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防疫入昆政策

法律分析:一、请2021年7月10日―20日经南京禄口机场入昆返昆人员立即向所在单位、所在地社区(村组)和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主动配合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共同生活、工作等人员身体状况,异常情况及时向上述部门报告。

二、如非必要,近期请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须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昆前主动报告所在单位、目的地社区(村组)和疫情防控部门,返昆后配合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三、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请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诊治,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请大家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1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Hash:2ceda8af2e0f1cb136cdb2b0318aac81cb362a5d

声明:此文由 leaf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