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制约旅行社规定 国家旅游局制约旅行社规定是什么

导读:国家旅游局制约旅行社规定 国家旅游局制约旅行社规定是什么 1. 国家旅游局制约旅行社规定是什么 2. 国家旅游局制约旅行社规定是什么文件 3. 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 4. 旅游法规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 5. 国家旅游局制约旅行社规定是什么意思 6. 旅行社相关法律法规 7. 取消旅游计划,旅行社是否该负责 8. 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 9. 国家旅游局制约旅行社规定是什么行为 10. 旅行社管理法规 11. 旅游社应该按照规定

1. 国家旅游局制约旅行社规定是什么

传统旅游接待业广义是以住宿、餐饮、休闲、旅游景区、旅行会展为核心的产业;由一些负责接待的企业或机构组成,例如:旅行社,景区,酒店,旅游大巴租赁公司等等。

新型旅游接待业的发展源于互联网的发展。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在线旅游业务快速渗透。酒店和机票是最先被在线化的旅游产品品类,此外,旅游度假产品、租车、景区门票、签证等产品进入了快速在线化的进程。这些业务的经营主体,使得过去未纳入旅行社类别的多种旅游服务机构开始进入旅游服务业的范畴,传统旅行社的业务不断被新兴产业主题侵蚀,旅行社的外延正在经历被动扩充的历史阶段。

2. 国家旅游局制约旅行社规定是什么文件

挂靠分2种,营业部和分公司。

1.营业部的话是不需要向旅游局缴纳质量保证金的。但是营业部没有自己的独立财务,不能独立操作团队。(虽然国内很多营业部都私下偷偷操作。)如果总部旅行社还是要收你保证金的话就是缴纳给总部旅行社,从而用来制约你不会损害他的品牌。至于多少就看你与挂靠方的谈判了。

2.分公司,是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向旅游局缴纳5W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这个款项你如果违规操作,或者出现事故了,旅游局是可以用来罚款或赔偿的。分公司的话可以拥有独立的财务,可以自己独立操作团队。其拥有的功能跟一家旅行社是一样的。

3. 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條萊垍頭

4. 旅游法规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

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頭條萊垍

【释义】垍頭條萊

本条是关于违法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无许可资质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和第二十条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法律责任规定。

一、违法行为的主体垍頭條萊

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主体包括:一是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二是旅行社。

二、执法主体

本条规定的执法主体为旅游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同时也是违反工商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因此,旅游主管部门基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管理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于工商登记管理职责,均有相应的处 权,都可以对此类行为作出处罚,但罚款应遵循行政处罚法“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垍頭條萊

三、违法行为垍頭條萊

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包括:垍頭條萊

(一)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是指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但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等旅行社专属业务的行为。不属于旅行社专属业务范围内的,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也可以经营,不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边境旅游业务

此种情形是:虽然旅行社已依法设立,取得了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经营权,但未取得相应的业务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赴台旅游业务、边境旅游业务中的一项或多项业务。

(三)旅行社非法转让许可

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旅行社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心是有证照的流转;二是旅行社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不以证照流转为要件,只要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即可。这两种行为都使得未取得相应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组织或者个人,在借用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许可变相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在实践中,有的在形式上为取得许可的旅行社经营,但实际上在人事、财务、管理等方面与旅行社毫无关系。比如,一些网络经营者、加盟店、分社、服务网点等,名义上属于某个旅行社,但实际上是其独立操作旅行社业务,组织、接待旅游者;一些旅行社成为另一些具有出境业务经营权旅行社的分社,“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頭條萊垍

5. 国家旅游局制约旅行社规定是什么意思

、旅游产业市场结构的现状

“十二五”期间,在全面完成各项规划目标的基础上,我国旅游业奠定了以国民大众旅游消费为主体、国际国内旅游协调发展的市场格局,世界旅游大国地位更加巩固。在国际国内市场开发、产业体系建设、产业功能释放、体制机制创新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突破,旅游业发展的国家战略更加明确。條萊垍頭

