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税务 旅行社税务登记流程

导读:旅行社税务 旅行社税务登记流程 1. 旅行社税务登记流程 2. 旅行社办理流程 3. 旅行社申报流程 4. 旅行社税务登记流程图 5. 旅行社纳税方式 6. 旅行社办理税务登记

1. 旅行社税务登记流程

国税局管辖增值税是以生产、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及进出口货物和应税劳务,营改增目前仅对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征收,原来属营业税,现在该增值税。旅行社是服务业,但缴纳营业税, 旅行社属于地方税务局管辖的营业税征收范围;所以税务登记证在地税办理。

2. 旅行社办理流程

首先,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有固定的营业场地。

二,必要的办公设施。即: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等等。

三,拥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持证人员,总经理一人;部门经理一人;导游员二人;助理会计师一人。

四,注册资金 按照规定开办国内旅行社需注册金30万元;开办国际旅行社需注册金不少于150万元。

五,缴纳质量保证金。

国内旅行社10万元;

国际旅行社办理入境业务60万元;办理出境业务100万元。

六,开办申请

开办国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旅游管理部门批准。

开办国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和国家旅游局批准。

七,开办旅行社,需提交的文件

1、开办旅行社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的市场调查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导游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5、银行开户注册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银行出资证明;

6、营业固定场地的房产或租赁证明;

7、旅行社人员名单;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就可以到旅游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旅游局上报省旅游局主管部门;属于开办国际旅行社的,需由省旅游局上报国家旅游局批准。

当你拿到省旅游局办法的《旅游经营许可证》之后,凭此就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至此,就可以开张营业了。

3. 旅行社申报流程

申请开办国内旅行社指南

一、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拟设立旅行社的申请书。

2、县级旅游局的初审意见、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留名称核准。

4、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报告。

5、旅行社章程。

6、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7、经营场所证明。

8、《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二、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三、申办程序:拟开办旅行社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局提交申请,经县级以上旅游局审核后,由设区市旅游局报省旅游局审批。

四、承诺时限:省旅游局原则上每季度第二个月下旬受理各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材料,并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五、批准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并按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4. 旅行社税务登记流程图

办理旅行社需要哪些证件及办证成本?

就先到国家旅游局去办理,或者你的当地旅游局去办理证件,然后是工商税务那你及办证的成本就是需要你一些工本费的材料,加上人工费这个成本在20%到30%之间吧!

5. 旅行社纳税方式

一、旅游业应缴纳的税(费)种类

(一)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9号文规定,旅游业取 的收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其适用税率为5%

计税依据规定如下:

旅游业务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和交通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客在境内外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旅游游费减去付给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旅游业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一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为旅游业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来确定,城市市区7%,县城、建制镇5%,其他非市区、县城、建制镇1%;教育费附加附加率为3%。

(三)企业所得税。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旅游公司等旅游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旅游业,国家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旅游企业或经营单位给予了一定期限的税收优惠政策,即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财税字〔1994〕001号文)。旅游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旅游业应纳税所得额。旅游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各项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总额减除(经税务机关核准)准予扣除的各项费用、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另外,税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旅游业应纳的税(费)的计算

旅游业应纳税(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税税额=营业额×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附加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为便于旅游业纳税人熟练掌握计算方法,自行计算应纳税(费),现举例计算如下。

例:某旅游公司组织30人旅游团从武汉到珠海、 深圳等地10日旅游,按包吃、包住并负责交通、门票等费用,每人收取旅游费3000元。旅游结束,进行结算,替旅游者每人支付的房费为400元、餐费为500元、交通费为800元、门票费等费用400元。试计算该公司组织这次旅游应纳的税(费)。(该公司目前仍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照顾的期限内)

解:(1)应纳营业税

①适用税率:服务业5%;

②计税营业额=3000×30-(400+500+800+400)×30=27,000(元)

③应纳营业税税额=27,000×5%=1350(元)

(2)应纳城建税税额=1350×7%=94.5(元)

(3)应纳教育费附加=1350×3%=40.5(元)

(4)该公司组织这次旅游共应纳税费为:1350元+94.5元+40.5元=1485元

三、旅游业申报、缴纳应纳的税(费)

(一)申报和纳税地点。根据税法和相关法规规定,旅游业的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申报缴纳地点随营业税申报纳税地点而定。

(二)纳税(费)期限。

1.税法规定,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固定 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缴纳期限比照营业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旅游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三)纳税程序

1.旅游业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应根据以上介绍的计算方法,按季计算出应(预)缴企业所得税,按月(次)计算出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年度(或实际经营期)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并按规定预缴、清缴税款;在纳税期满之日起十日内报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向主管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6. 旅行社办理税务登记

1、旅行社属于服务行业。交纳的税有有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等。

2、相关规定 :

(1)扣除费用:《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需要注意的是,允许扣除的费用仅限于旅行社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部分的费用。旅行社自身发生的费用不能扣除,并且如果旅行社用自己的车接送旅客、为旅客买保险、发给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的支出,也不能扣除。

(2)扣除凭证:《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包括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为合法有效凭证。

因此,旅行社需要注意,只有取得上述合法凭证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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