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
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员教育联系会议(以下简称联系会议)是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党员教育工作的议事机构。区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财政局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吸收其他相关单位参加。区委组织部为区联系会议牵头单位。
第二条 联系会议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员教育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研究制定全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全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
3、听取全区党员教育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4、研究全区党员教育经费的使用;
5、研究部署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
第三条 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本部门在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
1、区委组织部负责全区党员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区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工作、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工作、党员电化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等;会同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提出党员教育经费使用的意见。
2、区纪委牵头负责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组织宣传党风党纪、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果,评选表彰勤政廉政党员典型;负责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编写党风廉政教育材料。
3、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基层党员轮训和冬训、基层党员党课教育以及先进典型采访宣传等工作;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负责基层党校阵地建设、管理和评比表彰以及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基层党校教材编写等工作。
4、区委党校负责轮训培训全区乡科级党员干部、股级党员干部和部分青年党员干部;根据联系会议的安排,举办短期党员骨干培训;会同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抓好全区各类基层党校的阵地建设,以及全区先进基层党校和优秀教员的评比表彰,基层党校的管理与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以及基层党校所需教材的编写等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将党员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党员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为党员教育的重大活动提供保障等。
第四条 联系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一般由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交换意见,沟通信息,统一认识,研究工作。
联系会议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召集。
第五条 联系会议的议题,应在每次会议前的一个月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议确定。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拿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联系会议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事项,区委组织部负责督促检查。
落实情况在下一次联系会议上予以通报,或通过其它形式予以反馈。
第七条 联系会议日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组织科负责,各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要确定一个职能科室为联系会议联络科室,科室负责人为联系会议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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