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英德:“造物不自以为功” ——读苏轼《喜雨亭记》随感丨

“造物不自以为功”

——读苏轼《喜雨亭记》随感

文/郭英德

苏轼(1037—1101)的《喜雨亭记》(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卷十一,北京中华书局,1986,第349—350页),写于北宋仁宗嘉祐七年(1602)三月下旬。这年他二十六岁,任大理评事,签书判凤翔府公事,协理知府处理日常事务。 在这篇笔调流丽轻灵的文章背后,有一桩饶有趣味的求雨故事。

从嘉祐六年(1601)九月开始,凤翔周边除了飘过一些微雪,好几个月没正经下雪了。转过年来,入春一个月了也不下雨。土地干枯,旱情严重,农人忧心如焚,担心再不下雨的话,庄稼必然颗粒无收,盗贼难免兴风作浪。人们束手无策,唯有遵循习俗,祭祷神灵,祈求降雨。而求雨本来就是地方官的职责,苏轼自然当仁不让。何况舞文弄墨自是文人的本分,更是苏轼的特长。他写了一篇文情并茂的祈雨文,准备呈递神灵。

凤翔府在今天陕西宝鸡市一带,南临渭水。渭水以南是秦岭,秦岭最高的山峰是太白山,地处郿县。太白山上有一座上清宫,宫前有池塘,祷雨取水,多有灵应。父老传说,“太白山至灵,自昔有祷无不应”(《东坡志林》卷三“太白山旧封公爵”条,北京:中华书局,1981,第56页)。三月初七,苏轼不辞辛劳,亲自登上太白山,在上清宫前高声朗诵祝文,祈求山神普降甘霖,“上以无负圣天子之意,下亦无失愚夫小民之望”(《苏轼文集》卷六二《凤翔太白山祈雨祝文》,第1914页)。

果然三月初八下雨了,十七日又下了一场雨,但是雨太小,远远不足以解救旱情。苏轼咨询当地人,说是太白山神在唐朝时封为“神应公”,到宋朝却降为“济民侯”,山神可能闹情绪,不太灵验了(《东坡志林》卷三“太白山旧封公爵”条)。于是苏轼立刻代太守宋选向皇帝草拟一份奏状,请封山神“明应公”(《苏轼文集》卷三七《代宋选奏启封太白山神状》,第1061页;卷六二《告封太白山明应公祝文》,第1914页)。随后又特派使者,前往上清宫敬告山神,并且恭恭敬敬地从宫前池塘里取回一盆“龙水”。苏轼还特地写了《迎送神词》一篇五章(《苏轼诗集》卷四《太白词(并叙)》,北京:中华书局,1982,第152页)。

二十日早晨,苏轼与太守宋选斋戒沐浴,到郊外迎接“龙水”,并举行祈雨仪式。数以千计的百姓聚集观看,宋太守当众宣读苏轼撰写的《祷龙水祝文》,说:“府主舍人,存心为国,俯念舆民。燃香霭以祷祈,对龙湫而恳望。优愿明灵敷感,使雨泽以旁滋;圣化荐臻,致田畴之益济。”(《苏轼文集》卷六二,第1912-1913页)一时天空渐渐乌云密布,但是还不见雨点儿。苏轼又陪宋太守到凤翔城的真兴寺祷告(《苏轼诗集》卷三《真兴寺阁祷雨》,第140页)。 果然天从人愿,狂风忽起,暴雨骤降,而且连下三天。枯萎的庄稼舒展挺拔,顿时充满了勃勃生机(《代宋选奏启封太白山神状》,第1061页;《苏轼文集》卷七二《太白山神》,第2307页)。

喜雨沛然,丰收在望,凤翔百姓无不欢呼雀跃,“官吏相与庆于庭,商贾相与歌于市,农夫相与抃于野,忧者以乐,病者以愈”。这年年初,苏轼在官舍附近起造一座庭园,作为公事之余的休息之所,南有水池,北有亭子,树木环绕着流水,景色格外雅致。 这时他新建的亭子刚好修成,苏轼便将这座亭子命名为“喜雨亭”,并欣然命笔,撰写了《喜雨亭记》。

《喜雨亭记》依次叙写建亭的经过、下雨的过程、喜雨的情状和庆贺的场景,最后以这么一篇歌词,曲终奏雅:

使天而雨珠,寒者不得以为襦。

使天而雨玉,饥者不得以为粟。

一雨三日,繄谁之力?

