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春节龙门县旅游景点 龙门镇旅游

导读:2016春节龙门县旅游景点 龙门镇旅游 1. 龙门镇旅游 2. 龙门镇旅游景点 3. 龙门县旅游 4. 龙门镇旅游宾馆 5. 龙门镇旅游品牌形象标志 6. 龙门镇旅游资源 7. 龙门镇旅游介绍 8. 龙门镇旅游景点有哪些 9. 龙门镇景区

1. 龙门镇旅游

洛阳大唐古镇洛阳龙门。

河南洛阳新建的这座大唐古镇在旅游界内倒也算是崭露头角;大唐古镇由龙门石窟园区投资260.8亿人民币精心打造。

据悉这座大型仿古景区由著名设计工程师张锦秋先生执笔设计,古镇以“大唐风味”为建设理念,复建了诸多独具大唐风韵的仿古建筑,涵盖有门楼、戏楼、酒楼、魁星楼、寺院等建筑,从高处俯瞰一座座古建鳞次栉比点缀其中,每一处都是那么的别具匠心,每一个细节都巧夺天工,置身其中好似穿越时空梦回大唐盛世,丝毫不逊于西安的大唐芙蓉园。

大唐古镇的建设不仅填补了洛阳夜间旅游产业上的空白,获将比肩大唐不夜城,丽江古城成为当地旅游风向标,带领洛阳文旅再上新高度,享有“洛阳明珠”的称号。

2. 龙门镇旅游景点

神龙山巴人石头城位于广安区新城南郊,距市中心约1.5千米。景区由五个分区组成,占地面积730亩,包括商业文化区、生态农业观光区、盘龙寺巴文化区、庭院式别墅区和碧潭休闲娱乐区。主要景点有猊峰城 、龙门关、龙台、龙泽寺、神坝、巴风楼、土舟湖、巴国门户、巴王石、瓮城、城防街、城防暗道、北望楼、望乡楼、箭楼等。巴人留下的文化遗迹随处可见,且保存完好。

3. 龙门县旅游

免费。

丹河龙门风景旅游区位于晋城市东北方向,在泽州县金村镇水东村村南,距市区15公里。丹河绕水东村向南,从云龙山西湍流而过,形成许多奇山异石,这里被称作"龙门"。丹河龙门现已成为泽州县主要旅游景区之一。龙门东岸的"登天梯"拾阶而上,过"天界台",上有"五龙宫庙"。在悬崖峭壁的下面,有龙王的"戏水湖","龙女"的"浴石缸",以及"关公刀"、"关公印"和"十二马蹄"等。

4. 龙门镇旅游宾馆

1、云顶温泉度假村

2、惠州龙门富力希尔顿度假酒店(惠州龙门富力店)

3、南昆山温泉大观园(昆山峡景区)

4、柏祥森林度假酒店(南昆山店)

5、龙门南昆山休闲度假酒店

6、御景轩温泉度假酒店

7、龙门南昆山昆山大酒店

8、龙门金悦泉酒店

9、龙门绿源假日酒店

10、龙门心悦·雅集御鸣泉度假酒店

5. 龙门镇旅游品牌形象标志

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龙门石窟和洛阳龙门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龙门景区”)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内从事保护管理、经营服务、开发建设、生产生活、参观游览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龙门石窟的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原貌,科学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龙门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龙门管委会”)负责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的保护和管理,行使市人民政府授予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职权。

市文物行政部门对龙门石窟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工商、城乡建设、规划及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龙门石窟保护区域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为:自奉先寺卢舍那大佛佛座向东2000米至张合山,向西700米至洛伊公路,向南800 至二道桥,向北2400米至广化市场街。

建设控制地带为:自保护范围边线向东800米至二广(洛界)高速公路,向西1200米至王城大道,向南2000米至草店伊河大桥,向北400米至园林场。

第六条 龙门景区的范围为:东至二广(洛界)高速公路,西至洛伊公路向西500米,南至魏湾村旱渠与乾元山南山角连线,北至龙门北桥以南300米。

第七条 龙门石窟保护区域和龙门景区范围依法重新划定的,从其新的规定。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九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的义务。

对于在龙门石窟保护研究工作中有重要发明创造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十条 龙门管委会负责编制龙门石窟保护规划和龙门景区规划,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核并报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在龙门石窟保护范围内,不得建造与龙门石窟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确因保护或者管理需要建设的,应当依照《文物保护法》规定,报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在保护范围内已存在的危害龙门石窟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拆迁;破坏或者影响龙门石窟历史风貌的,应当逐步拆迁或者改造。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开发建设工程,不得破坏龙门石窟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国务院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 在龙门景区内,不得违反《洛阳龙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新建和扩建办公楼、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休养疗养机构以及与龙门景区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洛阳龙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逐步迁出,并依法给予补偿。确因保护或者管理需要建设的工程,由龙门管委会依法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第十三条 在龙门景区内开发建设工程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建设防止污染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时,应当严格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文物、景观、植被、水体和地貌环境。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周围环境原貌。

