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代历史人物的简介(100——200字)

秦始皇(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王朝的开国皇帝。赢政,秦庄襄王之子。汉族(原称华夏族),出生于赵国首都邯郸,公元前247年,秦王政13岁时即王位,因年幼朝政由太后和相邦吕不韦及嫪毐掌管。公元前238年,秦始皇22岁时,在故都雍城举行了国君成人加冕仪式,开始“亲理朝政”,除掉吕不韦、嫪毐等人,重用李斯、尉缭,自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先后灭韩、赵、魏、楚、燕、齐六国,39岁时完成了统一中国大业,建立起一个以汉族为主体、多民族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强大国家——秦朝。定都咸阳。公元前210年,秦始皇东巡途中驾崩于沙丘。秦始皇认为自己的功劳胜过之前的三皇五帝,将大臣议定的尊号改为“皇帝”。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使用“皇帝”称号的君主,对中国和世界的历史均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农历八月廿七)~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农历二月十一),名丘,字仲尼,汉族,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政治家和思想家,儒家学派创始人,世界最著名的文化名人之一。据有关记载,孔子出生于鲁国陬邑昌平乡(今山东曲阜市东南的南辛镇鲁源村);孔子逝世时,享年73岁,葬于曲阜城北泗水之上,即今日孔林所在地。孔子的言行思想主要载于语录体散文集《论语》及先秦和秦汉保存下来的典籍中。关羽(160?—220年)字云长,本字长生〔注〕,并州河东解县(今山西运城市)人,汉族。据《三国演义》描写关羽身长九尺,《三国志》中无记载。一直是历来民间崇祀的对象。东汉末年刘备麾下著名将领,与刘备,张飞桃园结义。曾任蜀汉政权前将军,爵至汉寿亭侯。谥曰“壮缪侯”。在《三国演义》中被描述为蜀汉五虎上将之首,死后受民间推崇,又经历代朝廷褒封,被人奉为“关圣帝君”,佛教称为“伽蓝菩萨”,尊称为“关公”。被后来的统治者崇为“武圣”,与“文圣”、孔子齐名。最后被封为“盖天古佛”。《三国演义》中,有“千里走单骑”“单刀赴宴”“温酒斩华雄”等佳话。 汉朝楚王韩信(?—前196年),汉族,古淮阴(今江苏淮安淮阴区人),楚王、齐王、上大将军。淮阴区码头镇现尚存有韩信当年故里,后曾在其府治内修祠堂西汉开国功臣,初属项羽,后归刘邦。公元前三世纪世界上最杰出的大军事家、大战略家。中国历史上伟大军事家、战略家、战术家、统帅和军事理论家。中国军事思想“谋战”派代表人物。被后人奉为兵仙、战神。“王侯将相”韩信一人全任。“国士无双”、“功高无二,略不世出”是楚汉之时人们对其的评价。

白圭 (元代)石泉人。至正年间(1341~1368)进士。官职礼部侍郎,掌管礼乐、祭祀、学校、贡举等事宜。为人诚实。办事果断,有魄力,有分寸。死后,奉祀在石泉“乡贤祠”。 李芳华 明代石泉贡生。官任礼部郎中。为人耿直,为官清廉。死后,被作为乡贤供奉。 任大仰 明代石泉人。曾担任过湖广德州府通判;后升任山东兖州府同知。学问渊博,很会办事。他还健在时,德州、兖州两地就为他建立了生祠。 张俊迹 (1608~?)石泉县人。明末庠生。当时天下大乱,他避居山里读书,清初,同石泉县令涂之尧结为文字之交,常常作诗互相唱和。康熙十三年(1674),应石泉知县潘瑞奇这聘编辑《石泉县志》。他主编的县志,木刻印刷,传入后世。志文记事粗略。他还著有诗文,取名为《悲愤集》,没有印刷。 叶 珏 明代中池河增生。好学又注重操守。孝顺父母,家里很穷。教书40多年,对功课要求很严格,他的一切行为,都以书本上说的为准。《小学》、《孝经》更是他早晚诵读和教学的必修课。他教授的学生,不论是不是入了学或中了举,在人格上,都是地方上品德高尚的人。享年70多岁,死在学校里,所有一切安葬事宜,学生都争着料理。一些商人、农民,虽然不认识他,也拿来香蜡,流着眼泪来送葬。 朱启元 清代人。为人庄重正直,处事谨慎。道光末年,他助捐钱修筑石泉城墙。同治末年,努力办团练保卫地方。城内缺水,他日夜督工开凿李子园水井。石泉地方官保举,奖给他六品职衔。后来,潘台赠他“急公好义”匾额。 陈光映 清代石泉梅湖(今喜河)人。孝敬父母,治家严谨。同治八年(1869)见梅湖只设有下渡(口),过路行人很不方便,便捐钱造船,又设立(上渡)口。从梅湖到后柳的道路,有香柏岩一带又窄又险,他又于同治十年(1871)捐资进行修铺。还捐钱成立青苗会,以支应往来公差事务,减轻民众负担。享年86岁。 李映春 清代监生。光绪三年(1877)大饥荒,他办粥场,给民众发放稀有饭。粥场18人染瘟疫后,他一人仍坚持操劳。 王万全 石泉双嶂人。同治年间,石泉有生员去州、府应试时,常有分贫苦的没有赴考盘缠费用,他就把他在杨家坝的40石租课(水田约20亩)的田地,全部捐献出来,作为生员的经费开支。石泉当时的生员大都受过他的恩惠。后来,废除科举,那份田产即作为石泉县教育经费的来源之一。 黄大顺 清代石泉县署职员,掌管户房(专管户口田 粮赋税)时,有农民完不起纳粮任务,合计有一二十两银子,黄大顺替他们垫付了。对于怜恤孤寡,救济急难,修桥补路一类善事,他总是尽力去做。光绪三年(1877)大荒,黄大顺举办粥场,因钱不够,便将妻子陪嫁的瓦房变卖,买粮为煮粥舍饭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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