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城附近旅游景点 开城古镇在哪

导读:开城附近旅游景点 开城古镇在哪 1. 开城古镇在哪 2. 开城在哪里 3. 开封古镇在哪儿 4. 开山古镇在哪里 5. 开城历史古迹 6. 开城古镇在哪个地方 7. 千年古镇开城 8. 安徽开城古镇 9. 开城古镇在哪个城市

1. 开城古镇在哪

新建千年古城:太原古县城

太原古县城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始建于明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占地面积约0.8平方公里。城内历史建筑遗存众多,十字街格局清晰,街巷肌理完善,沿袭了晋阳古城“城池凤翔余”的古老建筑格局,犹如一只头北尾南的凤凰,自古就有“凤凰城”的美誉,是2500年晋阳古城文脉的延续。

城内现存文物建筑79处,太原市政府挂牌保护的历史建筑达49处。其中,文庙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1年5月1日,太原古县城在历经八年修复后正式开放,“凤凰城”开城迎客。

2022年1月22日、23日、24日闭城,闭城期间停止所有门票预约。2022年1月25日—3月5日,“锦绣太原中国年·凤舞龙城花灯会”将盛大开启,游客需购票入城。

2. 开城在哪里

据我知道的,起点是在开县的赵家街道的高速路口,然后经过渠口镇、厚坝镇、白鹤街道、温泉镇、和谦镇、大进镇往城口走,在满月那里大概要穿一个十几公里的特大隧道,直接穿到城口的鸡鸣乡,再经过寥子,然后到城口。

3. 开封古镇在哪儿

河南开封古城第一都,是七朝古都,战国的魏、五代的后梁、后晋、后汉、后周、北宋和金朝后期都曾经在这里建都,所以开封城保留着大量的古建筑和交织的胡同,在开封素有“七角八巷、七十二胡同”的说法。在很多人眼中,温情、幽静、古朴是胡同文化的特质。“文化是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公共价值观。在开封,胡同文化就是市井文化,是老百姓都认同的东西。

 “七角”既县角、行宫角、崔角、丁角、吴胜角、都宅角、府角。角一般指街的拐弯处,不少是以靠近较大的府衙宅院而取名。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些建筑虽荡然无存,地名却传了下来,有的还成为附近街道的名称。如县角是民国年间开封县衙所在地,行宫角由清皇帝行宫得名,吴胜角旧为武圣角之讹,以关帝庙得名,都宅角以明代都任住宅得名,府角由明代周王府得名。

4. 开山古镇在哪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 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材料:

(一)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

(二)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

(三)保护范围;

(四)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清单;

(五)保护工作情况、保护目标和保护要求。

第九条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十条 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向该城市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建议;仍不申报的,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提出确定该城市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向该镇、村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建议;仍不申报的,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确定该镇、村庄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建议。

第十一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在已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评价标准,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经专家论证,确定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第十二条 已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因保护不力使其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批准机关应当将其列入濒危名单,予以公布,并责成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情况继续恶化,并完善保护制度,加强保护工作。

第三章 保护规划

第十三条 历史文化名城批准公布后,历史文化名城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保护规划应当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批准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

第十四条 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

(二)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三)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

(四)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五)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

第十五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村庄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

第十六条 保护规划报送审批前,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 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保护规划报送审批文件中应当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经听证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第十七条 保护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经依法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

第十九条 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保护规划,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第二十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状况进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处理。

第四章 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第二十二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保护规划,控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人口数量,改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

第二十三条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第二十四条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

(二)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

(三)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四)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

第二十五条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保护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制订保护方案,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活动;

(二)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

(三)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第二十七条 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

第二十八条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城市、县人 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九条 审批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建设活动,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将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告知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日。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审批机关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举行听证。

第三十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的主要出入口设置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标志牌。

第三十一条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应当按照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确因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第三十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历史建筑设置保护标志,建立历史建筑档案。历史建筑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筑艺术特征、历史特征、建设年代及稀有程度;

(二)建筑的有关技术资料;

(三)建筑的使用现状和权属变化情况;

(四)建筑的修缮、装饰装修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等资料;

(五)建筑的测绘信息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三十三条 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负责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从保护资金中对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给予补助。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所有权人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建设活动,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本条规定的历史建筑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第三十五条 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六条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涉及文物保护的,应当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组织编制保护规划的;

(二)未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编制保护规划的;(三)擅自修改保护规划的;

(四)未将批准的保护规划予以公布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未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审批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因保护不力,导致已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被列入濒危名单的,由上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

