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考研 | 上海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
上海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
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复试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调责任规范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纪委人员参与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加大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进行巡视指导。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制定落实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具体方案细则,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3、严肃招生纪律,按学科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行为。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
二、复试形式、内容与时间
(一)复试形式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情况,我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推荐平台为腾讯会议,具体平台以学院通知为准,软硬件准备以及要求请关注学院和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内容
各学科可以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学科(专业)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质进行考核。
1、专业情况。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应用技能、学科发展动态的掌握程度;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情况。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情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情况等;社会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行为规范等。
3、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因为是网络远程复试,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相关内容经学院讨论后可做相应调整。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
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中下旬左右。
具体复试时间、复试要求等由学院安排,详见学院有关通知。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一)资料准备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①报考暑期教育硕士的考生须按简章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中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需拍照或扫描,WORD、PDF或者JPG格式均可。提交时间和方式等具体要求由各学院决定,请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二)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要公布具体复试办法或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时,要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成立复试小组
按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一般不少于五人,设组长一人,由业务能力高、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的教师组成。
我校复试由学院组织,差额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由学院学科决定。复试后学院及时向考生告知复试结果。
四、调剂工作
我校研究生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缺额信息,开展调剂工作。
2、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及相关情况,全面了解、审慎挑选。
3、及时给予考生回复,安排相关复试事宜。
4、对考生发拟录取通知。
五、体检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人员密集的地点聚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执行。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工作与信息公开
1、全部录取工作均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进行。
2、录取人数遵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3.总成绩计算方法:对于初试满分为500分的学科,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对于初试满分为300分的学科,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对一志愿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4、根据全面考核的原则,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5、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八、违规处理
1、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要前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上海师范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
考试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相关学院安排。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设备及环境要求
1、主机位(用于正面复试):带有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功能的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1台;
2、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带有摄像头的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等1台;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使用有线宽带或性能良好的无线网络,同时需保证设备供电充足;
4、相对独立、安静、光线适宜的复试房间,考生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违规物品,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5、远程复试平台推荐为腾讯会议,具体平台以学院通知为准,考生应提前做好准备。
二、参加复试前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附后,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提供个人情况说明以及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①报考暑期教育硕士的考生须按简章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需拍照或扫描,WORD 、PDF或者JPG格式均可。上述材料具体提交方式要求由相关学院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参加远程复试时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准考证原件;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4、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复试安排,按照指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院联系。如联系方式有变,请务必于3月21日24:00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r.shnu.edu.cn/ksxt),在复试信息确认中修改并提交完成。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2、为确保网络远程复试顺利进行,不排除采用首选平台以外的平台作为备用复试平台的可能,具体由学院通知。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截图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并将追究相关责任。
4、考生进入复试会议后,须按“准考证号后五位+姓名+主机位”和“准考证号后五位+姓名+辅机位”格式设定参会姓名,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听从老师指示,按规定进行操作,其中:
主机位:设于考生正面,考生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全程开启平台声音和视频,关闭其他可能影响复试的软件及屏保等功能,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东张西望,不得擅自离场;
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及桌面等周边环境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保持平台静音,关闭设备中可能影响复试的通话、声音、震动、闹钟等软件及功能。
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系统等原因造成中断故障时,考生须立即联系学院老师,按照其指示执行。
5、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 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复试结束后,学院会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请考生保持联系。后续事宜我校都会及时在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各相关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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