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旅游用地标准 风景旅游用地标准是多少

导读:风景旅游用地标准 风景旅游用地标准是多少 1. 风景旅游用地标准是多少 2. 风景旅游用地标准是多少平方米 3. 风景旅游用地区 4. 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标准 5. 风景游赏用地 6. 风景旅游用地建设要求 7. 风景名胜区用地规范 8. 旅游项目用地标准 9. 现行旅游地规划的标准 10. 风景区用地规模分类标准

1. 风景旅游用地标准是多少

文化旅游建设用地和产业用地最新政策

一、产业用地政策含义

  产业用地政策是指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适用于特定行业的用地政策。上述特定行业不包括房地产业。條萊垍頭

  二、本指引重点对规定的特定行业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土地供应、土地利用、不动产登记等涉及的政策要点予以归纳说明。

  三、产业用地基本原则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用地政策规定,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在保障产业发展用地中坚持规划确定用途、用途确定供应方式、市场确定供应价格的原则。條萊垍頭

  四、土地供应基本规定

  五、产业用地政策实施

  01 可按原地类管理的情形

  02 土地利用与用地供应计划安排

  03 土地用途的确定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组织产业用地供应时,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应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頭條萊垍

  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中工业用地、科教用地兼容该文件规定的用途设施(不包括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15%的,仍按工业、科教用途管理。

  同一宗土地上兼容两种以上用途的,应确定主用途并依据主用途确定供应方式。條萊垍頭

  04 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土地供应条件的情形垍頭條萊

  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无线通讯基站、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社区居家养老(医疗、体育、文化)服务设施、电影院(影厅)、旅游厕所等布点分散、单体规模小、对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有密切依附关系的产业配套设施,允许在新供其他建设项目用地时,将其建设要求纳入供地条件。

  05 支持土地复合利用的情形

  鼓励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多层工业厂房、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供中小企业进行生产、研发、设计、经营多功能复合利用。

  标准厂房用地按工业用途管理,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实行只租不售、租金管制、租户审核、转让限制的,其用地可按科教用途管理。

  06 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垍頭條萊

  对于“非营利性”或“公益性”的建设用地项目,可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拟使用土地者的非营利性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国务院文件、行业主管部门文件等规定的审查意见、初审意见等。垍頭條萊

  社会力量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建设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因尚不能完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民政、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协调落实划拨用地相关政策。

  07 灵活供地方式頭條萊垍

  对非营利性的冰雪运动项目专业比赛和专业训练场(馆)及配套设施,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协议方式供地。

  产业用地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

  08 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供应用地使用权

  09 企业转型涉及的用地

  对旧城区改建需异地搬迁改造的城区商品批发市场等流通业用地、工业用地,在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经批准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安排用地。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 位转制涉及的原划拨土地,转制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

  10 鼓励地下空间开发

  通过分层规划,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地块用地规划性质为相应地块性质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对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地下停车场,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超配部分,符合规划的,可不计收土地价款。

  11 土地供应价格的确定

  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條萊垍頭

  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作为经营性商业用地,所在区域有工业用地交易地价的,可以参照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

  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建设的冰雪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对使用“四荒地”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建设的乡村旅游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2. 风景旅游用地标准是多少平方米

城市用地规模的计算方法 * * 城市用地规模是指到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大小。在对城市人口规模进行预测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的《城市用地分类与城市规划用地标准》确定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的指标,可以计算出城市的用地规模。即:城市的用地规模=预测的城市人口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在计算城市用地规模时,用地计算范围应当与人口计算范围相一致,人口宜以非农业人口为准。 ???

?城市用地指标是指城市规划区各项城市用地总面积与城市人口之比值,单位为M2/人,是衡量城市用地合理性、经常性的一个重要指标。影响城市用地规模的因素较多,城市用地指标有一定的幅度范围。如大城市人口集中,用地一般比较紧张,建筑层数和建筑密度比较高,用地指标就较低;而小城市,特别是边远地区小城市,建筑层数低,建筑密度较低,用地较为宽绰。矿业城市和交通枢纽城市受矿区与交通枢纽的要求,用地指标相应大一些;风景旅游城市主要根据风景区情况的不同而各不相同

3. 风景旅游用地区

当然四川,以下是四川雅安:

        【雅安的世界名片】

①、中国第一只大熊猫发现地,大熊猫数量和栖息地面积全国居首;中国唯一 野化熊猫放归地; 中国唯一拥有熊猫全产业及文化的城市。大熊猫对生态环境要求极高,其生态让雅安成为名副其实的"熊猫首都"、熊猫老家、熊猫发源地;