民曰“太守”,太守不有。归之天子,天子曰“不”。

归之造物,造物不自以为功,归之太空。

太空冥冥,不可得而名,吾以名吾亭。

这篇欢快的歌词有两层意思,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歌词的第一层意思,说的是“西民之所恃以为生者,麦禾而已”(《凤翔太白山祈雨祝文》,第1913页),而“天”恰恰善体人意,既没有“雨珠”,也没有“雨玉”,而是“雨麦”,为济民饥而赐之以麦。在传统的农耕社会里,对于百姓而言,真正的财富不是金钱珍宝而是粮食,只有丰衣足食,才能安居乐业。在这里,苏轼化用了东汉刘陶《改铸大钱议》的文意,刘陶写道:“就使当今沙砾化为南金,瓦石变为和玉,使百姓渴无所饮,饥无所食,虽皇羲之纯德,唐虞之文明,犹不能以保萧墙之内也。”(《后汉书·刘陶传》)但是刘陶的原文却“不如东坡辞婉意明,所谓出蓝更青者也”(孙奕《履斋示儿编》卷七“祖意而胜”条,《丛书集成初编》本,第62-63页)。

这年春天的求雨得雨,是有先兆的。苏轼在文章中记载道:“是岁之春,雨麦于岐山之阳,其占为有年。”“雨麦”的意思是天上落下麦子。麦子自天而降,这可是异常的天象。古人以为天象与人事密切相关,发生气候异象时就必须占卜,以测吉凶祸福。“雨麦”之后占卜为“有年”,即“丰年”,庄稼有好收成,这当然是“吉兆”。

早在战国时,人们就有“神农之时,天雨粟”的传说(清马骕《绎史》卷四引《周书》,《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如果说这还仅仅是农耕起源的神话,那么汉人就多次记载了“雨粟”、“雨谷”的自然现象,并且还有“天雨谷,岁大熟”的占卜之说(《艺文类聚》卷八五《百谷部》引西以京房《易逆刺》)。苏轼记载的“雨麦”之事,有时间、地点和事件,叙事相当完整。虽然我们无法判断这一记载究竟是不是苏轼亲眼所见的“实录”,也无法知晓占卜的主角是不是苏轼,但是我们至少可以断定, 饱读经史、浸染传统的苏轼,内心中是愿意相信“雨麦”之事的,更愿意相信“雨麦”是祈雨成功的先兆(参看卢晓丽《苏轼〈喜雨亭记〉“雨麦”释义及内涵辨析》,《语文月刊》2014年第6期)。

所以,苏轼特意在文章中记载“雨麦于岐山之阳,其占为有年”,无疑是“有意为之”的。他要借此明确地说明:“今天不遗斯民,始旱而赐之以雨,使吾与二三子得相与优游以乐于此亭者,皆雨之赐也。”上天不会遗弃下土的百姓,为了避免“无麦无禾,岁且荐饥,狱讼繁兴,而盗贼滋炽”,预先就以“雨麦”的天象昭示“有年”,给百姓带来恩惠和欢乐。

但是苏轼心里非常明白,即使真的有“天人感应”,也并非被动的,而是主动的,归根结底是“人心”感动“天意”。于是他不禁设问:“一雨三日,繄谁之力?”一连下了三天的喜雨,是谁有如此这般的“神力”呢?这就引出了这篇歌词的第二层意思。

因为百姓亲眼看到宋太守、苏签判一而再、再而三地虔诚祈祷,为民请命,所以他们说,“一雨三日”是太守、签判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但是,区区太守、签判,怎么敢如此居功自傲呢?所以他们称说:普降喜雨应归功于皇帝。

在皇权时代,“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更何况古人认为皇帝乃受天命而有天下,尊称为“天子”,原本就是“天”在人间的化身,是“天下之主”。所有臣民的功劳、自然的祥瑞,都应归于“天皇圣明”,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苏轼笔锋一转,斩钉截铁地写道:“归之天子,天子曰‘不’。” 真正“圣明”的皇帝,是不会将臣民的功劳、自然的祥瑞归于自己的。他会明确地回答:“否!”——这不是我的功劳。

