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可以办理俄罗斯签证 吉尔吉斯斯坦乌鲁木齐签证处

导读:乌鲁木齐可以办理俄罗斯签证 吉尔吉斯斯坦乌鲁木齐签证处 1. 吉尔吉斯斯坦乌鲁木齐签证处 2. 哈萨克斯坦工作签证查询 3. 哈萨克斯坦乌鲁木齐签证处 4. 吉尔吉斯斯坦商务签证 5. 乌鲁木齐哈萨克斯坦办签证地址 6. 乌鲁木齐办理签证的地方 7. 吉尔吉斯斯坦驻乌鲁木齐领事馆 8. 乌鲁木齐办签证 9. 办理哈萨克斯坦签证 10.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签证 11.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签证

1. 吉尔吉斯斯坦乌鲁木齐签证处

你说的是旅游签证吗?旅游签证办理很快的,价钱也不是很贵150~200美金。联系吉尔吉斯这边的旅行社办理会比较便宜。而且速度快。

2. 哈萨克斯坦工作签证查询

哈萨克对外国来打工的控制得非常严,不仅需要劳务签证,还需要办理劳务许可,劳务许可需要约2000美金,有劳务许可了才给你办劳务签证,要没有劳务签证你到了那儿也得三天两头的被移民局的抓,健康卡倒是没人查。

3. 哈萨克斯坦乌鲁木齐签证处

根据中吉双边协议,中国公民持外交、公务护照赴吉尔吉斯坦免办签证,可停留30日。如拟停留逾30日,则需到吉外交部领事局办理签证。持其他种类护照者赴吉尔吉斯斯坦须办理签证。吉签证分为商务签证、旅游签证和学习签证。

中国公民可凭吉方个人或组织发出的、经吉外交部领事局确认(核发签证号)的有效邀请函,到吉驻华使馆或到乌鲁木齐签证代办点办理赴吉签证,一般为1个月入境签证。申请人抵吉后,可根据赴吉目的分别向吉外交部领事局或内务部护照签证登记处申办相应种类的签证及延期手续。如申请人拟在吉投资、经商或打工,则需先向吉移民局申请劳动许可证,然后凭此证申办1年多次签证。

4. 吉尔吉斯斯坦商务签证

入籍吉尔吉斯斯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国外邀请方应提交以下材料; 01、 由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批准的签证邀请函。

二、国内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01、 护照、护照首页复印件。02、 2寸近三个月免冠照片一张。03、 填写好的签证申请表。04、 签证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未到领取身份证年龄的提供户口簿中本人一页的复印件)。05、 录取大学邀请信复印件, 06、 已完成学历证书复印件。

5. 乌鲁木齐哈萨克斯坦办签证地址

办理哈萨克斯坦签证,要带护照、身份证、照片等材料到哈萨克斯坦驻华大使馆办理,地址:北京朝阳区三里屯东六街9号。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 经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的哈萨克斯坦伙伴公司的邀请函复印件,并注明签证注册号。

2. 工作单位的介绍信(写在法人单位的信头纸上),注明旅行目的、邀请方和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计划停留期限。介绍信空白处粘贴照片,加盖公章。

3. 护照(有效期自签证有效期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4. 护照照片1张。

5. 签证申请表。

6. 护照和身份证复印件(须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7. 签证费缴费单据。

6. 乌鲁木齐办理签证的地方

办理流程:

1. 签证申请者确定赴吉的目的和行程计划。

2. 了解办理签证流程。

3. 向使馆索要签证申请表。

4. 准备签证材料。

5. 到吉驻华使馆(新疆到乌鲁木齐签证代办点)交纳签证费,办理签证申请手续。

6. 等候签证审核或补充材料。

7. 领取签证。获得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吉驻华大使馆联系。

7. 吉尔吉斯斯坦驻乌鲁木齐领事馆

可以坐528路公交车。528路由翠泉路开往新疆化肥厂,在胜利路(领馆巷) 站下车即到。

乌鲁木齐市领馆巷,在胜利路与新华南路之间,由东向西,巷道狭窄,不到300米。100多年前,胜利路、延安路这一带曾经洋行林立,商贸活动频繁。有1896年建成的俄国领事馆(胜利路和延安路交界处)、洋行寺(领馆巷胜利路囗 )、及东正教堂(延安路口,现搬至延安路中)。还有抗日战争期间开馆的英国、美国领事馆(1943年4月胜利路和平巷口,文革中拆除)。此地因为有苏(俄)、美、英三大国领事馆因而得名领馆巷。

8. 乌鲁木齐办签证

办理护照的一般程序为: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 领取护照。 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 办理护照具体程序为 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其 (一般程序是)

