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点合作投放车辆 - 景区合作方式

导读:景点合作投放车辆 - 景区合作方式 1. 景点合作投放车辆 2. 景区合作方式 3. 景区场地合作 4. 景区自行车投放合作 5. 景点合作投放车辆合法吗 6. 景区之间如何合作 7. 旅游景点娱乐项目合作 8. 景点合作投放车辆违法吗 9. 景区活动合作 10. 项目怎么和景点合作

1. 景点合作投放车辆

运营企业严格按照中标配额组织投放经营,杜绝出现委托他人运营及超数量投放。2年为一个协议周期,运营时间为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企业在9月30日之前在媒体上发布回收公告,于10月15日前全部回收投放的共享单车。

规范施划停车点位。在公安交管、城管执法部门审核指导下,由运营企业按照投放车辆配额比例,确定施划区域和数量,全市统一组织施划停车点位并统一编码。各运营企业在本企业施划的停车点位内停放车辆,设置电子围栏,严格控制施划点位内停车数量,不得超量、超范围停放单车,施划点位内车辆摆放整齐、朝向一致。

2. 景区合作方式

可以找旅游开发公司合作

3. 景区场地合作

代理景区票务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二、如经营农药、食品、危险化学品、餐饮、特种养殖、卷烟等前置项目,就要先注册名 称后办理这些前置许可证,再凭前置许可证复印件(需要查验原件)才能办理营业执照; 规模较大的经营场所,如商场、酒店还应提交消防意见书;县(区)外人员还应提交流动 人口计生证。注: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具体规定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4. 景区自行车投放合作

共享单车要包月很方便也很简单,只需在共享单车APP上点击包月的栏目,就可以与共享单车投资公司签订包月合同,在共享单车投放初期去包月是很划算的,或者在共享单车投资公司在做活动时,包月的价格就有优惠价,在这个时期去包月签合同比较合适。

5. 景点合作投放车辆合法吗

不可以。

青桔单车不可以随便停放,需要停放在合理的区域。例如不影响行为车辆的地方,划线停车区。

注意不能在以下地方停放:

禁止在不足3米宽人行道上投放;

禁止在地铁口50米范围内投放;

禁止在公交站点50米范围内投放;

禁止在学校门口50米范围内投放;

禁止在窗口单位门口50米范围内投放;

禁止在交通十字路口人行道50米范围内投放;

禁止在旅游景点周边50米范围内投放;

6. 景区之间如何合作

现在都是资源共享的时代,各行各业,尤其是旅游业,都会环环相扣的联盟在一起。景点和酒店是唇齿相依的,因为游客一般都会选择在景点附近入住,我个人觉得,一般游客目前会先落实想要到的景点,再选择周边的住宿,在这个时候,景点就处在了主导性优势,那作为酒店,可以和景点做个联盟,比如购买景区票,就可以获得酒店的折扣券或现金券,那你就等同于先打开了一道门给陌生客户了解。至于接下来如何能成交,就要看用什么方式了。

7. 旅游景点娱乐项目合作

一个神奇的模式让他的店门口排队20 0多人,一天售出700件产品的方案分享!

商业模式成功的人士都在用,咱不学行吗?

我们现在经常会听有人在说谁谁谁的商业模式过时了,哪里又出来了什么新的商业模式思维。我觉得这些都不对,商业模式就没有什么变化过,唯一变化的是我们的内心。

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一看,我们天天都想拜的神仙也就是财神爷范蠡的一些故事,你就会知道什么是经商的根本“诚信”“利他”。

再来看看我们现在社会上很多经商的人,根本把这两个根本的东西全部抛诸脑后。诚信我们暂且不说,相信大家都明白是什么样的意思,我现在来说说什么叫“利他”。

今天为大家分享的这个案例是一个看似很小的一个案例,但是,我觉得非常的经典,所以将它分享给大家,虽然这个案例发生在上个世纪末1998年,但是这种商业思维到现在,以及在未来都是值得大家学习,商业模式没有什么过时不过时的,因为他的基本逻辑都是一样的,也就是,它的基本公式都是相同的。

1998年有位老板在卖自行车,在那个时候,自行车是一个非常流行的产物,在市场上也有非常多的卖自行车的店面,因为作为很多家庭的必需品,也是那个时代新三样的代表。在当时来说,一个家庭拥有一个自行车,也是一个固定资产,不像现在停车满地都是,因为共享单车已经把自行车给免费了。

别人卖自行车,这位老板也买自行车,根本没有什么太大的竞争优势,那么这个老板是如何做到一天能够卖出去700辆自行车,一天卖了别人一年都卖不出去的自行车,购买自行车的队伍排上200米以上?