②、生态出好茶。雅安是世界茶文化发源地,最早人工种茶 地。蒙顶山茶(荣获中国最具资源力品牌茶,蒙顶山茶荣获中国十大茶叶品牌殊荣,也是曾经 的 五朝贡茶),雅安也是中国藏茶唯一研产基地;雅安被中国茶叶协会评为世界最美茶乡-中国茶 都( 超100万亩的种植茶园),拥有全国唯一的茶叶类大宗商品交易所、唯一国家茶叶公园、 唯一国 家级茶树繁育场、全国最大的无性系茶树良种繁育基地,同时拥有全省唯一的黑茶类国 家级非物 质文化遗产及其生产性保护基地——南路边茶传统制作技艺及其生产性保护基地。

③、世界最大 面积的野生珙桐林(超50万亩的植物界熊猫-鸽子花,被誉为植 物界活化石)。

④、世界最大天坑 漏斗。

⑤、世界自然遗产---熊猫国家公园。

⑥、亚洲最美高山360观景平台,牛背归来不看云的牛背山(包括中国最 美的达瓦更扎、轿顶山、四人同,红岩顶等景观平台)。

⑦、世界面积最大野生万亩桂花林群落。

        【自然生态与旅游资源】雅安是中国十大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全 国只有6个,四川唯一,森林覆盖率四川第一)生态和宜居环境世界排名前列;荣获了全国茶旅金 牌路线;雅安市名山区红草村获得“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殊荣和"中国最美赛道";雨城区荣获“天府旅游名县;雅安被民间组织评为全球最好的生态城市之一。雅安有 中国最大生态动物园,园外野生动物也多样(包括大熊猫、小熊猫、金丝猴、豹、熊 ,羚、鹿、獐等 700多种动物);植物3000多种,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全国重要的"动植物基因库"之一,有让世界惊叹的生物基因库,联合国确立的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也举办过多场动物与自然国际电影周。雅安几乎包揽了川西所有美景,境内有133条以上河流(中国 十大水电基地之一),有众多瀑布群(世界现存最大瀑布群,有60余处瀑布),有雪山、大峡谷 、原始森林、草原、湿地草甸、大型溶洞、众多高山云瀑景观、大型湖泊、空石林、温泉、大型花海、竹海、泉口潮汐、佛教文化、红色文化、古镇遗址、汉文化、乡村田园、农业观光等景观。各类国家 公园达7个。未开发景区不算,现29个A级景区以上,20个4A景区,在建5A景区3个,包括魔界-王岗坪景区(中国最美高山滑 雪场,川西最大自然景观平台。还有雅安大部分景区冲厕所都是用天然矿泉水,够奢侈吧!修建 北京故宫用的巨型原木都出自雅安汉源,可见其生态出好木!卫星地图上可见神秘的雅安蒙顶山 的巨型"人兽麒麟像",都是与生态相关。

四川是全国旅游资源首屈一指的旅游强省,全市有多个旅游公司,玩遍四川,每个季节都有一日、两日三日游等几十条线路包接送,一日游100元左右,两日游150-220居多。

      

4. 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标准

当然有法律规定,旅游景区土地属于政府,由政府规划开发方案,不能私自买卖土地开发。

5. 风景游赏用地

如果是按性质来分,主要可以分为国有和农村全体所有两种;如果是按用途来分,通常可分为住宅、综合、商业、工业以及其它。其中,住宅70年,工业50年,综合50年,商业40年,其它50年。

一般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特殊用地。

按其使用土地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按其土地权属、建设内容不同,又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按其工程投资和用地规模不同,还分为大型建设项目用地、中型建设项目用地和小型建设项目用地。

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即用于修建各种物体的土地。建设用地的类型包括:

(1)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即城乡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商业、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防洪、供热等公共设施用地;

(2)工矿用地,即工业用地和矿业用地,包括工业产房、各种仓库、动力设施、各种堆场、道路、矿山操作场地及配套设施等用地;

(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机场、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电站、水库及人工运河等用地,不包括天然河道用地 ;

(4)旅游用地,即专门供旅游参观的设施用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游乐厂、高尔夫球场等用地。

6. 风景旅游用地建设要求

发展乡村旅游的条件

1、发展乡村观光旅游要有较丰富的农业资源基础。农业资源是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经济资源的总称。农业自然资源含农业生产可以利用的自然环境要素,如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和生物资源等。农业经济资源是指直接或间接对农业生产发挥作用的社会经济因素和社会生产成果,如农业人口和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农业技术装备、交通运输、通信、文教和卫生等农也基础设施等。

