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高峰期景区 旅游的高峰期

1. 旅游的高峰期

建议从出发地先飞西双版纳,因为西双版纳在云南最南部和昆大理不在一条旅游线上,西双版纳玩后再飞丽江游玩,丽江游玩后坐车去大理玩(丽江大理距离比较近),然后大理玩毕后坐车或飞机去昆明玩,最后从昆明出发回到自己家。另外,西双版纳气候是热带雨林气候,冬天气温暖和,一般11~26度之间,早晚温差大;但昆大理三个地方冬天温度就要比西双版纳冷一些了,而且紫外线比较强,建议防晒和即时增减衣物。

2. 旅游的高峰期是哪几天

1992年。

世界旅游业业的发展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战后,西方发达国家经历了一个持续稳定的发展和增长时期,国际环境的相对稳定、科技的高速发展、交通运输业的发达,人们收入的大幅提高,人们生活和消费观念的改变、带薪休假的产生和兴起,这些使得人们的旅游需求日益高涨,旅游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

从1950年开始,世界旅游业便以每年7.1%的速度增长,从1950年接待2530万人次增长到1998年的6.35亿人次,国际旅游收入也从21亿美元增加到4394亿美元,增长了208.2倍,年均增长达11.8%。

1992年,世界国际国内旅游收入首次超过了石油、汽车工业,成为了世界上第一大产业。1996年旅游总产值(包括国内旅游收入)已经达到3.6万亿美元,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10.7%;旅游总投资7660亿美元,占世界总投资的11.9%;旅游业总税收入6530亿美元,占世界税收总额的10.4%;旅游业就业人数达2.55亿人,占世界总就业人数的九分之一,旅游业的发展规模已经在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

在过去的50年中,国际旅游收入的增长在70年代达到高峰后,也在放慢增长速度,不过还是超过了全球经济的增长速度。90年代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国际旅游仍取得了年均6.39%的增长。

3. 旅游的高峰期酒店接待率

酒店前台工作不会很难,但是说简单也不会轻松到哪去了毕竟每个工作初学都是要幸苦一点的。工资不高1800+最高可能2600+……这一行也算是吃青春饭的,升薪的可能不会很高。

4. 旅游的高峰期是几月份

这个问题太不具体了,每个地方的旅游资源和气候等都有一定的季节性,你要问具体哪个省份哪个城市才能具体回答。

通俗的来说,假期哪个地方不会都不会太淡,特别熟寒暑假,小孩子放假了,很多家长都会抽空带孩子出来玩,经济紧张的,就短途周边游,时间也短;家庭宽裕的,就走长线度长假,去领略自己和孩子平时不常见的人文与景观。

大概的来说:南方秋冬天是旺季(例如海南,冬天旅游热火朝天);北方春夏天是旺季(南方太阳高照,酷暑难耐)

如果你想出去玩,避开高峰期,肯定要反其道而行,出行前查下当地的气候,气候宜人的时候大家肯定比较感兴趣,特例景区除外,比如想滑雪,那肯定大冬天去东北了。还有就是你可以留意网络上的机票和酒店价格,如果你发现机票和酒店都很便宜,那肯定是淡季,去的人少,飞机没人坐,酒店没人住,那肯定便宜了,使劲打折促销……

5. 旅游的高峰期是哪几个月

一、行:“快进、快出、慢游”是旅游业对交通发展的基本要求。游客来大同县旅游的交通组织可分为:外部大交通和内部小交通两个方面:大交通方面,大同县旅游业发展需要形成区域合作的大旅游交通格局,就目前现状来看,铁路、公路、飞机疏通大同县与周边县市的旅游线路,形成了无障碍旅游快速通道。小交通方面,如何按照《大同县旅游发总体规划》 旅游道路系统建设,形成联结各主要景区、景点之间的交通环线,形成县内的旅游精品线路及固定旅游交通工具,形成县内小交通系统,这也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二、住:按照“市场引导,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完善功能,强化软件”方针,积极全力改善目前我县旅游宾馆酒店的问题。一是我们就昊天国际商务会馆进行升级,使其成为我县的星级旅游接待宾馆。就湖东宾馆的实际情况和目前接待能力,可进行重点升级改造,比如加入连锁快捷酒店体系。在火山群和册田水库等重点景区不仅要开发星级旅游酒店,也要建设青年旅店、自驾车营地等多种形式休憩场所,以吸引和满足高中低档不同消费层次游客的住宿要求。二是结合我县生态旅游、农业观光、“农家乐”等不同形式发展民营、个体、家庭旅馆,来适应现代旅游者兴趣广泛和多样性需求, 满足节假日高峰期的接待需求。

三、食: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旅游餐饮文化,积极发展有地方特色的旅游食品。大同县地方风味饮食特色明显,黄糕、羊肉、农家土饭在大同地区已经有一定知名度。我们应开发、创新美食文化,还要利用我县乡村优良的生态环境,在西坪、许堡、聚乐等乡镇发展“农家乐”餐饮设施,积极发展无公害旅游食品,同时在火山群适当发展大规模、高档次、特色突出的饮食,增加富有特色、中低档次、适应国内旅游者的餐饮服务,促进餐饮业和旅游业有机结合,加快民俗文化美食、自然生态美食等的发展。

四、游:抓紧制定各景区控制详细性规划,进一步完善景区景点建设,加大景区景点生态和文化元素的投入,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加快以“大同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为龙头的旅游景区建设,积极开发各种类型的旅游产品,以适应不同层次旅游者的需求;把亲水生态休闲庄园开发成我县旅游的新亮点,让更多的游客走进“大同后花园”,使生态旅游成为城市居民的新时尚。

五、购:在旅游业六大要素中,“购”在旅游业中占有份量最高,对当地经济拉动力最大。要多层次、多方位地开发具有大同县地方特色和火山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提高大同县旅游购物档次和经济效益。鼓励发展旅游商品生产,加快开发综合性旅游购物中心,提供适合旅游者需求的各种服务。创办导向性、示范性的旅游商品企业,逐步形成旅游食品、旅游工艺品、旅游日用品、旅游保健品等产业集群。重点旅游景区要建设旅游购物中心或旅游商品街,不断推出质量高、款式新、包装美的旅游商品。

六、娱:旅游业的娱乐活动通常由游客游览过程中的互动、参与类项目和夜间娱乐项目两部分组成,尤其游客晚间娱乐节目非常重要,是解决游客“白天看庙、晚上睡觉”式旅游的重要方法。应有创意性地打造游客“听得到、看得见、摸得着”可参与的项目。下一步,需要加大这方面的支持和培育力度,使特色娱乐项目不断增加,如在火山群地质公园内策划火山酒文化主题歌舞宴,慈禧太后西逃的故事等。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游客需求,满足大同县旅游产业发展的需求。

6. 旅游的高峰期的英文

旅游高峰期 英文:tourism season ; peak travel period If you are not on a package tour during the peak tourist time. 如果说在旅游高峰期不参加旅行团.