(二)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的;

(三)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二)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活动,或者经批准进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活动,但是在活动过程中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标志牌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 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的文物造成损毁的,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5. 开城历史古迹

清水河,古代称西洛水、高平川水、蔚茹水,发源于六盘山东麓开城乡境内的黑刺沟脑,向北流经固原、海原、同心、中宁等县,在中卫的泉眼山西侧注入黄河,是宁夏境内流入黄河最大、最长的支流,在固原地区境内流程180公里(直线),流域面积8499.6平方公里,年平均径流量1.65亿立方米。受整个气候的影响,清水河流量越来越小,表现出干旱半干旱河流的特点。

历史上,清水河两岸台地是土著人生息繁衍和耕牧的地方;也是北方少数民族相互融汇的地方;清水河谷地是古丝绸之路固原境内的一部分,也是萧关古道的的一部分;更是古代北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的主要通道。

现在,清水河沿岸还有不少规模很大的古城遗址,是历代战争留在清水河两岸的缩影。郦道元在他的《水经注》里将清水河的走向、汇入的小支流、流经的地方等写得非常清楚。

清水河景区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马岭河峡谷的核心区,国家级专家论证为国家一级景点。是马岭河峡谷漂流线的源头,该景区距城区31公里,景区内瀑布成群,两岸原始生态保存完好,岩溶壁挂非常壮观。

景区内有壮观的峰林,挺拔的世界第一铁路高桥,雄、奇、险、秀、幽为一体的天沟地缝。缠绵悱恻的珍珠霞瀑布,上午11点--下午5点有数条彩虹交织而成的峡谷美景。

最集中的悬崖梯田,雄奇怪异的溶洞和盘根错节的千年古树和奇花异草。鬼斧神工的夜朗石画,美丽的雨布鲁天坑人家,还有红军长征桥,古营盘等景观绮丽迷人,文化底蕴深厚,专家诗呤:"壁立千仞,一水中流,群瀑横飞,人进画游"是游客游览的最佳选择。景区内有世界 奇景"世界第一铁路高桥、世界最美丽天坑人家,世界上最神奇的天沟在缝、世界最小的悬崖梯田、世界最清的清泉长流七彩瀑布群。"

该河段全长26公里,漂流时间大约3小时,即从世界第一铁路高桥清水河大桥到马岭大桥。该漂流河岸生态保存完好,水质清澈,是马岭河峡谷唯一没有受到污染的一段河流。景区内有"水上长廊"和"绿色宫殿",有30个滩,16个湾,18个潭,3个天然长廊游泳湖,漂流有惊无险,急浪推舟,让人豪气顿生。在清水河景区内漂流,让你随河流的自然落差而在地缝绝壁中感受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感受大自然的洗礼,体会回归自然,挑战自然的乐趣,过险滩穿碧浪,一阵惊心动魄后,橡皮舟又带你静静的体会这独特的"有惊无险",我们的导游小姐自始自终陪你"玩着心跳,感受神奇"。1998年中国皮划艇比赛就曾在这里成功举行。

清水河景区内有南昆铁路、324国道、马普公路等成立体分布态势,南昆铁路清水河西站、东站也在景区内,交通十分便利。

6. 开城古镇在哪个地方

5.1开城,免费。

古县城有《古城达人秀》街头演艺绝技绝活秀、《太原市声-吆喝游商》行浸式街头情景、《国色天香国潮音乐剧》、《龙城书生国潮音乐剧》等项目。

7. 千年古镇开城

被誉为“山水入怀、生活道场”的都江堰灌县古城,以厚重的文化积淀、特有的风土人情和浪漫的生活情调吸引四面八方的来客。

历史沿革

灌县古城,一座与千年古堰相伴的古城,一座景城一体的古城,一座品味生活的古城,一座快铁直达的古城。这个曾经遭受“5·12”大地震重创的古城,2012年5月19日这一天灌县古城举行盛大的开城仪式,正式揭开她的神秘面纱。

古城打造

古城从2009年底开始实施整体打造,街面建筑全部按照川西明清风格打造,同时引水入城,蜿蜒回旋,置身其中,仿佛实现了历史穿越,现代的烦恼和喧嚣也同时驱散一空。夜间,古城和玉垒阁及山间亭阁共同亮灯,为灾后重建的美丽古城再添一景。