2、发展观光农业要有较丰富的旅游资源。观光农业的开发与本地旅游发展的基础密切相关。旅游发展条件良好的地区,其旅游业的发展带来大量的游客,才会有较多的机会发展观光农业。在分析区域旅游发展基础时,应着重考虑旅游资源的类型、特色、资源组合、资源分布及其提供的旅游功能,同时注意外围旅游资源的状况。

3、发展观光农业要有较明确的目标和市场定位。观光农业是按市场动作,追求回报率的,任何观光产品都应该具有市场卖点。就我国当前发展趋势来看,观光农业主要客源为对农业及农村生活不太熟悉又对之非常感兴趣的城市居民。因此,观光农业首先应当作为城市居民休闲的“后花园”,即市民利用双休日、假期进行短期、低价旅游,作为休闲娱乐、修身养性的好去处。

4、发展观光农业要有明确的区位选择。区位因素与游客数量具有正相关关系。成功的观光农业园应该选择以下几种区位:一是城市化发达地带,具有充足的客源市场。二是特色农业基地,农业基础比较好,特色鲜明。三是旅游景区附近,可利用景区的客源市场,吸引一部分游客。四是度假区周围,开展农业度假形式。

7. 风景名胜区用地规范

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 服务半径 0.5-1.0km G122 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服务、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 服务半径 0.3-0.5km 专类公园 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 G131 儿童公园 单独设置,为少年儿童提供游戏及开展科普、文体活动,有安全、完善设施的绿地 G1 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移地保护野生动物,供观赏、普及科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繁育,并 G132 动物园 具有良好设施的绿地 G133 植物园 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并供观赏、游憩及开展科普活动的绿地 G13 G134 历史名园 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 G135 风景名胜园 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以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点(区)为主形成的具有城市公园功能的绿地 G136 游乐公园 具有大型游乐设施,单独设置,生态较好的绿地 绿化占地比例应≥ 65% 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以外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

8. 旅游项目用地标准

我国关于旅游用地分类一般采用两个标准:一是建设部于1999年颁发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以下简称《规范》;二是,1991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以下简称《标准》。

《规范》中风景区用地的分类包含了旅游业发展的几乎所有的土地类型,为风景名胜区规划用地提供了标准,但是风景区用地的分类仍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风景区用地分类体系与土地分类体系不统一。在土地分类系统中,旅游用地的类别属于建设用地,并对相关旅游用地进行了拆分,但在风景区用地分类中没有根据用地性质进行拆分,所以造成了风景区用地分类与土地分类脱 。

由于土地分类是国家标准分类结构,是一切用地分类的依据和准则,旅游用地作为推动利用的一种方式,其分类体系应尽量与土地分类体系相互衔接。

其次,风景区用地分类依据与土地分类依据不一致。风景区分类是依据土地使用的主导性质,而土地分类依据的是土地的自然属性。

两者分类依据的不同,是导致两者分类体系差一点主要原因。

在次,“风景区用地分类”名称狭隘,不能涵盖整个旅游业,而且分类的类型和层次都少,略显粗略。

《标准》是服务于城市的建设而设立的分类标准,比较细致,而且也实现了与土地分类已经实现无缝对接,所以许多旅游规划中,土地利用分类均采用《标准》。但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仍存在一些问题:

它是按照城市建设的标准来划分的,而旅游区的建设和整个的城市建设差别很大,靠近城区的旅游区或旅游地产较多的旅游区还可以比较容易对接。

而那些远离市区,或自然风光比较好的山沟、河湖周围,往往是开发旅游景区的最好选地,而其配套功能却与城市建设相差甚远。

9. 现行旅游地规划的标准

1、旅游交通

  a) 可进人性良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 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规范、醒目。

  c) 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大。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质良好。

  d) 区内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具,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2、游览

  a) 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b) 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有特色,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

  c) 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良好,适时更新。

  d) 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

  e) 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导游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f)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符合GB/T 10001. 1的规定。

  g) 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

3、旅游安全

  a) 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全面落实。

  b) 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达到GB/T 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高峰期有专人看守。

  c) 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医务人员。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4、卫生

  a) 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b) 各类场所全部达到GB 9664规定的要求,餐饮场所达到GB 16153规 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GB 9667规定的要求。

  c) 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所有厕所具备水冲、盥洗、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管理完善,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室内整洁。

