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一窖---古城酒的历史和渊源。。。
古城酒独逞西域已有数百年之久。兰州历史博物馆史记载:“古城酒始于明朝,发展在清代,盛于当今”。明朝永乐初年(公元1400年)陈诚持节考察新疆时,所著《西域番国志》中说奇台一带“间食米面,稀有菜蔬,小酿酒醴”。可见当时,今奇台县内就有了饮用或酿造酒的记载。
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积时七十载用兵西征准回二部时,采取中西商务与武力同时并用政策,当时“馈粮千里,转谷百万,师行所至,则由随行商人奔走其后。军中牛酒之犒,声色百伎之娱乐,一切取供于商。”于是西域所酿之烧酒自然传入西域各地。到清咸丰年间,古城已有罗氏开设的“大生泉”,段氏开设的“永生泉”,山西张氏开设的“杏林泉”,张氏开设的“杏林泉”生意兴隆,远近闻名,南来北往的商人旅客,东去西来的车队驼夫,纷纷以茶、布、皮、毛以货易货,遂使古城烧酒迅速外消,西运迪化、伊利、塔城,南出吐鲁番、鄯善,东至哈密、巴里坤,北至阿尔泰、蒙古。
由于“杏林泉”等3家烧房工艺好,原料足,销路广,利润高,于是吸引了大批山西人拥挤北斗宫,他们盘亲结友,拉众集群,请会借贷,短时间内形成了一个开烧坊的高潮,先后开张的烧房又有得胜昌、万裕隆、永兴泉、义兴和、宝兴泉、大醴泉等。这样,弯弯曲曲的北斗宫巷就形成了以山西人为主体、以酿酒为龙头的工商业集中的,春夏旺季,车水马龙,年头节下,灯火辉煌,到光绪末年,古城以年产烧酒3.4万公斤,有酿酒作坊20余家,年销烧酒500余驼件,约合11万公斤。
民国10年(1921)蒙古宣布独立后,驼运不通,古城烧酒销路受到影响,虽仍有私商由阿山转运,但销量已明显减少。
民国22年(1933),马仲英攻占奇台,由于军需紧张,下令查封酒坊,使古城酿酒业一度停废。
民国23年(1934)盛世才执政时,因于关内隔绝,奇台商业逐渐萧条,古城烧酒外运和生产逐渐衰退。
民国25年(1936)后,古城酒业再度兴起,当年全县酒产量增长至70万公斤以上,其中销往外地的烧酒占30%。
民国27年(1938),奇台烧酒作坊有“义兴和”、“恒太源”、“万裕隆”等14家。各酿酒作坊加入奇台县同业公会,成为奇台县公商会所属二十四行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奇台县个酒坊实行联营,各处作坊合并为4座较大的作坊。1952年8月,4座作坊改建为“国营奇台台县白酒厂”,编制为股级,隶属奇台县食品公司,生产纳入地方生产计划,年产白酒45吨。另租用民房70余间(约1500平方米),作为酒库,原料粉碎车间及加工酒曲工房。
1956年,在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奇台县白酒厂划分为奇台县白酒一厂、二厂。一厂设在满城鼓楼街永和泉经理温日升烧坊院内。二厂设在北斗宫巷杏林泉旧址。这两个酒场,扬各家所长,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工人的积极性,不但保持了白酒质量的声誉,而且完成了白酒生产计划。
1958年6月,奇台县白酒厂一、二俩厂合并至二厂处,仍为国营奇台县白酒厂,并随县食品公司进入县商业局,但仍属县食品公司直接领导。
1960年,奇台县白酒厂将原来的4座工坊扩建为4个生产车间,有职工72人。原计划年产白酒800吨,但由于粮食紧缺,原料不足,实际生产白酒224吨,除集体食堂限量供应外,居民各户仅凭证供应(500克)。自此以后,奇台县白酒厂生产开始滑坡。到1961年,只调进原料240吨,产白酒52吨,年亏损近7万元,于是按国家政策精减职工,到当年末时,剩有职工30人。
1962年,自治区轻工厅石河子会议确定奇台县生产的白酒作为地方名酒继续保留,生产和销售纳入国家计划。
1963年,奇台县白酒在仍执行高价的情况下,首次生产的“古城大曲”获国家轻工部质量监定会好评。
1964年,新掘水井1口,也畜力机械供水代替了人工打水,以简易冷却器代替“天锅”冷却,提高了出酒率,减轻了人的体力劳动。同时,修建储酒库房1间(可容放100只大酒坛),采取“三年存放,自然回味”的措施储酒,所产“古城白酒”及“古城大曲”酒均有乌鲁木齐市酒厂命名、注册、包装、出品。
“文革”初期由于执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方针,奇台县白酒厂生产受到影响,产量忽高忽低。虽然自己有了自己的包装,但因无注册商标,洗瓶、灌装、轧盖、贴标、装箱等工序任由人工操作,所以产品只限于县内销售。到1975年时,已亏损十万元。亏损的原因是:其一,商业用粮成本高;其二,纸箱价格提高;其三,调进的玉米湿度大,不能直接入库,翻晒用功多,费用大,大部分有发热发霉现象,造成淀粉不能充分利用,影响出酒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奇台县白酒厂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78年,建立起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十项制度,七项指标,实行“四定一奖”制度。1979年,为了减轻工人体力劳动和改变辅料露天存放的状况,开始投建1200平方米的机械化工房,布窖池4个,设置天车、抓斗以及共发酵用的暖气锅炉和半机械化包装工房等。
