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买了商品房,自己建的房子怎么办?原来的宅基地还能用多久?
导读:农民买了商品房,自己建的房子怎么办?原来的宅基地还能用多久? 现在对于农村的宅基地有出台什么新的法律吗?
恭喜你买了商品房。如果你在城里买了商品房,一家人的户口没有迁到城里去最好,如果户口拿到城里去了,你的所以农村补贴都不会有了,但是农村的房子还可以住,只要房产权是你的
不清楚
现在对于农村的宅基地有出台什么新的法律吗?
很高兴受邀回答您这个问题!
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您的问题描述,那么先介绍一下新《土地管理法》有关宅基地的规定,再来回答您的问题,规定如下:
1、《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二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规定,可以明确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即您的宅基地其实质是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而不是享有所有权。
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之规定,即,
1)、新《土地管理法》针对现行的一户一宅制度进行了重大的补充和完善,以农村村民的居住权为出发点,允许县级人民政府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允许已经进城落户的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不愿退出的地方政府也不能强迫其退出,合理的实现了村民户有所居的权利。这一制度无疑是农村土地管理方面的重大创新,对于外出打工的农民来说简直就是福音啊。他们可以选择将自己闲置的宅基地房屋流转给资本或外乡人来增加收入,也可以选择继续留在本村,投资资本发展项目。
2)、为了防止宅基地审批程序过于形式化、提高宅基地审批效率,这次改革还下放了宅基地的审批权限,明确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时,应由乡(镇)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明确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赋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宅基地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职责。
3)、宅基地制度改革实施后,农村宅基地办理不动产权证将成为可能,有了证书农民的宅基地房屋就更有保障了。同时在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下,必定会给农村带来新的活力,也会吸引资本下乡发展休闲农业,带动经济发展,让农民实现增收。可 以说本次宅基地制度改革形成了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双赢局面,也为城乡融合发展创造内生动力。
3、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删除了原来土地管理法第43条,即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增加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直接使用,同时使用者在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之后还可以通过转让、互换、抵押的方式进行再次转让。很多人在了解到宅基地入市之后,纷纷表示是不是宅基地以后可以自由买卖呢?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因为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而宅基地入市交易的只不过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而入市的前提也必须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多了“经营性”这样一个限定概念,意味着其并不是现在用于居住的宅基地,这一点必须要弄清楚。
此外,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的口子也不能开,一旦农村宅基地可以入市买卖,资本必然会大举进入农村,从事宅基地的炒作行为。到时候城市的房价问题没有解决好,农村的房价问题又出来了。简单来说,农村宅基地仍不能直接入市自由买卖,但可以通过宅基地的盘活利用(如开发成精品民宿或者乡村旅游等模式)提升其价值空间,从而提高农民多方面的收入,并带动乡村的经济发展。
再介绍一下入市条件和入市途径:
入市的条件必须是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而且要将土地性质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行。另外,即便农民自己愿意退出,但如果与村庄规划不符,或者经评估转化价值有限,这块地就仍然不能入市。集体经济组织可对采取有偿等方式自愿退出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进行集中规划使用的可以实行择位竞价,由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竞价拍卖的形式进行购买,价高者得。综上所述,那么您的答案就可以明确了,即宅基地您不可以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您要违法买卖,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仅对问题回答,未对宅基地上房屋作讨论。)
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新政策,第一,就是宅基地确权,多年没人住的,没人用的闲置荒废的宅基地,可以经营,可以使用。
第二,就是建造房屋不能超额宅基地面积,超出的面积要缴纳税,是按超出的面积算,还要一次缴清。
第三,宅基地流转,由于现在农村条件好了,农民收入提高了,有好多都建起了楼房,别墅,可是旧房子又舍不得拆掉,于是就出现了一户多宅的现象,对这一现象,国家允许,只要两边都是集体的成员,并且符合一户一宅,就有宅基地流转的资格,如果有要求,可以批准。
第四,宅基地继承,子女户口迁出的不可继承宅基地,名下有宅基地也不可继承,宅基地上面的其它财产可以继承。
第五,宅基地补偿,一般按一平方米多少进行补偿。安置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根据当地政策进行补偿。
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费,土地补偿费,是按照征收拆迁的前三年,当地的年产收入的30倍进行补偿。
房屋拆迁,草房,茅房的拆迁补偿费相对低些,楼房,别墅的拆迁补偿要高点。
第六,不可私下买卖宅基地以及集体所有土地。因为宅基地是属于国家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私人是没有买卖的权力,私人只具备宅基地使用权,我了解的,大致上就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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