7. 旅游的高峰期是什么时候

要看地域和气候,对于海南来说,出了过年还有冬天那段时间是旺季,其余都是淡季。 但是对于其他夏天比较凉快的地方,7月一般都是旺季。

一般来说,从自然季节的变化和学生假期时间来看,旅游 季是5月初至10月底为旅游旺季,其中,学生的寒假,也是旅游旺季;而11月份初至次年4月底,转为旅游淡季。

从不同地区、不同景区的环境和条件来看,旅游的旺季和淡季是不一样的。

8. 旅游的高峰期是什么

中国旅游研究院近日发布《中国国内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21》。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国内旅游人数28.79亿人次,比2019年下降52.1%。其中,城镇居民国内旅游人数下降幅度更大,达到53.8%,农村居民国内旅游人数下降47.0%。

2020年国内旅游收入2.23万亿元,比2019年减少3.50万亿元,同比下降61.1%。其中,城镇居民国内旅游花费下降幅度更大,达到62.2%,农村居民国内旅游花费下降55.7%。

2021年,我国旅游经济呈阶梯形复苏、波动式回暖态势。国内旅游人数将达到39.15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将达到3.31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6%和48%,分别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的65%和58%。

9. 旅游的高峰期是几月

八月底九月初,是旅游高峰期,一个是因为是雨季已过去了,雨量会逐渐减少,一个是假期,中小学,大学已放假了,再一个是天气也会凉爽一些了

10. 旅游的高峰期游客安全处置预案

(2005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5年11月19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旅游者

  第三章 规划与促进

  第四章 资源保护与开发

  第五章 经营与服务

  第六章 乡村旅游

  第七章 旅游安全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和在本省内组织的到省外、境外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进行旅游规划、开发、建设、经营、服务、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发展旅游业,应当突出陕西历史文化、自然生态等旅游资源优势和地方特色,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协调发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将旅游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旅游业发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推动旅游业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完善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旅游资源保护利用、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安全监督、旅游环境秩序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协调部署本省旅游业发展重点工作和跨地区、跨行业的旅游规划建设,以及旅游市场的综合监管执法等需要综合协调的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旅游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旅游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引导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和旅游地居民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倡导和鼓励健康、低碳、绿色、文明的旅游方式。

  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在旅游经营活动中应当向旅游者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组织的章程开展活动,完善行业自律管理,加强会员信用建设,引导会员诚信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 旅游者

  第九条 旅游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相关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内容、标准、价格、注意事项等信息享有知情权;

  (二)有自主选择旅游产品、旅游经营者、旅游服务方式和旅游服务项目的权利;

  (三)有权利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四)有权利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获取相关合同文本以及旅游过程中相关的发票等支付凭证;

  (五)人身、财产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六)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八)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现役军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九)旅游合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旅游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旅游设施,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文明旅游;

  (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遵守旅游秩序和安全、卫生规定;

  (三)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

  (四)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六)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七)入境旅游者不得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八)履行旅游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时,旅游者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或者向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旅游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或者有书面仲裁协议的,申请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三章 规划与促进

  第十二条 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旅游发展的实际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省旅游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设区的市、旅游资源丰富的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旅游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旅游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对跨两个以上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其旅游资源适宜进行整体利用 ,由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对跨两个以上县(市、区)行政区域其旅游资源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重大旅游建设项目、重点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编制专项规划,对特定区域内的旅游项目、设施和服务功能配套以及旅游资源保护作出专门规定。

  第十四条 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专家以及当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及时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级政府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及时调整和修编规划的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进行评估应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第三方和公众评价为主,合理选择参与评估的单位和人员。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促进旅游业与文化、工业、农业、商业、卫生、体育、科教等领域融合发展,重点扶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旅游业发展;支持利用农村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利用工业企业特色和优势资源发展工业旅游;鼓励依托民间艺术活动、手工艺产品、建筑、婚俗、传统节日等资源开展民俗旅游。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旅游资源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特色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品牌创建、旅游产品文化内涵提升以及扶持促进旅游相关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区域间旅游服务障碍,推进跨区域的旅游合作与经营,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阻碍本行政区域外的旅行社、导游和旅游车辆在本地的合法旅游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发展专业旅游经营机构,推动优势旅游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建立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鼓励旅行社和旅游客运企业跨地区连锁经营。鼓励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投资旅游产业。

  第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产业项目和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扶持发展服务业、中小企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应当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符合旅游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模式,鼓励和支持省内旅游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上市,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券,面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旅游保险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对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和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的,可以通过优先安排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政府贴息贷款等措施予以支持。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重点旅游乡(镇)和旅游资源富集地方的供水、排水(污)、供电、通讯网络、环保、绿化、消防等与旅游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设施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重点旅游乡(镇)和旅游资源富集地方的区域开发、市政设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兼顾景观效果、旅游功能和相关旅游设施建设。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通往旅游景区的交通项目,合理规划建设旅游集散中心、中转站、旅游客运专线、自驾车营地等交通设施,加强景区旅游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建设,推进旅游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为旅游者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将游客运输纳入公共交通系统,合理布局旅游交通线路、旅游交通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以关中环线和沿黄河、汉唐帝陵、秦岭南北两麓等为骨架的重要旅游交通线路,完善旅游交通标志、主要旅游景区指示标志牌等道路标识。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在审批旅游线路、旅游客运企业和旅游汽车指标投放时,应当征求同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实施本省旅游形象推广战略,统筹组织本省整体旅游形象的境外和省外推广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地的旅游形象推广工作,完善旅游形象推广机构和网络。

  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省旅游形象推广工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旅游宣传促销专业化、市场化,建立多语种的陕西旅游宣传推广网站,加强陕西旅游形象宣传。

