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甘南藏族草原防火条例的总则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草原防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 法》、国务院《草原防火条例》、《甘肃省实施草原法细则》、《甘南 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甘南藏族自治州境内草原(包括草山、 草地)火灾预防的扑救。第三条预防和扑救草原火灾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草原防火工 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经常性的草原防火宣 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公民的防火意识。鼓励和支持草原防火的 科学研究,推广先进防火、灭火技术。第四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畜(农)牧行政部门主管其 行政区域内草原防火工作,乡人民政府负责本乡行政区域内的草原 防火工作。
自治州和各县、市、乡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草原防火工作的领 导,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单位领导责任制。第五条草原和森林交界或相间的县、市、乡,应当建立防火 工作联防制度,确定联防区域,制定联防措施,做好联防区域内的 防火工作。
第六条自治州各级草原防火主管部门的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草原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二) 制定草原防火规划、预案,检查草原防火设施建设;
(三) 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配合有关 单位调查处理火灾案件。
Hash:70efc49a88a109a940818a8f0c58b9b847f863e5
声明:此文由 maylee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