那么这个老板当时是怎么卖的呢?是非常简单,他当时做了一个活动,当时自行车的价格在300块钱左右,所以他做的活动是买一送5,就是买一辆自行车,一个傻瓜相机,一把锁,一个篓子,一件雨衣,一个铃铛。

再当时来说一个傻瓜相机也在300块钱左右,一件雨衣的价格也得30块钱,所以对于客户来说,相当于掏了300块钱,得到的是超过600块钱的东西,所以客户没有任何的抵抗力。

而且为了解决客户的信任问题,当时老板找的是那些五金化工公司或者大型的国营商店进行合作。

另外还做了一个三限原则中的限人:只有有教师证,退伍军人证,下岗职工证的这些人才能购买,普通人是不能购买的。

在整个这个案例中,老板充分的运用了排兵布阵的7步法,这7步法是所有商业模式闭环的重中之重。在商道群中我会详细为大家分享是哪7步。

今天我们来分析一下,老板的这个方案,为什么会达到这么好的效果?

1.赠品都是硬通货,是能够在市场上找到对应价格的,所以,才能体现出价值,才能够让客户有心动的感觉才能让客户没有办法拒绝,才能够建立自己的绝对优势。

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经常遇到的赠品活动所赠送的东西,都是一些价格虚高的产品,什么价值5000的产品,可能成本就100块钱,傻子都能够看出来,还真把客户当傻子吗?

2.选择其他的这种有信任背书的商场,或者是五金化公司进行合作,目的是为了解决客户的信任问题,因为只有解决了信任,再有第一点的诱惑,整个这个模式才能够形成。

3.三限

很多人很贪心,觉得我做的东西,是要适合所有的人,不管是产品或者服务,一旦你是适用于所有的人,那么就所有人都不适合了。

而老板针对这部分人有这个证件的都可以按照那个优惠来进行购买。这是给人一种紧迫感和尊崇感,其实在购买的人群当中,有很多的人都不是这样的人,但是他们会想办法,借别人的证件 进行购买,在这个时候完全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今天分享的这个案例,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自行车的销售案例,但是它是包含了商业本质的东西,这个模式、种方式任何时候适用的。

希望今天的这个案例分享,对大家能够有所启发,能够有所帮助。

如果这篇文章对你有启发,不妨评论、关注、转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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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天的分享先到这。请注意,如果你把它当一个故事看了也许你将一无所获,我们应该要深度的挖掘其背后的本质,这样才能让自己更快的成长,这也将是我分享的价值所在。

8. 景点合作投放车辆违法吗

黄山市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

第一条 根据《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黄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区(以下简称黄山风景区)面积160.6平方公里。根据《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年)确定的黄山区汤口镇、谭家桥镇、三口镇、耿城镇、焦村镇和黄山国有林场中的490平方公里为黄山风景区保护地带(以下简称保护地带)。

第三条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做好黄山风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管委会和黄山区人民政府共同做好保护地带的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建设等工作,加强对保护地带居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第四条 黄山风景区规划区域均为森林防火区。

下列范围为高火险区:

(一)坟区;

(二)施工工地及生活场所;

(三)登山步道、机动车辆通道、观景台边缘直线距离5米之内。

第五条 管委会根据气候、节气等情况及时公布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高火险期内,黄山风景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野外用火主要包括:

(一)炼山,烧火驱兽,烧灰积肥,烧炭,烧火煤,野炊,上坟烧香,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等;

(二)在野外使用卡式炉,点蜡烛,烧纸钱等;

(三)在规定区域外吸烟,丢弃未熄灭烟头、火柴梗、打火机等。

违反本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在森林高火险期内野外用火的,由管委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管委会应当依法征收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黄山风景区内经营者应当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

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具体征收范围、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黄山风景区和保护地带内生态补偿、环境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以及该范围内财产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损失补偿等。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以补偿金为主,以技术、实物、安排就业岗位等为辅。

生态补偿金通过各级财政、社会资助、门票收入中的资源保护费和收取的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等渠道筹集。

生态补偿金的管理和使用,由管委会商黄山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在黄山风景区因保护管理及工程建设需要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管委会批准。

临时建设不得使用钢筋混凝土,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两层,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临时建设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并按要求及时进行生态修复。

第 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黄山风景区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应当在管委会办理取水许可,黄山风景区内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取水除外。

第十条 管委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排污单位、建设施工等工地的环境监管,防止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等生态环境被破坏。

