教、文化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建设必须符合《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州、县人民政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工作;州、县人民政府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好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是由州人民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按照“州县共管,以州为主”的管理体制,负责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二)按照“规划是前提、保护 核心、管理是关键”的要求,建立健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保护九寨沟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生态环境、民族文化和宗教文化资源,维护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合理开发、科学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三)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风景名胜区的土地利用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督;

  (四)对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生产、生活、经营等活动进行管理;

  (五)对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旅游业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管理监督;

  (六)建设、管理和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七)州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风景名胜资源、风景名胜区环境及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八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九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社会经济全面进步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风景资源评价;

  (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

  (三)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

  (四)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范围;

  (五)风景名胜区的游客容量;

  (六)有关专项规划。

  第十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核心风景区和其他风景区的不同要求编制,确定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第十一条 编制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

  第十二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查阅。

  第十三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是景区保护、开发、建设和管理等各项活动的依据,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

  经批准的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对总体规划中的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范围、性质、保护目标、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以及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空间布局、游客容量进行修改的,按国家、四川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变更。

  第十四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村寨建设应严格遵循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占用土地,建设房屋或其他工程等都必须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按规划进行审查同意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其规划选址、建设项目平面布置、格调、高度、体量等都应当符合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并依 办理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统一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栏,对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道路进行硬质覆盖,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周围环境,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和损坏。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按规定进行绿化,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第十八条 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设置施工工棚、季节性经营网点简易设施及其他临时简易设施,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的要求,不得对风景名胜区环境和资源造成破坏,并应当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章 保  护

  第十九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让或者变相出让。

  第二十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自然环境。

  第二十一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按下列要求实行分级保护。

  (一)特级保护区:

  1.实行严格保护,禁止除科学研究外的一切人为活动;

  2.特级和一级、二级保护区均禁止建设各类宾馆、索道和大型人工设施;

  (二)一级保护区:

  1.严格保护并改善风景景观环境,使景点更富魅力;

  2.可设置风景游览所必需的游览步道、观景台等相关设施;

  3.景点的修缮、游览步道的设置、服务用品的配置均须规范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对人文景点进行整改,使其达到景观要求;

  5.禁止一切非风景区保护与建设的设施进入。

  (三)二级保护区:

  1.保持并改善风景景观环境;

  2.禁止与风景游览无关的建设行为。

  (四)三级保护区:

  1.游览设施设置及居民建设须经详细规划后,按规划严格实施;

  2.详细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精神,建设风貌必须与风景环境相协调,基础工程设施必须符合规范及环保要求;

  3.保持并改善生态环境。

  (五)外围保护地带:

  1.保持并改善自然生态环境,禁止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进入;

  2.除已作规划的漳扎旅游镇外,原则上不再设其它游览设施。

  第二十二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应当对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资源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一)对具有民族特色的建筑物、设施,建立档案、划定保护范围、设立标志,实行专人管理,并落实防火、防洪、防震、防蛀、防腐、防盗等措施;

  (二)保护植被,加强绿化,维护生态平衡,落实环境保护、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生长环境、护林防火和有害生物监测、防控措施。必要时,报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对部分景点实行定期封闭开放;

  (三)在林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下,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登记造册,落实保护复壮措施;

  (四)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管理,防止水体污染;

  (五)加强对地质遗址和地质环境的保护。

  第二十三条 需进入特级保护区从事科研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审查同意后,并由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派专人陪同方可进入。

  因教学、科研需要采集物种标本的,应当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同意,并报经林业主管 门批准后,按规定在指定地点限量采集。

  第二十四条 因风景名胜区景点的开发或工程建设需要砍伐少量非珍贵竹木的、竹木需要间伐的,均应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审查,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除本办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砍伐、放牧、狩猎、捕鱼、采药、烧荒、挖沙、下滩踩水、在禁火区域内吸烟、生火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三)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四)乱扔垃圾;

  (五)其他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有碍游览、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禁止违反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风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区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由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组织迁出。

  第二十七条 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国务院建设和林业主管部门核准。

  第二十八条 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

  (二)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

  (三)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

  (四)设置农贸市场、留宿游客、野营;

  (五)摄制电影、电视、宣传片等;

  (六)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未经检疫部门依法检验和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同意的动植物、木材及其木制品、种苗以及各种林木繁殖材料,不得进入九寨沟风景名胜区。

  第三十条 凡进入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的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尾气排放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达到环评排放标准。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禁止进入风景名胜区。

第四章 管  理

  第三十一条 凡进入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风景名胜资源和各项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严禁破坏公共设施和游览秩序的行为,服从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应当科学制定风景区、景点的环境容量和游览路线,制定旅游旺季疏导游客的具体方案,坚持实行限量旅游策略,有序开展旅游活动。

  第三十三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游览安全,并督促风景名胜区内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监督、检查。

  禁止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和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

  第三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应当依据《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严格执行“沟内游、沟外住”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进入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负责出售。门票价格依照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交通 服务等项目,应当由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规划,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者。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应当与经营者签订合同,依法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纳税外还应当向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

