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闽台旅游业合作 什么是闽台旅游业合作关系

导读:什么是闽台旅游业合作 什么是闽台旅游业合作关系 1. 什么是闽台旅游业合作关系 2. 什么叫闽台合作 3. 闽台经贸合作 4. 闽台合作有什么坏处 5. 闽台合作项目是什么意思 6. 闽台合作和中外合作 7. 闽台产业合作 8. 闽台合作有什么好处 9. 闽台合作有什么要求 10. 什么是闽台旅游业合作关系的基础

1. 什么是闽台旅游业合作关系

平潭飞机场预计2022年开工建设。

按照初步规划,平潭机场计划投资30亿元,建设范围东至澳前东海岸,西至平潭岛环岛东路。拟选址澳前大沙屿和小沙屿,这个区域大部分是海洋,预计未来建设要填海造陆,相当于在海上建设。这个机场定位为福州都市区二机场、对台机场、通用航空基地,重点发展对台客运直航,通用航空服务,闽台航空快件物流等功能。

此外,平潭机场还计划结合“通用航空+旅游观光”模式,推出一批空中游览飞行观光路线,促进通用航空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也就是说,平潭机场建成后,不仅能满足出行,还能空中飞行赏景。

2. 什么叫闽台合作

大一大二大四都在本部学习,大三可选择去台湾学习一年,最后会拿到当地大学的结业证书(说实话这个证书对之后的应聘没什么帮助),去台湾那年开销比较大,且不能在当地打工。专业没什么特别啊,和普通专业一样学习,出来一样工作。最后的毕业证书不知道会不会写上闽台合作,每个学校应该制度不同。最后的出路和普通大学生的出路一样,该找工作找工作。总而言之,最大差别应该在于四年学费贵很多。某些用人单位应该不会介意是否是闽台合作的学生

3. 闽台经贸合作

闽江学院海峡学院是独立院校。是闽江学院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台湾实践大学合作,经福建省教育厅严格评估,于2009年5月唯一获得批准的闽台高校本科层面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垍頭條萊

海峡学院目前承担闽江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本科人才项目(简称闽台项目)和中美本科国际课程教育项目(简称中美项目)的办学任务。2009年,闽江学院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台湾实践大学合作,按照“3+1”合作培养模式开展联合培养本科人才项目,成为我省第一所开展“分段对接”闽台联合培养本科人才项目的高校(2016年,增加了“4+0”合作培养模式)。

4. 闽台合作有什么坏处

学费高,一是可能师资有部分来自台湾,成本比一般本科高;二是,闽台合作成为很多高校的创收渠道。

分数低,就更好理解了,贵了,那是因为闽台合作普通百姓子弟是有点难以承受的,考得好的学生也不会考虑闽台合作。

5. 闽台合作项目是什么意思

武夷学院于今年开始闽台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试点工作,与台湾玉山大学联盟(成员有台湾中兴大学、彰化师范大学、东海大学、明道大学和嘉南药理大学等五所高校)合作,创办武夷学院玉山健康管理学院(下简称玉山学院),负责该试点项目的具体实施,办学地点在武夷学院桃源校区。

6. 闽台合作和中外合作

2015年本一切线525分,福州大学594分、地矿专业542分、面向泉州571分、闽台合作专业535分、中外合作专业581分..

7. 闽台产业合作

2004年5月,正式升格更名为龙岩学院,开始有本科 。

龙岩学院位于全国著名革命老区、客家祖地、全国文明城市——福建省龙岩市。学校创办于1958年,前身为龙岩师专;2001年,原福建资源工业学校并入龙岩师专。

学校是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福建省文明校园。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照《龙岩学院章程》,加快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依法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学校秉承“厚于德、敏于学”的校训,坚持“根植红土、致力应用、彰显特色、服务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培养“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 型人才为主要目标,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3万余人,有44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3个省(市、区)招收本科生,所设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农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

学校规划教育用地面积1300多亩,校舍建筑总面积4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亿元,图书馆馆藏电子图书约180万册、纸质图书130多万册、纸质期刊约1500种,拥有现代化检索系统和镜像站点,是闽西最大的文献信息中心。