第十一条 黄山风景区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当移出景区处置。

单位与个人应当减少包装物进入黄山风景区。鼓励旅游者自带垃圾下山并投放到指定地点。

第十二条 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松材线虫病的普查、宣传、防控和治理。

第十三条 未经检查检疫的土壤、动植物及其制品,不得进入黄山风景区。需要从黄山风景区外调运土壤的,应当在保护地带内调取,具体调运办法由管委会与黄山区人民政府协商制定。

未经检查检疫的,一经发现,应当立即做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及损失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 黄山风景区严格限制各类建设项目征用或占用林地。经依法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管委会提交生态恢复方案。

第十五条 管委会应当每5年开展一次古树名木、石雕石刻专项普查,每10年开展一次奇峰异石、名泉名瀑、冰川遗迹、植物植被专项普查,完备资源文化档案。

第十六条 管委会应当根据保护环境和恢复生态的需要,对天都峰、莲花峰、始信峰、丹霞峰、狮子峰等重要景点,实行定期封闭轮休。

第十七条 管委会应当加强古树名木管护,根据实际划定古树名木封闭保护范围,设置标识牌、保护栏、避雷装置等保护设施。

迎客松等特别名贵珍稀的古树名木实行一树一策、专人管护等措施。

受到损害或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管委会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救治和复壮措施。

第十八条 黄山风景区实行车辆限行。除经管委会批准的在景区内从事营运车辆外,其他车辆需要进入黄山风景区的,应当经管委会确认或同意后通行,并服从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 黄山风景区禁止销售玻璃瓶装啤酒、汤料类方便面和自热式米饭等商品,禁止经营洗衣、桑拿等服务项目。

管委会应当根据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制定、更新禁止销售、经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目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条 黄山风景区倡导文明旅游。

旅游者应当遵守黄山风景区文明旅游公约。不遵守公约的,管委会将其纳入黄山风景区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一条 管委会应当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监测结果,控制资源利用强度。

黄山风景区实行旅游者容量控制,制定限额管理和提前预约制度,适时将景区日最大承载量、旅游者流量调控方案在市人民政府、管委会网站发布。

管委会应当建立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气象灾害的预防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情况紧急时,可以临时关闭景区,做好游客疏导工作。

第二十二条 黄山风景区推进使用有效实名证件购买门票制度,加强旅游安全、秩序管理。

第二十三条 管委会应当每年在适当时间推出针对不同群体的惠民旅游政策,让公民共享旅游发展成果。

第二十四条 管委会应当在未开发开放区域入口设置警示牌。

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旅游者,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后求救的,管委会应当及时组织救援。产生的救援费用,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相应承担。

第二十五条 管委会应当建立野生动物致人身、财产损害的防控、救助、补偿制度,保障旅游者、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六条 携带宠物进入黄山风景区应 提供有效检疫证明。禁止携带大型、烈性犬类等宠物进入黄山风景区。

违反前款规定,由管委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第五项规定,在黄山风景区内放牧,采挖苗木、花、草、竹笋、树根(桩)、果实、药材、食用菌类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等行为的,由管委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第二十八条 旅游者应当在管委会指定区域和规定时间内使用帐篷等野营设施,并在附近的宾馆、酒店办理登记手续,宾馆酒店提供相应服务。

自备或租用帐篷设施的旅游者应当保持野营设施周边环境卫生整洁,禁止抛撒生活垃圾。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未在指定区域或规定时间内搭建帐篷的,由管委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抛撒生活垃圾的,由管委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因抢险救灾、环境监测与治理、科学考察、遥感测绘、影视拍摄需要,在黄山风景区内使用超低空无人机的,应当服从管委会的统一管理。

违反前款规定,由管委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黄山风景区内圈占摄影、摄像位置,不得向摄影、摄像的旅游者收取费用。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管委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 日起施行。

9. 景区活动合作

通过一路乐旅游App景区互动游戏平台,再结合景区内的需求或盈利项目,协助景区设计景区互动游戏活动。让游客不再单调枯燥的游览景区,而是通过游戏任务参与其中,融入和感受到景区的文化氛围和历史意义。提升景区的复玩率,让合作景区别具一格脱颖而出。

10. 项目怎么和景点合作

文化旅游业是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的现代服务业,是新世纪最具活力的新兴产业。今天以安徽宣城市旌德县作为典型案例进行调研分析,以此借鉴和思考中国县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旌德地处“两山一湖”核心地带,生态优良、环境优美,旌德又是徽文化核心区域,历史悠久、名人辈出,文化底蕴深厚,发展文化旅游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为进一步厘清思路,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做大做强,旌德县专门组织力量围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进行了调查研究。

