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亭汉墓考

作者:侯孝岩

打虎亭汉墓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郑州西南6公里的新密市,东西两墓并列,距今已有1800多年,是号称“中华第一”的中国目前最大的东汉墓。汉代是一个讲究厚葬的年代,所以在郑州范围内发现了数以千计的汉朝墓葬,但从规模和豪华程度上,没有一个能比得上打虎亭汉墓的。

打虎亭汉墓的主人有三种说法,张太守墓、侯渊墓,常十墓,其中呼声最高的就是张太守墓,事实如何呢?古今争论较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侯渊墓最为可信。

作者有幸能够阅览几篇关于打虎亭汉墓主人的论文,有了一点自己的看法,并以简明扼要为原则,论述如下:

1、名称相符

侯霸,字君房,河南密人也,族父渊,以宦者有才辩,任职元帝时,佐石显等,领中书,号曰大常侍。成帝时任霸为太子舍人”(《后汉书·侯霸传》)

侯渊为大常侍,和“常十”非常接近,只是省调不同。而“常十”作为刘秀的救命恩人,刘秀不可能不知道“常十”的具体名字,墓名也不会以“常十冢”代替。“张氏”和“常十”发音差异较大。如是“张氏墓”,也应该被称为“张伯雅墓”。

根据上述原因,名称能够吻合的只有侯渊。

2、年代相符

打虎亭汉墓采用的是“一墓双穴”,这一型制历史年代非常有限,“一墓双穴”,特殊的葬制说明了特殊的年代。始于建武二十七年(51),终于建武二十七年到建武中元二年(57),前后仅仅六年时间,侯渊的卒年正好与之相合。

从墓室的壁画和文字看,此墓也是西汉末年至东汉初期的墓。

而张伯雅所处的年代是东汉末年,与之不相符。

打虎亭汉墓的时间与侯渊吻合,与“常十”也吻合。

3、身份吻合

查汉代的历史,新密有建造这种规格陵墓的能力,而且有明确记载的惟有侯氏家族。《后汉书》有《侯霸传》,《资治通鉴》亦有记载。侯氏在两汉封侯担爵的,就有安国君侯公、明统侯侯辅、大常侍侯渊、大司徒侯霸、於陵侯侯昱、侯建、侯昌等前后历八代,可以说是新密汉代历史上的显赫之家。

“汉之兴也,侯公纳策济太上皇于鸿沟之厄,谥曰安国君,曾孙辅封明统侯,玄孙霸”(《后汉书·侯霸传·集解》)。“侯霸,字君房,河南密人也,族父渊,以宦者有才辩,任职元帝时,佐石显等,领中书,号曰大常侍。成帝时任霸为太子舍人”(《后汉书·侯霸传》)。光武帝刘秀即位,建武四年征霸,拜为尚书令。因当时经王莽之乱,世无故典,朝中又少旧臣,由侯霸“收录遗文,条奏前世善政法度,有益于时者皆施行之,每春下宽大之诏,奉四时之令,皆霸所建也”。第二年即建武五年,代伏湛为大司徒,封关内侯,是光武即位后继邓禹、伏湛后的第三任大司徒。建武十三年在任上辞世,任大司徒 9年,死在任上。死后被光武追封为“则乡哀侯”,是东汉封侯的第一人(即有封地的实封侯)。其子昱徙封於陵侯(县侯),曾兼太仆。昱死后其子侯建,侯建死后其子侯昌,俱世袭於陵侯。

“大常侍”侯渊侯霸的族父,也就是他的过继父亲。西汉时自景帝、武帝以后,“削弱宗藩,集权中央,遂成‘内重’之局,而腹心之任,寄于近臣,若尚书、中书之属。

而传说中的“常十”虽传说后被封为“崇圣公”,但明显不合理,一是在东汉虽有公爵但是只封皇子(末年的曹操是个例外),根据这条“常十”最高只能封为列侯而不是公爵,二是在东汉,列侯及以上爵位享有世袭的权利,而“常十”并没有史书典籍的任何记载,更不用说他的子孙后代世袭爵位的事了,这一点也不合理,对于这样一个重要的人物,怎会没有传记和他子孙的任何记载?所以常十的身份不吻合。

如是身为太守的张伯雅墓也是远超礼制的,这一点上也不符合他的身份。

身份吻合的只有大常侍侯渊。

4、地点吻合

打虎亭汉墓的墓主人,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的发掘报告定为张伯雅。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中“绥水”:“洧水东流,绥水会焉,水出方山绥溪,即《山海经》所谓浮戏之山也。东南流,经汉弘农太守张伯雅墓,茔四周垒石为垣,隅阿相降,列于绥水之阴,庚门表二石阙,夹封石兽于阙下。冢前有石庙,列植三碑,碑云:德字伯雅,河内密人也。碑侧树两石人,有数石柱及诸石兽矣。旧引绥水南入茔域而为池沼。沼在丑地,皆蟾蜍吐水,石隍承溜。池之南,又建石楼、石庙,前又翼列诸兽。但物谢时沦,凋毁殆尽矣。富而非义,比之浮云,况复此乎? 王孙、士安,斯为达矣。”

密县旧志“冢墓”条记有“汉弘农太守张伯雅墓”,同时也记有“常十冢”。旧志谓:“常十冢,在牛儿店北,常氏兄弟十人俱葬此,其季脱光武于难,后封崇圣公,有汉崇圣公常公神道碑。

“常十墓”和“张伯雅墓”,是在这同一范围内的两座墓冢。清嘉庆年间的“常十冢图记”残碑一座。(碑文:“查常十冢新旧志俱载,汉光武遭王莽难,常氏兄弟十……呼为常十冢云云。”“正史俱无记载。”)同样是在新旧县志中,对“张伯雅墓”亦有明确的记载,道里图记中亦标的明明白白,张伯雅墓在常十冢靠东的位置。“汉弘农太守张伯雅墓”条下,系引用了《水经注》的描写(前已述)。

根据以上记载张伯雅墓和“常十墓”在当地一直是泾渭分明,不能混为一谈。

再者,所谓的“隅阿相降,列于绥水之阴”。 隅者,角也,如一隅;阿者,大陵也;相降,便是向下排列。这句话显然讲的是张伯雅墓建于绥水之阴一角的高台处,石垣依势向下排列。而“常十冢”却是建在一段开阔地平垣的地面上,根本不存在“隅阿相降,列于绥水之阴”的情景。这就又 和“张伯雅墓”一说产生了明显的矛盾。