学校坚持学科专业一体化发展理念,逐步形成了“以文理为基础,做强应用学科、做精教育学科”的“一体两翼”的学科专业布局。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入选福建省示范性产业学院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特色建设专业7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试点专业5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7个,省级一流专业10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应用型学科4个。

学校着力强化科研创新能力,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技术转移中心和院士工作站等27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承担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400多项。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内培外引并重,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人才队伍结构逐步优化。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80多位、教授100多位、博士200多位;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0人次、省级人才70多人次,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级教学科研团队13个。

学校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组织百名教授博士进基层、千名专家科技服务社会等活动,教师深入龙岩市各县(市、区)开展技术帮扶和人才对接,倡导设立“奇迈科技创新基金”,解决中小企业技术难题;与龙岩市各县(市、区)、经开区政府共建校地合作平台;与龙岩市政府、厦门大学共建厦门大学龙岩产教融合研究院,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新格局。

学校持续增强对外联合培养人才能力,与省内多所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多所境外高校合作开展双学位项目和选派交流生项目,与台湾多所高校开展闽台合作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招收柬埔寨、喀麦隆等外国留学生来校学习。

目前,全校上下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8. 闽台合作有什么好处


一、关于制定本条例的必要性



建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推进两岸融合发展采取的重大举措。自贸试验区肩负着我国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是国家战略需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自贸试验区建设,按照省委部署,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工作是今年我省工作的重中之重,研究制定《条例》,对自贸试验区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研究制定本《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尽快形成可复 制、可推广经验的重要工作。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对自贸试验区建设作了重要批示,要求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国务院批准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要求“福建省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试验区管理制度”。据此,省政府于2015年4月20日出台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该办法作为过渡性的立法安排,主要内容涉及区内管理体制以及综合监管和服务等内容,用于解决自贸试验区挂牌和初期运作的法治需求,为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提供基本的法治保障。当前研究制定《条例》,主要是结合自贸试验区运作情况,凝聚制度创新内容,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自贸试验区的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更为有力的法治支撑,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



其次,研究制定本《条例》是贯彻落实依法治省要求,培育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法治化营商环境”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为保障改革试点的顺利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发布决定,在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4部法律的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三十余部配套规范性文件,涉及改革试点多个方面内容。总体而言,自贸试验区制度框架已初步形成。从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推进情况来看,半年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为制定地方性法规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和条件。通过制定《条例》,将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措施予以确认和完善,既有利于明确自贸试验区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监管模式,也为全面推进自贸试验区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第三,研究制定本《条例》,有助于整合资源,调动各方主体参与建设自贸试验区的积极性,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为了引导和鼓励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一方面,《条例(草案)》确立了自贸试验区的行政管理体制,明确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驻区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在投资、贸易、金融、综合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另一方面,调动和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参与机制,为市场主体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和管理提


供保障。此外,还对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司法机构建立公正、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作了相应规定。因此,制定《条例》,对举全省之力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关于几个主要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管理体制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自贸试验区行政管理体制,明确自贸试验区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形成精简、高效、运行灵活的行政运行体制机制,《条例(草案)》从五个层次进行了规定:一是设立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工作(第六条);二是省人民政府在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设立派出机构,负责综合实施、协调推进片区各项工作(第七条第一款);三是片区管理机构在管辖区域内设立的办事机构,承担相应管理职责(第七条第二款);四是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税务等部门在片区设立的自贸试验区工作机构,依法履行有关行政管理职责(第八条第一款);五是要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自贸试验区试验任务需要,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程序下放给片区管理机构(第八条第二款)。



(二)关于投资便利化的问题。《条例(草案)》在投资开放方面重点体现国家对自贸试验区有关扩大投资准入和改革投资管理方式的内容:一是自贸试验区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第九条);二是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建立综合行政服务平台,实行“一口受理”的工作机制,简化企业办理证照手续,推行企业证照“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第十条第一款);三是建立境外投资合作集中统一服务平台,对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简化备案程序(第十条第二款);四是为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工作人员提供出入境便利(第十二条)。



