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张家堡新莽墓出土九鼎及其相关问题

西安张家堡新莽墓出土九鼎及其相关问题

文物》 2009年05期 张小丽(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 馆 员)

张家堡汉墓群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村东北,西距汉长安城宣平门约2.5公里。迄今为止,汉长安城东侧已发掘清理了数千座两汉墓葬,其中以西汉时期墓葬为主,这些资料或已出版报告,或已发表简报。2006年底至2007年,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在配合西安市行政中心北迁项目建设工程中,又于张家堡发掘了数百座两汉墓葬。此次发掘除一批西汉时期小型墓葬之外,还发掘了3座中型墓葬,其中有一座属新莽时期的墓葬(M115)保存较好[1],出土的九鼎具有浓厚的仿古意味,这一发现十分重要,为两汉用鼎制度的研究,特别是为新莽时期礼制的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现就墓葬出土的九鼎及其相关问题作一粗浅探讨,不妥之处,请专家学者指正。

一 九鼎的特征与时代

出土的九鼎,包括5件铜鼎和4件釉陶鼎。9件鼎形制相同.大小相近.显然是专门制作的一套礼器。

首先考察一下九鼎中的4件釉陶鼎。

陶鼎出现较早,西安地区盛行于战国、秦及西汉时期,《西安南郊秦墓》[2]、《西安龙首原汉墓》[3]和《长安汉墓》[4]中,大多数墓葬出土陶鼎1~3件不等,鼎与盒、壶、钫等组成一套完整的仿铜陶礼器。就西安地区汉墓来看,黄釉陶鼎是西汉中晚期开始出现并且流行,绿釉陶鼎则盛行于西汉晚期和新莽时期,并且新莽时期的墓葬中随葬陶鼎已有所减少。东汉墓葬中很少随葬陶鼎,《西安东汉墓》[5]所收录的98座典型墓葬中,仅有2座墓葬出土陶鼎2件,这2座墓为家庭合葬墓,陶鼎应是早期埋葬时的随葬器物。

M115出土的4件釉陶鼎,器体硕大,形制特殊,为子口,半球形腹,圜底,底附三蹄形足,足较细长,足跟稍外鼓,内侧呈三角棱形,口沿两侧附对称方形穿耳,器腹上部饰比较疏朗的窃曲纹,均高40.8厘米。虽然其形制与一般小件鼎形制相同,大小相近,显然是专门制作的一套礼器。型釉陶鼎不同,纹饰也是仿制西周晚期和春秋早期盛行的窃曲纹,但陶鼎器表施浅绿色釉,仅这一点就可以断定应是西汉晚期至新莽时期制作,结合墓葬形制及出土的“大泉五十”钱,可进而确定为新莽时期制作。

再来考察5件铜鼎的制作年代。5件铜鼎形制、大小相同,均通高45厘米,子口内敛,半球形腹较深,蹄形足略高,微外撇,足内侧平直,断面呈半圆形,方形附耳先平伸出,而后上折。口沿下装饰窃曲纹,上下各有凸弦纹一周,器腹靠近耳根有凸棱一周。出土时铜鼎内的淤土中清理出大量的银扣边,并发现有铜质握手,因此可以确定铜鼎上原有朱漆木盖,盖上方有铜握手,边缘用银片扣边,相当华贵。

从目前发现的两汉时期的半球形腹铜鼎来看,器体都很小,器壁较薄,高一般不超过20厘米,蹄形足较矮,足跟发达,中部较细,足底较宽,方形附耳外撇或为环形耳,上有覆钵形

盖,盖顶有等距离三环形纽,器腹有凸棱一周。器表素面,沿用了战国晚期半球形腹鼎的形制,如西安北郊枣园大型西汉早期墓葬出土4件铜鼎[6]与战国晚期的铜鼎形制相同。值得一提的是,两汉铜鼎部分在口沿下外壁刻有简短铭文,铭文内容以器名容量和重量为主,部分有制作年代和机构,如1961年西安三桥镇高窑村出土的西汉铜器群中,5件铜鼎均有铭文[7]。到西汉晚期和东汉早期,此类铜鼎的足开始变瘦长。M115出土铜鼎的形制与西汉晚期的铜鼎相同,耳、足、耳下的凸棱等都是典型的西汉晚期特征。