按《水经注》和《密县志》的记载,绥水源于大方山(即现在的尖山),经现在牛店乡的助泉寺、北召至补子庙和现在的李湾水汇合而东南流。现在“常十冢”北部的李湾水,并不是绥水的正源,此水过去叫马河,源于登封境东北部,以前曾南 流经唐庄、芦店入颍河。 也许是沧桑变化的缘故,上游后来改流入绥,所以这段水在历史上并不存在,新 旧志书中也没有任何的记载。“报告”将这一段马河 水,也即李湾水库流下来的水,误认为是绥水的正源,从而凭感觉以为正好和《水经注》中“张伯雅墓”在“绥水之阴”“旧引绥水南入茔域而为池沼”暗合。 岂不知绥水是在此“常十冢”以东三里之遥的补子庙 附近流过,并直向东南,根本不可能西南回流至“常十冢”附近。即使是从牛店北流过和绥水合的马河水,其河床低于“常十冢”十几米,也绝对不会引到 “常十冢”“而为池沼”。

根据以上的记载和分析,“张伯雅墓”与“常十冢”是两个不同的汉墓,并不是所谓的打虎亭汉墓。

而侯渊也是河南密县人,并且根据《一座墓室里的东汉文明系列之五 打虎亭汉墓主人到底是谁》所讲:“该墓周围已发现的12座墓冢和墓葬,均是侯氏家族墓葬,而侯霸和其子侯昱等因有封地,并建有神祠,葬地并不在这里。”,所以侯渊墓的地点相符。

“常十冢”源于传说,不好判断,可以认为位置相符。

5、细节相符

从墓中的石刻画像和壁画的内容来分析,单就车来说就有轺车、加轺车、车、辎车等多种形制,应有尽有。画中供养人,仆人、仆从前护后拥,各司其职,极尽豪华。单是二号墓一幅饮宴百戏的壁画,光是两厢入座的女贵妇客人,就有40多位;为她们表演的杂技也是应有尽有,仆人、仆从列队侍奉。这种排场和场面,只有在比较大的官宦之家才能出现。汉代的社会,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封建礼教社会,当时的密县距东汉的首都洛阳也仅有 100华里的距离,如没有尊贵的身份,即使十二分的富有,也不敢越礼摆出如此的排场。张伯雅仅只是见于《水经注》中的一个弘农郡太守,查历代弘农郡守又没有他的名字,《汉书》、《后汉书》更没有片字只言的描述,他怎么会有斗胆敢在天子的脚下,做如此的奢华安排呢? 这是与他的身份不相符的。

同理,常十的地位也不相符。

这个时期,在河南密县符合这一身份的只有侯氏家族。

6、财力上相符

根据上面所述,侯氏连续八代封侯,在地方地位十分显赫,财力上满足建这种型制的墓,而张伯雅虽是太守,但未付任而卒,家族也没有这个财力建设这样的墓。

“常十”如汉武帝替之修建,则满足条件。

综上所述,“常十冢”是群众的口耳相传,见于旧志,又有碑刻为证,然而正史中却未见只言片字,很多条件不符合打虎亭汉墓的特点。张伯雅墓之说,所有条件都不满足,所以也是不符合史实的,打虎亭汉墓唯一满足全部条件的只有侯氏家族,从侯氏家族的历史人物看,侯渊最为相符,所以打虎亭汉墓应为《侯渊墓》,或称“常侍墓”。

“常十冢”就是“常侍冢”,“常侍冢”就是侯渊之墓。

此篇论文主要参照和引用李宗寅所撰《打虎亭汉墓墓主人考》,少部分引用李红军所撰《一座墓室里的东汉文明系列之五 打虎亭汉墓主人到底是谁》,现附于文后,以供读者详细研读。

打虎亭汉墓墓主人考

李宗寅

新密市(原密县)打虎亭汉墓,位于市区西南牛店乡打虎亭村的西部,该墓一墓双穴,东西并列的两个墓冢冢土相连,规模宏大。1959年12月当地群众在浇地时发现,1960 年 2月由河南省文物工作队发掘,1993年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的发掘报告《密县打 虎亭汉墓》由文物出版社出版。 该墓 1963年 6月被公布为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 1月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打虎亭汉墓西部为主墓冢,冢下是由墓门、 甬道、前厅、中室、北东南耳室组成,以砖石混合 结构为主的多室墓,即一号墓。墓中随葬品已被 历代盗掘一空,各厅、室的墙壁上,却还保存着各种浮雕石刻造像 200多平方米,刻绘有反映 墓主人生前生活场景的画面,如《迎宾图》、《车骑出行图》、《饮宴图》、《庖厨图》、《收租图》、《门吏女仆图》等等。有“龙吃妖鸟”、“瑞兽怪禽”、“方相氏”、“人首螺 身像”、“人头鸟身”、“方士”、“飞廉”、“玉树”、“蟾蜍”等形 象。这座以石刻画像为主的墓室又叫石刻墓。

在一号墓东部和主墓冢冢土相连,堆土略小的冢土下为二号墓。二号墓墓室结构和主墓相同,形制偏小,同样为砖石混合结构,却是以大砖圈顶为主。和一号墓明显不同的是,二号墓在砖砌的墓壁上,涂有约0. 5厘米厚的 白灰,在打磨平光的壁面上,绘制有内容丰富、题材多样、 面积达 300多平方米的壁画。壁画分墨绘和彩绘两部分,绘制有供养侍奉的《侍女图》,迎来送往、车骑不绝的《迎 宾图》,墓主人大宴宾客、观看百戏表演的《饮宴百戏图》, 反映来世进入仙界的《升仙图》,以及反映神仙生活、神话 故事、珍禽异兽的多幅《神仙图》、《猎骑图》和《相扑图》等等。 这座墓又叫壁画墓。打虎亭汉墓的墓主人,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的发 掘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定为张伯雅。“报告”序言 说:“关于打虎亭汉墓群的墓主人问题,当地群众多称‘常十墓’或‘常十冢’。传说在东汉初年因常十兄 弟等帮助东汉开国皇帝刘秀战败王莽有功,刘秀为 酬谢常十兄弟等人的功绩,当常十兄弟死后均厚葬 于此。 依此看来,打虎亭及其周围一带的许多东汉 墓,应是东汉时期中上层统治阶级的一处家族墓地。不过,打虎亭东汉墓是这里东汉墓群中规模最大、结构最复杂以及石刻画像与壁画内容最为丰富的两座 墓。特别是打虎亭一号墓的封土冢底部周围筑有石 围墙,显然与周围其他汉墓有着明显不同。因而,打虎亭两座东汉墓的墓主人,有可能是这里东汉家族 墓群的墓主人中身份比较高的。”这种分析是比较中 肯而又贴近实际的,然而,在“报告”的结语部分,编 者却作出墓主人是东汉弘农太守张伯雅的错误结论。