  广播电视、文化、商务、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行政管理、文物、外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做好旅游形象推广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旅游信息统计、发布以及假日旅游预报系统,准确提供旅游市场信息服务。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统计等部门应当协助做好旅游信息统计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鼓励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提升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

  第二十五条 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建设具有宣传促销、咨询、投诉、安全、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等功能的综合性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旅游基础信息数据库,促进旅游信息共享和实时更新。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旅游咨询中心,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投诉、咨询服务。   

  第二十六条 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旅游学科体系建设,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建立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旅游人才评价制度,将符合资助条件的旅游经营管理高层次人才纳入省人才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 把促进旅游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培训计划,将符合条件的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范围。

  第四章 资源保护与开发

  第二十七条 旅游资源开发应当坚持依法保护、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协调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

  第二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项目及旅游配套设施,应当符合旅游发展规划的要求,兼顾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当地生产、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旅游景区项目建设应当举行听证会。

  重点旅游镇、村的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应当突出文化特色并对旅游功能统筹规划,建筑规模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第二十九条 对自然资源和文物、宗教等人文资源进行旅游利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资源保护、生态保护、文物安全、宗教文化的要求,尊重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维护资源的区域整体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

  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山地、水域、湿地等自然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利用文物古迹、历史名胜和其他历史人文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保持其特有的历史风貌,不得擅自改建、迁移、拆除。

  第三十条 鼓励使用新能源、新材料,创建绿色环保企业,开发生态旅游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旅游景区内非法采石、开矿、挖沙、取土、建坟、伐木、烧荒、捕猎、倾倒废弃物、排放污染物以及建设损害生态环境、破坏旅游资源的项目。

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 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外,可以依法转让。   

  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旅游商品研发基地建设,鼓励、扶持开发具有观赏性、艺术性、文化性、实用性和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培育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

  第三十三条 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旅游业地方标准,推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旅游设施建设和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五章 经营与服务

  第三十四条 设立旅行社,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导游、领队活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导游证、领队证。

  俱乐部、车友会、协会以及其他召集旅游者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企业事业单位为推介、宣传产品等经营活动需要组织旅游的,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旅行社进行,不得自行开展旅游活动从事旅行社业务。

  第三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取得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服务质量等级,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旅游经营者不得超越取得的服务质量等级进行宣传,未取得服务质量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关服务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进行广告宣传或者经营活动。

  第 十六条 旅行社可以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委托,为有关公务活动提供交通、住宿、会议等服务。

  第三十七条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越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二)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未经游客同意转团并团;

  (四)向旅游者提供虚假旅游信息、发布虚假广告、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质价不符的服务;

  (五)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六)向旅游者索取小费,向其他旅游经营者给予或者收受回扣;

  (七)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或者中止旅游服务,拒绝履行合同;

  (八)从业人员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

  (九)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

  (十)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含有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违反社会公德,以及民族、宗教歧视等内容的旅游项目;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八条 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应当为导游提供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对女性导游实行特殊劳动保护。鼓励旅行社与导游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旅行社应当建立和完善导游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合理确定导游的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奖金等。建立依据导游的职业技能、专业素质、游客评价、从业贡献为主要测评内容的导游绩效奖励制度。

  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约定的导游服务费用。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九条 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推荐使用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旅行社提供旅游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服务,应当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

  第四十条 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旅行社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业务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址等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应当保证其信息真实、准确。

  第四十一条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旅游景区及其周边的经营者针对旅游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标价内容应当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  计量单位等方式,诱骗、强迫他人与其交易。

  旅游景区及其周边的经营者针对旅游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差价率、利润率,不得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率的合理幅度。

  第四十二条 从事旅游客运经营,应当取得相关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从事旅游客运的车辆按照旅游合同和旅游包车合同的行程安排,在车籍所在地和旅游目的地之间通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阻碍。

  旅游客运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与旅行社约定的旅游线路和标准提供运输服务,不得中途 擅自将旅游者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终止运输,不得擅自变更运行线路,不得擅自搭载与旅游团队无关的人员。

  第四十三条 旅行社开展旅游活动租用客运车辆、船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和已办理法定强制保险的车辆、船舶。

  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和法制、职业道德教育,保障服务质量和运输安全。

  承担旅游客运的车辆、船舶,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驾驶员、船员以及座位安全带、救生等安全设施设备,并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旅游者应当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警示规定,按要求使用座位安全带等安全设施设备。

  第四十四条 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市区内景区周边划定旅游客运车辆临时停车点,旅游客运车辆可以在该停车点即停即走,方便旅游者乘车。

  第四十五条 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不符合开放条件的,不得接待旅游者:

  (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

  (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景区主管部门应当对景区是否具备前款规定的开放条件进行审查,并听取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四十六条 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依法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

  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景区主管部门报告,景区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第四十七条 旅游景区应当公开门票价格,公开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明码标价。禁止强行出售联票、套票。

  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现役军人等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公示减免票价的对象和标准。

  政府投资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城市公园、体育场(馆)等,实行免费开放。免费开放确有困难的,应当实行价格优惠或者设立免费开放日,逐步实行免费开放。

  第四十八条 鼓励旅游景区通过委托经营、合作经营、参股入股等形式,引入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规范化运营。

  第四十九条 旅游经营者的营销计划、销售渠道、客户名单等经营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方式获取、使用或者披露。旅游经营者对其在经营活动中知悉的旅游者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十条 宾馆饭店用水、用电和用气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价格政策。

  第五十一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提供旅游业务统计、财务报表等资料。相关部门应当为旅游经营者提供的资料保密。

  第五十二条 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章 乡村旅游

  第五十三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以区域旅游品牌打造、线路整合、设施完善为重点,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编制并实施乡村 游发展规划,规范乡村旅游开发建设,推动乡村旅游有序健康发展。

  第五十四条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把乡村旅游纳入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扶贫开发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整体布局,加强乡村旅游道路、停车场、通讯网络、给(排)水、绿化以及其他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游览标识牌,为乡村旅游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乡村旅游公共厕所、垃圾收集容器、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组织开展杀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清除其孳生地的活动,改善乡村旅游地的环境卫生。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具有旅游资源的革命老区和秦岭、巴山等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县、镇、传统村落的建设,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

