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退还保证金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退还

导读:旅行社退还保证金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退还 1.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退还 2.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退还需要哪些手续 3.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4. 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可以退吗 5. 关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规定

1.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退还

客户登录企业网银→点击“监管审批”

→选择“小微e管”项下的“指令查询”

→查询到订单号和存款单号。

客户需提供旅游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单位证件、开户许可证、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章前来办理质保金取款业务。

双人核对资料以及客户信息完整无误后,进入“3710 小微金融服务平台管理”交易,通过“旅游质保金取款”完成取款业务。

2.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退还需要哪些手续

一、国际旅行社,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100万元人民币;二、国内旅行社,10万元人民币。

3.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农村建房押金主要是怕盖房子时和四邻有矛盾,有纠纷,所以收取一定押金,如果四邻有矛盾需要赔偿,就从押金里扣除,如果房子盖完已入住,没有和四邻或其他有矛盾,大队就会自动把押金退还给建房人,不需要写申请,如果发生矛盾须要赔钱,就以押金里扣除,如有结余,结余部分退还给建房人。

4. 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可以退吗

旅行社终止营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退回质量保证金,一个月以内退回!

当出现以下四种情形而旅行社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以此款项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2)旅游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3)旅行社破产后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

(4)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5. 关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旅行社规范经营,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旅行社的经营特点,参照国际惯例,经国务院批准,对旅行社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当出现以下四种情形而旅行社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以此款项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2)旅游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3)旅行社破产后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

(4)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各类旅行社须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保证金,数额如下:

(1)经营国际旅游招徕和接待业务的旅行社(含经国家旅游局许可设立的中外合资旅行社)60万元(人民币,下同);

(2)经营国际旅游接待业务的旅行社30万元;

(3)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0万元;

(4)特许经营出国(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另缴100万元。

第四条 保证金属于缴纳的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比例从其利息中提取管理费。

第五条 保证金的管理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定保证金的制度、标准和具体办法。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管理。

第六条 各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权限内,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和程序,做出支付保证金赔偿的决定。

第七条 保证金须保持满额。支付赔偿后,有关的旅行社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

第八条 旅行社终止经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退还保证金;旅行社破产或解散时,保证金按本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处置。

第九条 保证金的管理情况应纳入每年的财务检查或审计,并公布结果;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检查下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保证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

第十条 违反本规定的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1)警告;

(2)在一定期限内暂停其旅行社业务;

(3)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旅游局解释。实施细则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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