“张伯雅墓”一说的依据与错误 “报告”在“对于两墓墓主人的探讨”一节中,这样写道: “根据《水经注》记载,结合打虎亭两座汉墓 的地理位置与墓室形制结构,证明这两座汉墓应是东汉晚期的张德夫妇墓。”“既然打虎亭两座汉墓定 为东汉晚期张德(字伯雅)夫妇墓,这就和当地群众 传说的打虎亭汉墓为东汉早期的所谓‘常十’兄弟的 墓葬有矛盾。 对于这个矛盾如何解释呢? 我们认为 当地群众传说的‘常十’很可能是‘张氏’之误。因为 在河南密县一带常把‘张’与‘常’读混,把‘十’与‘氏’读混。

因而‘常十’即‘张氏’;所谓‘常十家族墓地’应是‘张氏家族墓地’。如此判断不误,说明当地 群众传说的常十(即张氏)应是指张伯雅的祖先,因而张氏后代张德夫妇墓及与其同时代的墓葬葬于打虎亭一带是很自然的。”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中“绥水”条对张伯雅墓的 描述是:“洧水东流,绥水会焉,水出方山绥溪,即《山海经》所谓浮戏之山也。东南流,经汉弘农太守张伯雅墓,茔四周垒石为垣,隅阿相降,列于绥水之阴,庚 门表二石阙,夹封石兽于阙下。冢前有石庙,列植三 碑,碑云:德字伯雅,河内密人也。碑侧树两石人,有数石柱及诸石兽矣。旧引绥水南入茔域而为池沼。沼 在丑地,皆蟾蜍吐水,石隍承溜。池之南,又建石楼、石庙前又翼列诸兽。但物谢时沦,凋毁殆尽矣。 富 而非义,比之浮云,况复此乎? 王孙、士安,斯为达 矣。” 密县旧志“冢墓”条记有“汉弘农太守张伯雅 墓”,同时也记有“常十冢”。旧志谓:“常十冢,在牛儿 店北,常氏兄弟十人俱葬此,其季脱光武于难,后封 崇圣公,有汉崇圣公常公神道碑。”“常十冢”和“张伯雅墓”,是在这同一范围内的两座墓冢。

针对以上情况,笔者根据当时当地的实际状况以及历史传说、史料依据、史志记载等等分析,认为密县打虎亭汉墓便是东汉张伯雅墓的说法之所以错误,是因为:

1.“常十冢”和“张伯雅墓”二者不能合而为一。打虎亭汉墓在当地群众的传说中,一直将其称为“常十冢”,并有清嘉庆年间的“常十冢图记”残碑一座。(碑文:“查常十冢新旧志俱载,汉光武遭王莽难,常 氏兄弟十……呼为常十冢云云。”“正史俱无记载。”)同样是在新旧县志中,对“张伯雅墓”亦有明确的记 载,道里图记中亦标的明明白白,在常十冢靠东的位 置。“汉弘农太守张伯雅墓”条下,系引用了《水经 注》的描写(前已述)。 这是两座墓,在当地一直是泾渭分明,不能混为一谈。现在,群众仍叫如今的汉墓 为“常十冢”。无论如何,“常十冢”是不可能在短短的十几年间成为“张伯雅墓”,而“张伯雅墓”也不会演 变成“常十冢”。同时,密县打虎亭一带方言的“张”与“常”是区分很清,难以读混的;而且“张伯雅墓”也不 会说成是“张氏冢”。

2. 地理上的原因。按《水经注》和《密县志》的记载,绥水源于大方山(即现在的尖山),经现在牛店乡的助泉寺、北召至补子庙和现在的李湾水汇合而东南流。现在“常十冢”北部的李湾水,并不是绥水的正源,此水过去叫马河,源于登封境东北部,以前曾南 流经唐庄、芦店入颍河。 也许是沧桑变化的缘故,上游后来改流入绥,所以这段水在历史上并不存在,新 旧志书中也没有任何的记载。“报告”将这一段马河 水,也即李湾水库流下来的水,误认为是绥水的正源,从而凭感觉以为正好和《水经注》中“张伯雅墓”在“绥水之阴”“旧引绥水南入茔域而为池沼”暗合。 岂不知绥水是在此“常十冢”以东三里之遥的补子庙 附近流过,并直向东南,根本不可能西南回流至“常十冢”附近。即使是从牛店北流过和绥水合的马河水,其河床低于“常十冢”十几米,也绝对不会引到 “常十冢”“而为池沼”。

3.年代的错乱。“常十冢”按传说和志书记载,应是东汉早期的墓葬,因为群众传说和记载均与汉光武帝刘秀有关。

即使传说会因群众的无知而发生讹变,但在年代和基本点上却是不变的。“张伯雅墓”则 是东汉晚期的墓葬,因为据“报告”所言,张德(即伯 雅)是东汉晚期人。虽然遍查《汉书》、《后汉书》、《三国志》等,弘农郡太守中并无张伯雅的踪迹,“报告” 则臆断为“客死途中,并未赴任”而归葬乡里。在断代上,仅从墓中的石刻画像同山东沂南东汉晚期墓葬的画像相同,而定为东汉晚期的墓葬,从而排除了“常十冢”的可能。但从墓内现存仅有的几个字迹上分析便可看出端倪。一号墓的圈石上,有当时工匠们无意中留下来的十几个隶字和篆字 。篆字是成熟而 流利的小篆,此种字体盛于西汉,东汉初便已衰落,并不常用。隶书则是一种初期的隶字,具有明显的不规则、粗放古朴、无序的特征,它是在典型的蚕头雁尾还没有出现之前的字体,它的时限只能界定在西汉晚期和东汉早期,即晚期的隶书风格成型之前。据此,我们最低可以证明,此墓葬是标准隶书形成之前筑成,也就排除了东汉晚期的可能。同时葬制,一般说时限的幅度太长,不太容易分辨出准确的年代,然而特殊的葬制必然具有特殊的原因,特殊的原因则一定能证明特殊的年代。打虎亭汉墓葬制是特殊的(不是一墓双穴,又似一墓双穴)。它只能是在东汉早期特殊的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特殊的葬制(本文后面 要专门论及),它也进一步排除了东汉晚期的可能。另外,如果说打虎亭汉墓的石刻画像和武梁祠 及山东沂南汉墓的画像石有近似之处,而论定它是 在东汉晚期的话,那么,这三者之间的绘画风格和特 点还是有明显不同的,况且沂南的画像石墓在年代上还有争议,以此为参照而定此墓为东汉晚期,则又不免有些牵强了。   

