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认曹雪芹家族不过一个江宁织造,而他却

这个提问,可说是问到了点子上,但是,“很无耻”这个“荣誉显然送错了对象。

也许正是问到了点子上,所以有人才会在回答中,有失风度把“很无耻”这个“荣誉”送给了题主,散发出了一种气急败坏的味道。

强调什么“小说就是小说,不是历史”,岂不见脂批云:“凡野史具可毁,独此书不可毁。”言下之意,《红楼梦》中隐藏的就是真实的历史,我们大家是该相信您的“小说”论呢,还是该相信脂批的“不可毁”说呢?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小说”论者的一时一变,忽儿“曹雪芹自传“和“曹寅家事”;忽儿又“只是小说”,为高于现实的夸张与虚构。可是夸张虚构也不能太离谱吧?比如:

在清朝的王府建筑制度上,有一系列极其严格的成文规定,所谓“府”是指亲王府、郡王府、贝勒府、贝子府、辅国公府、公主府。只有获得此类封爵者的住宅,才能称做府,除此之外的达官显贵,尽管有公、候、伯、子、男的封爵,或有尚书、大学士、军机大臣头衔,他们的住宅也只能称为“宅”、“第”,绝不能乱叫成府。可专家们却说《红楼梦》中的贾府(荣国府),即是隐指曹家。可是,在南京的江宁织造局是衙门,不是住宅,而在北京,曹家也只有十七间半房子,也敢称为国公府吗?再说曹家只不过是汉军正白旗的包衣奴才,把自己家写成国公府,这得夸张多少倍?这脸皮得有多厚?胆子得有多大?

不但胆大,对自己家还怀有刻骨的仇恨:揭露自己家“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咒骂自己家“除了大门口那两个石狮子,没有一个地方是干净的”。为了把自己家被抄形容成“末世”,明明曹家上上下下只有一百零几口人,却在书中写成近千口;明明在抄家时未伤亡一人,却在书中写成“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

(“曹雪芹”,你与曹家究竟有怎样的深仇大恨?)

或许正是为了达到让曹家“白骨如山”这个目的,就把只是王妃的姑姑,在书中升级为“皇妃”降格为“姐姐”;又让自己胸前佩戴上疑似传国玉玺的“通灵宝玉”。如此“欺君之罪”还生恐曹家不会遭诛灭十族,便又变本加厉地在书中露骨辱骂满清为“骚鞑子”、“野驴子”、“鬼脸青”。如此寅孙,不是疯了,那就是太离经叛道了。

同时,离经叛道还体现在“曹雪芹”这个名字上:《红楼梦》中的贾家几辈人,贾演贾源名字中都带三点水;贾代化、贾代善为代字辈;贾敬、贾赦、贾政名中带“文”;贾珍、贾珠、贾琏等名中带“玉”;贾蓉、贾蔷、贾蘭等名中带“艹”头;就连在包衣曹家,曹寅、曹宣兄弟名中都带“宀”盖;曹颙、曹頫兄弟名中都带“頁”字,可见代表辈份的用字非常地严格。可作为孙辈,官至州同的兄弟名为曹天佑(祐),而曹沾,字梦阮,号雪芹,在其名、字、号中不但没有一个字与同辈的“天佑(祐)相同,反倒重了他爷爷曹雪樵(寅)的“雪”字,这不就是个离经叛道的“混球”吗?

如此一个恨不得曹家“白骨如山”,又乱了辈份的“混球”真的能写出《红楼梦》这样伟大的著作吗?你不相信是不行的,因为曹学专家们相信:虽然书中的表面文字上这样写着:

“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曹学专家们偏是将“吴玉峰”和“东鲁孔梅溪”视而不见,硬是不管不顾地认为“曹雪芹”就是作者,所以说,“很无耻”这个“荣 ”送给曹雪芹,确然是送错了对象。

其实,“曹雪芹”这三个字,必须与前边“女娲补天”的神话故事,及吴玉峰和东鲁孔梅溪连系在一起,才能理解其名涵义。

与神话故事“女娲补天”相关有一人为祝融吴回,吴回第五子为曹安,曹安后世子孙名曹挟,于周武王时在山东鲁国境内,与孔子故里曲阜相邻之地建立了一个邾国,邾国灭亡后,其后代子孙一部分还姓曹,另一部分则以国为姓改姓“朱”,所以“朱曹同源”。