(一)中国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国内旅游得到进一步发展,牢固树立了在产业中的主体地位,旅游消费在居民消费的比例持续上升,在扩大内需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十二”期间我国旅游业平稳较快增长。2015年,中国国内旅游收入过4万亿元人民币,中国旅游产业对GDP综合贡献为10.1%,超过教育、银行、汽车产业。旅游已成为人民群众重要的生活方式,有力地推动了人民素质提高和生活质量提升。

1、市场持续增长

从2006年开始到2015年,我国国外旅游人数和国内旅游人数明显呈现上升趋势,2015年我国国内旅游人数更是高达40亿人。在保持旅游人数稳定上升的同时,出境旅游将步入快速发展时期。中国旅游市场初步形成了以国内旅游为基础,国内、入境、出境三大旅游市场共同发展的格局。條萊垍頭

2、旅游效益显现

如图1—1从2006年到2015年,我国旅游行业收入总体上呈现上升的趋势到2015年,我国国外旅游收入达到1136.5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高达3.42万亿美元,旅游总收入达到了4.13亿元。这些数据充分表明,旅游行业在我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旅游业对经济的带动作用也逐渐显现。條萊垍頭

(二)中国旅游产业市场集中度

指数分析衡量集中度最常用的指标有:CRn指数、HHI指数和洛伦茨曲线。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拟采用CRn指数作为主要分析工具。该指数通常用前几位企业的销售值占整个市场的销售总量的比重来 示,拟采用经营收入来衡量。一般地讲,这一指标数值越高,表明行业垄断就越高。同时,它综合反映了某市场中企业数目规模的分布情况,是决定市场结构的重要因素。頭條萊垍

由表2—1通过对2008—2015年中国四大上市旅行社营业收入的计算得出了旅游行业行业集中度CR4,其数值均低于10%,根据植草益的市场结构定量化分析的结论,CR4<30%所以目前我国旅游业属于分散竞争型。由中国旅游行业统计年鉴分析可知1990年以前我国旅游行业市場结构属于极高集中度的寡占型。而由上表中分析数据可得,随我国旅游行业的发展,大量旅行社不断涌现,在市场结构类型上由极高集中度的寡占型逐渐演化成竞争型。條萊垍頭

二、旅游产业市场结构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业组织结构不合理,缺乏市场竞争机制

我国的旅游业处于国家保护之下,国有企业享有经营特权,缺少引进激励机制,未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而且在体制上存在政企不分现象,旅游企业没有真正走入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实体,制约企业的自我发展。

(二)规划不科学,环境破坏不时发生條萊垍頭

在旅游开发阶段规划,未考虑环境要素专项保护措施,破坏自然文化遗产保护,高能浪费等现象不时发生。由于财政困难,有些景点对旅游设施的物质投入少,花钱多的项目上不去,只能因陋就简,以致设施不全。如位于我国中西部的有些旅游景点,交通不够便捷,民航不能直接到达,铁路也经常处于超载状态运营,加上邮电、传递、信息通讯也欠完善,这些都严重制约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

三、旅游产业市场改进措施條萊垍頭

(一)积极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设备,完善与旅游服务相关联的各项配套设施

全面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大项目建设,包括旅游交通设施、旅游通讯设施、重点城市游客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安全设施以及资源环境保护设施等旅游基础设施。加强旅游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中心城市、干线公路、机场到重点旅游景区的旅游支线公路。

(二)鼓励旅游企业发展,加快旅游企业体制机制改革

1、培育大型旅游集团,支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垍頭條萊

积极支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发挥其在自主创业、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引导和支持中小旅游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自身市场开拓能力,实施中小旅游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加快推进中小旅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條萊垍頭

2、鼓励旅游企业加强品牌建设

引导旅游企业将发展自主品牌作为企业战略重点,支持旅游企业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国内外并购等多种方式发展自主品牌。引导旅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通过国际参展、宣传营销、质量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提高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三)建立有关法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化旅游规划中的环境保护要求

