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又一大煤矿获批开工建设!
你局报送的 《关于上报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主、副井技术改造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吕能源煤技字〔2020〕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山西东辉能源集团的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82号文批准保留的煤矿。该矿矿区面积13.1782km2,为证照齐全的生产矿井,批准开采1号~5号煤层,核定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为了优化各井筒功能,解决矿井大型设备辅助运输和上下人员问题, 2019年7月12日山西东辉能源集团的限公司以东辉集字〔2019〕66号文件批准项目建议书,10月26日省能源局以晋能源审批发〔2019〕38号文件批准初步设计;12月25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监安二许〔2019〕153号文对矿井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批复。施工准备方面,该项目已选定了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已在吕梁市煤炭工程质量监督站注册登记,施工组织设计已通过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会审,项目建设前期审批及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经审查,同意你局意见,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主、副井技术改造项目可于2020年1月8日开工建设,建设工期8.3个月。你局要加强对该项目建设期间的基础技术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督促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等内容以及会审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建设,完善安全设施,合理安排好各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做到安全专项设施、环保设施与矿井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实现同时竣工验收。
二、抓好矿井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努力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三、建设过程中严禁私自扩大系统能力,在技术改造期间对矿井生产造成影响的,必须消除影响、调减生产计划,严禁在技术改造区域组织生产。煤矿技术改造对现有主提升系统影响的,要停止生产。
四、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瓦斯涌出量、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水文地质类型、采空区范围等地质勘探结果与实际差异较大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对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修改,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恢复施工。
五、鉴于新建副斜井井筒下方存在老空区,矿方在施工前对副斜井区域进行地质勘查及相关灾害治理,并按照有关要求施工井筒检查钻。
六、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履行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设施工,制定切实有效防止水害、瓦斯、火灾、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发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建设。
七、技术改造工程结束且井筒功能调整到位,方可申请进行联合试运转。未进行联合试运转前,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生产,一经发现,将视为重大隐患予以严肃查处。
特此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
2020年1月8日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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