4.汉墓的规格和原定墓主人身份不符。该墓规模宏大,各室职责明确,墓道、甬道和前室是庭院的 三进三重通道;中厅是一个综合性的大厅,高有 6米,面积近50平方米,西部为一祭台,后部是主墓室,用以安放棺椁,谓之寝房;北耳室安排接待客人,谓之客房,是宴会宾客的所在;东耳室是厨房,安排生活专用;南耳室又叫厩房,为喂养牲畜,储放粮食,准备车马的场所。这种布局和安排,真可谓周到备 至。建筑的形制,均采用内石外砖的圈砌方法,仅一号墓就用大青石约 9万多块,石材 900多立方米,长方形石条垒砌,不用泥灰,磨平叠砌,缝隙之间插不 进薄薄的刀刃。石门、石刻画像庞杂繁缛,工细而又严谨。这种巨大的形制和规模,没有相当的身份与地位,是断难享受到如此殊荣的。再者,从墓中的石刻画像和壁画的内容来分析,单就车来说就有轺车、加轺车、车、辎车等多种形制,应有尽有。画中供养人,仆人、仆从前护后拥,各司其职,极尽豪华。单是二号墓一幅饮宴百戏的壁画,光是两厢入座的女贵妇客人,就有40多位;为她们表演的杂技也是应有尽有,仆人、仆从列队侍奉。这种排场和场面,只有在比较大的官宦之家才能出现。汉代的社会,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封建礼教社会,当时的密县距东汉的首都洛阳也仅有 100华里的距离,如没有尊贵的身份,即使十二分的富有,也不敢越礼摆出如此的排场。张伯雅仅只是见于《水经注》中的一个弘农郡太守,查历代弘农郡守又没有他的名字,《汉书》、《后汉书》更没有片字只言的描述,他怎么会有斗胆敢在天子的脚下,做如此的奢华安排呢? 这是与他的身份不相符的。

5.“常十冢”主墓周围,发现有残存的石墙,这是“报告”定为“张伯雅墓”的主要依据,原因是这和《水 经注》中“茔域四周,垒石为垣,隅阿相降,列于绥水之阴”的描写相一致。 然而,这也同样是一个难以成立的根据。因为张伯雅墓的石墙是在“茔域四周”,现 在“常十冢”的残墙却是在主墓冢的四周,东部的一半被二号墓的较小墓冢埋没在里边,二号墓的周围 则没有石墙的痕迹,可以明显的看出来是先修的一号主墓冢,而后因特殊的原因,又修了东部的二号 墓,并使冢土相连,呈一墓双穴的形制,从而埋住了东半部的石墙。这一特殊的情况,明显不同于《水经注》中四周皆有石墙的描写。再者,所谓的“隅阿相降,列于绥水之阴”。 隅者,角也,如一隅;阿者,大陵也;相降,便是向下排列。这句话显然讲的是张伯雅 墓建于绥水之阴一角的高台处,石垣依势向下排列。

而“常十冢”却是建在一段开阔地平垣的地面上,根本不存在“隅阿相降,列于绥水之阴”的情景。这就又 和“张伯雅墓”一说产生了明显的矛盾。汉墓的年代断定 将汉墓定为“张伯雅墓”是错误的。“常十冢”是 群众的口耳相传,见于旧志,又有碑刻为证,然而正 史中却未见只言片字,这同样也难以说明它就是一个正确的结论。为了能够找到它真正的主人,我们首 先应该在该墓的准确年代上下些功夫。

1.篆书与隶字可为年代佐证。前面已说到,在画像石墓的圈顶和墙壁的画像中间,也许是当时工匠们做 的记号或无意的刻写,留下有十几个文字符号,如:李、大、九、小等,大部分为早期的隶书,其中只发现有一个为篆书。篆书刻写得非常细致,是严谨工整的标准小篆体。隶书则显得古朴粗拙,奔放而不拘一格,具有游移不定的早期隶书特征,标准的蚕头雁尾还没有出现。   

篆书是秦朝统一六国后的字体,即所谓“书同 文”的标准字体,成于西汉的 200年间。秦汉时期,篆书广为应用,是一般正规的官方用文字,到东汉中晚 期,随着隶书的定型和规范化,它逐渐变成了一种供欣赏用的艺术字体,退出了经常使用的范畴。隶书,最早是秦代隶人发明并使用,开始处于不规范的状 态,仍然是一种小篆的随手体,脱离不了小篆的特 征。后来随着不断的演变和规范,到东汉中晚期完成 了它的蜕变,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标准隶书。由于它容易书写,简便而节省,比篆书又向前迈进了一 步,在东汉后期和三国之间,已成了一种广泛应用的 标准字体,直到魏晋楷书出现之前,它统治了中国的 书坛数百年。墓中出现的篆书,是标准的小篆,隶书是随意性 很强,不定型的字体。从这样的情况来分析,我们可 以说,该墓的建造,其大致的年代是在西汉的晚期,东汉的早期这两汉之间。

