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井:巡回法庭进农村 缉枪治爆显成效

文章来源:杨柳井乡党政办

作者:李力维 赵云阳

为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增强全民普法守法意识,震慑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的犯罪行为,7月12日,广南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到杨柳井乡阿用村委会公开审理了一宗非法持有枪支案,并向旁听群众详细讲解非法持有枪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呼吁广大群众如有枪支、爆炸危险物品应主动积极上交当地派出所,对私藏、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等危险物品的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历打击处理。

该案件被告人冯某,59岁,云南省广南县人,家住广南县杨柳井乡宝月关村委会。2018年2月7日9时许,广南县公安局杨柳井派出所民警在开展麻荡小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被告人冯某家房间板壁上悬挂着一支火药枪,民警随即口头传唤冯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经查,被告人冯某对其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经文山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冯某非法持有的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自制火药枪,具有致伤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根据该被告人冯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广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冯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执行。

近年来,杨柳井乡紧紧围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要求,认真开展缉枪治爆大排查,全面铲除源头隐患,强力推进缉枪治爆大追缴,坚决收缴非法枪爆物品,严打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整体联动”的要求,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方位、全覆盖。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始终把宣传工作贯穿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始终,充分调动派出所、综治办和10个村力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非法持有、私存枪爆物品的危害性,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三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组织人员对重点村寨和危险物品使用场所进行集中清查收缴,做到“应收必收,应缴必缴”,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存量,消除隐患,坚决遏制涉枪涉爆案件的发生。

2018年以来,共收缴枪支8支、炸药1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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