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加强对旅游景区开发规划和旅游城市建设规划中对旅游环境保护的重视,在旅游开发阶段科学规划,合理确定旅游景区游客环境容量,明确环境要素专项保护措施,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处理、水土保持、大气保护、噪音控制以及环卫设施配套需进行专门规划。

四、总结

在新的发展阶段,我国旅游业处于发展的关键期,既有重要的发展机遇,又有严峻的挑战。我国旅游业已处在“市场转型期、矛盾凸显期、管理提升期”,面临着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的艰巨任务,迫切需 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由数量扩张向素质提升转变,由满足人们旅游的基本需求向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服务转变。垍頭條萊

6. 旅行社相关法律法规

旅行社应该按照规定依法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这个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頭條萊垍

按照目前规定,成立国际旅行社要缴纳140万的旅游质量保证金,成立国内旅行社要缴纳20万的质保金。这个钱要缴纳给银行,一般都是文旅局指定的银行。頭條萊垍

这个质保金的主要作用就是保障游客以及旅游部门约束旅行社正当经营的工具。比如旅行社违反旅游管理条例或者旅游法,不当经营或其他原因造成游客损失,或者违反了相关旅游法律法规,旅游管理部门就会通过罚款来处罚旅行社,这个钱就会直接从质保金里面扣除,旅行社需要在规定日期内补齐罚款数额,如果不补齐,旅游管理部门将依法取消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证。垍頭條萊

另外,当游客和旅行社之间发生旅游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经过法院判决旅行社需要赔偿游客时,这个保证金也会直接由法院执行部门通过银行扣除给予游客赔付,同样旅行社也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齐。

7. 取消旅游计划,旅行社是否该负责

跟团游航班取消,旅程不会结束,旅行社会及时与航空公司联系改签或换乘其他时间段的班机,并根据航班延误更改旅行行程。頭條萊垍

8. 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條萊垍頭

第十八条: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條萊垍頭

第十九条: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頭條萊垍

第二十一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條萊垍頭

第二十三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四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国家旅游局制约旅行社规定是什么行为

旅游过程中要签订旅游合同,是为了防止旅游纠纷的产生。相对来讲,现在旅游业越来越规范,旅游公司,景区,导游从业人员的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出现纠纷也只是极个别的现象。总体来说,形式向好。作为旅游中的游客,是弱势群体,签好一份旅游合同至关重要。签订合同规范详细旅游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规范、详细签订旅游合同,在旅游合同中要明确游览景点数目、导游服务标准 等,明确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注意几个方面:

一、是否提供规范性的合同文本

二、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三、是否提供国家正式使用的银钱收据等

四、要明确约定合同内容

 1、旅游合同中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保险金额、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頭條萊垍

2、合同应对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及住宿标准作明确描述。

 3、旅游景点一项,应明确所有景点与参观的起始时间,必要时,可将旅行社广告中约定的日程作为合同附件。

  4、住宿标准一项,应注意“标准间”一词只有在星级饭店里才有具体意义,因而,当住宿的地方是一般的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约定床位数、有无卫生间、电视机、电话等住宿设施及条件。

  5、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停留时间。违约责任一项应包括纠纷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在旅行中,双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诺。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像改变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飞机改火车、卧铺变硬坐等行径,旅游者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的记录下来,尽可能的保留物证,以便今后向有关部门投诉。

  反之,旅游者变更协议,如暂时离团、提前返回等也要事先通报旅行社,并最好达成书面协议。擅自变更,旅游者要“小心”旅行社的反投诉。对导游改变行程、收受回扣、带团“扎店”等违法违规现象,国家旅游局于1999年10月发布实施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从法规上进行了严格的制约处罚。

  旅游者也要理智判断,勇于提出异议,提醒导游,规劝其按旅游合同保证接待服务质量。客观看待质量问题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也应客观看待旅游服务中的质量问题。极少数人以为自己交了钱就是“大爷”,甚至有个别游客仅对法律一知半解,打着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旗号,提出过分要求,没完没了,显然缺乏理智,失之偏颇。垍頭條萊

