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农村超市被人人乐告商标侵权,事情的原委是怎样的?

使用已经注册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很多人在不知情的前提下侵犯了商标专用权,也有些人甚至在他人注册前已经使用了商标,但是却没有注册。河南一家农村小超市就使用了“人人乐 ”这样的商标,它甚至比深圳这家注册商标的时间更早。当对方索赔万元之后超市老板咨询了律师,多位律师表示超市老板使用了他人已注册商标确实属于侵权,若老板有证据能够证明她在商标注册前就使用了人人乐招牌,则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否则还是需要赔偿对方万元。

超市老板为什么会使用已注册商标?

企业商标经过注册后就拥有了专用权,他人一旦使用都属于侵权行为,超市老板表示,人人乐连锁超市总部在深圳,而她的超市位于一个小村庄,距离县城都有12公里,她并不知道“人人乐 ” 名称已被注册。老板还表示,超市是她从他人手中购买所得,招牌一直没有更换,自己离异后还要抚养2个孩子,对方起诉索赔五万元实在太多了。

从法律上来说,超市老板是否应该赔偿对方?

超市老板使用了他人已注册商标,从法律来上来说对方有权利索赔,超市老板应该给予赔偿。但是从实际情况上来看,老板的超市早在人人乐注册商标之前就已经成立,超市所在地区非常偏远,对于商标专用权的法律知识不太了解。此外,老板并没有用“人人乐 ”这样的商标进行宣传,如果老板能够提供她在商标注册之前就使用了人人乐招牌的证据,那么就不用承担巨额赔偿。

很多农村小超市都会起一个名称,对于老板来说他们只是给自己的超市起个名字,也没有商标或者品牌的概念,如果超市更是在商标注册之前就已经成立并且保留了相关证据,那更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事情的原委就是有人拍了一张农村超市名叫人人乐的照片,传到了网上去,于是就被人人乐告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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