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到城里买了楼房以后,在村里的宅基地要不要收回?

农村户口在城里买了楼房之后,村里的宅基地是不会收回的,这个完全可以放心。如今农民的生活条件也都好了,很多人家为孩子在城市买了楼房,方便年轻人工作生活。然而无论在城里买多少栋楼房,都不影响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继承权。

农村宅基地只是针对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而言,赋予的使用权,假如在城里买了房之后,户口迁去了城市,那也就不算是本村人了,有的人可能会说,既然不是本村人,那么就应该把宅基地收回。虽然户口迁去了城市,但是农房还是人家盖的,户主对农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未发生改变,而地随房走,宅基地就在农房的下边,怎么能把宅基地单独收回,农房留给户主使用呢,所以房子和地一样都不会收。

当然了如果户口迁出,理论上继承得来的父母的宅基地只有短暂使用权,等到房子倒塌毁灭后,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哪怕宅基地上是一所破房子,甚至是一堆废墟,也没有人会把宅基地收回。除非灭失到自己主动将废砖废瓦都搬走,宅基地上清理的干干净净的啥都没有,估计村集体想不收回都不行了。

在城市买楼房跟在农村盖平房不太一样,只要是农村户口,并且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那宅基地就有长期使用权,可以祖祖辈辈一代留给一代。但是楼房就只有70年的产权,而且是针对空间中的这层楼房的使用权,并非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城市买楼房只要有钱买多少都可以,但是也并非像很多网友说的毫无限制,现在有很多地方都执行限购令,有的虽然没有明确的限购,但是针对多套房高额征税,也是从侧面控制楼房囤积买卖。

其实在大城市呆久了就会发现,在农村拥有一座小的庭院,住在平房里也是不错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与世无争,抛却烦恼,有点世外高人的意思。

农村户口到城里买了楼以后,在村里的宅基地要不要收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原则,农村村民享有“一户一宅”的政策,农民虽然进城买了楼,但他在本村享有的权利不能剥夺。如果这个宅基地上的房屋依然存在,这个宅基地就应当给予保留。收回是没有政策依据的。

对于这种情况,有人会说,这不是“一户两宅”了吗?城里有一处,农村还有一处,一户享受两处宅基地。其实这不是一个概念,城里的房子使用的是国有土地,在购买楼房时,地皮的钱已经包括在房子里,不然城里的房子也不会那么昂贵,其中就有地皮的费用。城里这份宅基地,是人家个人花钱买来的。而在农村的宅基地,是国家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是每个单独户应得份额,别人没有权利收回。

有人认为,这处房子倒塌后,就不能再建了,这个时候集体就可以收回了。但如果这个房屋的主人还在,本人还想回农村盖房,经过重新审批后,依然应当享有建房的权利。这和户口迁走,是两个性子的问题。说到底,就是这户人家在本村享有这个权利。如果村里拆迁,或者是移居,都应当按相等的数量给补偿。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农村的各种变化,在不断加剧,未来的农村会怎样,都无法预测。如果进城买了楼房,不想再回农村居住,个人的想法,还是把现房卖了比较合适。不然,这个房子无人居住,破损的程度就要加快,明显是一种浪费。如果还有回农村的打算,也可以将房屋租出去,或者暂借给谁居住。尽可能保证现有房屋完好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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