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高中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被退费辞退处理,

合肥市高中教师金某违规有偿补课,实在是不应该。被退费辞退处理,这是罪有应得,校长通报批评,这给每来一位校长敲响了警钟。值得深思。

教师不能有偿补课,上级明文规定,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但是就是有些老师置若罔闻,熟视无睹,这样的教师,对上级的政策、法令法规就不能很好的贯彻执行,还怎么去很好的教育学生。像这样的教师就该严肃处理,直至辞退。对上级文件置若罔闻,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丧失了一个做教师起码的职业道德,我看是罪有应得。

对校长通报批评,我看是处理的也是轻,上级的政策文件,作为一校之长,一定知道,并且应该重点学习,在大会小会上应该反复学习,反复强调,甚至应该直接查除 的责任,可是,现在的校长往往是对这件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查除的责任推给了上级领导,自己当起了甩手掌柜,是严重的失职行为。通报批评我看是轻的,应该和有偿补课的教师一同论处。

上级任何一种政策法令的提出,都是经过各级论证,深思熟虑,而后施行。既然严禁有偿补课,我们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就给不折不扣地执行,而不应该知法犯法。如果我们教师都对上级的法律法令置若罔闻,何以教育学生,何以为人师表?

看到这件真实的事件通报信息,笔者首先感到痛心和惋惜。付出的代价太高,不应该,值不得。借此机会奉劝所有的教师们遵规守纪,划定的红线千万不要去触碰。教师们输不起。

通报显示:高二班主任,数学教师,利用周末在家辅导9名学生,高三2名,收费3000元,1400元。有7名本班学生,每人收费1400元。

合计收补课费就14200元。就相当于自己两个月的工资收入。

因为违反规定被处分,即要求退还所收的补课费,又被辞退处理。也就失去了正式工作,丢了铁饭碗。确实代价惨重。值不得。

也许有的老师要为其辩解,处罚过重了,事出有因,因为工资待遇低,收入少,难以养家糊口,所以才有偿补课。这种认识和理由笔者认为是不正确的,站不住脚。

推理就不正确,不能说因为没有饭吃,所以才去抢吧?

因为你是一名正式的人民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就得按规矩行事。如果看不起这个职业,嫌弃工资收入低,你可以不选择当老师。即然选择了做教师,就得按当教师的要求行事,不听劝告,我行我素,违规违纪就得接受处罚。

而少数个别教师不顾国家三令五申要求,违规有偿补课,影响了整体教师形象,造成社会上对教师整体评价不好,都在说教师为了赚钱,课堂上不讲,要留在补课收费时讲,等等。影响了教师整体形象,致使大部分教师反感。有意见。这也是客观存在的。

我也是教师,真诚的奉劝老师们,珍惜自己工作,遵纪守法,自爱教师形象,不要有侥幸心理,划定的教师红线千万不要去碰。一旦落在头上,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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