: (1)领取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①户口簿;

②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③工作证(退休证);

④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邀请信,担保书等);

⑤介绍信。

(2)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 ①填写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 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

②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③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申请人必须牢记,以便日后 查询;

⑤标题后的括号内应填写本人申请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⑥“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写,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内的记载相一致;

⑦申请表内各栏填写的要求。 “姓名”一栏,申请人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记载相一致,必须用标准 汉字的正楷书写,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写别名。 “外文译名”一栏,必须按照本人汉语姓名的普通话读音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书写 时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不得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连在一起写;复 姓连 写,但也必须和名字分为两部分书写;少数民族语姓名,须按照民族语的读音,用汉语拼 音字母名翻译转写;如有的申请人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加注在备注页中。 “身份证号码”一栏,应根据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填写,不得填 写临时身份证内的号码。没有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以不填写此栏或填写”无”。 “出生日期”一栏,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中记载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一致。 “出生地”一栏,须与本人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出生于中国的,填写出生地的省或 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澳门,台湾;出生于国外的,填写出生国的中文名称。 “籍贯”一栏,必须与户口簿的记载一致。 “民族”一栏,必须与户口簿上记载一致。 “婚姻状况”一栏,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已婚”,“未婚”,“离婚”和“丧偶”四种情况之一。 “文化程度”一栏,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填写。 “政治面目”一栏,须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群众”,“团员”,“中共党员”或“某民主党派”等。

“工作单位”一栏,须填写本人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全称。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填写“ 退休”,“退职”,“退学”,“待业”等。 “职务”一栏,须填写本人现在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或本人所从事的职业。 “职称”一栏,应按照有关部门实际评定的本人专业技术职称填写。没有经过评定职 称的,可不填写。 “地址”及“电话”二栏,无论是工作单位的地址电话,还是家庭住址的地址电话,都必须填写详细地址,包括区,县,乡镇,街巷名称,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等。 “本人简历”一栏,须填写从上小学开始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名称和本人职务等,要连续填写到填表日期止,中间不得有时间间隔或中断。 “出境事由”一栏,根据本人要求出境的实际理由和邀请信的邀请内容填写“探亲”, “访友”,“旅游”,“定居”,“留学”,“研修”等。 “单程或双程”一栏,除出国出境“定居”者应填写“单程”外,其他出国事由者,均应填写“双程”。 “偕行不满16岁的儿童”一栏,如大人和儿童共同申领一本护照的,须填写此栏。 分别申领护照者,则无需填写。 “在境外期间的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人情况”一栏,须填写担保人的姓名,年龄,国 籍或籍贯,与本人关系等。 “自费留学就读学校”一栏,填写前往国家留学就读的学校的名称(全名)。 “留学生类别”一栏,应根据本人出国学习的性质填写,出国读语言的填“就读”,读专科学校的填“专科”,读大学或接受大学以上教育的填“留学”。 “所读专业”,“所读学位”,“学年”,“开学日期”几栏,申请人应根据国外(境外) 校方所发的“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填写。 “国内外主要亲友”一栏,国内亲属主要指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国外的亲友主要是联 系密切的,且须填写其在国外的住址(中英文均可)。 “备注”一栏,须填写本人申领护照的理由或凭据,如出国工作的填“工作聘书”或“ 合同书”;出国留学就读的填“入学通知书”,“经济担保书”;出国探亲定居的填“邀请信”等 。 (3)递交《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按填表要求填写完《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后,须经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门盖章,如系待业人员须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系农村户口,须经所在农 村乡镇党委一级部门盖章; ②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一封(由在申请表格上盖章的单位在盖章的同时开 具),介绍信台头应当写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内容写同意申请人前往XX国家(或地 区)探亲访友,定居,留学等; ③拍好护照照片(一般为小二寸、近三个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此外至少另外准备2~3张同样的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 本人姓名; ④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 ⑤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学生证”、“待业证”、“离退休证”、“辞、退职证明”、“职称证”等。 ⑥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及 国外(境外)邀请信,担保书,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工作证及学生证或待业证,离退休证,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 如因特殊原因申领加急护照,必须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特别说明。 ⑦等候护照: 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并一般在30天内(地处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内, 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请人。交表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申请编号以便查询。 ⑧领取护照: 当公安机关受理本人的申领护照材料后,须经过审核和制作护照的过程,申请人可在规定 的时间之内耐 心等待并可按递交材料时约定的时间或在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后前往领取护照 和出境登记卡。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接到公安部门,关于领取护照的通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管理 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签名。如申请人遇到此类情况,可根据此规定办理。