1.外部条件和机遇

(一)独特的资源优势。旌德地处黄山脚下,得“两山一湖”之灵气,吸徽州文化之精髓,犹如镶嵌在皖南山区的一颗璀璨明珠。境内生态环境优越,自然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60%;物产丰富,素有“徽州粮仓”之称,灵芝、茶叶、山珍,品质上乘,远近闻名。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绿色小康县、国家生态示范建设试点县、中国灵芝之乡、中国十佳休闲养生旅游县、中国最具投资开发价值旅游县等称号。

(二)良好的交通区位。205国道、323省道、217省道穿境而过,京福高速铁路即将建成通车,扬绩高速公路黄山连接线、徐福高速公路已列入“十二五”规划。205国道旌德段改造完工,梅岭隧道建成通车,323线一级公路改造篁新段开工建设。在“十二五”期间内,旌德将有一条高速铁路运行,至少一条高速公路在建,国道、省道、县道全部完成升级改造,全县路网趋于完善。加上杭黄高铁的开工建设,旌 德对外交通进一步畅通,成为名副其实的长三角后花园。黄山、九华山、太平湖、西递、宏村等著名景区近在咫尺,一小时内旅游景点星罗棋布,景色美不胜收。

(三)较好的政策措施。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提出“融入黄山圈,打响灵芝牌,做好徽文章”的旅游发展思路,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全县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以“发展特色旅游,突出生态休闲,打造旅游强县”为目标,坚持绿色发展、打造区域特色,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整合旅游资源,修编了《旌德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了《黄山东线生态旅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旌德县创建全国自驾游示范县规划》,出台了《旌德县加快发展旅游业优惠政策》,建立了旅游项目库,积极推进旅游业增点扩面,上档升级,文化旅游发展氛围渐浓,生态环境日趋优化,已经成为潜在的最佳投资旅游目的地。

(四)逐步彰显的特色。近年来,我县围绕“徽派文化的核心区”的打造,深入挖掘旌德深厚的历史文化,加大了历史文物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建立了旌德革命历史纪念馆,江村历史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有了长足发展;围绕“中国灵芝主产区”建设,制定了全县灵芝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目前已形成以旌德为中心,辐射皖南、皖西、浙西,赣东等地山区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体系;围绕“黄山旅游的中心区”打造黄山东线旅游走廊,编制了黄山东线生态休闲文化旅游走廊项目,该项目已列入安徽省省政府861重点项目。

(五)良好的政策机遇。2014年初,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旌德被列入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的核心区,为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机遇。近年来,我县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旌德县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等文件,在土地、税收、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旅游地接、宣传营销等方面给予文化旅游产业大力扶持。同时,从2014年起,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为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壮大提供资金支持。

2.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对照“建设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世界一流的旅游目的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区”三大战略定位,我县文化旅游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旅游产品的品种结构过于单一。目前,我县只开发了“旌德一日游、二日游、自驾游”等几款旅游产品,全部以观光产品为主,结构单一,没有形成观光休闲产品、度假产品、专项产品、特种产品等成龙配套的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有效的旅游资源没有得到有机整合,一些旅游项目针对性不强,特色不明显,市场差异性不够,社会关注度不高,与周边县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如:2013年,我县全年接待游客107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4亿元;绩溪县全年旅游接待量403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8亿元;泾县全年接待游客492.3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5亿元。

二是旅游业发展要素及内部结构不尽合理。集中表现为旅游购物、旅游娱乐、旅游交通、宾馆饭店、旅行社和景区等要素行业仍十分薄弱,如我县酒店三星(含准三星)仅三家,四星、五星在建各一家,A级景区少,4A景区仅江村一家;旅行社只有三、四家,等等,已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产业素质提高。由于交通、土地等要素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缺少 牵动性的大项目、好项目;项目推进不力,建设进度慢。环境资源保护迫在眉睫,加强矿山管理、古民居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工作不尽人意。

三是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长期以来,我县旅游队伍人才匮乏,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绝大部分干部群众对文化旅游产业的理解依然停留在对历史文化资源的浅层开发上,说到开发历史遗迹就要重新恢复古建筑,谈到挖掘文化内涵就想到建庙,讲到搞休闲旅游就想建人造景点,缺乏用创新的思路和创意的理念指导产业开发方向,不能很好的挖掘、整合和盘活全县的旅游资源。同时,旅游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较低,文化旅游产业在创意、策划、文化产品的生产、包装和营销各个环节上都缺乏相应的人才,行业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

3.发展思路与对策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目前我国旅游业进入了大众化、产业化发展的黄金发展期,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加快融合发展,同时也对旅游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新要求,我县必须遵循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握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基本原则,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自觉传承,不断提高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科学化水平。