2.“一墓双穴”,特殊的葬制说明了特殊的年代。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封建社会最为完备的 鼎盛时期。《汉书·礼乐志》:“故婚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乡饮之礼废,则长幼之序乱, 而争斗之狱蕃;丧祭之礼废,则骨肉之恩薄,而背死 忘先者众;朝聘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而侵陵之渐 起。”封建的“礼治”以孝为先,孝悌之礼在“礼治”中亦占有更加特殊的地位。“葬制”是孝悌的中心,汉代 崇尚厚葬:“古者墓而不崇……今京师贵戚,郡县豪 家,生不极养,死乃崇丧,或至刻金镂玉, 梓楠。”(王符《潜夫论·浮侈篇》)便是这种现象的一斑。在葬制中,要求夫妇合葬,“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这是人伦的根本;如果死不同穴,便是子女的不孝。 两汉皇陵的葬制亦莫不如此。 打虎亭汉墓的葬制,却是一个例外,是一个典型 的仿“一墓双穴”的葬制。所谓“一墓双穴”,从外面看是一个墓冢,内部是两个墓穴(即墓室),是同墓不同穴的葬制。打虎亭汉墓外面是一大一小的两个墓冢连在一起,内部是东西两个相同结构的墓室。西部主墓冢底部四周有石墙相围,东半部被东部的略小一 些的冢土掩埋,明显看出来是先修的主墓冢,修成之 后,因特殊的情况又修的东部墓冢,并有意使二冢相连,远看呈一个大冢,仿制呈“一墓双穴”的葬制。这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所出现的一个特殊现象。“一墓双穴”,即同墓不同穴的埋葬方法,始于东 汉光武帝刘秀的舅父樊宏。宏,官光禄大夫,寿张侯,追爵谥为寿张敬侯,立庙于湖阳,建武二十七年(51)卒,遗嘱薄葬,一无所用,“以为棺柩一藏不宜复见,如有腐败,伤孝子之心,使与夫人同坟异臧(《集解》 惠栋曰:‘袁宏纪各自一延道,《通鉴》胡注:古夫妇合 葬。《诗》曰“谷则异室,死则同穴”是也,同坟异臧自宏始。’)帝善其,令以书示百官,因曰:‘今不顺寿张侯意,无以彰其德。且吾万岁之后,欲以为式。’赙钱 千万,布万匹,谥为恭侯。”(见《后汉书·樊宏传》)这说明,是光武帝的舅父寿张侯樊宏遗嘱开了同坟异葬、同墓不同穴的先例,并得到了光武帝刘秀的首肯,并说“且吾万岁之后,欲以为式”,也就是他死后也准备仿效这种方法。皇帝的话,便是圣旨,上行下效,在此后的数年间,全国各地的葬法,是必须以此为标准的。然而,同墓不同穴有悖于儒家经典、礼教古训,就连光武帝在六年以后驾崩,也没有依此为式,而是依照旧礼安葬的。这样,这种葬制,也只是实行了从建武二十七年到建武中元 二年(57)的六年间,所以说一墓双穴,是在这期间这种特定背景之下所出现的一种特殊的葬制。打虎亭汉墓则更为特殊,它实际上是一座前后相距有一段距离的夫妇合葬墓。一号墓在前,是一座单独完备的墓葬。实际上是在东汉初期或是西汉晚期即已形成。而二号墓,则很有可能是其夫人晚于其 夫而亡故,时间正好在刘秀的建武二十七年至中元二年(57)之间,为了不悖于刘秀的旨意,只好在原来 墓冢的旁边另开一穴,使冢土连在一起,形成“同墓不同穴”的格局。 能够坚持这样做,并在短时间内完成 这样的工程,只能是刘秀的近臣家族,有过小过而不敢 略有违背圣旨,以免招来横祸。况在京城近郊则更是如此。

这样我们则可以判定,该墓的年代是在两汉之间,而不是东汉晚期。东部的二号墓,更准确一些的说,应是在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至三十三年之间修造的。查汉代的历史,新密有建造这种规格陵墓的能力,而且有明确记载的惟有侯氏家族。《后汉书》有《侯霸传》,《资治通鉴》亦有记载。侯氏在两汉封侯担爵的,就有安国君侯公、明统侯侯辅、大常侍侯渊、大司徒侯霸、於陵侯侯昱、侯建、侯昌等前后历八代,可以说是新密汉代历史上的显赫之家。汉代的侯氏家族,“其先出自幽岐,周文之后,封于郑,郑共仲赐氏曰侯”。“汉之兴也,侯公纳策济太 上皇于鸿沟之,谥曰安国君,曾孙辅封明统侯,玄 孙霸”(《后汉书·侯霸传·集解》)。“侯霸,字君房,河南密人也,族父渊,以宦者有才辩,任职元帝时,佐石显等,领中书,号曰大常侍。 成帝时任霸为太子舍人”(《后汉书·侯霸传》)。侯霸“矜严有威容,家累千 金,不事产业,笃志好学”。 王莽时曾任随宰,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更始帝即位,曾遣使征霸,被当地百 姓强留而没应命。 光武帝刘秀即位,建武四年征霸,拜为尚书令。因当时经王莽之乱,世无故典,朝中又少旧臣,由侯霸“收录遗文,条奏前世善政法度,有益于时者皆施 行之,每春下宽大之诏,奉四时之令,皆霸所建也”。第二年即建武五年,代伏湛为大司徒,封关内侯,是光武即位后继邓禹、伏湛后的第三任大司徒。建武十三年在任上辞世,任大司徒 9年。当时正置皇帝疑其 推荐阎扬不当,有私情,准备加罪之际,死在任上,盖 棺论定,是一件十分幸运的事情。自霸以后,历任司徒皆下狱死,“自是大臣难居相任”(《后汉书·侯霸 传》)。关内侯,是在京无封地的侯爵(因当时还没有 实封的先例),死后被光武追封为“则乡哀侯”,是东汉封侯的第一人(即有封地的实封侯)。其子昱徙封於陵侯,曾兼太仆。昱死后其子建,建死后其子昌,俱徙承於陵侯。

惟有侯氏家族,在两汉之间才能留下庞大的遗产和较高规格的陵园。打虎亭汉墓,已发现有12座规格较高的墓葬,当地的群众历代已有民谣传世谓“常十冢,补子庙,金子银子十八窖”(常十冢到补子庙之间有十八个较大的墓葬)。如果说这是汉代的一个官宦之家的家族墓群的话,这个家族,也只能是侯氏家族。“大常侍”侯渊是打虎亭汉墓的主人侯渊是侯霸的族父,也就是他的过继父亲。西汉时自景帝、武帝以后,“削弱宗藩,集权中央,遂成‘内 重’之局,而腹心之任,寄于近臣,若尚书、中书之属。