(三)关于贸易便利化的问题。按照通关便利、安全高效的原则,重点体现通关便利措施和高效监管手段,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推动贸易便利化:一是按照“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基本原则,规定在自贸试验区内建立与国际国内贸易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模式(第十五条);二是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形成区内跨部门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第十六条);三是强调了促进贸易发展的重点内容,主要涉及航运业发展(第十七


条)、总部经济和转口贸易发展(第十八条)、新型贸易业态和功能发展(第十九条)等;四是要求自贸试验区完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税收征退、跨境支付、信息物流等支撑系统,提升与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水平(第二十条)。



(四)关于金融管理与服务的问题。主要根据《总体方案》有关金融方面的创新措施,并借鉴上海有关经验,创造条件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明确以下创新项目:一是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第二十二条);二是试行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第二十三条);三是允许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试点发行企业和个人大额可转让存单、开办外币离岸业务,逐步开展商品场外衍生品交易(第二十


四条);四是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第二十五条)。同时,《条例(草案)》注重风险防范,对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作出相应规定(第二十六条)。



(五)关于闽台交流合作的问题。《条例(草案)》专设一章,即第六章闽台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我省对台优势,探索闽台产业合作新模式,构建闽台双向投资促进新机制,促进两岸货物、服务要素自由流动:一是促进闽台产业链深度融合,在产业扶持、科研活动、品牌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支持台资企业加快发展(第二十七条);二是建立闽台通关合作机制(第二十八条);三是简化台湾地区商品进口手续(第二十九条);四是推动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创新闽台金融机构合作机制(第三十条);五是推动自贸试验区将台胞证号纳入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范畴进行服务和管理(第三十一条);六是入出境政策便利化(第三十二条);七是明确平潭片区可以根据改革试点任务要求,探索实行更加开放的涉台投资贸易试验措施(第三十三条)。



(六)关于综合管理的问题。《条例(草案)》为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的行政管理体系,强调政府优化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行政透明度,推动 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主要规定了公开征询意见制度(第三十五条)、综合审批和综合执法制度(第三十六条)、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第三十七条)、信用管理制度(第三十八条)、税务服务便利化(第四十条)、国家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工作机制(第四十一条)、综合统计制度(第四十三条)、综合评估机制(第四十四条)、风险防控和预警体系(第四十五条)。



(七)关于人才保障的问题。为推动自贸试验区提升人才服务质量,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条例(草案)》在以下八个方面做好自贸试验区人才工作顶层设计,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宏观指导、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发展模式(第四十六条);二是建立人才工作协调机制(第四十七条);三是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自贸试验区人才开发(第四十八条);四是发挥闽台合作优势,引导高端人才不断聚集(第四十九条);五是建立顾问工作制度,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第五十条);六是建立以用人主体认可、业内认同和业绩薪酬为导向的综合人才评价机制(第五十一条);七是建立高层次人才特殊保障制度(第五十二条);八是建立人才奖励制度(第五十三条)。



(八)关于权益保护的问题。基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中有关权益保护的核心理念,《条例(草案)》对保障公平竞争和投资者权益(第五十四条)、保护劳动者权益(第五十五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9. 闽台合作有什么要求

额。。。闽台合作专业跟非闽台的专业是一样的课程,只是闽台合作专业的学费会比较高,学校会在寒暑假等空余时间请台湾的老师给你们上课,成绩表现优异的同学还可以作为交换生去台湾学习一段时间,闽台合作只是该专业与台湾的进行交流合作而已,就业是看你自己怎么学习啦,学的好,或许还有可能去台湾工作吧,一般学费是一年都要一万这样!

