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导读:吉林省农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吉林省农村养老保险问题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需要哪些手续

你父母当然能参保,
就是你所说的那种新型农合医疗保险 很不错的
其他的基本医疗保险还没有

公益性医保都是政府出文 卫生局 和 劳动局下辖的医保局 是法定代办机构 农合是卫生局在管理(我们这里是这样的) 医保局管理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 所以你可以去卫生局的农合办去咨询 或者直接去乡政府办理
现在农合分摊到各级政府办理 卫生局不单独办理的

吉林省农村养老保险问题

第一,必须缴纳15年,
第二,到年龄领取的养老金为55元+缴费基数*缴费年限/139,例如:某人每年交费100元,缴费15年。个人账户养老金为100元×15年÷139=10.7元,每月养老金待遇为55元+10.7元=65.7元
第三,养老金按月发放
第四,档次哪个好,根据你经济能力自身情况确定,缴费高领取的多,缴费基数低的,领取的少,自主决定,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需要哪些手续

你可以找当地村委会进行协商,基本就是租用农村土地,或者承包买下承包所有权,需要和原土地所有者进行协商。

中国三农网(zg3n)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
以下予以分别说明: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
在这里主要是继承问题。继承法第3条规定的遗产范围中没有规定承包经营权,因此在我国民法学界对于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有不同的看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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