  第五十六条 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并推行乡村旅游规范标准和等级评定体系。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策扶持、宣传推介、协调指导等措施,鼓励开发观光、民俗、休闲等乡村旅游项目,发挥生态优势、突出乡村特色,推动乡村旅游规范化发展。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开展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服务水平。

  第五十八条 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和其他条件从事餐饮、住宿等乡村旅游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接待游客住宿的,还应当取得卫生许可证,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备案,核实登记游客身份证件,发现有违法嫌疑的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十九条 乡村旅游经营者开设旅游项目、提供旅游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乡村旅游经营者不得在河道以及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的危险地带开展旅游经营活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乡村旅游经营者的旅游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对乡村旅游经营场地、接待设施、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服务质量、特色项目等方面进行等级综合评定,指导和帮助乡村旅游经营者规范经营,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章 旅游安全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旅游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旅游景区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并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订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县级以上旅游、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卫生等有关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工作。

  第六十三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旅游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旅游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门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旅游者流量大的重点景区应当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配备专业医疗和救援队伍。

  发生 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经营者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及其公安、旅游、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救援。

  第六十四条 经营涉及人身安全的特殊旅游项目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项目,其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应当依法定期检测。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运行。

  第六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事项,应当向旅游者事先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涉及人身安全的旅游活动,旅游经营者应当以明示的方式向旅游者说明或者警示可能出现的危险,提出应当具备的身体条件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第六十六条 旅游景区应当设置地域界限、服务设施和游览导向等标识;对具有危险性的区域或者项目,应当设立明显的提示或者警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六十七条 在没有道路通行的地方或者旅游景区游览路线以外的地方,组织开展穿越山岭、攀登山峰等具有危险性的健身探险旅游活动,组织者应当向参与者作出风险提示,并应当提前五日将活动时间、地点、路线、人员名单、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等向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备案。地点、路线涉及军事设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旅游景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六十八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提示旅游者自愿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民族宗教、公安、交通运输、文化、卫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价格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对辖区内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旅游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常态监管的旅游综合执法体制,完善旅游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公布投诉受理地点、电话、网络地址,受理来访或者通过电话、网络平台的投诉。

  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受移交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再移交其他部门处理。受移交部门认为依法确属其他部门处理职责权限的,应当通过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移交,并跟踪负责投诉处理情况和答复投诉者。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移交部门和其他有权处理部门之间不得相互推诿。

  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投诉受移交部门对事实清楚能够当场处理的投诉,应当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当在三日内将有关处理情况告知投诉者。一般的投诉应当在七日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投诉应当在四十五日内处理完毕,并告知投诉者。确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处理完毕的,经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法律、法规对处理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旅行社以及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和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旅游经营者及其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并有权行使下列权力:

  (一)进入旅游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二)询问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

  (三)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四)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等相关资料。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的,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有权利拒绝。

  监督检查人员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第七十二条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县级以上价格部门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县级以上价格部门拟制定或者提高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应当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提高的,应当提前六个月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价格。

  县级以上价格部门应当依法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旅游价格市场秩序。

  第七十三条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工会组织应当指导督促旅行社按照旅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导游的合法权益。对不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县级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旅游经营者的诚信记录,公开旅游经营者资质、经营服务质量、失信惩戒记录等信息,公布严重违法的旅游经营者名单,保障旅游者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设置区域间旅游服务障碍的,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单位和人员限制、阻碍本行政区域外的旅行社、导游和旅游车辆在本地合法旅游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七条 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价格部门责令改正,未明码标价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方式,诱骗、强迫他人与其交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经营 者,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八条 旅游客运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七十九条 旅行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船舶承担旅游客运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条 旅游景区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价格部门责令改正,未公开、明码标价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强行出售联票、套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旅游景区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价格部门责令改正,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一条 乡村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相关经营许可证。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组织开展健身探险旅游活动未依法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对组织者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给参与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明知组织者未依法备案参与健身探险旅游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参与者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执行旅游发展规划或者旅游专项规划,造成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的;

  (二)不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造成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

  (三)未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未公布受理地点、电话、网络地址的;

  (四)未按照规定时限受理和处理旅游投诉或者对投诉互相推诿不及时处理的;

  (五)超越定价权限、范围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提高景区门票和服务价格的;

  (六)不依法履行旅游行政执法职责,不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的;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个人作出五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作出十万元以上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八 条 当事人对有关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章 附  则

  第八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2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端午节旅游高峰 端午节是旅游高峰期吗 高峰旅游

1. 端午节是旅游高峰期吗

为什么节假日旅游景区人山人海?我来谈点个人的看法,这要从供求两方面来考虑:1.放假了,儿童和年轻人有了休闲的时间,这个群体很大,需求旺盛。3.老人们也因为儿女的休假,照顾孙辈的工作暂时缓解,也有时间旅游了。2.我国人口多,14亿,任何景点都会有人来。3.近些年城乡居民收入增加了,有了钱就想出去看看。4.假期比过去多了,有时间玩。4.交通比过去方便,高铁、飞机、高速大巴都让旅行是快乐的行程。5.相对于人口数量和现在的经济收入,景点供应还要增加,服务条件应该进一步改善,在旅客的吃住行玩上多增加高质量的供应,缓解当前的局面。

2. 国庆节旅游高峰期

陕西华山国庆不免门票。

华山国庆不免门票,为了维护景区正常秩序,保障游客安排,国庆等节假日高峰期,华山会限流,每天限流人数在25000人以内。

华山,隶属于陕西省华阴市,古称“西岳”,雅称“太华山”,为中国著名的五岳之一。在省会西安以东120千米处,南接秦岭,北瞰黄渭,自古以来就有“奇险天下第一山”的说法,是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3. 国庆节出游高峰是哪天

2017 年 10 月 1 -7日 , 全 国 游 客 增 速 分 别 达 10.50%、9.90%、9.80%、15.63%、12.10%、12.30%、17.60% , 旅 游 收 入 增 速 分 别 达 12.20%、10.90%、11.80%、19.86%、14.70%、15.10%、14.80%,整体表现较为平稳,其中 4日因中秋佳节来临、旅游、探亲热情高涨,7日因返程高峰将至,周边游、一日游有所升 温。