那么,能不能将喜降甘霖的功劳归于“造物”,即一种创造、主宰万物的力量呢?苏轼却替“造物”回答说:“造物不自以为功”。“造物”并不认为“一日三雨”是自己的功劳, 于是只能“归之于太空”——即“天”。这应该是苏轼的“终极思考”了,因为他说过:“今天不遗斯民,始旱而赐之以雨”。

苏轼既否定了官吏的“德行”、皇帝的“圣明”具有感动上苍的力量,也否定了“造物”具有呼风唤雨、护佑众生的功能。他认为,降雨之功,与太守无关,与天子无关,甚至与造物无关,而应“归之于太空”,是上天对人们的眷顾和恩赐。 苏轼这种“推功让德”的思想自有来历,大抵取义于《礼记·祭义》:“天子有善,让德于天;诸侯有善,归诸天子;卿大夫有善,荐于诸侯;士庶人有善,本诸父母,存诸长老。”只不过《礼记》是从天到士庶人顺着说,而苏轼则是从太守到“太空”倒着说。

但是颇有深意的是,苏轼说到“归之于太空”的时候,偏偏又宕开一笔,说“太空冥冥”,天是高远渺茫,难以着实的。苍天虚无飘渺,虽然看得见,但是有谁可以够得着它,又有谁可以把握住它呢?人们又凭借什么去“感恩”上天呢?既然“一日三雨”的“神力”最终无所归属,是“不可得而名”的,那还不如脚踏实地地用“喜雨”来命名我的亭子吧。 因为这座亭子是老百姓一砖一瓦修建而成的,也是“官”和“民”休戚与共的见证。还有什么比“与民同乐”更可忻喜的事情呢?

文章以“喜雨”命亭作结,戛然而止,堪称匠心独运。这既是曲终奏雅,照应“喜雨亭记”的题目,也是由小及大,推出如此精深的道理:“人人不自有其善,天下于是大善,而岂区区焉,斤斤焉,饰貌矜情,以谐媚君父,矫诬上天云尔哉?”(《唐宋文醇》卷四四评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不过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追问,如此“弃虚”而“务实”的苏轼,为什么明明知晓“太空冥冥”,天是虚无飘渺的,为了求雨,还是一会儿撰写祝文,一会儿撰写状文,一会儿撰写祷词,一而再、再而三地向神灵倾诉,向上天祈祷呢?他是真心相信天有主宰人事的功能,还是虽然心存疑忌,却不得不“随乡入俗”、“逢场作戏”呢?

其实古人早就说过:“心诚则灵”。只要人的心意足够虔诚,只管祈祷就对了,不管借助何方神灵向上天祈祷,上天最终都是可以显出灵验的。 所以关键不在于选择何方神灵,更不在于揣测上天是否通晓人意而决定是否祈祷,而在于人们是否采取了祈祷的行为,是否真心地祈祷,或者说祈祷时心意是否足够虔诚。

这种虔诚的心意,对地方官来说,就是关心民生,为民谋利,与民同忧同乐,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为百姓之欲为,“救一时之急,解朝夕之患”(《苏轼文集》卷四八《上韩魏公论场务书》,第1393页)。苏轼说:“早岁便怀齐物志,微官敢有济时心。”(《苏轼诗集》卷六《次韵柳子玉过陈绝粮二首》其二,第274页)他认为,出仕为官,应“以及民为心,而惭尸禄”(《苏轼文集》卷二四《谢除两职守礼部尚书表》之二,第701页)。苏轼称颂太守宋选修葺驿站,急生民之所急,就曾引用《诗经》“岂弟君子,民之父母”的诗句,解释说:“所贵乎岂弟者,岂非以其不择居而安,安而乐,乐而喜从事欤?”(《凤鸣驿记》,第375-376页)敢于担当,勇于任事,这本来就应该是地方官的本分。