  d) 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相协调。垃圾分类收集,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e) 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5、邮电服务

  a) 提供邮政及邮政纪念服务。

  b) 通讯设施布局合理。出人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c) 公用电话亭与环境相协调,标志美观醒目。

  d) 通讯方便,线路畅通,服务亲切,收费合理。

  e) 能接收手提电话信号。

6、旅游购物

  a) 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 对购物场所进行集中管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

  c) 对商品从业人员有统一管理措施和手段。

  d) 旅游商品种类丰富,具有本地区特色。

7、经营管理

  a) 管理体制健全,经营机制有效。

  b) 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 管理人员配备合理,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d) 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地使用。

  e) 有正式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f) 培训机构、制度明确,人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g) 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设备落实,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h) 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特殊服务。

8、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a) 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的一级标准。

  b) 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的一类标准。

  c) 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 3838的规定。

  d) 污水排放达到GB 8978的规定。

  e) 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先进,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f) 科学管理游客容量。

  g) 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物体量、高度、色彩、造型与景观相协调。出人口主体建筑有格调,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或隔离带。

  h) 环境氛围良好。绿化覆盖率高,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

  i) 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9、旅游资源吸引力

  a) 观赏游憩价值很高。

  b) 同时具有很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全国意义。

  c) 有很多珍贵物种,或景观非常奇特,或有国家级资源实体。

  d) 资源实体体量很大,或资源类型多,或资源实体疏密度优良。

  e) 资源实体完整,保持原来形态与结构。

10、 市场吸引力

  a) 全国知名。

  b) 美誉度高。

  c) 市场辐射力强。

  d) 形成特 主题,有一定独创性。

11、 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50万人次以上,其中海外旅游者3万人次以上。

12 、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高。

10. 风景区用地规模分类标准

这个国家有一个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一、本“标准”是在2001年国家计委“1218”号文取消了1993年版“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为了规范城市规划设计市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基础上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制定并发布的行业统一收费指导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各项城市规划设计收费。

三、本“标准”采用单价法,进行标准的制定。

四、本“标准”补充了部分以前“收费标准”中所缺项目类型及现在正在进行的项目类型。

五、本“标准”中,各规划设计单位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不同地区、规划资质等级等情况诚意0.8-1.5的调整系数进行上下浮动。

六、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参照国际城市规划收费标准,又承担方和委托方协商解决。

七、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含境外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并经工商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收取城市规划设计费。

八、境外设计单位在中国从事规划设计业务必须执行此标准。

九、执行该“标准”,其各项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国家和各省有关项目规定的要求执行。如果根据实际需要,委托方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其所占工作量要相应增减。

十、编制城市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又委托方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提供。如委托方不能提供所需资料,要由承担方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的,其资料费、地形图(含电子文件)等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十一、执行本“标准”,设计方成果需提供:中间成果(含论证材料)最多为15套,最终成果为6套,另提供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须增加份数则需另行支付成本费用。

十二、执行本“标准”成果版权归设计方所有,收费标准不包括提供电子文件及版权费用,如委托方须设计方提供电子文件和版权的,须支付相应费用。

十三、城市规划设计费按进度分期支付,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委托方即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方案确定时支付40%,规划设计成果交付时结清全部设计费用。

十四、本“标准”从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一、城市总体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收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 备注

1 小城市(20以下) 3.5

2 中等城市(20-50) 3.0

3 大城市(50-100) 2.5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2.0

注:1、本次总体规划收费标准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规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已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确定收费标准,按实际规划建成区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收费标准不含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定额的50% 记取设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最低设计收费基价为40万元/个。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警醒相关专题研究的,应单独收费,收费标准为:特大城市为30万元/个,大城市为20万元/个,中等城市为15万元/个,小城市为10万元/个。

8、城市总体规划工作量划分为:现状调研30%,方案阶段为40%,成果制作阶段为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如由 托方组织的,则由委托方承担,如由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由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市分区规划

序号 项目类别 收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 备注

1 新区 2.5

2 旧城区 3.0

注: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标准收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标准收费。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所惊醒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收费标准进行。

3、分区规划最低设计收费基价为15万元/个。

4、分区规划工作量划分为:现状调研20%,方案阶段为50%,成果制作阶段为30%。

三、详细规划设计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序号 项目类别 收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城市新区、开发区 2500

2 城市一般地段 3000

3 城市重点地段 3500

注:1、表中收费标准不含酚图则,如增加分图则,则令增加500元/公顷。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增加2000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最低设计基价10万元/个。