古城景色

登玉垒看浮云、依南桥赏宝瓶、上文庙拜孔圣、临内江品夜啤、逛杨柳河休闲……大美古城入画来,处处留下了游人由衷的赞叹。都江堰古城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业态调整大见成效、商业日益红火,依托与都江堰景区之间“景城相拥”的自然禀赋,正在成为海内外游客的休闲旅游目的地。

8. 安徽开城古镇

相信大家都知道,山西是国内历史悠久的省份,境内的名胜古迹可以说是数不胜数。为此这些年去山西旅游的人非常多,除此之外山西的美食小吃也非常多。但是话又说回来,我个人认为山西还可以更火的。只是说它们那边很少会进行一些宣传,因此很多人对山西都不怎么了解。

如果宣传到位的话,我相信以山西的旅游资源,每年能够接待的游客肯定会翻倍。为此我们今天就给大家介绍山西最大古城即将诞生,占地面积达1300亩,投资300亿人民币修建。

而这座古城就是计划重新建设的古太原县城,古城的建筑风格是明朝时期。但内部也有一些唐汉时期的影子,所以古城还没有完成的时候,大家对这座古城就以及抱有很大的期待。

除此之外这座古城的规模非常大,大小楼阁、寺庙、祠堂在内的有50多处。甚至到1940年都还有160多家店铺作坊,可以说非常有古时候的韵味。但因为当时的保护工作没做到位,所以这些珍贵的建筑物就慢慢从大家的视野中消失。

而代替他们的是那些钢筋混泥土建筑,后来为了修建古太原县城,当地政府表示将投入300亿。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在不久的将来,一座占地面积1300亩的古城,将在这个地方拔地而起。

对这个集自然风光、历史人文、民俗风情于一体的大型旅游项目,很多当地人都表示非常期待。虽然说目前这个项目还没有完成,但是修建团队的工作进度是非常明显的。

加上山西的其他名胜古迹,因此我相信这座古城完成之后,一定能够吸引到大量的国内外游客。到时候古太原县城一定会在全国家喻户晓,成为一座深受游客喜爱的古城。

对此有的网友说:其实我觉得不值得!我去过新修建的太原古县城并上过,与原汁原味的平遥古城比起来那完全是两码事儿。从外墙的用砖以及城墙内混凝土浇筑一看就让人掉胃口,所以说不值得。对此你们是怎么看的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9. 开城古镇在哪个城市

1.水磨古镇

水磨古镇位于四川省汶川县南部的岷江支流寿溪河畔,早在商代就享有“长寿之乡”的美誉,时称老人村,后更名为水磨至今。

水磨镇既是汉族和少 民族的交融区,在灾后重建中赋予其厚重的南粤新元素,内地风情和藏羌文化交相辉映,西蜀人文和禅佛文化联袂绽放。古今历史文化交汇、川广发展理念结合、藏羌人文风情荟萃,俨然一幅“高山峡谷、湖光山色、古街林立、风情四溢”的“水墨画”,被誉为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第一镇。

2.灌县古城

灌县古城,一座与千年古堰相伴的古城,一座景城一体的古城,一座品味生活的古城,一座快铁直达的古城。这个曾经遭受"5·12"大地震重创的古城,2012年5月19日这一天灌县古城举行盛大的开城仪式,正式揭开她的神秘面纱。

古城从2009年底开始实施整体打造,界面建筑全部按照川西明清风格打造,同时引水入城,蜿蜒回旋,置身其中,仿佛实现了历史穿越,现代的烦恼和喧嚣也同时驱散一空。夜间,古城和玉垒阁及山间亭阁共同亮灯,为灾后重建的美丽古城再添一景。

3.柳街古镇

柳街古镇是沿江乡与柳街镇合并的一个大镇,位于都江堰市南端,距都江堰市区27公里,温江城区18公里,成都市区30公里,是都江堰市唯一直接融入成都市“半小时经济圈”的乡镇,是成都市集镇规划发展试点镇之一。

全镇幅员面积37.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1800亩,总人口38600人,辖15个行政村、2个社区、218个村民小组。

4.泰安古镇

安古镇环抱于幽静的四川省都江堰市的青城后山之中,是青城后山的第一景点,每逢佳节便引来游人无数。

泰安古镇牌碑据了解,有史以来,泰安古镇便是扼成都平原西入大小金川的必经驿道上之重镇。古称"花坪老泽路",唐时为味江寨,清时始依场后的古泰安寺易名为泰安场,是成都茂汶、金川物质交流的中转重镇,历来商贾云集,市场繁荣。

Hash:d008a6177d8a4a7f96a26f49f745ded63601ac4d

声明:此文由 飞舞九天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