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九龙潭核心景点介绍 泰宁九龙潭核心景点介绍词
导读:泰宁九龙潭核心景点介绍 泰宁九龙潭核心景点介绍词 1. 泰宁九龙潭核心景点介绍词 2. 泰宁九龙潭游玩攻略 3. 泰宁九龙潭风景区介绍 4. 泰宁九龙潭风景区图片 5. 泰宁九龙潭自然风景区 6. 泰宁九龙潭旅游攻略 7. 泰宁九龙湖风景区 8. 赞美泰宁九龙潭的诗 9. 泰宁九龙潭风景
1. 泰宁九龙潭核心景点介绍词
北 省 邯郸 市 涉县 县城 西北 12公里处的索堡镇中皇山上,座落着一座有着一千三百多年历史的寺庙,这就是纪念神话传说中“炼石补天,抟土造人”的中华始祖女娲的寺庙~蜗皇宫。
现存最早的文物有北齐摩崖石刻石刻、唐代题记、宋代砖墙、元代石雕、明清建筑等文物珍品,是我国建筑规模最大、时间最早的祀奉始祖女娲的古建筑群,被誉为“华夏祖庙”。娲皇宫内的精髓是摩崖刻经,面积达65平方米,有-13.7万多字,被称为“天下第一壁经”。被命名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五星级旅游景区。
2. 泰宁九龙潭游玩攻略
泰宁是新兴旅游区,旅游资源极为丰富。
泰宁世界地质公园面积492.5亩,目前金湖、上清溪、状元岩、猫儿山、九龙潭、金龙谷、泰宁古城七大景区,以水上丹霞、峡谷群落、洞穴奇观、原始生态为主要景观特点,集奇异性、多样性、休闲性、文化性为一身。泰宁作为青年时期丹霞景观的典型代表,是中国东南诸省中丹霞地貌面积最大的地区之一,拥有举世罕见的“水上丹霞”、“峡谷大观园”、“洞穴博物馆”三大奇观
3. 泰宁九龙潭风景区介绍
泰宁风景旅游区(5A)、三元格氏栲景区(4A)、宁化客家祖地景区(4A)、建宁闽江源生态旅游区(4A)、泰宁明清园景区(4A)、尤溪桂峰古村落景区(4A)、尤溪九阜山生态旅游区(4A)、永安槐南安贞堡景区(4A)、清流中华桂花园文化园景区(3A)、甘乳岩-玉带龙泉生态景区(3A)、三明清枫谷生态景区(3A)、大田桃源里花海乐园景区(3A)、尤溪联合梯田景区(3A)、尤溪高春生态旅游度假区(3A)、宁化天鹅洞景区(3A)、泰宁九龙潭生态旅游区(日游)(3A)、将乐玉华洞景区(4A)、侠天下景区(4A)、古溪星河景区(4A)
4. 泰宁九龙潭风景区图片
国庆期间景区正常开放
开放时间:08:00-16:00
九龙潭景区由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与泰宁政府共同投资,因其拥有无数条山泉溪涧汇聚而成的泉潭而得名。
该景区位于泰宁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核心区,景区方圆15km²内,水源充沛、生态优良,融合了泰宁“湖、溪、山、谷、岩、峰、沟”的精华,被誉为“水上丹霞的精品”、“丹霞山水微缩明珠”。
景区体验感丰富,呈现“白加黑”全链条全时段拉长:日游:水上竹筏带游客体验“水天玻璃栈道”、“网红桥”、“喊泉”和世界罕见的“千米水上一线天”;夜游:作为全国少有、福建省首个“行进式”水上峡谷夜游项目,峡谷夜游带游客与世隔绝,融入自然,感受负氧离子极高的天然绿色氧吧和梦幻、幽静、空灵的别样意境,真正“夜游九龙潭,静享夜的美”。
“白天观山水,夜晚赏光影”的九龙潭,早已成为清新福建的又一张响亮名片。作为连续四年登上央视,连续两年呈现在“全国两会”开幕式前的直播景区,九龙潭景区2019年又被评为“华东十大金牌漂流景区”。面对多项荣誉,九龙潭景区坚持创新不止步,百尺竿头思更进,让游客即使身处同一个景区,也能体验到白与黑、动与静两种全然不同的世界。
5. 泰宁九龙潭自然风景区
中科院院士,旅行社持总经理证,导游,小孩6周岁及1.2cm以下的小孩,残疾人军人,70岁以上的老人,作家摄影协会会员,都免
九龙潭风景区位于福建省泰宁县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北部核心区,与上清溪、红石沟和状元岩毗邻,因四周九条蜿蜒如龙的山涧泉水汇聚潭中而得名。
九龙潭是组成密度和复杂度最高的一片中国丹霞峡谷群,是泰宁青年期的丹霞 貌发育的典型地区,融湖、溪、山、谷、岩、峰、沟多样变化,号称“泰宁丹霞山水微缩明珠”。
九龙潭景区方圆15平方公里,水其间密布丹霞峰丛、峰林,峡谷纵横,岩槽洞穴独具其特色。
6. 泰宁九龙潭旅游攻略
三明有很多旅游区。福建是个森林覆盖率最多的地方。三明是山区,所以风景非常优美,青山绿水,是个天然大氧吧。我住三明市区,就近的旅游区有很多,有永安桃源洞,宁化的天鹅洞,沙县的淘金山等等,非常多。远点的有尤溪桂峰村,泰宁大金湖,泰宁上清溪,泰宁九龙潭,单单泰宁的景区你就要花三天才能走完,还不是那种走透的那种。所以来三明旅游吧亲爱的们
7. 泰宁九龙湖风景区
福建省“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办法
(2009年1月1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9年1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公布 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中国丹霞”自然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较高科学、美学和保护价值且列入“中国丹霞”世界自然遗产系列提名地的泰宁、连城冠豸山自然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的保护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
省、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丹霞”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中国丹霞”自然遗产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文化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中国丹霞”自然遗产的相关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经费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可以通过政府投入、社会各界及海外捐赠、国际组织提供等多种渠道筹集。
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应当用于遗产保护事业,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中国丹霞”自然遗产的义务,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中国丹霞”自然遗产的行为。
对保护“中国丹霞”自然遗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管理的需要,组织编制“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并与相关规划相协调,按规定批准后实施,作为“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管理的重要依据。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经批准公布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八条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组织划定“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和外围缓冲区,设立界桩、界碑;对规划划定的禁限区、展示区和有限利用区,应设立标志、标识。