4、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量划分建成区为:现状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为现状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35%。

新区为:现状15%、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为现状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40%。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序号 用地规模(公顷) 收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3 15000

2 3-10 12000

3 10-20 11000

4 20-30 10000

5 30-50 9000

5 50以上 8000

注:1、最低设计费基价按5万元/个。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作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记。

3、委托方如要求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加收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方如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加收50%的规划费用。

(2)城市一般地段

序号 用地规模(公顷) 收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3 16000

2 3-10 14000

3 10-20 12000

4 20-30 11000

5 30-50 10000

6 50以上 9000

注: 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5万元/个。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方如要求做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方如要求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加收50%的规划费用。

(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序号 项目类型 收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城市重点地段 16000

2 大型公建 18000

3 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 18000

注: 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6万元/个。

2、大专院校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收费。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4、委托方如要求做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5、委托方如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加收50%的规划费用。

(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

序号 用地面积(公顷) 收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1-10 12000

2 10-20 9000

3 20-30 8000

4 30-50 7000

5 50以上 6000

注: 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5万元/个。

2、委托方如要求做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四、风景区规划

(一)风景区规划大纲

序号 规模(平方公里) 收费单价(元/平方公里) 备注

1 小于50 5000

2 50-100 4000

3 100-200 3500

4 200-500 2500

5 500以上 1500

注: 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15万元/个。

2、风景区规划大纲收费标准为单独编制大纲标 准。

(二)风景区总体规划

序号 规模(平方公里) 收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 备注

1 小于10 1.6

2 10-20 1.4

3 20-50 1.2

4 50-100 1.0

5 100以上 0.8

注: 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15万元/个。

2、风景区总体规划收费标准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三)风景区详细规划

序号 规模(公顷) 收费单价(万元/公顷) 备注

1 小于20 11000

2 20-50 10000

3 20-100 9000

4 100-200 8000

5 200以上 6000

注: 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15万元/个。

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收费按城市总体规划收费的40%收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贬值则按城市总体规划收费的30%收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费用如小于20万元,则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20万元/个。

六、城镇体系规划

序号 规模(万人) 收费单价(万元/万人) 备注

1 30-50 1.1

2 50-60 1.0

3 60-70 0.95

4 70-80 0.9

5 80-90 0.85

6 90-100 0.8

7 100-200 0.75

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收费标准进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的,应单独收费,收费标准为:省城和区域按30万元/个,特大城市为25万元/个,大城市为20 万元/个,中等城市为15万元/个,小城市10万元/个。

4、城镇体系规划的规划费用如小于20万元,则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15万元/个。

七、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1、参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本要求进行。

2、收费标准按同等城市总体规划的40-50%收取。

3、有些非城市地区发展规划按所规划范围中的规划建设用地的1万元/平方公里计算。

4、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规划费用如小于15万元,则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15万元/个。

八、概念规划

1、概念规划收费标准按其相应阶段规划收费标准的40-50%收取。

2、概念规划的规划费用如小于15万元,则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15万元/个。

九、环境景观规划

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

2、环境景观规划按相应项目类别规划收费标准的30-40%收取。

3、景观设计详细规划按详细规划收费标准执行。

4、景观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8万元/个。

十、城市设计

1、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其收费标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40-50%收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期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50-80%收取。

2、如在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则收费标准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50%收取。

十一、小城镇总体规划

1、在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城镇体系规划。

2、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公里收取。

3、本收费标准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4、镇区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5、设计收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

6、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15-20万元/个。

7、如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收费,收费标准为5万元/个。

十二、城市单项专业规划

专业规划特指:给水、排水、供热、燃气、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防、环境保护、绿地系统、道路工程、交 轨道、城市竖向、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收费标准(万元/万人) 备注

1 小城市(20以下) 1.0

2 中等城市(20-50) 1.0-0.8

3 大城市(50-100) 0.8-0.6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以60万元为技术,每增加10万人增加5万元设计费

注:1、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及省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

2、规划设计最低基价为15万元/个。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5、对于单项专业规划委托方委托时如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

6、专业规划根据该表中的收费标准,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排水、防洪为1.1;消防、抗震、人防为0.8;电力、电信、地下空间为0.9;道路工程为1.2;环境保护为1.0(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则为1.5);其他为1.0。

7、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在该收费单项收费标准基础上乘以1.5的系数。

十三、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收费标准(万元/万人) 备注

1 小城市(20以下) 1.0

2 中等城市(20-5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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