  通过对2017国庆旅游人数统计分析,同时,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数 据,为期 11 天的 2017 年国庆假期铁路旅客运输于 9 月 28日正式启动,预计发送旅客 1.3 亿人次,同比增加 10%。据民航局估计,10 月 1日至 10 月 8日期间,民航出行旅客将 超 1300 万人次,去年国庆假期共运输旅客 996 万人次。

  超级假日使居民国内长线出游热情高涨。2017 年国庆节、中秋节重叠,共计放假时长 8 天,催生长线游需求。据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居民出游意愿调查,国庆、中秋假日期间出 游 4 至 7日的受访者占总受访人数的 48.9%,出游 7 至 30日的受访者占总受访人数的 17.6%。

  通过对2017国庆旅游人数统计分析,辽宁省共接待游客4544万人次,同比增长9.3%;实现旅游收入259.44亿元,同比增长9.7%。江西省共接待游客6087.21万人次,同比增长13.56%;实现旅游收入368.56亿元,同比增长25.97%。山东省共接待游客7065.5万人次,同比增长14.0%;实现旅游收入559.6亿元,同比增长16.1%。

  湖南省共接待游客6147.32万人次,同比增长22.71 %;实现旅游收入348.64亿元,同比增长29.46%。贵州省共接待游客4614.54万人次,同比增长42.10%;实现旅游收入305.27亿元,同比增长43.52%。陕西省共接待游客5636.82万人次,同比增长7.4%;实现旅游收入296亿元,同比增长11.64%。

  内蒙古自治区共接待游客1062.18万人次,同比增长24.49%;实现旅游收入83.33亿元,同比增长38.3%。吉林省共接待游客1558.14万人次,同比增长31.94%;实现旅游总收入103.61亿元,同比增长37.36%。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接待游客289.31万人次,同比增长19.47%;实现旅游收入21.14亿元,同比增长23.7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接待游客99.1万人次,同比增长38.2%;实现旅游收入5.94亿元,同比增长49.6%。以上便是2017国庆旅游人数统计分析的所有内容了。

4. 端午节是旅游高峰期吗英文

1、端午节(DragonBoatFestival) 时间:农历五月初五 端午节,又称端阳节、重午节、龙日、龙舟节、正阳节、浴兰节、天中节等等,是中 民间传统节日。端午节源自天象崇拜,由上古时代龙图腾祭祀演变而来。

2、国庆节(NationalDay) 时间:公历10月1日(中国) 国庆节是由一个国家制定的用来纪念国家本身的法定假日。 它们通常是这个国家的独立、宪法的签署、元首诞辰或其他有重大纪念意义的周年纪念日;也有些是这个国家守护神的圣人节。 虽然绝大部分国家都有类似的纪念日,但是由于复杂的政治关系,部分国家的这一节日不能够称为国庆日,比如美国只有独立日,没有国庆日,但是两者意义相同。

3、圣诞节(Christmas) 时间:12月25日(公历) 圣诞节(Christmas)又称耶诞节,译名为“基督弥撒”,它源自古罗马人迎接新年的农神节,与基督教本无关系。 在基督教盛行罗马帝国后,教廷随波逐流地将这种民俗节日纳入基督教体系,同时以庆祝耶稣的降生。但在圣诞节这天不是耶稣的生辰,因为《圣经》未有记载耶稣具体生于哪天,同样没提到过有此种节日,是基督教吸收了古罗马神话的结果。

4、万圣节(AllSaints'Day) 时间:11月1日(公历) 万圣节又叫诸圣节,在每年的11月1日,是西方的传统节日;而万圣节前夜的10月31日是这个节日最热闹的时刻。在中文里,常常把万圣节前夜(Halloween)讹译为万圣节(AllSaints'Day)。

5、元旦(NEWYEAR) 时间:公历1月1日 元旦,即公历的1月1日,是世界多数国家通称的“新年”。元,谓“始”,凡数之始称为“元”;旦,谓“日”;“元旦”意即“初始之日”。元旦又称“三元”,即岁之元、月之元、时之元。

5. 端午节是旅游高峰期吗英语

端午节的英语的音标:[ˈdræɡən bəut ˈfestəvəl]。

dragon boat festival

[英][ˈdræɡən bəut ˈfestəvəl][美][ˈdræɡən bot ˈfɛstəvəl]

6. 端午节旅游的多吗

多,古北水镇夏日很清爽,端午节正值夏季,吸引很多游客游览

7. 清明节是旅游高峰吗

开放时间分旺季淡季:

  旺季(4月-10月)8:20—17:10

  淡季(11月—3月) 8:30-16:30

  特殊情况(例如疫情等)另行通知

  ①如遇武功山旅游高峰期,清明、五一小长假、国庆十一黄金周之类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做缆车上山顶的话可能需要排队,大概半小时左右。

  ②遇到雨雪天气、大风、索道检修等情况具体以景区通知为准,景区天气变化较大建议想乘坐索道的游客提前电话咨询一下

8. 春节旅游高峰期是什么时候

春节高峰期是在年二十八,九到初七。

9. 端午节有高峰期吗

一、空心菜

对于空心菜,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不陌生,大部分人都吃过。但是我们应该对它的生长条件和要求都不太清楚吧。空心菜对于节气的要求并不高,它可以六月份种植,也可以端午节后种植,还可以9月份种植。空心菜耐高温且高产,只是它的生长周期随品种的不一样而改变,有的空心菜四十多天就成熟了,而有的空心菜的生长周期却要80天到90天左右。

二、扁豆

扁豆大部分地区在5月份就可以种植了,而在一些华北地区端午节前后可以种植。菜农可以根据各个地方气温的差异而选择月份进行种植。扁豆的根系发达,耐高温且抗旱能力比较强,适应力强,成活概率大。而且扁豆的成熟不是统一的,它是分批次的,有些先成熟,有些后成熟,它的生长周期大概在一个月到两个月期间。扁豆的采摘时间较长,而且果实较多且较丰满,较为盛产。是菜农种植的最佳选择,不亏的买卖。

三、丝瓜

丝瓜除了冬季,其他三个季节都可以种植,种植时间跨度可以从2月份达到9 月份。而丝瓜对于土质和气候的要求并不是特别高,许多朋友把它种在树下也是可以的,只是它的生长周期较为长,一般都要3~4个月才会成熟熟。丝瓜具有攀爬的功能,把它种在树下或者墙边,等到它长大就可以攀爬到树上或墙上,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线。而且丝瓜深受人们的喜爱,不仅是因为它可以食用,而且它还可以用来洗锅碗瓢盆。