10. 什么是闽台旅游业合作关系的基础

主要问题:旅游资源有待深度挖掘 旅游产业仍未做大做强  1.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在2006年,市委、市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经济发展的决定》中就已明确将旅游业作为我市的支柱产业,但目前全市旅游业增加值仅约占全市GDP的8%。近年来,市政府对发展旅游业的扶持力度明显落后于金融业、信息产业等其他行业,与兄弟省市相比我市旅游业发展速度较慢。   2.旅游资源开发深度力度不够,缺乏特色旅游项目。目前,厦门市正处于由单一的观光型旅游城市向商务会展、休闲度假旅游城市转变,在旅游资源深度挖掘和旅游产品组合包装方面,缺乏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品牌,与高端游客的需求尚有一定的距离。  3.娱乐、消费等旅游相关配套产业发展不足,缺乏面向高端游客的重量级商圈。目前厦门的娱乐消费业略显单一化,主要为传统的酒吧、夜总会、温泉等项目,缺乏面向高端白领的高档购物场所和特色休闲娱乐项目。厦门的商圈尽管很多,但都存在商品低档化、同质化的问题,缺乏真正能够吸引高端游客、体现厦门特色的重量级商圈。  4.文化旅游提升不够,一台戏亟待开发。厦门虽然拥有爱乐乐团、小白鹭民间舞团、南音、歌仔戏等人文景观,又有郑成功、林尔嘉、林语堂等名人文化资源,但没有将这些文化元素融入到旅游产品开发中,缺乏像丽江“纳西古乐”、西安“唐宫乐舞 ”、杭州“宋城千古情”、桂林“印象刘三姐”等能体现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  5.鼓浪屿人文底蕴下降,文化内涵逐渐淡化。近年来随着城市社区功能的退化和高素质人口的流失,鼓浪屿人文底蕴日趋消失,文化、艺术气息逐渐淡化。多年来,鼓浪屿一直处在大量游客来去匆匆的半日游状态。  6.乡村游起步晚,挖掘潜力巨大。与梅州、漳平等周边城市相比,厦门目前开发的乡村休闲游总体上起步较晚,发展较慢。一些乡村旅游项目还是停留在简单的“农家乐”休闲游阶段。  7.旅游资源管理机制不合理。厦门的旅游资源分散在各个区域、隶属于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中,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而知名度较高的一些景区又分别隶属于旅游局、园林局、鼓浪屿风景区管委会、同安区政府、路桥集团等。  对策建议:在特色旅游、文化旅游、涉台旅游上下工夫   一、统筹规划促进发展,健全完善保障机制  调研报告建议厦门要按照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旅游中心城市的定位来重新规划,重点放在世界级旅游产品的创新和旅游项目的创建上。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旅游业为厦门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尽快出台有关水、电、税、费、金融服务等优惠政策,扶持旅游企业发展壮大,多渠道增加旅游投入,使旅游投入与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构建旅游大格局。当前可先将市旅游局和鼓浪屿区管委会二合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建议市委、市政府将市属的相关旅游企业整合,成立厦门旅游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构建厦门旅游电子信息平台,提升厦门旅游产品推介力度。主要景点定期免费向公众开放,增强居民对旅游项目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二、挖掘资源优势,推进特色旅游  1.充分挖掘海上旅游文化资源。利用厦门得天独厚的海洋、沙滩资源,积极倡导和举办厦门—香港帆船拉力赛、环岛海上马拉松独木舟挑战赛、中国俱乐部杯帆船赛、横渡台湾海峡等大型活动,带动各类游艇消费产业聚集;规划和引导海岛生存、休闲渔业、海钓、冲浪、独木舟、空中滑翔、帆伞运动、沙滩排球、游艇娱乐赛事、冒险旅游和体育文化旅游等成为追求个性和时尚的青少年感兴趣的旅游方式,让更多的人参加海上活动,把亲水运动当成休闲度假旅游中的重要部分。  2.完善园博苑的娱乐消费配套项目,打造水上嘉年华。建议有关部门规划建设高档的超级休闲购物中心,吸引国外知名大品牌入驻,吸引周边高端游客来此消费。完善主题公园的建设,增加园博苑的娱乐功能,将园博苑培育成为海西新的旅游热点。  3.借助五缘湾资源优势打造旅游精品。