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GAP对中药材的质量有何要求?

药材包装前,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应对每批药材按中药材国家标准或经审核批准

的中药材标准进行检验。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药材性状与鉴别、杂质、水分、灰分与酸不 溶性灰分,浸出物、指标性成分或有效成分含量。农药残留量、重金属及微生物限度均应

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检验报告应由检验人员、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签章。检验报告 应存档。合格的方可销售,不合格的中药材不得出厂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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