(一)着力整合旅游要素。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把我县主要景区景点串珠成线。立足旌德的资源秉赋、人文特色和区位特点,做好黄山东线生态休闲文化旅游走廊建设专题科学规划和策划,并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有效衔接,做强做大旅游地产,最大限度地拓展旌德旅游发展空间。

(二)着力打造精品景区。依托祥云生态风景区、马家溪国家森林公园、丁家山生态休闲度假区、仙人谷风景区、王祯农庄、灵芝产业园、梓山公园等生态休闲、康体养生旅游项目,打造休闲养生目的地,实现回归自然休闲游。依托中国红色旅游经典线路江村,建设江村、黄高峰、旌德农民暴动旧址、黄华岭新四军遗址等点面结合的旅游项目,打造革命教育基地,实现红色教育洗礼游。依托明清古建筑众多,保存较为完整的优势,建设一批以江村古建筑群、朱旺村古村落、旌德文庙为代表的徽派特色明显的旅游项目。打造名人故里、千年古村品牌,实现地方文化欣赏游。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景区基础配套设施,改善景区环境质量,提高景区管理服务水平,规范景区商品交易秩序,力争建成一批创意新颖、特色鲜明、景物造型美观、人与自然高度融合、具有较高文化内涵和艺术观赏性的旅游精品景区。精心策划特色旅游线路,逐步形成“特色品牌”效应,不断提升我县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着力夯实旅游基础。一是要加快以旅游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各大景区的交通便利性。二是要加快生态建设,把交通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相结合,引导沿线农村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加大果树、茶叶等特色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以此形成绿色风景带和绿色观光带。 三是要加快文明城镇建设,强化城镇卫生秩序、经营秩序和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城镇居民文明素质和行为习惯教育,提升旌德对外整体形象。完善旅游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配套服务设施,强化旅游功能。充分挖掘地域文化优势,着力打造特色旅游点和民俗风情点。四是要加快旅游商品开发,在县城和重点镇发展建设 游商品购物网点,用我县独具特色的灵芝、茶叶、山野菜等土特产品以及奇石、盆景等工艺品吸引游客扩大消费。

(四)不断强化资金投入。一是要加大政府引导性投入。旅游业是综合性极强的产业,要实现大发展、大跨越,必须在战略上坚持政府主导,在投入上坚持政府引导。近年来,我县每年都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完善基础设施、开展宣传促销等专项活动,对于引导和激发社会各方投资旅游建设的积极性有一定成效。二是要积极争取项目性投入。把旅游政策、项目、资金的争取作为对上争资立项的重要内容,精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建立项目库,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力争能从旅游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文明城镇建设等各个方面争取项目资金投入旅游建设。三是大力开展市场化运作。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采取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承包、招商引资等方式,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推进旅游景区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使我县景区景点的建设规模、景点品位和配套设施进一步提档升级。

(五)不断强化宣传促销。2008年以来,旌德县先后荣获“中国灵芝之乡”、“中国灵芝产品交易中心”以及“中国宣砚之乡”等称号,我县要充分利用好这几张国字号名片,立足长三角,面向全国,广泛采取文化旅游节、推介会以及媒体报道等形式,加强文化旅游对外宣传,建立政府整体形象宣传和企业产品市场营销结合的文化旅游宣传促销体系,着力扩大旌德文化旅游对外影响力。精心制作文化旅游宣传片和宣传画册,建立文化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系统,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宣传推介及旅游节庆活动。加大网络宣传,与国内知名网络媒体建立文化旅游宣传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调动和发挥旅行社在旅游营销中的积极性和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其拓展旅游客源地市场,大力开展地接业务,为旌德旅游增添人气。

(六)不断强化发展合力。一要明确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各部门职责。文化旅游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只有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才能保证快速推进。要把目标任务细化到项,分解到目,明确到各职能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加大政策支撑力度,建立健全文化旅游的政策保障、经营支持以及激励政策,动员和引导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社会力量,共创旌德旅游辉煌。三要加快旅游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进一步落实人才优惠政策,大力引进旅游院校、酒店管理集团、旅游营销策划机构和旅行社的高层次人才,鼓励旅游行业培育和引进旅游项目策划、产品开发、电子商务、资本运作、市场营销、酒店管理等方面的紧缺人才,改善旅游人才队伍结构。实施旅游行业人才培训工程,加强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农家乐、旅行社等从业人员培训,支持旅游企业与旅游院校开展合作,培养人才,推动形成若干人才开发体系比较完善、企业文化特色鲜明和持续创新能力较强的学习型、创新型旅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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