1980年,奇台县食品公司分设为食品、糖业烟酒和饮食服务3个公司,奇台县白酒厂划归糖业烟酒公司。1981年11月,奇台县白酒厂升格为正科级单位,隶属县商业局领导并改称为“奇台县酒厂”(以下简称“县酒厂”)。
1983年县酒厂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制,机关也相应建立起工作岗位责任制,使人人有岗,各岗有责,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以改变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现象,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全厂以“稳、准、细、净、勤”酿酒五字要求严格进行生产操作,当年出酒率32.4%左右,实现了国家规定的“3斤粮1斤酒”的标准。年内,自治区下达的扩建项目工程全部竣工,制酒工房、酒库楼、制曲工坊分别于7月、11月、12月投入使用。
1984年6月实现厂长责任制,通过职代会选举,上级任命,张树仁任奇台县酒厂厂长。 1986年县酒厂树立质量第一观点,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不但注意生产的经济效益,尤其注意质量对企业的影响。特别在1985年10月“古城大曲”荣获商业部“银爵奖”以后。年内,县酒厂生产技术股还在一车间抽出一个班成功地进行了改“续渣混蒸”为“清渣”酒工艺的试验。
1987年,县酒厂不断探索改革路子,抓质量,求效益,正式推行“清渣法”酿酒新工艺,新技术试点,也逐步取代传统的“老五甑续渣”的酿酒工艺、技术,取得可喜成绩,推出的产品在自治区商业系统评酒会上荣获“优质产品奖”。
1988年,优质“古城大曲”在当年4月自治区第三届评酒会上荣获“新疆地方名酒”称号后,8月又蝉联国家商业部“银爵”奖,同时还获得了“优质包装装潢奖”,为县酒厂的发展迎来了光辉的前景,为产品走向全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保证拳头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县酒厂还继续开发新产品,酱香型白酒经过三年多试制生产,在当年自治区召开的“西酒”鉴定会上通过鉴定,填补了自治区酱香型白酒的空白。
1997年7月8日,成立新疆古城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古城酒业公司成立后,启动停产近一年的酿酒车间,提出“扩奇木、拓喀什、取昌吉、夺乌市、进关内”但销售思路,并相继在乌鲁木齐、敦煌、兰州、酒泉等地设立销售网点。
1999年1月13日,古城酒业公司在通过第一批集资入股方案的基础上,确定新产品结构调整方案。调整后的新产品从包装设计和内在质量上都明显上了一个档次。
2000年,古城酒业公司克服白酒市场竞争激烈,生产资金严重不足,营销力量奇缺等许多困难,全年生产原酒130.79吨,生产成品酒916吨。
关于苦心经营
清末前,奇台县酒业有私人业主经营。
中华民国时期,“新疆古城商会”成立,奇台县酒业虽仍由私人业主经营,但却有同业工会管理,直到新中国成立初。
1952年奇台县白酒作坊实行联营改建为国营奇台县白酒厂后,有县人民政府规定酿酒用粮办法:县酒厂根据生产计划编制用粮计划,直接报上级业务部门,经州区粮食局批准下达指标,县粮食局负责供应。这种供应办法一直沿用到1985年粮食市场放开以后。1962年,奇台县白酒生产及销售纳入国家计划。但由于此时正值“三年自然灾害”,奇台县粮食连续欠收,白酒生产原料计划难以落实,白酒生产和销售进入低谷。1966年起,虽然奇台县粮食连续丰收,白酒原料分配及产品销售有所缓和,但因县酒厂一直食品公司(后为糖业烟酒公司)的一个下属单位,企业没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供产销渠道不通畅,白酒生产及经营起色不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奇台县酒业发展很快。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的急剧变化和人们对白酒消费的不同要求,县酒厂未能适时进行转轨和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从1990年起,开始出现“酒好也怕巷子深”的问题。1993年,县酒厂努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但由于从7月份以来,国家实行国有企业财务核算制度,银行商业贷款利率加大,市场原料辅料大幅度涨价,年底决算开始出现赤字,全年亏损126.2万元。
