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通门县开展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细水雾灭火装置配发仪式
近期,为深刻吸取巴西国家博物馆大火和拉萨“2.17”大昭寺火灾事故教训,最大限度排除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着力解决文物建筑场所消防组织力量薄弱、设施器材不健全等问题,自治区消防总队为我县11家区保单位配发了22具价值61.6万元的背负式细水雾灭火装置及64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为贯彻落实区、市文物和消防部门指示要求,确保消防器材发挥作用,切实做好我县寺庙火灾隐患排查防控工作,12月28日上午,县文广局组织扎西吉培寺、达那土登寺等11家我县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驻寺干部及寺庙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县消防大队院内开展了灭火器材发放和操作培训工作,县政府副县长杨毅参加了仪式并做了安排部署。
发放仪式上,县消防大队指战员为参训人员讲解了细水雾灭火装置的性能参数、适用范围、操作方法、摆放要求、注意事项以及后续保养等,并就灭火装备的使用步骤进行了现场教学,帮助寺庙僧尼和驻寺干部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式,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熟练使用。
杨毅副县长要求,各参训人员要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回去后及时向其他驻寺干部及僧尼开展操作教学,并指定专人负责器材管理,做好日常使用和保养工作,确保发挥实效,全力保障寺庙文物安全。
来源:谢通门县文广局
编辑:葛魏
审核:洛桑赤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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