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旅行社保证金条例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旅游安全保障金

导读:国家旅游局旅行社保证金条例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旅游安全保障金 1.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旅游安全保障金 2.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什么 3. 旅行社应当按规定缴纳什么金 4.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 5.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什么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什么金 7.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旅游安全保障金的情形 8. 根据旅游法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什么金 9. 旅行社应当按规定缴纳什么保险

1.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旅游安全保障金

注册旅行社时除了缴纳办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等的一些工本费用外,最大一笔开支是质量保证金,这笔费用国内旅行社为20万,国际旅行社为100万,这笔费用需一次性缴纳给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银行专用账户。

这笔款项也可以称之为押金,要等到旅行社注销那天,没有发生过旅游安全事故才可以退出来。

2.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什么

应该是半年内投诉有效期答复

3. 旅行社应当按规定缴纳什么金

按规定应缴纳营业税,游客人身安全保险费。

4.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

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当遇到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

5.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什么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

根据《旅游法》,旅行社应该提示参团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为被保险人在旅游过程中提供意外伤害、身残、身故、医疗等保障,若是旅行社没有尽到提示的义务,需要承担被保险人出险相关责任,并负责赔付。

另外,旅行社还应依照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以保障因旅行社疏忽或过失造成的优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的损伤旅行社可不担责。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什么金

新出台的《旅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这与以往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中注明的“可以提示”有本质分别。“应当提示”是一种强制性规范,是旅行社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旅行社没有提示旅游者,而旅游者在行程中遭受意外伤害,就将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旅行社是否已经尽到了对游客提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义务,应当由旅行社进行举证。同时,旅行社在进行提示的同时,也应该要求参团者签署确认提示的通知,以防范日后发生纠纷。

7.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旅游安全保障金的情形

正规一点,前提是需要有导游证

没有证而带团是不行的

手续方面:导游证可分为正式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两种。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此外,导游证有效期满后,可以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而临时导游证有效期限届满后,不得延期,如需继续聘请,则必须由旅行社重新向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旅游法规规定:成团旅游必须经过旅行社签订明确的旅行合同才可以成行. 因为个人无法为团体旅游的成员提供可靠的安全保证 所以必须经过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险以及旅行社责任险 .

8. 根据旅游法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什么金

一、旅游业应缴纳的税(费)种类

(一)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9号文规定,旅游业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其适用税率为5%

计税依据规定如下:

旅游业务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和交通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客在境内外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旅游游费减去付给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旅游业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一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为旅游业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来确定,城市市区7%,县城、建制镇5%,其他非市区、县城、建制镇1%;教育费附加附加率为3%。

(三)企业所得税。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旅游公司等旅游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旅游业,国家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旅游企业或经营单位给予了一定期限的税收优惠政策,即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财税字〔1994〕001号文)。旅游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旅游业应纳税所得额。旅游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各项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总额减除(经税务机关核准)准予扣除的各项费用、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另外,税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旅游业应纳的税(费)的计算

旅游业应纳税(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税税额=营业额×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附加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为便于旅游业纳税人熟练掌握计算方法,自行计算应纳税(费),现举例计算如下。

例:某旅游公司组织30人旅游团从武汉到珠海、 深圳等地10日旅游,按包吃、包住并负责交通、门票等费用,每人收取旅游费3000元。旅游结束,进行结算,替旅游者每人支付的房费为400元、餐费为500元、交通费为800元、门票费等费用400元。试计算该公司组织这次旅游应纳的税(费)。(该公司目前仍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照顾的期限内)

解:(1)应纳营业税

①适用税率:服务业5%;

②计税营业额=3000×30-(400+500+800+400)×30=27,000(元)

③应纳营业税税额=27,000×5%=1350(元)

(2)应纳城建税税额=1350×7%=94.5(元)

(3)应纳教育费附加=1350×3%=40.5(元)

(4)该公司组织这次旅游共应纳税费为:1350元+94.5元+40.5元=1485元

三、旅游业申报、缴纳应纳的税(费)

(一)申报和纳税地点。根据税法和相关法规规定,旅游业的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申报缴纳地点随营业税申报纳税地点而定。

(二)纳税(费)期限。

1.税法规定,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缴纳期限比照营业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 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旅游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三)纳税程序

1.旅游业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应根据以上介绍的计算方法,按季计算出应(预)缴企业所得税,按月(次)计算出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年度(或实际经营期)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并按规定预缴、清缴税款;在纳税期满之日起十日内报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向主管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9. 旅行社应当按规定缴纳什么保险

旅行社必须按时缴纳的保险叫旅行社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由游客自愿购买!

旅行社责任保险,就是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该险种的投保人为旅行社。投保后,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对无辜的受害旅客进行赔偿。旅行社责任险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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