第十四条 龙门石窟保护区域和龙门景区内所有的石刻文物、古遗址、古墓葬、历史建筑物等人文资源和山体、森林植被、古树名木、野生动物、河流、地下水(温泉群)等自然资源应当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

第十五条 龙门石窟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龙门景区的四至范围应当设立保护标志、界桩等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

第十六条 龙门管委会应当加强对龙门石窟保护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应用;建立健全文物安全防范体系,对文物实施有效监管和保护。

第十七条 文物考古单位、高等院校等科研机构在龙门石窟保护区域内进行考古发掘的,应当征求龙门管委会意见后,依法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根据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和保护建设工作的需要,可以依法将龙门石窟保护区域内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十九条 下列活动应当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制订文物保护预案,并接受龙门管委会的监督:

(一)制作电影、电视剧(片),商业用途的录像、摄影等,需 要拍摄龙门石窟外景和洞窟内景的;

(二)在龙门石窟景区内进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

(三)在龙门石窟测绘石刻艺术品的;

(四)其他影响龙门石窟保护的活动。

第二十条 龙门石窟保护、维修经费和资金的来源:

(一)国家、省文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专项拨款;

(二)市级财政预算;

(三)事业性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龙门石窟保护、维修经费和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对影响龙门石窟泉源的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开采等工程,由有关部门评估认定后,作出处理,必要时予以封闭或者拆除。

在龙门石窟保护范围内禁止打井,在龙门景区内的其他地区确需打井的,应当征求龙门管委会的意见,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龙门景区内集体所有和林业单位管理的林木,由其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负责保护和管理。对危及文物安全的树木应当依法清除。

第二十二条 龙门管委会应当加强龙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安全和保护设施的管理、建设与改造提升,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应当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停车场、环卫、医疗和紧急救援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

第二十三条 龙门管委会应当确定龙门景区各景点的环境容量和游览路线,制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旅游旺季疏导游客的具体方案,有计划地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在显著的位置设置中外文对照的服务设施标牌和游览导向标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像符号;应当加强对专职讲解人员的培训,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四条 龙门景区内实行封闭管理的区域,机动车辆不得擅自驶入;确需驶入的车辆,应当征得龙门管委会的同意。

第二十五条 在龙门景区内从事电瓶车、游船等游览服务的, 应当依法申领牌(证)照;禁止无证营运、无证驾驶。

严格控制龙门景区内经营业户的总量。经营服务网点的设置和经营者的标牌应当统一规划布局;对经营者使用的燃料、包装物,经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应当作出限制性规定。

龙门景区内应当建立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实施统一清运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在龙门景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禁止登山的区域内登山;

(二)野炊,焚烧树叶、荒草、垃圾,燃放烟花爆竹;

(三)擅自拓印龙门石窟碑刻、雕刻品;

(四)翻越文物景点围墙;

(五)损坏旅游基础设施、安全设施和保护设施;

(六)携带易燃易爆物;

(七)拦网捕鱼、钓鱼、电鱼、炸鱼等;

(八)狩猎、捕杀野生动物和放牧;

(九)在文物上涂污、刻画、张贴和攀登;

(十)擅自砍伐树木,破坏植被;

(十一)修建坟墓、开荒;

(十二)排放、倾倒未经处理或者处理后未达标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十三)存放爆炸物、开山爆破、挖土、采石烧窑、开矿采煤以及可能改变地形地貌的其他活动;

(十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龙门管委会或者相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二条规定的,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九)项规定的,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规定擅自打井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龙门管委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的,责令停止施工。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龙门管委会或者相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处五十元罚款;

(三)违反第(七)、(八)项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十)、(十一)项规定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十二)项规定的,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第(十三)项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龙门管委会、市文物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有关规定,借用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吞、盗窃国有文物的;

(三)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或者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的;

(四)无法定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

(五)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执法的;

(六)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的;

(七)违反规划,违法批准建设项目的;

(八)因管理不善造成文物资源、自然资源和环境破坏的;

(九)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6. 龙门镇旅游资源

绵阳公园有:四川绵阳三江湖国家湿地公园、圣水寺、绵阳人民公园、四川安县国家地质公园、子云亭公园、东山公园、科学家公园、涪龙苑公园、碧水蓝天旅游景区、富乐山公园。散步,太极,晨跑,推荐大家喜欢去绵阳附近的公园。

1.四川绵阳三江湖国家湿地公园

三江湖湿地公园,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因涪江、安昌河和芙蓉溪三江汇流而得名,在2020年12月25日,入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通过验收的国家湿地公园名单”。三江湖湿地主要以沼生和湿生植物为主,共有高等植物101科241属357种。在这里可以呼吸到新鲜的空气。

