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博主探店给差评,这样侵犯了店家的名誉权

            给差评并没有侵犯店家的名誉权,给差评是顾客的权利,能让顾客给差评还是给好评是商家的实力。所以说顾客给差评并没有侵犯商家的名誉权,什么情况下顾客才侵犯了商家的名誉权?比如顾客如果诽谤或者侮辱商家,或者是捏造一些假消息,这样的情况就叫做损害商家的名誉权。如果单纯是发表自己的看法给差评,那并不叫损害商家的名誉权。

             所以说给差评并不是损害商家的名誉权。相信大家看过一个新闻就是王府井狗不理包子店报警。王府井狗不理包子店为什么报警呢?就是因为有人给了差评。王府井狗不理包子店报警这一消息引起了热议,很多人说,王府井狗不理包子店是在把自己推入风口浪尖。我觉得确实是这样,东西好不好吃,服务态度好不好。顾客确实是有权利评价的,如果顾客只是单纯地说明自己心中的想法,那是合理的。

         所以就算顾客给了商家差评,商家报警那个也是没有用的,因为顾客没有做出什么损害商家利益的事情,只是在消费完之后说出自己心中的感受而已。所以说商家应该正视顾客给的差评,既然出来做生意,那么就要有心理准备去面对顾客的反馈。如果说不想顾客给差评,那么自己就要尽量的把该做的事情做好,一个商家如果什么都做好了的话,那么顾客基本上是不会给商家差评的。

          所以说,既然顾客给了差评,那么最好还是在自己的身上找一找原因,如果原因确实不在自己身上,那么再去找顾客沟通沟通,看顾客到底是在哪方面不满意。

并不侵犯名誉权。顾客有权利在网上发布相关评价,只要据实客观即可,切忌自设立场。而且关于客人对于食物味道的评价,都是一种主观上的感受,是据实的。

Hash:da4561e4f3f03ff1ecdc67cccc8660954f49dadc

声明:此文由 leaf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