张家堡M115出土的9件鼎腹壁上部均饰窃曲纹,窃曲纹又或称为饕餮纹和龙纹的一种,也称为兽目交连纹[8],盛行于西周晚期,到春秋晚期就基本消失了。西汉时期铜鼎多为素面,部分铜鼎器表鎏金或饰繁复的蟠虺纹和卷云纹。M115铜鼎上的窃曲纹,与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流行的窃曲纹有着细微差别。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的窃曲纹,转角比较圆润,或转角处伸出短小的尖足,而M115铜鼎的窃曲纹转角方折,显得十分僵硬,应是仿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的窃曲纹。

西汉时期随着周礼的衰微和仿铜陶礼器及冶铁技术的兴起,青铜礼器开始向实用器转化,出土的许多铜鼎底部残存有烟炱痕。M115出土的5件铜鼎制作精良,保存较好,无使用痕迹,应是用于享祀的青铜重器。

二 九鼎与王莽改制

列鼎是西周时期出现的一种制度,《公羊传·桓公二年传》何休注:“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可见西周时期的用鼎数量有着严格的等级规定,已有学者对此做过专门的研究[9]。东周时期,随着社会变革和西周宗法制的解体,用鼎制度逐渐混乱,僭越现象常常出现。战国晚期至秦代,一些规模稍大的墓葬还出土有铜鼎,如西安北郊尤家庄20号战国晚期墓葬[10]出土有4件铜鼎;小型墓葬则已较少随葬铜鼎,如西安南郊光华胶鞋厂和茅坡邮电学院的255座秦墓[11]中,没有出土一件铜鼎,世家星城发掘的秦墓中仅出土铜鼎2件。

西汉时期用鼎制度进一步衰退。从目前两汉诸侯王墓和列侯墓的发掘情况来看,随葬成套铜鼎的墓葬很少,除部分窖藏之外,一般墓葬基本不随葬铜鼎。关中地区发掘的西汉墓葬也只是个别墓葬随葬一或两件,像西安枣园西汉积炭墓出土4件铜鼎,已是非常少见,而且数量也难以和列鼎制度相合。其他地区,也只有一些大中型墓葬或部分诸侯王墓还随葬铜鼎,且用鼎数量已不再严格,像山东常青双乳山M1随葬铜鼎9件[12],已是十分少见的一套列鼎,而其他小型墓葬也基本不见铜鼎随葬。由于目前发现的新莽时期墓葬多为小型墓葬,大中型墓葬很少,因此这一时期的用鼎制度尚难以考察。西安地区的东汉墓葬已不见铜鼎随葬。

张家堡M115随葬的九鼎,5件铜鼎和4件釉陶鼎,形制、纹饰相同,组成了一套完整的九鼎组合,其中5件铜鼎大小相同,4件釉陶鼎也大小相同,通高则略低于铜鼎。5件铜鼎并未大小依次递减,而是大小相同;九鼎组合中用4件与铜鼎形制纹饰相同、大小相近的釉陶鼎,与5件铜鼎配成一套,如此组合的列鼎还是首次发现,这对于列鼎制度的研究有着重要价值。

西汉中晚期以后,青铜实用器占据主流,如灯、熏炉、灶、盆、樽、钫、壶、勺等。《长安汉墓》收录的139座西汉中期至新莽时期的中小型墓葬以及《西安东汉墓》收录的98座新莽至曹魏时期的墓葬中,没有出土一件铜鼎[13],主要是铜日用器,诸如盆、灯、带钩、铜镜等,另外仿铜陶礼器和日用明器成为随葬器物的主流。然而M115这座新莽时期的墓葬却出土了九鼎,并且九鼎的特征呈现出诸多复古因素,这一特殊性使我们认为九鼎的出现应当与王莽改制有关。王莽摄政后,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实行了一系列的改制,在礼制改革方面,王莽遵从周礼,《汉书·王莽传上》有“今制礼作乐,实考周爵五等,地四等,有明文;殷爵三等,有其说,无其文。孔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正是由于王莽托古改制,使已经衰落的周礼又得到了暂时的尊崇,M115出土的九鼎的特殊性和纹饰呈现出的仿古因素就足以说明这一点。九鼎中的4件釉陶鼎与同出的小釉陶鼎形制完全不同,而是仿制5件铜鼎的形制和纹饰制作,本身就是最为典型的仿古。M115九鼎在纹饰上仿制西周铜鼎纹饰,在数量方面严格遵照周礼规定,这些都应与王莽托古改制紧密相关,是特定历史环境下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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