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区第一个县级银行机构:北海银行渤海分行利津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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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银行渤海分行利津办事处遗址位于利津县城东关大隅头东南角。
1944年8月,利津县城解放。渤海区对日伪斗争形势出现大的转变,根据地逐渐扩大,渤海分行决定由垦利南迁。1945年10月,迁至利津城南门里。
随着根据地的迅速扩大,恢复和发展生产提到了议事日程。中共渤海区委、行署决定,设立各县和各专区银行机构。1945年11月,利津县银行办事处建立,是渤海区40余县中建立最早的银行办事机构,设主任、会计、出纳、农贷等6人。北海银行渤海分行派业务科长程衡任利津办事处主任,并租借了利津城东门里一个楼房作为办公地点。办事处除负责利津范围内的银行业务外,还负责垦利和滨县两县银行机构的筹建和临时业务。办事处除主要发放农业贷款外,还发放部分商业、手工业贷款,并逐步接管了县政府的金库。1946年秋,利津办事处归属渤海四分区四支行。1949年3月,办事处下设合作股、业务股、会计股、出纳股。至6月底,工作人员增至47人。利津办事处的设立,为利津的革命和建设事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1950年1月,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利津办事处。
今存的楼房是1991年在原址上重新建设的原“中国人民银行利津县支行”两层办公楼,现在已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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