第九条 在“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范围 ,应当按照“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确因需要进行建设的项目,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 在“中国丹霞”自然遗产外围缓冲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符合“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其布局、规模、高度、造型、材料、色彩等应当与“中国丹霞”自然遗产及其生态环境相协调,并依照法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对不符合“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有碍景观、影响生态、妨害安全、污染环境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采取措施限期清理、整改或者拆除。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二条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内的野生动物、林草植被、水体景物、地形地貌、文物古迹等资源,应当严格保护,加强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
第十三条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当地乡土民风民俗、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内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建筑物、遗迹、遗址等,建立保护名录并予以公布。
对列入前款保护名录的建筑物、遗迹、遗址等,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迁移、拆除。
第十四条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防火、避雷、防震、防地质灾害、防治有害生物等专项措施,加强对“中国丹霞”自然遗产的保护。
第十五条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应当建立保护监测制度和管理信息系统,对“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可能危及“中国丹霞”自然遗产安全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护。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遭受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抢救和保护措施,并逐级上报至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应当按照“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的要求和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展示区的容量,有计划地安排接纳游人,控制游客数量。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据“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的要求,对有碍“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的单位和村庄实行有计划外迁。
第十七条 在“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前,应当征求“中国丹霞”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的意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等;
(二)引进外来物种;
(三)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
(四)科学考察、采集标本;
(五)其他影响“中国丹霞”自然遗产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第十八条 在“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采砂、取土、开荒、修坟立碑、采集野生植物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三)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四)乱扔垃圾。
第十九条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范围禁限区内可配置必要的研究监测和安全防护设施,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禁止建设任何与保护无关的设施,禁 建设车行道和服务设施。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展示区内可建设步行道、标识系统、环境卫生设施、休憩设施和必要的管理服务设施,限制建设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其他项目。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范围有限利用区内允许原住居民适当利用和进行合理的生产活动,有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并与风景环境和遗产地生态环境相协调。
第二十条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管理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和宗教活动场所、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在“中国丹霞”自然遗产地保护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开荒、修坟立碑、采集野生植物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中国丹霞”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在“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内的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区内乱扔垃圾的,由“中国丹霞”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并处5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在“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范围禁限区内建设与保护无关的设施、车行道和服务设施的,在展示区内建设与风景游赏无关的项目的,由“中国丹霞”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在“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中国丹霞”自然遗产由泰宁和连城冠豸山两个片区组成。泰宁片区包括:长兴、下坊、石网、李家岩、寨下、读书山和猫儿山保护管理区。连城冠豸山片区包括:冠豸山、石门湖、竹安寨、旗石寨、九龙湖、云霄岩保护管理区。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8. 赞美泰宁九龙潭的诗
九龙潭是组成密度和复杂度最高的一片中国丹霞峡谷群,是泰宁青年期的丹霞地貌发育的典型地区,融湖、溪、山、谷、岩、峰、沟多样变化,号称“泰宁丹霞山水微缩明珠”。
9. 泰宁九龙潭风景
泰宁旅游必去的十大景点是大金湖旅游风景区、寨下大峡谷旅游景点、九龙潭旅游景点、上清溪旅游景点、泰宁古城旅游景点、状元岩旅游景点、猫耳山国家森林公园、泰宁地质博物苑、泰宁展示中心旅游景点、泰宁丹霞地貌旅游景点、梦回泰宁等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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