实操政柄,中书多任阉人。外戚宦官交相用事”(邓之 诚:《中华二千年史》卷一,中华书局, 1983年)。所谓中书,官名为中书谒者令,省文称中书令,“常侍”,元帝后始有中常侍之名。“常侍”“得出入卧内,举法禁中”,是皇帝的近臣,一般均有宦者担任。元帝时石显 任中书令,“是时元帝被疾,不亲政事,方隆好于音乐,以显久典事,中人无外党,精专可信任,遂委以 政,事无大小,因显自决,贵幸倾朝,百僚皆敬事显”(《汉书·幸传》)。侯渊是和石显同时的宦官,佐石 显领中书,号曰“大常侍”,是深得皇帝信任、掌握宫 禁的第一人。成帝时石显失宠,外戚掌权,石显一党均被遣返 回家,侯渊也一定在尔时遣回密县。汉代宦官得宠, 都要受皇帝的赏赐,并准予结婚,建立府第。石显归里时是携妻而归,侯渊当然也要带上妻妾而返。这些 妻妾是一种名义上的关系,都比宦官小很多,而且也 不可能有生养的情况。自西汉成帝建始元年(前32)始,历哀帝、平帝、 王莽之乱,到光武称帝的建武元年(25),其间已历 57年。建武四年(28)侯霸任尚书令,五年(29)任大司徒,登丞相位,其间也已历 62年。按一般的情况计 算,侯渊此时已是八九十岁,也正是辞世的大致时 间。他曾领中书,号称“大常侍”,家累千金,儿子又是当朝丞相,其显赫的程度,可想而知,此时故世,侯霸和他又是继子关系,在讲究孝悌的汉代,为之厚葬, 立大冢,营奢华的墓葬,是顺理成章之事,冢成之日 因其以“大常侍”而显名,群众呼为“常侍冢”亦是在 情理之中。汉代宦官娶小妻的现象,《汉书·幸传》已有 记载:“宣帝时,侍中中郎将张彭祖……为其小妻所 毒薨。”因宦官能得到皇帝信任,必须竭尽全力为内 宫服务,只是年岁略大,权势日重,才会有娶妻这样 的闲情逸致。侯渊所娶亦是小妻,与其相差二十几岁,也是正常。 其妻因为得不到夫妇之乐,侯渊则用 奢华的生活为其解闷,如壁画墓中室的《饮宴百戏图》,帐内坐着男女主人公,男的着宦者装束,女的雍 容华贵,请来的女宾有四十余人分坐两边,中间则是 百戏的表演,应有尽有。生前的生活场景即此便可见 一斑。侯渊死后,陵墓本来是一墓同穴的建制,原来的 墓冢也是按照单独的墓葬而设置的。到其妻亡故时,已晚于侯渊二十多年,当时正巧是在建武二十七(51)年以后,即刘秀的舅父樊宏倡导“一墓双穴”的 遗愿得到了刘秀的首肯。这在当时因为皇帝有旨,作为司徒之家的侯氏家族,在十几年前差点因荐阎扬而见疑于皇帝,险遭杀头之罪,此时对待圣意,更是 战战兢兢,惟恐有失,所以不敢掘开“常侍冢”使其夫妇合葬,只得按其旨意在原冢的旁边又修了一座常侍之妻的墓室,在建筑和规格上远不如原墓。并把地 面上冢土和原墓的冢土覆盖在一起,使“冢土相连”。 这也就留下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原墓(一号墓)的基座石围墙之基,被二号墓掩埋了一半的现象。诸多的疑案至此也便迎刃而解了。

大常侍侯渊墓,世人称为“常侍冢”,但因为年代久远,口耳相传,群众对“常侍”的官职又很生疏,于是 便讹传为“常十冢”,并衍生出许多不相干的故事来。

清嘉庆《密县志》:“古碑云:密人传汉光武遭王莽之乱,常氏兄弟十人匿之,莽围急,兄弟谋代死,其最少为常十者曰:我貌颇类,斩吾首献之,可免。如言围解,光武即位,为立报恩寺,并营其墓,后十人皆列葬其处。”

明阎周民《报恩寺碑记》:“邑之西有寺曰报恩,创自东汉。故老相传,以为光武迫于莽兵,投匿常氏家,有行十者,貌肖光武。 莽兵大索,常氏以十应,光武得免。……其后王莽就诛,光武登基,为置冢而奉之,此寺之所由名也。” 打虎亭汉墓东北三里,补城旧址有一“补子庙”,供奉的“补子”是原来的补国之君,而群众不知“补子”是谁,认为是汉光武为“常十”之父补还个儿子而 修庙。 俗传王莽撵刘秀,至今打虎亭村外,正值当时常 十耕地,秀无处藏身,常十让其匿于犁过的地墒口之中,并使牛卧于其上,莽至用枪乱插土中,独牛卧处 得免,后光武为之营冢,曰“常十冢”。

以上的传说甚至是县志所记,流传甚广,但互相矛盾,加之正史上并无踪迹,实际上均系讹传。不过,讹传的内容,仍有其可循的迹象显露:一是其名称,必定和一定的谐音有关,或是官职,或是人名。二是其事发生在两汉之间,同汉光武帝刘秀有关。三是这里有残存的十几座汉墓,埋葬的肯定是一个汉代的较大家族,其为首的当是对汉光武刘秀的有功人员。“常侍”讹化为排行就变成了“常十”。“常侍冢”成了“常十冢”,失去了它本来的面目。

一座墓室里的东汉文明系列之五打虎亭汉墓主人到底是谁?

李红军

死是生的延续,是生的另一种存在方式,墓是墓主人的阴宅,是其生命进入另一种存在状态时的居所。

有汉一代,人们执著地相信,人是可以不灭的,人死了能到仙界继续享受现实的幸福生活,所以他们会幻化出升天的场景,在这样的场景中,死不再可怕,而是充满诗意的、让人向往的美丽涅 。打虎亭汉墓画像是当时社会风貌的缩微,是当时社会物质精神生活的再现。除了贵族的衣食住行等生活画面外,画像中还充满了祥瑞辟邪的画面,而这与汉代流行的阴阳五行、谶纬迷信、羽化升仙思想有关。

因为墓是死后的居所,所以墓顶就是天空,因而墓顶上画着缭绕的云气以及在天空中飞翔的仙鸟、腾跃的神兽。墓门在当时被认为是墓主人升仙的必经之路,这样墓门上就画着仙人和介绍、引导死者升天的方士,死者升天时所骑驾的神兽、陪伴的仙鸟,另外还有幻想中供仙人花钱的珠树等,如在打虎亭一号汉墓中,第一道石门东扇的正面,画有一个身长毛羽、做欲腾起状的仙人,石门西扇背面也有一长毛羽的仙人飞跃在云气之中。第一道石门东扇的正面,还画有许多“飞廉”,也就是人们想象中的升天时乘骑的神兽。

这些画面,无疑反映了当时中上层阶层对生前死后永恒幸福的祈求及长生不死、羽化成仙的强烈愿望,而这,也正是墓主人耗资巨大、费心费力营造这么一个宏大工程的内在动因。

那么,打虎亭汉墓的主人到底是谁?他怎会有如此大的财力物力营造这样的大工程?