而其中有一支朱姓,展转中迁移到了吴地的沛县,后来出了一个朱元璋建立了明朝。

由此可知,“吴玉峰“暗隐朱曹的共同祖先吴回,“东鲁孔梅溪”则是指曹挟在“东夷(山东)鲁国境内与孔子故里相邻处建立了邾国”。因而,“曹雪芹”之“曹”暗隐“朱“姓,借隐明朝;“雪”隐喻清朝;“芹”为普通而不被重视的野芹菜,借隐为“遗民”,合在一起意思就是“明朝沦落到清朝的遗民”。

因此,“曹雪芹”只是代表明朝遗民的化名,而《红楼梦》所隐藏的背景就是明末清初,主旨则是“悼明”。

首先,红楼梦的作者现在并没有真正定论。只能说现在大部分学者倾向于认为是曹雪芹写了这本书。不过依然有不少学者认为曹雪芹并不是此书的作者。因此下面先谈一谈红楼梦作者的争议问题。

曹雪芹是作者这种观点,是经过胡适考证以后成为最有影响力的结论的。那么他的依据是什么呢?最主要的依据就是来自于小说第1章当中,曹雪芹本人的自述。在小说当中,曹雪芹自称得到了这部书的书稿,然后加以了修改和编辑最后成型。胡适因此认为曹雪芹就是作者。之后胡适又考证出了一个曹氏家族,这个家族是东北汉人包衣出身。其实也就是皇家的奴隶。不过由于祖母是康熙的奶娘,父辈又是康熙的伴读,所以得到了康熙的恩宠,先后在江南地区出任江宁织造和苏州织造。雍正的时候被抄家,返回北京居住,曹雪芹就是曹氏家族的落魄后裔。他的人生经历与贾宝玉大起大落的情节几乎一致,因此被认定为是以其自身经历创作了红楼梦。在胡适考证出这个曹氏家族之前,没有人认可曹雪芹的作者地位,但是由于这一番描述,使得很多人开始乐意相信曹雪芹的存在以及曹氏家族就是贾氏家族的原型。

那么这种论点的问题出在哪里呢?第一,清代文字狱很严厉。没有作者会主动把自己的名字写在小说当中,将身份告知于天下。这样做是非常愚蠢的。因此按正常的逻辑,曹雪芹应该是一个化名。也就是说小说当中的曹雪芹并非历史当中真实存在的曹雪芹。第二,退回来按照小说的说法,曹雪芹也只是一个编辑而已,或者叫做二度创作者,也就是改编者,原作者另有其人。胡适很武断的认为曹雪芹就是作者,又没有办法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第三,根据现存的关于曹雪芹本人的资料可知,他曾经和部分清皇室成员有过交往。也就是说他并非一个隐居之人,在清政府早期查禁红楼梦的阶段,为什么没有对他进行治罪,恐怕是不好解释的。有意思的是,红楼梦早期流传的时候,几乎没有人把这本书和曹家联系起来。也就是说,当时政府根本就不认为曹雪芹是此书的作者。第四,有人研究过曹家的家谱,发现并无曹雪芹其人,这是不合理的。换句话说,历史中的那位曹雪芹,究竟是不是历史上包衣曹家的成员现在都没有办法下定论,因此原来作为重要的扩展证据的个人经历,恐怕也就没有太大说服力了。

应该说胡适对于中国古典名著作者的考证都是有问题的,他自称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但往往只落到 前半句上面,后半句并没有落实。除了红楼梦作者以外,西游记作者的认定也是存在问题的,而且现在相比较而言,质疑要比红楼梦作者更厉害。

其次,既然现在没有办法确定作者,自然也就没有办法去指责曹雪芹吹嘘。

最后,回到这个问题本身来看。小说创作本身是允许虚构的,把小说当成现实,并进而一一对照,实际上就是一种错误的思想观念。当然这也是现在很多红学家在做的事情,从这个角度上看,红学研究走进死胡同确实是一句实话。

退回来看就算曹雪芹确实是红楼梦的作者,他的身世也确实是包衣曹家的后裔。他在个人经历之中融入了一些想象和夸张进行小说创作,也是在文学创作的合理范围之内。其他人没有资格去指责他,毕竟他不是在书写家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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