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申请条件 旅行社申请条件有哪些

导读:旅行社申请条件 旅行社申请条件有哪些 1. 旅行社申请条件有哪些 2. 申请旅行社的基本程序 3. 旅行社申请条件有哪些内容 4. 旅行社怎么申请 5. 旅行社申请条件有哪些要求 6. 旅行社的条件 7. 开办旅行社的条件及流程 8. 申办旅行社的基本条件

1. 旅行社申请条件有哪些

开旅行社需要什么资质?

  一、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外旅游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必要的业务设施;

  3.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二、营业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申请人拥有产权的营业场所,或者申请人租用不少于1年的营业场所;

  2.经营场所应当符合申请人的经营需要。

  三、营业设施至少应包括以下设施设备:

  1.两条以上固定电话线路;

  2.传真机和复印机;

  3.具有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以上条件需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现场核实。

2. 申请旅行社的基本程序

旅行社的注册流程是先去旅游部门备案,然后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取得经营许可证之后访客

3. 旅行社申请条件有哪些内容

设立旅行社的条件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固定的场所。具体指具有相对稳定性及足够的营业用房。(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具体指有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设立国际旅行社的,还应包括业务用汽车等。(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具体指:持有同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1名;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人员,其中设立国际旅行社的,有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人员3名,设立国内旅行社的有部门经理或业务丰管人员1名;设立国际旅行社的有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设立国内旅行社的有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4)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其中,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万元人民币,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应当交纳6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经营出境旅游应当交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万元人民币,并交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2.申请开办旅行社应捉交的文件

申请开办旅行社应提交下列文件:(1)设立申请书。其内容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类别、中英文名称利设立地;企业形式、投资者、投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中请部门的全称、申请报告名称和呈报申请的时间。(2)设立旅行社可行件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资金条件、人员条件以及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问题。(3)旅行社章程。该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6)经营场所证明。(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3.申请开办旅行社的审批程序

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征得拟设地的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签署审查意见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核批准。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行政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地、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国内旅行社的,应当报国家旅游局备案。

(1)审核原则。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①符 旅游业发展规划;②符合旅游市场需要;③具备条例规定的申请旅行社条件。

(2)审批期限。受理申请国际旅行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旅行社设立申请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报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向申请者正式发出批准文件或不予批准的文件,并通知受理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旅行社设立申请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向申请者正式发出批准文件或不予批准的文件。

(3)颁证、领取营业执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许可证的60个工作日内,持批准设立文件和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旅行社的,应当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手续。

外国旅行社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必须经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且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旅游业务。

4. 旅行社怎么申请

1、先办理营业执照

2、去旅游局办理经营许可证

旅游局会给你一个《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1、提交设立申请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3、财务人员(持有会计资格证)的资格证书

4、导游不低于公司人员的20%且不少于3名。公司审批后保证两个月内和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承诺书。

5、经营性办公用房的房产证明或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 ;

6、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五、《领取拟设立旅行社申请受理通知书》;

六、市旅游委将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提交的《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及拟开设旅行社的营业场所进行审核、检查,并做出准予或不准予的书面答复;

七、准予设立的,领取批复文件;

八、办理旅行社责任险(统保);

九、前往指定银行,缴纳20万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或完成银行担保,凭银行提供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或“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承诺书”以及旅行社责任险办理凭证,领取“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5. 旅行社申请条件有哪些要求

旅行社有三类,一为组团社,二为国际社,三为国内社。

三类只可以做中国公民的国内旅游和省外客人到本地旅游的接待。

二类可以做三类的业务外还可以做接待外国客人的入境旅游安排。

一类可以做二、三类的业务外还可以做中国公民的出境 旅游。

一类的注册金要在150万以上,还要给旅游局交130万元的不动资金质押,做为旅游质量保证金。

二、三类的注册金30万元以上,还要给旅游局交20万元的不动资金质押,做为旅游质量保证金。

别的对于办公场地及人员没有太大的要求,能满足自己的需要就可以了。

6. 旅行社的条件

首先,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有固定的营业场地。

二,必要的办公设施。即: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等等。

三,拥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持证人员,总经理一人;部门经理一人;导游员二人;助理会计师一人。

四,注册资金 按照 定开办国内旅行社需注册金30万元;开办国际旅行社需注册金不少于150万元。

五,缴纳质量保证金。

国内旅行社10万元;

国际旅行社办理入境业务60万元;办理出境业务100万元。

六,开办申请

开办国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旅游管理部门批准。

开办国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和国家旅游局批准。

七,开办旅行社,需提交的文件

1、开办旅行社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的市场调查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导游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5、银行开户注册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银行出资证明;

6、营业固定场地的房产或租赁证明;

7、旅行社人员名单;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就可以到旅游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旅游局上报省旅游局主管部门;属于开办国际旅行社的,需由省旅游局上报国家旅游局批准。

当你拿到省旅游局办法的《旅游经营许可证》之后,凭此就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至此,就可以开张营业了。

7. 开办旅行社的条件及流程

首先,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有固定的营业场地。

二,必要的办公设施。即: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等等。

三,拥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持证人员,总经理一人;部门经理一人;导游员二人;助理会计师一人。

四,注册资金 按照规定开办国内旅行社需注册金30万元;开办国际旅行社需注册金不少于150万元。

五,缴纳质量保证金。

国内旅行社10万元;

国际旅行社办理入境业务60万元;办理出境业务100万元。

六,开办申请

开办国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旅游管理部门批准。

开办国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和国家旅游局批准。

七,开办旅行社,需提交的文件

1、开办旅行社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的市场调查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导游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5、银行开户注册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银行出资证明;

6、营业固定场地的房产或租赁证明;

7、旅行社人员名单;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就可以到旅游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旅游局上报省旅游局主管部门;属于开办国际旅行社的,需由省旅游局上报国家旅游局批准。

当你拿到省旅游局办法的《旅游经营许可证》之后,凭此就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至此,就可以开张营业了。

每个地方也不一样,有些地方可以先注册再办理许可证,最好咨询一下当地文旅游局和市场管理局,现在统一叫办证中心。

8. 申办旅行社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2、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三、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下列设施、设备:

1、两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2、传真机、复印机;

3、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 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以上条件需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核实。

目前国内各地的旅行社从业务上又分为:组团社、办事处(也可以称为:批发商、分销商、代理商、同行)、地接社;

组团社:是指在出发地并与客人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地接社:是指旅游目的地接待出发地组团社游客的旅行社;

办事处:是指地接社设在出发地城市的办事机构或者代理,此类办事机构并没有经营权不合法;

当然还有一些俱乐部及不合法的旅游机构,他们更没有相关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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