1998年,是充满希望的一年。这一年县酒厂改制成立“新疆古城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城酒业公司”),经过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年内一局扭亏,实现盈利2万元。虽然效益还不尽人意,但已经有了好的开始和新的起点。
世纪之交的千禧之年,古城酒业公司销售的低档酒为主导产品的局面,改为以销售中档、高档酒为主导产品的策略,扩大市场份额,拓宽销售渠道。
工艺简介和新产品研发
清代时,到奇台县古城子开烧坊的私人业主,引进山西“老五甑”酿酒工艺,结合“西凤酒”操作方法,生产出清香型白酒,当时称其为“古城子烧酒”。这种白酒一问世,就以其清澈的酒色,沁肺的清香,绵甜的酒味和精制的篓装,由各路客商用骆驼运消天山南北,蒙古草原以及内地。
1957年,奇台县酒厂采用热季低温酸酵法和冷季麦草掩盖窖池保温法生产白酒,成本很低。1964年,县酒厂生产的白酒开始由散装转入瓶装,产品为“古城白酒”和“古城大曲”,由乌鲁木齐市酒厂负责包装。为保证白酒质量,县白酒厂于1972年制订酒制检验制度,酒度要达到61度,不得低于56度。
1975年,县酒厂生产白酒以玉米芯代替高粱壳作疏松料,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白酒生产规模扩大,疏松料来源缺乏;另一方面是由于“踩曲”进行“脚踏手翻锨挖”工艺操作时,窖池的温度、干湿度、酸度及冷热变化情况,只是凭酒大师的闻、听、尝、看,没有严格的科学依据。1976年,为提高大曲酒的出酒率,自治区酿酒技术协作组率12个酒厂的15名技术人员,到奇台县酒厂进行工艺流程试点,后认为,奇台县酒厂生产的“古城大曲”以小麦为原料,上霉均匀,色香正常,糖化力在800单位以上,以玉米芯为辅料,采用“老五甑”续渣等酿酒工艺,酒质良好,是年7月5日至9日,有全疆29个酒厂代表参加的新疆酿酒技术协作会在奇台县酒厂举行。
自1985年3月到1986年初,县酒厂试制生产酱香型酒7个轮次,计15.5吨,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填补了自治区酱香型白酒生产的空白。
1987年,县酒厂采用“清蒸法”酿酒新工艺,推出的新产品“古城大曲”在自治区商业系统评酒会上荣获“优质产品”奖。
1988年,奇台县酒厂对整个生产和经营过程加强监督和控制,产品质量稳步提高,所生产的优质“古城大曲”在当年4月自治区轻工厅召开的第三届第三届评酒会上荣获“新疆地方名酒”称号。
(250毫升古城大曲,俗称小魔鬼城)
8月又蝉联国家商业部“银爵”奖,同时获“优质包装装潢”奖。酱香型白酒经过3年多的试制生产也在年内获得成功,新工艺推出的产品“西酒”,通过了自治区鉴定。
1991年一年中,在提高和完善清香型白酒生产的基础上,积极促进浓、酱香型白酒生产同时上马,全年共开发有4大系列20多个门类齐全的高、中、低档产品面市,大大曾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推出的以“古城特曲”为代表的浓香型系列产品和以“魔鬼城”为代表的清香系列产品上市后,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
1992年,县酒厂面对白酒市场的激烈竞争和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与四川省“剑南春”酒厂进行生产技术联营,共同开发生产浓香型“古城春”,将正宗川酒移植新疆。这一项目经过全国“星火”计划与科技洽谈会批准,引进技术改造资金807万元。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年产50吨浓香型酒一期技改工程于年底竣工投产。
首批生产的“古城春”酒,年内在江西上饶市国家商业部举办的酒样鉴评会上受到赞扬,产品投放市场后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
1993年10月,奇台县酒厂与四川“剑南春”酒厂联营生产的“古城春酒”和与贵州茅台酒厂联营生产的“熙酒”双双荣获中国优质白酒精品推荐委员会“优质白酒精品”金奖,居全疆之首。同时,奇台县酒厂生产的主导产品“古城大曲”也荣获中国优质白酒精品推荐委员会“白酒精品”金奖。
1994年5月23日,县酒厂撤销科研所,成立酒体设计科。在改变生产、科研两张皮的现状后,相继研究开发出浓香型45度“新疆古城”酒、45度“古城白”和四十五度“古城春”等酒类产品。根据市场变化及需求,1995年县酒厂又研究开发出浓香型45度“古城特曲”、优质浓香型45度“古城春”和高档酱香型48度“古宫宴”等酒。
新产品无论从质量上还是从包装上都上了一个档次,其中高档酱香型48度“古宫宴”酒被96丝绸之路酒文化交流暨名酒精品推展会组委会评定为“新疆第一宴酒“。
郑 重 声 明
本平台凡未注明原创的作品均属编辑转载,
若涉及作品内容和版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Hash:e2eb2aaaf8f5d1ff3747202ca36d0307b0a3393b
声明:此文由 新疆糖酒会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