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老师事件,网友们用现在的价值观和教育
用现在的标准去评价以前的老师,是思维陷入了时空错乱今天,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20年后拦路打老师”事件,终于告一段路。经栾川县人民法院审理,当庭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常仁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据央视报道,常仁尧当庭表示上诉。
由于中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既然要上诉,该案件要尘埃落地,还需要一段时间,多则一年半载,少则一月两月。
法治社会,我们要相信法律,正如我在多篇文章中所说的一样,法律问题就交给法律去解决吧!但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网络上有不少的人认为老师该打?其核心在哪里呢?
其实,认为老师该打的,根本原因在于思维陷入时空错乱,所以才用现在的教育观念和标准,去评价20年前的教育方式!
一,20年前,体罚确实是通行的教育方式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审视20年前的教育,我们必须要回到20年前。
2007年,海南大学学生的调查样本显示,不论是在中国的城市还是农村,体罚都十分普遍,数据显示有60%左右的人受过体罚,57.8%的人受过父母体罚,66.4%的人受过老师体罚。
联合国儿童暴力全球调研项目也曾在北京、广东、陕西、湖北、浙江、黑龙江六省市大中专学生中,采取回顾16岁前的经历的形式,展开儿童暴力问题调查。数据表明,69.8%的人曾在小学受到过老师的体罚,在初中受到体罚的比例则为31%。
在中国台湾,据人本教育基金会公布的“2004年初中、小学校园体罚调查”结果同样显示,2003年有高达69.6%的受访学生曾被老师体罚——93.5%的受访学生表示学校存在有各式各样的处罚方式,其中“打”还是最惯用的方法,72.3%的受访学生表示看过老师直接责打学生(如打手心、打耳光、掐肉、拧耳朵等);其次是指定某种姿势使其疲劳(如罚站、罚跪、罚半蹲、举重物、跑操场等);排名第三的则是,增加作业(如罚写字、抄书等)。
作为70后,三水三心被老师体罚,一直到高中毕业!我想,00后之前的学生,没有受过体罚的,绝对是少数!
二,体罚盛行的原因,不能一概归结到老师身上那么,体罚如此盛行,“打”成为最基本的教育手段,原因何在呢?
(一)体罚盛行的原因之一,教师大多缺乏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作为教育工作者,我愿意将教师的原因,放在最前面,虽然,按照思维的逻辑,应该将思想观念的原因放在第一位!
我们知道,中国是“穷国办大教育”,现在,几乎所有的老师都有师范教育的背景,都学过教育学心理学,但20年前,又有多少老师是正宗的科班出身呢?
“20年后拦路打老师”中被打的张老师,具有学生回忆,最开始是体育老师,后来因为没有老师转而教英语、做班主任的。
三水三心小学、初中一直到高中,所有的老师中,正宗的大学生不超过3个,其中,英语老师高中没有毕业就在学校代课,后来进修了一个专科!小学的老师连拼音都不会,还是我上大学之后回去教他的!那个时候,中师毕业教初中高中的,比比皆是!
试想,教师本身的素质和能力并不高,采用一些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不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吗?
(二)体罚盛行的原因之二,崇尚长辈的绝对权威,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天地君亲师”是作为神来祭拜的。而作为孩子,是没有独立的人格的,他们是从属、依附于长辈的,体现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中,就是服从家长和老师的绝对权威!比如,《大清律例》载:“子孙违反教令”,祖父母、父母有惩治卑幼之权,直至处死,而晚 对长辈则不得行使自卫权。
(三)体罚盛行的原因之三,体罚是传统文化的延续我们知道,我们自古就崇尚“严师出高徒”“黄荆条下出好人”的古训,反面的就有“教不严,师之惰”的责任追究。
所以,从古代的私塾开始,戒尺就成了老师的必备物品,“打”就成了老师最主要的教育手段:字写不好,要打;书背不了,要打;不听老师的教训,依然要打!
三水三心刚做老师的时候,已经是2000年前后了,家长把孩子交给我,第一句话就是“不听话就打”,时值今日,我还记得,有一个家长给我说“脚打断了,接起就是了”!
(四)体罚盛行的原因之三,法律条文无实施细则,体罚有法难依违法难究前些年,社会对老师的体罚总体上持理解态度,近些年来,由于各地发生过一些事件,体罚已经被明令禁止。
事实上,在中国已有的法律中,比如1991年颁布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1992年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以及1993年颁布实施的《教师法》,都是禁止体罚学生的。但在实践上,却基本上处于一种默认状态——只要老师和家长的体罚不过“度”,国家即便知道体罚行为的存在,也不会太认真打算严格执法。
前面所说的几部法律法规,各地基本上都没有宣传过,更别说组织老师学习了——也就是说,禁止归禁止,但很多老师并不是非常清楚。再说了,违法了如何处罚呢?并没有相应的细则,只是在《教师法》第37条中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据此,如果当年张老师体罚属实,最多的处罚也就是“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三,用现在的标准去评价以前的老师,是思维陷入了时空错乱前面分析了体罚的现状,盛行的原因,我们再来看,一些人以张老师曾经暴力体罚过常仁尧来认定“打人有理”是否真的有理呢?
不可否认,用今天的教育理念和标准来看,如果张老师暴力体罚属实,那是必须要受到法律的严惩的——不客气的说,肯定会被解聘甚至拘留!
但历史的问题,必须要用历史的眼光——就想我们今天的人不能理解岳飞为什么明知要死还要去送死一样。
我们如果用现在的教育理念和标准来看,那个时候的老师,大多数都不合格,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审判!
依照着一个逻辑,就连孔老夫子,都应该被挖出来审判,因为,他老人家也曾经用手杖打过学生: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论语·宪问》)
依照这一逻辑,我们是否还要追究当年一些重大历史灾难的人员的责任?比如,浮夸风导致的饥饿?就以这件事情为例子,我们不仅要追究张老师,还要追究传统文化的责任,法治不健全的责任!
所以,用现的观念和标准,去要求以前的人,其思维无疑是陷入了时空错乱!
四,曾经通行的,现在并不意味着正确、正当或理所当然当然,曾经通行的教育方式,并不意味着就是正确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方式方法也必须与时俱进。就像“20年后拦路打老师”的审判长所说的一样:
教育方式要与时俱进,老师要不断改进和提升教育艺术。老师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承真理、塑造灵魂的重任,理应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水平。我们希望此案的处理,能够更好地促进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求学者尊崇敬重师长,如此才能薪火相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才能更加浓厚,教学相长、和谐包容的师生关系才能逐步形成。总之,法律是教师一切教育教学行为的底 线,跨越了这个底线,就必须要受到法律的惩治;而道德是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高线,不断靠近高线,“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我们的教育才有前途,我们的未来才有希望,我们的民族才能振兴,我们伟大的中国梦才能真正实现!
这也正是这一个案件,给我们的启示,希望所有的教育人,能从这一个案件中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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