  第三十七条  经批准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和扩大营业面积,在非指定的经营地点、区域揽客、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 在景物周围圈占摄影位置;

  (三) 纠缠消费者或者强行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乱收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四) 其他违法经营行为。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各类经营、服务活动。

  第三十八条 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观光公司营运车辆应当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之内。营运时间旺季为7:00至19:00;淡季为8:00至19:00,如有特殊情况,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可进行调整。

  第三十九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各经营单位的指示标牌,应当按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规定的式样、规格制作,在指定地点安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占道经营或在主要景点摆摊设点。

  第四十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应当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景区标志和路标、安全警示等标牌。定期对交通、游览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游览者安全。

  第四十一条 利用九寨沟风景名胜资源从事公益性活动的,必须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审查批准,并在指定的区域或者路线进行。

  第四十二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和制度,建设一流的消防抢险救援队伍,编制并组织实施景区消防规划,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和宣传力度。

  第四十三条 除执行紧急任务外,凡进入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车辆必须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批准并办理景区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进出,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服从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管理。

  根据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环境承载量及环境保护管理需要,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可采取措施,对风景名胜区内营运车辆、居民私家车进行适量控制。

  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的车辆只限于家庭使用,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十四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应当严格控制常住人口和机构设置的数量、规模。迁入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人员和机构以及风景名胜区居民福利、保障等的管理,由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会同州财政局、州规划建设局、州旅游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定具体办法。

  第四十五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定执行。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和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还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不得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企业兼职。

  第四十七条 在九寨沟风景名胜 区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州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9. 东至县风景区

1、潍坊临朐沂山。沂山古称海岳,有东泰山之称,居中国五大镇山之首。境内崇山峻岭,气势磅礴,植被繁茂,泉流众多,有大小山峰200余座,泉群6处,其峰峭、石奇、谷翠、水秀相映成趣,森林覆盖率达98.6%,是得天独厚的“天然氧吧”。境内植物种类繁多,山岳型景观、水文景观、人文景观相映成辉。春到沂山,山花烂漫,春意盎然;夏到沂山,飞瀑流泉,酷暑无影;秋到沂山,山果遍野,秋高气爽;冬到沂山,银装素裹,疑入仙境。

2、临沂临朐老龙湾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老龙湾,原名薰冶水,为省级风景名胜区,有“北国江南”之称。位于临朐县城南12.5公里处的冶源村前,海浮山北麓。系地下泉水涌出地表汇集而成,水面面积约2.7万平方米,水深盈丈。涌泉多不胜数,主要有薰冶泉、万宝泉、善息泉、八角湾等,此皆源出于山石中。

3、山东山旺国家地质公园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国家地质公园。山东山旺国家地质公园位于临朐县城东约22公里处,北至灵山,东至潘家庄,南至黄山、菜园,西至东周家庄、清泉沟一带。

4、临朐石门坊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石门坊风景区位于临朐县城西十公里处的纸坊镇,它因路口处双峰耸立,对峙如门而得名,石门坊风景区是山东省重点风景名胜区。其中唐代天宝年间刻的摩崖造像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龙韵文化艺术城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龙韵文化艺术城,位于县城中心、弥河景观带规划区,占地105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

6、朐山滨河公园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朐山滨河公园占地面积1600亩,包括滨河公园、文化公园、朐山公园、沙滩公园及龙韵文化广场绿地。

7、潍坊五井风景石市场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五井风景石市场位于五(井)冶(源)公路两侧,长3.5公里,宽1公里。五井风景石主要分布在嵩山北麓,以五井为轴心的约40平方公里的青石山区。

8、沂山东镇湖水利风景区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国家水利风景区。临朐县沂山东镇湖水利风景区位于山东潍坊临朐县东南部,依托大关水库而建,属于水库型水利风景区,规划面积85平方公里。沂山东镇湖的山、水、奇石文化丰富,是休闲度假胜地,是以水库水、沂山景、周边石、齐长城和人文文化为显著特色的生态景区。

9、临朐神牛谷风景区为国家AA级旅游景区。神牛谷又称临朐沂水谷,是沂河的发源地,属鲁中泰沂山脉,地处临朐县西南角,总面积2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80%;野生动植物种类1000多种,主峰海拔660米。负氧离子含量十分丰富,人称天然氧吧、世外桃源。其历史文化也源远流长,著名的齐长城从东侧绕过,古代铜陵关就在谷口,是齐鲁文化的古老源地。

10、潍坊临朐嵩山为国家AA级旅游景区。嵩山旅游风景区位于临朐县城西南25公里处,东路位于五寺路中段(上坪村),西路在仲临公路嵩山水库段,面积陆仟余亩,共有山峰九座,主峰九龙顶海拔760米,为花岗岩与石灰岩混合结构,具有丰富的金矿、银矿,而有名的嵩山玉在明朝就作为贡品上奉皇宫。嵩山植被丰茂,风景林多为黑松、赤松、落叶松、柞树等。山下有壹仟余 的山果园,是潍坊地区唯一的花果山,3-9九月份各种山花次第开放,景象十分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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