四、黄瓜

黄瓜的播种时间较久,一些地区2-3月份即可播种,而有些地区端午过后并是种植高峰期,因此有些地区的黄瓜已经成熟,而有些地区的黄瓜才开始播种。黄瓜根据品种不同,生长周期90-120天都是正常的。此外种植黄瓜需要搭一些藤架,菜农应该提前准备好。

五、苦瓜

气温越高苦瓜也旺盛,苦瓜自身的耐热性比较强,因此在端午节后气温升高,苦瓜开始普遍种植。而苦瓜的整个生育期大概需要80-100天左右,也与菜农的管理方式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因为苦瓜性寒较苦,大部分人是无法接受的

六、甘蓝

甘蓝春夏秋三个季节都可以种植,有些早熟品种在四月份就可以种植,而一些在端午节后种植的属于晚熟品种。而甘蓝喜阴凉,因此建议种植在潮湿阴凉的地方,但是种植甘蓝有一个注意事项,必须及时浇水,要不然甘蓝地成长也不会太好。甘蓝的生长周期就相对于较短,也是很好的种植选择。

七、油麦菜

在端午节前面种植的油麦菜属于春油麦菜,而在端午节后种植的属于夏油麦菜。生长周期大哥40多天,属于一种速生菜。

八、芹菜

端午节过后,种植芹菜的菜农也不在少数。芹菜喜阴,如果当地种植气温高达30度以上,就需要注意水分管理。芹菜一般选择定植,生育期大概80-90天左右,菜农也可选择种植。

10. 春节旅游高峰是哪几天

2021春运高峰沒有,这是因为受疫情影响,响应国家号召就地过年,减少大量流动量

全域旅游发展高峰论坛 全国生态旅游高峰论坛 高峰旅游

1. 全国生态旅游高峰论坛

11月7日,在第十二届天翼智能生态博览会高峰论坛上,中国电信正式对外发布5G定制网。

中国电信全新发布“网定制、边智能、云协同、应用随选”的5G定制网解决方案及《中国电信5G定制网产品手册》,提供“致远”、“比邻”、“如翼”三类定制网服务模式,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正茂等领导及专家共同出席发布仪式。

5G定制网是企业信息基础设施的深刻变革和全面升级,是以5G网络为基础,对连接、计算和智能等全部数字化能力的“融合定制”。此次中国电信推出的5G定制网,将通过5G 边 云 X,打造一体化定制融合服务,实现“云网一体,按需定制”。

2. 全国生态旅游高峰论坛官网

宜宾,别称:“僰道” 、“戎州”、“叙州城”,位于中国四川省中南部。

因金沙江、岷江在此汇合,长江至此始称“长江”,故宜宾也被称为“万里长江第一城”,长江宜宾—宜昌段亦称川江。宜宾是著名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举世闻名的名酒五粮液,即产于这里,发达的酿酒工业使宜宾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酒都”。宜宾市是长江上游开发最早、历史最悠久的城市之一,是南丝绸之路的起点,素有“西南半壁古戎州”的美誉。岷江和金沙江在宜宾市区汇合始称长江,以宜宾市区为中心,沿岷江西北而去可至四川乐山,沿金沙江向西南而行可抵云南水富,沿长江东下可达上海。宜宾市境内有河道10余条,通航里程963.3公里。2007年3月,总投资2.5亿元,长江干线叙泸航道整治开工,将达到3级航道的标准,3000吨级的船队和千吨级船舶可以24小时昼夜畅通无阻,且可从宜宾港可直达上海港。2008年6月,万吨巨轮“巨航89号”(轮船自重2000多吨,可装载货物8700余吨)驶入宜宾,成为驶入长江航道宜宾水域的最大船舶。2008年9月,宜宾至上海2688公里长江航道,全部实现昼夜通航。2008年12月31日,“万里长江第一港”——宜宾港志诚综合作业区正式开工建设,将成为四川最大的港口综合作业区。宜宾港依托长江、金沙江两条水运主通道,建设以志诚综合作业区为中心,以豆坝、小岸坝、安阜、罗龙、阳春坝5个重大型专用码头为支撑,以20余个区域性客货码头为补充的内河枢纽港体系。志诚综合作业区总投资达13亿元,规划建成1000吨级集装箱泊位11个、1000吨级杂件泊位2个、1000吨级滚装泊位2个、工作船泊位1个,年通过能力集装箱100万标箱。2009年12月18日,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成立。建设规模为四川最大的临港经济开发区。发展目标 围绕“一道、二港、三铁、四路、五码头、六高速”建设目标,全力推进铁、公、水、空立体交通网络的规划和建设,着力构建大交通、大通道、大动脉,为把宜宾建成长江上游川滇黔结合部综合交通枢纽。2008年,由亚太旅游联合会、中国生态学会旅游专业委员会和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旅游文化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2008中国文化生态旅游高峰论坛,宜宾市被评选为“中国最佳文化生态旅游城市”。呵呵··我是宜宾人··也很喜欢宜宾··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3. 中国生态环境产业高峰论坛

为了防止土地沙化,加快治理沙漠化土地,合理开发利用沙区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农牧业生产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经全国治沙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对有关治沙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

治沙工作由沙区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治沙任务重的省区,要在治沙主管部门内自行调剂设置专管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地区的组织、协调工作; 点沙区县和沙生植物集中分布地区,要建立健全基层治沙站,负责治沙和植被管护工作。

二、

全国绿化委员会、林业部和地方各级绿化委员会、林业部门主管治沙和沙区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水利、农业、牧业、土地、环保、矿产、能源、铁道、交通、科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并负责做好本行业的治沙工作。

三、

沙区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全国治沙工程规划制定本地区的防沙治沙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组织各行业的广大人民群众实施。

四、

治沙工作要贯彻“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防治并重,治用结合,突出重点、讲求效益”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要切实保护好沙区林草植被,严禁滥垦、滥牧、滥采、滥挖。

五、

沙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适宜对封沙育林、育草的沙漠戈壁、沙漠化土地,要划定范围,实行封育;对珍稀动植物资源集中分布的地区,应分别情况,逐步建立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六、