是常十冢还是张伯雅墓?

关于打虎亭汉墓的主人,在当地流传甚广的说法是那个在王莽撵刘秀时救了刘秀之命的常十,所以当地群众把打虎亭汉墓说成是“常十墓”,把地面上的封土墓冢称为“常十冢”。

实际上,这一说法并非空穴来风。据说以前为了保护常十家族的墓地,打虎亭汉墓周围原有一大片墓园,因年长日久,墓园内的土地屡遭周围农民耕地的蚕食,并常常发生争占墓园土地的纠纷,于是在清嘉庆年间,当时的密县县衙派官员和打虎亭村当时所在的高村保乡绅及打虎亭汉墓周围的有关农户协商,将打虎亭汉墓周围的墓园土地进行了重新界定,并在土冢前立“常十冢图记”石碑一通,石碑正反两面分别刻有“常十冢图记”、“常十冢范围图”和参加立约人的官职、姓名等内容,只可惜石碑下部已丢失,常十冢范围图无从可考。但从残存的“常十冢图记”上部碑文中,还可断断续续地看出当时也是把打虎亭汉墓叫做“常十冢”。

似乎为佐证百姓的传说,在打虎亭周围恰好有十座大墓,而这十座大墓就是常十十兄弟的墓葬。

但陪同记者采访的魏殿臣先生否定了这种说法,他认为打虎亭汉墓当是汉代弘农太守张伯雅的。

魏殿臣先生的根据主要是北魏地理学家郦道元所著的《水经注》。郦道元曾到过打虎亭,对打虎亭汉墓进行了考察,并留下一笔,这成为后人推测墓主人身份的主要证据。

据郦道元记载,打虎亭一号汉墓的主人就是汉代弘农太守张伯雅。《水经注·洧水》中有这样的记载:“洧水出河南密县西南马岭山……洧水东流,绥水会焉。水出方山绥流,即《山海经》所谓浮戏之山也。(绥水)东南流,经汉弘农太守张伯雅墓。茔域四周,垒石为垣。隅河相降,列于绥水之阴,庚门,表二石阙,夹对石兽于阙下。冢前有石庙,列植三碑,碑云:‘德,字伯雅,河南密人也。’碑侧竖二石人,有数石柱及诸石兽矣。”

魏殿臣先生认为,从《水经注》中记载的汉弘农太守张伯雅墓的地理位置看,正和打虎亭一号汉墓(西墓)的地理环境相吻合。虽然墓前的石阙、石庙、石兽、石碑和石柱等遗迹目前尚未找到,但打虎亭一号墓(西墓)周围的石围墙还有一些保存,这和《水经注》的“茔域四周,垒石为垣”记载也是一致的,并且在打虎亭两座汉墓的墓道发掘中,还出土了许多可能是修建一号墓前石阙与

石庙时,因凿制损坏而遗弃的石刻画像构件和石阙顶部残石块等。所以打虎亭一号墓(西墓)应是《水经注·洧水》中记载的汉代弘农太守张伯雅的墓。既然打虎亭一号墓(西墓)是张伯雅的墓,与其并列的二号墓(东墓)很可能就是张伯雅妻子的“异穴合葬”墓。

已故考古专家安金槐先生也从考古学上甄别了墓主人的身份,安先生认为,从打虎亭两座汉墓的形制结构和墓内石刻画像、壁画内容看,具有东汉晚期的特征。而当地群众传说的“常十”则为东汉早期人。以常十墓论,显然不符合墓葬的时代特征,从这个角度上说,当是张伯雅墓。一种情况可能是,当地群众传说的东汉早期“常十”实际就是“张氏”之误传,因为在新密一带,“常”与“张”、“十”与“氏”的字音常常读混,所以就把“张氏”误传为“常十”。也就是说打虎亭一带应是“张氏”的家族墓地。

安金槐先生认为,民间的传说也有一些根据,至于传说在东汉早期,而墓在东汉晚期,很有可能,张伯雅是当地群众传说中救刘秀之命的“张氏”(即所谓的常十)家族的后代,因此张伯雅夫妇死后也就葬在打虎亭一带的“张氏”家族墓地内。所以打虎亭汉墓内埋葬的应是汉弘农太守张伯雅及其夫人。

打虎亭墓主人另有一说

新密市文化局原副局长李宗寅先生对“常十冢”和张伯雅墓两种说法都不认可。

在综合了历史传说、史志记载等后,他认为:“密县打虎亭汉墓”是东汉张伯雅墓的说法,是一个牵强附会、难以自圆其说的错误结论。

李宗寅先生认为,“常十冢”和“张伯雅墓”二者不能合而为一,混为一谈。

首先,在当地一直将打虎亭汉墓称为“常十冢”,并有清嘉庆年间的“常十冢图记”残碑为证。同样是在新旧县志中,“张伯雅墓”也有明确的记载,图记中也标得明明白白,其在常十冢靠东的位置。据此,两座汉墓,在当地一直是泾渭分明,不能混为一谈。推测群众“把‘张’与‘常’读混,把‘十’与‘氏’读混”完全是从主观臆断出发,所得出的结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

另外,从地理方面看,根据《水经注》和《密县志》的记载,绥水源于大方山(即现在的尖山),经现在牛店镇的“助泉寺”、“北召”至“补子庙”和现在的李湾水汇合而东南流。现在“常十冢”北部的李湾水,并不是绥水的正源,此水过去叫“马河”,源于登封市东北部,以前曾南流经“唐庄”、“芦店”入颍河,其上游后来改流入绥,所以这段水在历史上并不存在,密县新旧志书也没有任何记载。将这一段“马河”,也就是李湾水库流下来的水误认为是绥水的正源,从而凭感觉推断其和《水经注》中“张伯雅墓”在“绥水之阴”、“旧引绥水,南人茔域而为池沼”的记载暗合,并进而推断“常十冢”为“张伯雅墓”也是荒谬的。

李宗寅先生大胆推断,打虎亭汉墓并非东汉晚期墓葬。

“单从墓内现存的字迹上分析便可看出端倪。一号墓(西墓)的券石上,有当时工匠们无意中留下来的十几个隶字和篆字。篆字是成熟而流行的小篆,即秦以后盛行,传说由李斯发明的‘小篆体’,盛于西汉,东汉初便已衰落,并不常用。隶书则是一种初期的隶字,具有明显的不规则、粗放古朴、无序的特征,它是在典型的撇捺长挑(即蚕头凤尾)还没有出现之前的字体,它的时限只能界定在西汉晚期和东汉早期,即晚期的隶书风格成型之前。据此,我们可以证明,此墓葬是标准隶书形成之前筑成,也就排除了东汉晚期的可能。”

