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游团购物 跟团旅游购物

导读:国内旅游团购物 跟团旅游购物 1. 跟团旅游购物 2. 跟团旅游购物店套路 3. 跟团旅游购物被骗退货 4. 跟团旅游购物可以退吗 5. 跟团旅游购物店可以不去吗 6. 跟团旅游购物退货要求百分之二十手续费 7. 跟团旅游购物出现问题,谁负责?

1. 跟团旅游购物

羊毛出在羊身上啊,很多购物团都是零元或者还赠送很多东西,因为这个旅游团都是购物点老板返给旅行社的人头钱,还有带团导游提前上缴旅行社的人头钱,不需要旅行社承担成本,说白了旅行社不亏,是导游和购物店老板承担旅费,这种团购物花费旅游时间很长时间,甚至会强制购物,算下来买东西花的钱都可以抵上旅费几倍价格了。

2. 跟团旅游购物店套路

答,不可以信,套路太深

3. 跟团旅游购物被骗退货

这个基本就退不了了,只能花钱买个教训,买完没有退货这一说的,更何况还是在旅游城市旅游景点买的。

4. 跟团旅游购物可以退吗

部分能退,部分情况不能退,具体如下:

1,对于周边旅游线路退款、退团政策 出发前不足4天(不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的,提出退订、人数减少或其它项目改变,将根据实际情况收取车位损失费用,退还扣除车位损失的剩余团款;

2,对于老年人、已含门票的儿童等特殊人群如有门票优惠政策(以当地政策为准),您可持有相关证件,由导游协助在景区门口做相应退款。

3,行程中如游客自愿取消部分景点,将不退还相应费用。旅行产品内标明赠送的项目如不能成行,不做任何退款。如有需要,请与导游或中商国旅建外分社客服专员确认相关事宜。

4,国内长线退款、退团政策 以下情况可全额退款:出发日期7日以外(周末、节假日等旅游旺季除外),或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团。 以下情况可部分退款:出发日期3日以外、不足7日的,扣除机票损失及代办业务等各项已产生费用;出发日期1日以外、不足3日的,扣除机票全款及代办业务等各项已产生费用;

5,国内长线行程中因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证件产生优惠的,将退还成本价与优惠价之间差额,或由导游写下书面说明,行程结束后,在组团旅行社办理退费差价(其实建议,游客在旅行期间直接办理退费差价,以免结束后需要各方落实,耽误周期);行程中所含景点、用餐、住宿等项目如不参加需提前告知导游,未产生的费用当地现退;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您自身原因造成行程不能进行,未产生的费用当地现退。以下情况不退款:出发前1日以内退团,费用不退;机票为团队折扣票,确认出票后不得签转、更改、退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退;

6,国内部分区域产品如海南、云南等地由于当地旅游接待费用的特殊性,以下情况费用不退:云南的常规团,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证件无效;丽江段大玉龙景区含:玉龙雪山进山费、玉水寨、玉峰寺、玉柱擎天、东巴谷、东巴万神园、东巴王国,以上6个景点为套票赠游景点,行程中因游览时间不够的原因,除玉水寨外,其他景点不作游览,费用无法退还,所有证件发生的优惠也一律不退;因当地旅游局规定团队必须制卡操作,退餐必须提前二天以上,否则不予退费;若游客自愿取消行程或中途离团,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车费、餐费、景点门票均无法退还;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团,需补收离团费100元/天/人,行程内任何优惠一律不退。以上退款标准如遇周末、节假日等旅游旺季特殊情况,需按实际产生损失核计。

出境旅游线路退款、退团政策

以下情况可全额退款:

出发日期7日以外(周末、节假日等旅游旺季除外),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团。

以下情况可部分退款:

签证被拒签,扣除签证办 所产生费用,退还剩余团款。(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情况不退款:

支付订金以后,因客人个人原因取消者(包括报名后无法提供齐全的有效证件、签证材料者;

签证完毕后不能根据要求支付相应的保证金者或无法在旅行社指定日期前支付团款及保证金者)订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关损失费用;

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退。

5. 跟团旅游购物店可以不去吗

主动给导游服务费。没必要拒绝导游,要讨论的是怎样拒绝导游推荐的购物行为又不影响旅行的乐趣。这一点广州人做得很巧妙,值得借鉴。广州游客在第一天入住后全团成员会商议以给导游小费的方式,直接跟导游说可以配合进购物店,但是购物会不理想。带国内团的导游是没有固定工资和小费的,都要靠购物提成来获得收入,这也是很多导游卖力推销的原因。

6. 跟团旅游购物退货要求百分之二十手续费

首先你需要明确:退货是不收手续费的,不应该收,也不能收。其次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你拍下,店主未发货,你不想要了。只需申请退款,全额立即返还②你拍下,店主已发货,你不想要了。你先申请退款,等快递到你这里你拒收,快递返回店主,店主同意退款,全额返回。

③你拍下,店主发货,货到,你签收,各种原因不想要了。与店主协商退货,申请退款,你需要 自费 将货物寄送回店主,店主签收 全额退款

7. 跟团旅游购物出现问题,谁负责?