9. 办理哈萨克斯坦签证

简单的说,旅游(B1),商务,技术支持(B2,B3类型),还有工作签证。 办得最多的是有效期90天,最多停留30天的单次入境(B1,B3部分类型),目的是旅游,商务谈判等。这个是最好办的。 除此之外还有B2类型(技术支持类), 半年有效期,最多停留90天;以及三个月多次B3,一年多次每次最多停留30天的B3类型签证对申请人,或邀请函以及辅助签证材料的要求很高。 众雁留学专业办理哈萨克斯坦签证。

10.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签证

简单的说,旅游(B1),商务,技术支持(B2,B3类型),还有工作签证。办得最多的是有效期90天,最多停留30天的单次入境(B1,B3部分类型),目的是旅游,商务谈判等。这个是最好办的。除此之外还有B2类型(技术支持类),半年有效期,最多停留90天;以及三个月多次B3,一年多次每次最多停留30天的B3类型签证对申请人,或邀请函以及辅助签证材料的要求很高。众雁留学专业办理哈萨克斯坦签证。

11.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签证

一、个人申请 塔吉克斯坦签证办理流程:

1. 签证申请者确定赴塔目的和行程计划。

2. 登录塔驻华使领馆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申请信息和签证申请所需材料,下载签证申请表。

3. 准备签证申请资料。

4. 到塔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资料,无需面签。

5. 等候使领馆审核或补充材料。

6. 领取签证,获得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签证处联系

二、塔吉克斯坦签证的办理时间:4-10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加急申请可于1-3个工作日内办理

三、市场上常见的塔吉克斯坦签证种类为:

1) 投资人签证(С):签发给因商务目的赴塔的国际知名外国企业领导人,且该企业切实参与塔的经济投资;在塔进行贸易活动或有意在塔发展其贸易项目的大型外国企业的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家属。

2) 商务签证(К):签发给因商务目的(参加商务谈判、会议、研讨会、论坛、国际会议、招投标、签署合同、建立联合企业、考察塔吉克斯坦市场、参加拍卖、展览和交易会、提供咨询和审计服务等)赴塔的外国公民。

3) 劳务签证(M):签发给赴塔工作的外国公民,包括根据国际公约和协议赴塔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家属。

4) 旅游签证(T)(含旅游团签证):签发给赴塔旅游的外国公民、或旅游团组织的以旅游为目的赴塔的外国团体(不少于5人,但不多于50人);持有旅游签证的外国公民须在签证规定期限(即45日)内从塔国离境。旅游签证不能改签为其他类型的签证。

5) 长期留学签证(0-1):签发给赴塔国际教育机构学习的外国公民、研究生、博士生,及家属。

6) 留学签证(0-2):签发给赴塔学习、进行学习实践、实习、以升学为目的进行短期语言培训的外国 民及家属。

7) 因私签证(XC):签发给探访亲友、休假、医疗或其他私人事务赴塔的外国公民。

8) 自由经济区签证(МОИ):签发给在自由经济区内进行劳务和经营活动的投资者。

9) 常住签证(ИД):签发给在取得常住居留签证之前,以常住为目的在塔停留的外国公民。

10) 驾驶员签证(H):签发给进行国际间货物和旅客运输的外国驾驶员。

11) 航空机组签证(Л):签发给外国飞行员、领航员、工程师、乘务员以及其他航空机组人员。

12) 媒体签证(Ж):签发给外国记者、摄影师、新闻工作者以及其他外国传媒机构工作人员及家属。

13) 塔国公民配偶签(ХШ)证:签发给塔国公民的外国配偶及其子女和养子女。

14) 体育和文化团体签证(ВХ):签发给赴塔进行国际比赛、训练、文化活动和排演的外国公民及家属。

15) 宗教人员签证(ТД):签发给在塔境内从事宗教活动或有意在塔境内从事宗教活动的外国宗教组织成员。

16) 人道主义签证(Б):签发给赴塔交运或护送人道主义救助物资的外国公民。

17) 贸易签证(ТИ):签发给从事贸易活动的外国公民。

4. 中国公民经第三国进入塔吉克斯坦可办理落地签证。

5. 如外国公民没有接待方的邀请函,又希望前往塔国,则需向大使馆提交申请,内容包括入境目的、逗留期限和拟前往地区。大使馆将在14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6. 如欲前往塔吉克斯坦戈尔诺-巴达赫尚地区,则需在大使馆领事处办理《进入边境地区(戈尔诺-巴达赫尚自治州)许可证》。

7. 临时访塔的外国公民应在抵达目的地的3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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