经有关部门批准和治沙主管部门同意,在沙区从事采矿、石油开发、筑路及其他工程建设的部门和单位,要把防沙治沙作为环境评估的重要内容;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治理”的原则,都要承担治沙任务,并把施工区域的防沙、治沙经费列入工程预算,做到工程建设和防沙治沙同步进行。

七、

防沙治沙资金实行多渠道筹集,以群众投工投劳力主、国家扶持为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外,还应按规划的要求,每年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各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每年应筹集一定的资金,用于房沙治沙。国家基建投资每年也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扶持。

八、

全国治沙工程列为国家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按年度安排基建拨款,按项目进行管理。

九、

国家每年发放治沙贴息贷款。“八五”期间,从一九九二年起,每年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安排,中国农业银行组织发放一亿元贴息贷款,财政给予部分贴息,贷款使用者也负担一部分利息。具体办法,由林业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民银行另行规定。

十、

国家每年安排一定的治沙事业费,主要用于防沙治沙的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宣传等。此项事业费必须专款专用。

十一、

国家对治沙和合理开发利用沙区资源,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由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制定《关于治沙和合理开发利用沙区资源给予税收等方面优惠照顾的规定》,另行下达。

十二、

新占用、征用经保护或治理的沙地,应按《土地法》的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审批前,要征求同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占用补偿费,此项费用专项用于治沙。具体办法和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十三、

防沙、治沙所需的化肥、农药、汽油、柴油、农膜、木材、水泥、钢材等主要生产资料,视同重点工程项目所需物资,优先纳入国家物资供应计划。

十四,治理沙漠及开发利用沙区资源的科技研究项目,应纳入科技项目计划,经有关领导机关批准后拨给专项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实行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科技人员到沙区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五、

各级人民政府对治沙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因滥垦、滥牧、滥采、滥挖而破坏林草植被等沙区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由治沙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治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给予处罚。

十六、

沙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上述意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

4. 中国旅游生态研讨会

1995年中国首届生态旅游研讨会在西双版纳召开会上发表了发展我国生态旅游的倡议。

1995年在西双版纳召开了“中国首届生态旅游研讨会”,此次大会是由中国旅游协会、生态旅游专业委员会与有关单位共同组织的,有118位学者出席研讨。

本次学术研讨会以“生态文明旅游的理论与应用探索”为主题,围绕“生态文明旅游与全域旅游”“生态文明旅游与旅游目的地建设”“生态文明旅游与生态补偿”“生态文明旅游与精准扶贫”“生态文明旅游发展探讨”等议题展开讨论。

5. 中国生态旅游产业高峰论坛

山东济南。

5月22日,济南“花城”建设迎来重磅级盛会——2021济南世界花园大会暨国际生态花园城市高峰论坛在高新区启幕。

活动由济南市高新区管委会、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中国花卉报》社、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立体绿化与生态园林专业委员会协办,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济南市重点项目——济南赛石·花朝园项目承办。

6. 全国首届生态旅游研讨会

2020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分别是:

1.“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新目标;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时间点;

2.《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印发;

3.“2020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举办;

4.生态文明法律体系不断丰富完善;

5.“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9项生态环保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超额圆满完成;6.《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列入国家战略决策;

7.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8.《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印发;

9.“2018-2019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举行颁授仪式;

10.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获表彰授牌。

7. 全国生态旅游高峰论坛的财务预算

公司财务费用的预算会议一般由财务总监或者是财务嗯。经理来负责召开,同时要和其他相关的业务部门,比如销售部门, 还有一些其他的相关部门将自己全年的费用有一个大概的预算,嗯,然后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的预算来。来确定公司整个部门的费用预算。

8. 全国生态旅游高峰论坛官方网站

数字经济目前已经占到我国国民经济将近40%的比重。XR产业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七大重点产业之一,近年来在政府的支持下快速发展,预计在2023年突破千亿的产值。

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蒋媛媛首届扩展现实XR(Extended Reality,简称XR)产业生态高峰论坛上做出如上表述。

“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并将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产业列为未来五年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具体内容包括:推动三维图形生成、动态环境建模、实时动作捕捉、快速渲染处理等技术创新,发展虚拟现实整机,感知交互、内容采集制作等设备和开发工具软件、行业解决方案。

蒋媛媛认为,数字化变革是XR产业发展的巨大机遇。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和制造业大国,提供了工业、消费、健康等18个大类100多个应用场景,而XR产业链跨度大,前沿数字技术运用全面,蕴含巨大发展潜力。

她也提到国内XR产业面临的挑战:硬件市场规模偏小,内容缺乏变 现渠道,开发者积极性不高,缺乏高端研发人才,国产化和自主化水平不足,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亟待推进。

数字经济助推

8月1日,由上海市多媒体行业协会主办的首届扩展现实XR产业生态高峰论坛在UDE国际消费电子及未来生活博览会上举办。

扩展现实(Extended Reality,简称XR),是指通过计算机将真实与虚拟相结合,打造一个可人机交互的虚拟环境,也是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等多种技术的统称。

2016年曾被称为国内VR元年,行业泡沫散去后的五年,数字经济日益发达,国内XR技术不断突破,市场规模逐步扩大,投融资领域日渐回暖,以工业、医疗、文娱、教育为代表的垂直领域示范应用层出不穷。如今的XR行业面临着新的拐点。

同时,中国XR产业在核心技术、内容生态、应用平台、规模效应方面的短板仍待提高。如何在加快同产业协同、培养内容端、打造好平台、扩大影响力,是摆在政府、行业组织和从业企业面前的迫切问题。

上海市多媒体行业协会扩展现实专业委员会主任端木海婴在会议中简要介绍了由协会牵头的《扩展现实XR降本增效白皮书》和团体标准《扩展现实设备对视觉健康影响的测试和评价方法》的工作情况,邀请业界共同推动XR技术的产业化。

上海市多媒体行业协会扩展现实专业委员会主任 端木海婴

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采访时,蒋媛媛表示:“XR产业的发展需要多方的开放和协同。建设产业互联网平台,打通行业上下游,形成内容和终端互相促进的正向循环产业生态,决定了XR这个庞大产业链是否能够健康地建立起来。”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 林均全 澎湃新闻记者秦艺逍图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林均全分析了资本重新关注XR产业的三个原因。第一,因为基础设施的建设趋于完善,5G的普及可能会增强AR、VR以及云游戏等消费端的需求。第二,XR产品的性能水平到达了突破的临界点。第三,市场逐渐被教育,价格不断在下滑,更多人愿意体验XR设备。