建议借鉴澳洲情人港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把五缘湾策划打造成中国的情人港;大力开发厦门大型音乐厅和水上运动中心项目;开发两岸系列文化交流活动,进行与台湾文化的对接等。  4.挖掘温泉旅游资源,打造海峡西岸温泉游知名品牌。温泉是厦门休闲度假旅游的最大资源之一,建议要及时制定温泉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温泉产业地方行业标准,增加温泉旅游文化内涵,突出温泉文化特色,提高温泉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使温泉旅游成为厦门的一个品牌。  三、挖掘闽南文化,打造文化旅游一台戏  1.突出文化特色,打造鼓浪屿金牌旅游项目。一是打好“音乐牌”,突出鼓浪屿音乐文化(包括钢琴、管风琴)、崖刻文化、领事馆文化、宗教文化、名人效应,形成鼓浪屿的旅游特色。二是加强历史名人故居游项目的推介和开发,使之逐渐成为鼓浪屿的名牌景点   2.挖掘闽南文化资源,打造“印象厦门”一台戏。一是可以将“郑成功文化”作为厦门文化旅游的第一品牌来进行推广营销。建议举办一台具有闽台特色的文艺演出,不断更新,并常年演出,邀请知名导演和演员参与创作演出,内容可表现郑成功抗清复台的壮举、表现鼓浪屿东西方交织的历史文化、表现海峡两岸的渊源和交流等,形成类似“印象漓江”等高知名度的文化旅游品牌。二是将南音、高甲戏、布袋木偶和闽南歌等这些闽南印象元素整合起来,精心策划,依托各个区,每年举办一次闽南文化节,成为“一区一品”的主角。  3.建设一批闽南文化街项目。建设一批具有闽南特色的文化街,形成有知名度的品牌。如鼓浪屿感情文化街、中山路步行街、乌石埔油画街、环筼筜湖咖啡酒吧特色商业一条街、翔安闽南民俗街、同安竹坝华侨农场休闲农业南洋风情街等。  4.丰富和完善一批特色夜间游项目。建议学习法国“红磨坊”的表演和经营方式,打造富有现代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同时借鉴台湾的夜市旅游经验,规划建设一批夜市旅游项目,形成以“听南音、品小吃、逛夜市、赏乐舞”为主要内容的闽南特色文化旅游品牌。  5.加快乡村休闲旅游度假村建设。要尽快促进我市集美、海沧、同安、翔安等每区都建设一个4A级的休闲度假旅游景点,以“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观农家景”的活动方式,示范先行,以点带面。  四、抓住机遇,做大做强涉台旅游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台游厦门中转项目的开发力度。旅游经厦门中转“小三通”赴台湾本岛旅游,团费可以节约500元至1000元人民币。厦门要利用价格优势,加大对这条航线的宣传推介力度,通过吸引台湾和大陆的游客中转厦门,开拓厦门旅游客源。要力争降低厦金航线的船票价格。   2.争取对台游相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给予厦门办理对台游的扶持政策。争取早日开通厦门-澎湖包机;争取开放大陆居民部分省市经厦门口岸赴金门、澎湖自由行政策;争取参照边境游做法,对参加在厦门举办的全国性展览或会议的外省代表,允许在厦门就地办理赴金马澎地区的相关证件等。  3.争取实行更加开放的特区旅游政策。厦门作为海峡经济区惟一的特区城市,应该积极向国家相关部门争取比其他城市更加开放的旅游政策。争取更加开放便利的出入境特殊政策、优惠的旅游购物政策,争取开放海洋旅游的相关政策、开放旅游相关产业的政策等。  五、培育高端旅游业,加强区域性旅游联动  1.大力开发游艇旅游。投资35亿元的厦门香山游艇码头建成后,将成为一个全新的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开辟海上游艇旅游线路,并开展一些游艇游乐和比赛项目;与海上文化相结合,与海上自然保护区相结合。  2.发展会展旅游,培育高端旅游市场。有关部门要推动会展与旅游有机结合,在管理体制、市场营销、客源预测、配套服务、场馆后续利用上,实现利益互补、互动发展。  3.大力发展高尔夫球运动,带动厦门高端休闲旅游产业发展。使高尔夫球运动成为促进入境旅游市场增长主要动力。建议在海沧、同安、翔安偏远的荒山规划建设高尔夫球场;鼓励民营和台港资企业为投资主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支持和积极争取国家级和国际性的高尔夫球赛事落户厦门。  4.推动区域性旅游中心建设,构建我市“大旅游圈”。建议进一步实施赣州—厦门红色旅游线路为核心的旅游合作计划等。以厦门为平台,通过联合泉州、漳州、龙岩等市,与武夷山共 区域旅游合作组织,构建覆盖厦门、漳州、泉州三地的2小时旅游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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