  对旅行社的服务不满意,有权投诉,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绳,切不能漫天要价,事事以“上帝”自居,合同双方应当是平等的。只要旅游者是向正规注册的旅行社报名,且按规定签订旅游合同,就有权投诉。之所以强调正规注册的旅行社,就因为他们向当地的旅游管理部门交纳了服务质量保证金,才获得了合法经营的权利。为此,旅游者的利益是有保障的。质监所将按照国家颁布的《旅行社管理规定》、《旅游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旅行社的行为进行认证,从而维护旅游者的利益。

  二、旅游合同条款中还有一种常见的规定,是关于提前退团的。游客因个人原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承担违约责任收取违约金。

这个条款合理吗?违约金的额度(收取标准)有什么限制?條萊垍頭

  提前退团,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这个条款本身按照《合同法》是允许的。 但是往往问题出在旅游合同中约定了很高的违约金,而违约金的额度是要受法律限制的。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第2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其次,旅行社一方需要有证据证明因游客违约而对自己造成的损害大小,不能说仅凭主观估计就提出损害的数额。 前也有过旅行社因证据不足而使得其部分违约损害金额主张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案例。

  在这个地方各位还要注意的是,根据2014年最新的国家旅游局团队出境旅游合同范本,在出境游当中,如果旅行者在行程开始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且未办理签证的,旅行社需要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的,扣除签证费用后退还余下的旅游费用。

旅游者在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合同范本的比例规定退还必要费用后,剩下的费用还是要退还给游客的。垍頭條萊

  三、旅游合同中常常列出“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的规定。

这样的合同格式条款正确吗?是否有效?條萊垍頭

  这种条款并不合法。 我们先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然后,《旅游法》第80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对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做出明示说明或者警示。

《旅游法》第70条第3款还规定,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旅行社不能对游客的财物安全完全置之不理,而应当在遇到可能危及游客财产安全时及时明示通知,并且在财产遇到危险时给予及时救助,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故此种格式条款单方免除了上述的旅行社义务,是无效的。

  四、现在越来越多人旅游考虑团购,而在团购页面或者签订合同时都会被告知此线路如不成团,旅行社将提前两天(含出发当天)通知改期、改线或全额退回团款,不作任何赔偿。

这样的约定公平吗?

  这样的约定对游客来说是不公平并且违法的。 《旅游法》第63条规定,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 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因此,对境内旅游的游客,旅行社应当提前至少7天通知旅游者,对境外旅游的游客,应当提前至少30天通知旅游者。 如果解除合同的,应当全额退还费用。

旅行社仅提前两天通知游客改期、改线或全额退款,违反了旅游法的规定,并且使得游客会遭受信赖利益的损失。

  五、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或者临时单方面取消行程,属于合同法规定中的什么情况?旅客可以要求什么赔偿吗?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或者临时单方面取消行程,属于《合同法》中的违约。

《合同法》第10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旅客可以要求旅行社按照原行程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向旅行社要求违约损害赔偿。垍頭條萊

  同时,旅行社的这种做法还违反了《旅游法》的规定。 《旅游法》第69条第1款明确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旅游法》第70条第1款还规定,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10. 旅行社管理法规

1.(1)可以,导游人员对其行政处罚不服,有提请复议的权利。頭條萊垍

(2)正确,因为《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了,一些不可以颁发导游证的情况,包括被吊销过导游证的情况。

2.(1)不可以,法规规定了导游人员不可以想旅游者兜售或者购买其商品。

(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了向旅游者购买商品的行为,给予警告,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应没收,情节严重者,吊销导游证,并勒令其所在旅行社进行整顿。

11. 旅游社应该按照规定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仔旅游局缴纳质量保证金,国内业务的是30万质保金,包含国际业务的是60万质保金。这个质保金由旅游局代管,应对旅游团队当中的突发事情时候用,比如一些临时救援啊或者食物中毒入院等等突发事件,如果无事这个质保金也一直在旅游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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