数据显示,2021上半年VR/AR领域的融资并购金额已经超过了2016年高峰,融资并购数量比去年增长了超过50%。

XR硬件何时突破量产?技术发展聚焦“端、云、智”

国内VR、AR硬件从2014年开始大力发展,研发水平已经趋于成熟,但现在还未实现大规模量产,深圳亿境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副总黄亮亮分析了背后的原因。

“AR、VR的产业链非常长,从零部件、芯片、输入输出设备做到终端,有移动端的PC、VR一体机分体机到AR眼镜整个的终端。再像操作系统和工具的开发,再下面是应用,应用做完再到内容制作、运营、销售、分发,再到我们终端客户手上,其实整个供应链是非常长的。”

深圳亿境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副总 黄亮亮

他总结出了XR硬件技术突破的18个要点。在硬件方面,从显示、体积,到CPU、GPU、光学、一体机、分体机,再到系统的稳定性、功耗、散热等等都需要和完善。此外,行业内也暂时没有制定出统一的执行标准。

百度增强现实技术部总监李颖超认为:“在AR交互更重、设备更轻的内生规律作用下,技术发展呈现端、云、智三位一体的趋势。AI技术正在推动AR应用体验快速提升,尤其是在空间智能、内容智能和交互智能三方面,使AR体验空间更大、3D内容生产效率更高,交互更便捷。”他强调,”AR设备中最关键的三个应用是导航、搜索和社交,只有解决了这三个问题,AR眼镜才有可能变成一个高频的,让 们每天都愿意去使用的设备。”

百度增强现实技术部总监 李颖超

李颖超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表示,“十四五”规划中提到的实时环境建模、动作捕捉、实时渲染和内容生产等四个XR技术发展方向,也是百度一直在持续深耕的。“XR技术的核心是感知,一部分是感知人,比如高精度实时的动作捕捉,一部分是感知世界,如SLAM(同步定位与建图)和大空间视觉定位技术,这些技术对AR和VR都很关键。”

XR工业应用逐步规模化,商业落地还需内容生态繁荣

尽管目前XR技术已经在不断迭代,但市场对XR技术的认知还没有更新。以VR为例,有51%的人认为VR是一个观影设备,还有40%的人觉得它是玩游戏的设备。

事实上,XR技术已经大量落地应用在工业领域,为工业数字化转型助力。海尔工业智能研究院科技创新技术总监孙贺分享了海尔基于XR数字化技术,聚焦工业领域全流程、全链条数字化升级的服务,打造的“1+4”模式。一个平台就是海尔行业智研院研发的工业XR平台,建立智能制造新技术引擎,最终实现XR云工具的平台建设。在推进过程中,沉淀了四库,分别是工具库、内容库、场景库和模型库。

海尔工业智能研究院科技创新技术总监 孙贺

他通过PPT展示了5G+AR远程交互平台、VR/MR培训、SOP(标准作业程序)的具体应用,包括员工培训、远程协作、智能防差错、产品终检等,让我们看到了XR技术工业规模化应用的新生态。

“我们认为工业应用要结合自己的特点,多路并举开展工作,潮流要跟上,但是合适的才是最好的;要落地XR应用要多去现场,了解实际情况,还要听得懂术语;无论是工业公司还是XR行业,都要开放思路,多想多试;新的市场需要合作共享,大家都要分享资源才能一起在工业领域用好XR技术。”孙贺说道。

比起C端业务,XR技术的B端业务以很少出现标准化产品。如何普及终端和应用,打造XR内容的繁荣,是XR商业应用亟待解决的问题。

南京睿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副总刘峰瑞表示,XR行业会经历硬件量产、高效工具出现、快速制作内容、内容生态繁荣这四个阶段,内容生态丰富了之后,才会为场景落地带来可能。未来一年XR场景落地会是重中之重,会有大量的场景案例出现,为丰富各个场景的标准化、标准化以及后面的规模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南京睿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副总 刘峰瑞

他提到,一个阻碍XR内容生产的痛点在于行业人员难以将专业知识转化为代码,而且在部分使用场景和项目过程当中有保密需求。

睿悦为此专门开发了全自主化、底层封装的三维实时渲染内容创作引擎,可以广泛应用于开发者、设计师等各行业内容创作者,所创作的内容可以同步发布到PC、手机等多个平台。

“我们的Nibiru Creator可实现无代码生成交互内容,支持多屏联动,只要会做PPT或Word的人就可进行二次开发,用户可以自己进行项目运营,在提高内容制作效率的同时降低了成本。”刘峰瑞说道。

会后,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参观了会场附近的XR展区,约有十家XR企业展出了各自最新技术和产品。不限于特定物理空间的协同化工作与沉浸式体验,为文化娱乐、教育培训、工业生产、医疗健康和商贸业务等领域带来了全新的产品形态和服务模式。

在赋助智能的展台,一位小朋友正和家长一起体验VR设备。 澎湃新闻记者秦艺逍图

本次论坛由上海市多媒体行业协会主办,联合各地XR行业组织、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中国计算机学会等,邀请XR链节点企业 从产业生态、关键技术、代表硬件、内容制作、落地应用、资本加持等方面,就中国XR产业的现状和未来进行分享和探讨。

由于疫情的反复,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设置了四重检疫关卡以保障展会安全进行。和其他行业一样,疫情会对XR行业的生产研发和线下业务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XR的应用价值也在疫情中得到认可。XR技术的“非接触功能”被充分应用于疫情排查管理、监测预警、防控救治等环节,同时VR/AR数字化构建的无菌安全沉浸式交互环境,在疫情中的应用需求也得到了极大提升。

“如何突破疫情和其他灾害,远离物理束缚、为人类带来极致虚拟体验,甚至是实现梦想中的元宇宙,是与会者和所有XR从业人员最关心的问题。”端木海婴表示。

9. 全国生态旅游高峰论坛的优势

在北京举行的首届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高峰论坛暨城市与景区生态文明成果发布会上,徐州市、无锡市、秦皇岛市、德州市、青岛市、贵阳市、浏阳市、龙岩市、中山市、香格里拉市等10个城市被授予“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称号。

高峰旅游自由行旅游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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