另外从葬制上,李宗寅先生也排除了墓葬为西汉墓葬的可能性。他认为,一般来说,葬制时限的幅度太长,不太容易分辨出准确的年代,然而特殊的葬制必然具有特殊的原因,特殊的原因则一定能证明特殊的年代。打虎亭汉墓葬制是特殊的(不是一墓双穴,又似一墓双穴)。它只能是东汉早期,特殊的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特殊的葬制,这也进一步排除了东汉晚期的可能。

打虎亭汉墓的规格和原定墓主人身份不符,这也是一个明显的错误。墓室里的排场和场面,只有在比较大的官宦之家才能出现。汉代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封建礼教社会,当时的密县距东汉的首都洛阳只有一百华里的距离,如没有尊贵的身份,即使十二分的富有,也不敢越礼摆出如此的排场。张伯雅仅是见于《水经注》中的一个弘农郡太守,查弘农郡历代郡守又没有他的名字,《汉书》、《后汉书》更没有关于他的片字只言,他是不会斗胆在天子脚下做如此奢华安排的。

综合上述情况,李宗寅认为,它的建造年代应在两汉之间。

而这个时期,新密有能力建造这种规格陵墓、能够在青史留名且有明确记载的人,唯有侯氏家族。《后汉书》有《侯霸传》,《资治通鉴》也有记载。侯氏在两汉封侯担爵的,就有安国君侯公,明统侯侯辅,大常侍侯渊,大司徒侯霸,於陵侯侯昱、侯建、侯昌等前后八代,侯氏家族是新密地区汉代历史上的显赫之家。汉代以降,难有出其右者。

汉代的侯氏家族,“其先出自幽歧,周文之后,封于郑,郑共仲赐氏日侯”。“汉之兴也,侯公纳策济太上皇于鸿沟之隐,谥日安国君,曾孙辅封明统侯,玄孙霸(《后汉书·侯霸传集解》)。侯霸,字君房,河南密人也。族父渊,以宦者有才辩,任职元帝时,佑石显等,领中书,号曰大常侍。成帝时任霸为太子舍人。”(《后汉书·侯霸传》)。侯霸“矜严有威容,家累千金,不事产业,笃志好学”。王莽时曾任随宰,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更始帝即位,曾遣使征霸,被当地百姓强留而未应召。东汉光武帝刘秀即位,建武四年,征霸拜为尚书令,第二年即代伏湛为大司徒,封关内侯。

十三年霸死,被封为则乡哀侯,其子侯昱被封为於陵侯,昱子建,建子昌均袭其封。

由上可知,新密的侯氏家族在西汉初便有功于汉高祖,曾孙辅被封为“明统侯”,是一个世家大族。

大常侍侯渊,是光武大司徒侯霸的族父,也就是他的过继父亲。到成帝时石显失宠,外戚掌权,石显一党均被遣返回家,侯渊也在其时被遣回密县。侯渊曾领中书,号称“大常侍”,又家累千金,儿子又是当朝丞相,其显赫的程度可想而知。侯霸和他是继子关系,在讲究孝悌的汉代,其辞世后,为之营造奢华的墓葬,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冢成之日因其以“大常侍”而显名,群众呼为“常侍冢”也在情理之中。

侯渊死后,陵墓本来是一墓同穴的建制,原来的墓冢也是按照单独的墓葬而设置的。到其妻亡故时,已晚侯渊二十多年,当时正巧是在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以后,即光武帝刘秀的舅父攀宏倡导“一墓双穴”的遗愿得到了刘秀的首肯,并嘱他百年之后也要照此办理的时代。侯家此时对圣意战战兢兢,唯恐有失,所以不敢掘开“常侍冢”使其夫妇合葬,只得在原冢旁边又修了一座墓室,并把地面上冢土和原墓的冢土覆盖在一起,使“冢土相连”。这就留下了现在人们看到的原墓(西墓)的基座石墙之基,被二号墓(东墓)掩埋了一半的现象,这样许多的疑案便迎刃而解。

由此,李宗寅先生得出结论:新密市打虎亭汉墓是东汉大司徒侯霸的族父,号曰“大常侍”的侯渊之墓。

另外,该墓周围已发现的12座墓冢和墓葬,均是侯氏家族墓葬,而侯霸和其子侯昱等因有封地,并建有神祠,葬地并不在这里。“常侍冢”的年代,当是东汉早期的墓葬。因年代久远,老百姓对“常侍”的官职又很生疏,便将“常侍冢”讹传为“常十冢”,并衍生出许多不相干的故事来。

“常十冢”就是“常侍冢”,“常侍冢”就是侯渊之墓。

站立在打虎亭汉墓,倾听着有关汉墓的种种故事传说、是是非非,恍惚间,感觉这座大墓仿佛在游动,牵引着它的是时间。而历史就像一条河,浮载着这船一样的汉墓。

在时间嗨哟嗨哟的号子声中,东汉一代的生活画面时隐时现在历史长河的碧波之上。

(全文完)

侯孝岩,辽宁新民市人,建筑设计师,曾任世侯总会秘书长,常务副会长,先后发表《侯氏会歌》、《侯氏之歌》、《驸马侯之歌》三首歌曲,先后发表《新中华侯氏源流歌》(迄今为止最长、涉及信息最多的源流作品)、《驸马侯氏颂》、《侯氏族训》、《侯氏家规》、《侯景简论》、《侯君集简论》、《西王母简论》、《打虎亭汉墓考》等作品,参与《侯氏抗战英雄谱》的撰写(执行主编),创作侯氏会徽、侯氏图腾、侯氏始祖画像等作品,正在撰写的作品和书籍有《侯氏名人集序》(七言诗,涉及清代及以前历史人物2000人,将近30000字)、《侯氏起源研究》(所有书籍记载以及谱书记载的侯氏起源说法汇总、归纳、总结)、《侯氏源流研究》(收集到的所有支脉信息汇总、分析、总结)、《侯氏先贤文萃》(清代及以前先贤文选)、《侯氏发展史》(涉及通志、县志、墓志、史书、历史笔记、谱书中所有历史人物,以时间为主线的大型著作)等,以及一些人物传记和事件的撰写。侯氏一家亲公众平台专栏作家,邮箱:houu@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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