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流拍地块成交|潘家村城改项目用地曲折成交

2019年2月26日下午4点,莲湖区陕西恒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49.826亩开发用地举行现场拍卖。时隔不到一个月土地再次举行现场拍卖,其它信息基本没变。此次四宗地均由陕西恒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底价竞得。

该地块曾经流拍,原定于2019年1月30日下午,莲湖区陕西恒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49.826亩开发用地举行现场拍卖。因因四宗地竞买人数均不符合拍卖文件约定,上述四宗土地拍卖会取消,宗地流拍。

成交信息:

地块一:40.535亩商住

起始价格:18476万元

竞买保证金:6000万元

最高限价:无

成交价格:18476万元

溢价率:0%

拆迁补偿及村民过渡费:4805万元

安置费用:安置面积22300平米,按照4000元/平米费用约8920万元

土地成本:32201万元

亩单价:794万元/亩

楼面地价:1747元/平米

另需承担潘家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本宗地上拟出让地块中已建60590平米建筑建安费用10906.2万元人民币

若按照出让金40%折算,土地评估价为46190万元;土地价格单价:1140万元/亩,楼面地价2506元/平米

地块二:0.476亩商住

起始价格:312万元

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最高限价:无

成交价格:312万元

溢价率:0%

拆迁补偿及村民过渡费:0万元

安置费用:0

土地成本:312万元

亩单价:655万元/亩

楼面地价:1257元/平米

另需承担潘家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本宗地上拟出让地块中已建1590平米建筑建安费用286.2万元人民币。

若按照出让金40%折算,土地评估价为780万元;土地价格单价:1638万元/亩,楼面地价3143元/平米

地块三:0.137亩住宅

起始价格:98万元

竞买保证金:30万元

最高限价:无

成交价格:98万元

溢价率:0%

拆迁补偿及村民过渡费:0万元

安置费用:0

土地成本:98万元

亩单价:715万元/亩

楼面地价:1092元/平米

另需承担潘家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本宗地上拟出让地块中已建762平米建筑建安费用137.16万元人民币。

若按照出让金40%折算,土地评估价为245万元;土地价格单价:1788万元/亩,楼面地价2731元/平米

地块四:8.678亩住宅

起始价格:2343万元

竞买保证金:700万元

最高限价:无

成交价格:2343万元

溢价率:0%

拆迁补偿及村民过渡费:1221万元

安置费用:安置面积8340平米,按照4000元/平米费用约3336万元

土地成本:6900万元

亩单价:795万元/亩

楼面地价:2974元/平米

另需承担潘家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本宗地上拟出让地块中已建13890平米建筑建安费用2500万元人民币。

若按照出让金40%折算,土地评估价为5857万元;土地价格单价:674万元/亩,楼面地价2524元/平米

地块信息:

地块一:

宗地位于莲湖区大庆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地籍编号为LH8-5-279-3,净用地面积27169.90平方米(折合40.755亩),按照建筑面积分摊其中安置用地分摊0.22亩,开发用地分摊40.535亩,安置用地和开发用地为共用宗,此次只出让开发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商服(共用宗),容积率不大于6.82,建筑密度不大于33%,绿地率不小于30%。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出让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

地块二:

宗地位于莲湖区大庆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地籍编号为LH8-4-230,净用地面积10385.89平方米(折合15.579亩),按照建筑面积分摊其中安置用地分摊15.103亩,开发用地分摊0.476亩,安置用地和开发用地为共用宗,此次只出让开发用地。规划用途地为居住、商服(共用宗),容积率7.82,建筑密度41.3%,绿地率30%。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

出让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

地块三

宗地位于莲湖区大庆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地籍编号为LH8-8-216,净用地面积4133.69平方米(折合6.201亩),按照建筑面积分摊其中安置用地分摊6.064亩,开发用地分摊0.137亩,安置用地和开发用地为共用宗,此次只出让开发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容积率不大于9.82,建筑密度40.2%,绿地率30%。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

出让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

地块四:

宗地位于大兴新区,西安电缆厂铁路专用线以东、西斜三路以南,地籍编号为LH11-4-152,净用地面积15302.79平方米(折合22.954亩),按照建筑面积分摊其中安置用地分摊14.276亩,开发用地分摊8.678亩,安置用地和开发用地为共用宗,此次只出让开发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商服,容积率不大于4.01,建筑密度28.5%,绿地率30%。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

出让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

地块位置:

地块现场:

特别关注:

地块一

经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审定,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万元,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18476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600万元。

地块二

经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审定,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312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

地块三

经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审定,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98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3万元。

地块四:

经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审定,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00万元,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2343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

特别约定:

地块一、二、三、四:

①.本次拍卖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②.竞得人在大兴新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土地成交六个月内将土地登记至全资子公司名下,不视为转让。

③.该宗地为莲湖区陕西恒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陕西恒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城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取得了该宗地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提供了转让补偿协议,该协议经西安大兴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确认。竞得人对原土地使用者陕西恒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补偿按该单位提供的《土地补偿协议》(见附件)执行,该补偿协议与《成交确认书》一并签订,其补偿事项与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大兴新区管理办公室无关,出现纠纷,由竞得者与西安大兴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协商解决。

信息来源:西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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