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集约化,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农村土地集约化,对农民的好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是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必然要求
农村土地的适度集约可以有效克服经营规模小,资源分散,产业链条短,市场化程度低的问题;缓释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解决由于分散经营而使农户在信息、资金、技术、劳力、运输、销售等方面的制约;消除分散经营的局限性,突破农业小生产的瓶颈,架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桥梁;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促进农村劳动力由单一的农民向技能型的生产者的转变;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大面积运用和科学技术的推广;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从而增强农业经营主体进入市场的能力和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
(二)推进农村土地的集约经营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前置条件和现实选择
农村土地集约经营的基本含义是使土地在产业化经营的框架内的适度集约,只有实行土地经营权的集约才能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企业化管理。因为只有通过土地静态或动态的集约,才能把若干农户、把若干分散切碎的土地联系起来,整合起来实行统一布局,连片种植,规模生产。同时通过社会化的服务延长产业链,扩大产业群。只有通过土地经营的集约才能使农业得以从封闭的产业圈层中走出来,实现产加销相融、贸工农一体、经科教结合,在不断扩充的产业链条上生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增加农业的附加值并获得比较效益。不解决分户经营,分散经营的小农生产状况,就不可能形成种植统一、布局合理的产业化。
(三)推进农村土地的集约经营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有效手段
绝大多数人从事一个弱质的产业,这是农业效率不高、农民收入不多、城乡差距扩大的本质原因。要想农村经济发展必须减少纯粹依赖于土地的农民。而家家有其田,人人种粮棉使农民被静态地滞留在“饿不死,富不了”的土地上,年复一年地重复着昨天的故事。要打破这个僵局,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观念,用工业的理念来抓农业。而要想对农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工厂化生产,必须使土地适度集约,使农民大量从农业中转移。
(四)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是应对入世后农业新形势的重要途径
加入WTO对中国农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既使我们的农业增加新的发展空间和新的发展机遇,又使农业面临难以满足的多样、优质、专用、安全的市场需求压力。农民一家一户、一回一品的小规模分散经营本来就难以承担国内的市场风险和利益损失,面对洞开的国内外市场更是显得势单力薄。同时,分散经营的农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生产成本逐年上升,已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入世后,惠农政策的受限,市场佑护的失灵,直面泊来农产品的冲击,就更难具备商业竞争优势。因此,面临人世以后农业的新形势必须以土地的集约为前提,创造农业集约化经营的良好的内部与外部环境,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水平,增加农业的竞争力,保护好中国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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