2.圣水寺

圣水寺,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圣水寺,始建于唐广明年间,总建筑面积达14745平方米。沿中轴线的天王殿、观音殿、大悲殿、韦陀殿、大雄殿巍然屹立;两侧的玉佛殿、地藏殿、师祖殿、观音阁、五官堂、伽蓝殿、钟鼓楼及新落成的藏经楼蔚为壮观。是绵阳市的寺庙公园之一。

3.绵阳人民公园

绵阳人民公园,位于四川省绵阳市,绵阳人民公园建成的时候是是川西北第一公园,它提供了绵阳人民休闲娱乐场所。现已发展成城市中心融自然、历史、人文景观于一身,集文化教育、旅游观光、健身娱乐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园。

4.四川安县国家地质公园

四川安县国家地质公园,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是一个研究地质的国家公园,地处四川盆地西北边缘龙门山脉中北段与涪江冲积平原接壤地带。

5.子云亭公园

子云亭公园,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公园以“西蜀子云亭”为中心,集名亭、古墓、寺观及秀山、碧水于一体,名胜、古迹、文物与园林建筑相结合,茂林修竹,丹桂飘香,泉水淙淙,景色优美。是绵阳人民主要休闲娱乐的地方。

6.东山公园

东山公园,位于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园内自然景观丰富,占地63亩,园林绿地绿化率达83%,覆盖率达94.2%,参天古树富含岁月印迹,枝繁叶茂、蓊翳如盖,更有鸟语花香沁人心脾,具有“清、幽、静、雅”古朴灵秀之特色,是集休闲、娱乐、健身为一体的市政公园。

7.科学家公园

科学家公园,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富乐山景区,里面详细记录了我国古代四大发明的发展历史。并陈列有“活字印刷”“造纸术”“指南针”“指南车”“指南鱼”“火药”“甲骨文”等雕塑。还设有音乐喷泉广场,是一个避暑休闲看科学的好地方。

8.涪龙苑公园

涪龙苑公园,位于四川省绵阳市龙门镇,是国家2A级,涪龙苑因地处龙门旁依涪江而得名。占地面积26亩,承中国江南园林之神脉,叠山理水,亭廊楼榭,楹联匾对。融川西园林之遗风,茂林修竹,步移景异,蜿蜒曲回,集时代园林之精典。

9.碧水蓝天旅游景区

碧水蓝天旅游景区,位于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山水相连,果木葱笼,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有三楹出厦,红柱青瓦,古朴典雅的“四合院乡村酒店”;有供游客体验,甘当“都市农夫”的杨家菜地;有小桥流水,花榭亭廊,相映成趣,美味佳肴,中西合璧。是不可多得旅游休闲场所。

10.富乐山公园

富乐山公园,位于四川省绵阳市,现已营造出汉皇园、益州园、绵州碑林、富乐阁、乐园、富乐堂涪城会馆、桃源洞、冷源洞、玄德湖、明镜湖、碧云岩等十大景观区近百处景点和桃园、梅花岭、梨园、月季园、海棠园、竹海、桂花园、松柏林、樱花路、盆景园等十大观赏植物园。是绵阳市的主要公园之一。

7. 龙门镇旅游介绍

龙门古镇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龙山大道,是我国武侠文化旅游小镇—龙门镇,坐落于素有“八山一水一分 田”的龙里!为贵州第一个集人文娱乐、生态度假、儿童游乐、品质休闲、演艺、影视文化为一体的武侠文化小镇。

龙门石窟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是世界上造像最多、规模最大的石刻艺术宝库,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评为“中国石刻艺术的最高峰”,位居中国各大石窟之首现为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8. 龙门镇旅游景点有哪些

路溪村是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江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路溪村与甘坑村、石下村、六屯村、沈村村、埔心村、陈禾洞村、坑头村、良塘村、岭咀村、石前村、格浪村、六子元村、广尾村、罗洞村相邻。

2021年12月,广东省爱卫会授于路溪村2021年广东省卫生村荣誉称号。

路溪村附近有南昆山生态旅游区、香溪堡、南昆三寨谷森林公园、功武村古建筑群、白芒坑革命旧址等旅游景点,有龙门年桔、南昆山观音菜、西溪笋、路溪石硖龙眼、龙门灵芝茶等特产。

9. 龙门镇景区

“龙门秘境”是临安重点打造的示范型村落景区之一,揽聚高虹镇石门、龙上、大山三个行政村,面积达55平方公里。临安高虹镇石门片地区,曾经是新四军苏浙军区第一纵队驻地。该地区地处平均海拔800多米的浙西山村,从临安市区出发,车程将近一个小时。景区以“生态秘境、攀岩胜地、运动山乡、传统村落”为基本定位,打通绿 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双向路径,打造乡村振兴临安样本和农村综合改革山乡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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