所以,当亢旱之年,百姓信奉祈祷,地方官怎么能不为其所欲为,而且尽心尽力地为其所欲为呢?苏轼借助于为亭子命名“喜雨”,无疑是要清楚地表达:如果“弥月不雨”,官吏却毫不作为,不去祈祷降雨,任凭旱情发展,则“无麦无禾,岁且荐饥,狱讼繁兴,而盗贼滋炽,则吾与二三子,虽欲优游以乐于此亭,其可得耶!”而今地方官为百姓所欲为,一而再、再而三地虔诚祈祷,方能感动上苍,使“天不遗斯民,始旱而赐之以雨,使吾与二三子,得相与优游以乐于此亭者,皆雨之赐也”。正是有见于此,林云铭评此文道:“不但舍雨之外无可名此亭,亦舍亭之外无可名此雨”,“语语为民,便觉阔大”(林云铭《古文析义》卷十三评语)余诚评此文道:“就一座私亭,写出绝大关系,伴忧乐同民之意,隐然言外,而又毫不着迹。立言最为有体。”(余城《重订古文释义新编》卷八)

天灾源于人祸,天祥本于人福。天灾之所以发生、之所以蔓延,是因为人们不为所应为,甚至为所不应为。 如果人们对天存一份敬畏之心,对民存一份仁爱之意,尽心尽力地为所应为,不为所不应为,天灾要么不至发生,要么一旦发生也会转危为安。宋太守、苏签判遵从民意,虔诚祈祷,终究使凤翔一地从“弥月不雨”变为“一雨三日”,这就是明证。

由此可见,在苏轼看来,“雨麦于岐山之阳”的吉兆之所以能够成为天降喜雨的现实,虽非人力可为,却为人心可期,最终应该归功于人们虔诚的祈祷——不仅是宋太守、苏签判采取的虔诚祈祷的行为,也不仅是他们撰写的虔诚祈祷的祝文, 而是他们内心中始终葆有的那份“当仁不让”、“与民同乐”的真心诚意。这正是苏轼一生秉持的信念和操守,晚年他还称道友人李常,并以此自励,说:“兄虽怀坎壈于时,遇事有可尊主泽民者,便忘躯为之,祸福得丧,付与造物。”(《苏轼文集》卷五一《与李公择》之十一,第1500页)

“忧乐同民”是一种儒家意旨,正如孟子所说的:“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乐其有麋鹿鱼鳖。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孟子·梁惠王上》)“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孟子·梁惠王下》)苏轼一生善学孟子,对孟子“忧乐同民”的思想领悟极深,因此始终坚持“以民为重”的人生信念(四川大学中文系唐宋文学研究室编《苏轼资料汇编》,北京:中华书局,1994,第36页)。

“忧乐同民”还是一种圣人情怀,所以《喜雨亭记》开头就写道:“古者有喜,则以名物,示不忘也。周公得禾,以名其书;汉武得鼎,以名其年;叔孙胜狄,以名其子。”周公得到周成王赏赐的稻禾,便用“嘉禾”作为他文章的篇名;汉武帝在汾水上得到宝鼎,便改年号为“元鼎”;鲁文公派遣叔孙得臣率兵,打败北狄军,俘获北狄国君侨如,便把儿子宣伯命名为侨如。苏轼的喜雨而名亭,正可与周公、汉武、叔孙得臣相媲美。

无论是儒家意旨还是圣人情怀,“忧乐同民”传达的是这样的政治智慧:“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孟子·离娄上》)苏轼认为:“民者,天下之本。”(《苏轼文集》卷九《策别训兵旅二》,第277页)在传统的观念中, “天”不仅仅是一种自然的“造物主”,而且也是一种主体的显现物,是“民”的化身,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万章上》引《尚书·泰誓》语)因此,“得其民”而且“得其心”,不仅就能得到“天”的庇护而降祥福,而且这本身就是“天心”、“天意”的客观显现。

“喜雨”之事虽小,其中含蕴的意思却大。古人以为,苏轼为文,善于“小题从大处起议论”(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苏文忠公文钞》卷二四引唐顺之评苏轼《仁宗皇帝飞白御书记》语),良有以也!

-全文完-

原文刊于《文史知识》2020年06期

作者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长期从事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文学学术史、中国古代戏曲学、中国古代散文史等领域的研究,先后出版学术专著近三十部,论文近三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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