 一、低价团、购物点或自费项目是否合法

 (1)不合理的低价团有风险,旅行社可能通过诱骗旅游者购物或参加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报团时不要贪图价格便宜,避开一些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团,比如之前新闻上的“8元钱游桂林,腐乳配白饭”。


  (2)合同有约定,可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可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行过程是否有购物点、是否有自费项目需要看合同约定,出行前请认真阅读行程单。

  (3)受诱骗购物后,可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这种情况的前提是“受诱骗购物”,正常的购物活动不包括在内,出门旅游看到花花绿绿的商品,容易冲动消费,付款前请谨慎。

  二、正规旅游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1)签订旅游合同前仔细阅读,一份正规且合法的旅游服务合同包括:旅游合同+旅游行程单+导游服务费用。

  (2)委托其他旅行社销售旅游产品:旅游合同+旅游行程单+导游服务费用+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3)有地接团的:旅游合同+旅游行程单+地接社的基本信息+导游服务费用。


  (4)包价旅游合同包括:(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二)旅游行程安排;(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人数不够不能成团怎么办

  (1)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提前通知旅游者,即可解除合同,其中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2)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责任由原组团社负担,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 承担责任。

  (3)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组团社应退还全部费用。

 四、旅游者自己不能出行可否转让合同

  (1)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2)旅游者将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除非旅行社有正当理由,比如旅游合同中约定了旅游者的年龄、身体健康等因素,受转让的第三人不符合原旅游合同的约定。一般情况下,旅行社不得拒绝旅游者转让。

  五、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怎么办


  旅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有多种解决途径,可以及时解决,比如双方进行协商;可以在旅行地解决,比如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保留证据,在旅行结束后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解决途径多种多样,大家按需索引。

  六、专业名词解释

  旅游法第111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1)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2)景区,是指为旅游者提供游览服务、有明确的管理界限的场所或者区域。

  (3)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包括“自由行”合同。

  (4)组团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5)地接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6)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2018年旅游消费遇纠纷如何维权?

  一、旅客首先应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其次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若遇到以下情况,游客可寻求法律维权:

  (1)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协议;

  (2)旅行社未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或因旅行社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

  (3)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4)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游客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

  (5)经营者故意或过失给游客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6)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损害游客的利益;

  (7)导游索要小费或私拿回扣;


  (8)其他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可向先关部门投诉、举报。

  三、游客若写投诉信,应如实反映情况,除写明个人信息及投诉请求及事实、理由外,应保留证据,即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行程表、机船车票、景点门票、发票、收据等。

  此外,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对旅游投诉不收取受理费用。游客请求保护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是60天,投诉时效从投诉者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超时不予处理。

2018年常见的旅游纠纷种类有哪些?

 一、旅游社单方违约


  旅行社在收取游客的费用后,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只收钱不提供服务时。这时旅游者要将预先支付的报酬和费用损失和为获得该项服务而额外支付的费用损失等相关单据留存。

  二、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明显“缩水”

  如合同约定游客住三星级以 的宾馆,但是实际履行时只住普通宾馆等降低承诺的服务标准。旅游者通过拍照、摄影记录服务质量“缩水”的情况。

  三、旅行社造成游客行李物品损失


  比如旅行社安排的旅馆没有安全保障,致使游客财物被窃;游客赴景点游览,旅行社未尽保管责任,致使游客物品损坏、丢失、被窃等。旅游者需要丢失、被窃的物品列出清单,对损坏的物品拍照。

 四、旅行社故意或过失造成游客人身伤害

  旅游者要取得医院病历、出院小结、医嘱清单、医疗费发票、鉴定结论(包括伤残等级和治疗休息、营养、护理期限)、鉴定费发票、误工收入减少证明、户口簿或暂(居)住证、工资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保基金结算单、护理人员工资证明等,证明身体受到伤害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及赔偿范围、赔偿标准。

  五、旅行社欺诈游客,损害游客利益


  比如向游客推荐、兜售假冒伪劣商品,巧立名目,中途擅自增加游客费用等。旅游者取得发票、收据等相关凭证。

六、旅行社职工私自收受回扣或索要小费

 比如一些导游人员把导游变成“导购”,哄骗游客到某商店购物,从中索取回扣,或直接向游客索要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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