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点安全 旅游景点安全事故找哪个部门

导读:旅游景点安全 旅游景点安全事故找哪个部门 1. 旅游景点安全事故找哪个部门 2. 景区安全与那些部门有关 3. 旅游景点安全事故找哪个部门投诉 4. 旅游景点事故哪些 5. 什么事旅游安全事故 6. 旅游景点安全事故找哪个部门处理 7. 旅游景点安全事故找哪个部门解决

1. 旅游景点安全事故找哪个部门

  道路安全问题应向县市一级交通指挥中心反映!  交通指挥中心隶属于公安局交警支队或交管局,指挥中心职能是: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替查督办;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外事、提案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掌握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根据授权组织指挥对重大骚乱、重大治要事故及其他有关治安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系统110报警服务工作。  各级职能部门的权利大小不一,分省级、市级、县级。  交通指挥中心业务受理范围:  1.(一)违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行为的举报;  (二)违反路政、航政有关规定行为的举报;  (三)内河水上交通事故及水上安全违章行为的举报;  (四)其他应由本机构受理或上级部门指令受理的事宜。  2.指挥中心远程监控处置范围  (一)对重点路口、路段、水域及办公区域进行实时监控,随时切换各监控点,发现异常,及时发出相应指令;  (二)对各执法服务窗口实施效能监督,对不良行为举止及时通报效能办,并进行录像备案;  (三)对局公务用车、执法车辆、出租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轨迹检查。  3.执法人员处警时必须着装整齐,佩带执法证件,携带相关文书及执法器材,并做好处警记录,将处警结果及时反馈局指挥中心。  4.执法人员在处警中发现案情复杂或执法力量不够应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按照工作预案,迅速调集有关单位及人员增援处理。  5.现场执法人员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6.执法单位对指挥中心下达的调处案件每案一档,立档备查。

2. 景区安全与那些部门有关

(一)严禁在主干道、公共区域等乱扔垃圾和堆放杂物;

(二)严禁在房屋外摆放神龛、香炉、衣裤、鞋子等私人物品;

(三)须将当天的生活垃圾袋密封装好后,放于指定垃圾箱内;

(四)在景区范围内饲养鸡、鸭、鹅等家畜家禽必须圈养,实行责任包保制度,确保景区卫生整洁;

(五)除设定的晾晒衣物场所以外,严禁在公共区域晾晒衣物、谷物或摆放其它有碍观瞻的物品,如有违反,将视为弃物,当垃圾处理;

(六)餐饮行业的商户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料、潲水等,由商户自行清理并运送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务必做到

时产时清;

(七)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垃圾、杂物等,并劝导小孩、游客等不在墙上乱涂乱画;

(八)景区内的花圃、草坪皆为美化景区环境而种植,请爱惜花草树木,保持园林绿化的清洁卫生;

(九)严禁坐卧草地,请勿在草地、平台上玩耍球类、脚踏车、滑板等各类游戏;

(十)严禁攀折景区树木、花草、翻越围墙、栏杆等,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十一)景区商户、住户须保持各自所管理房屋的房前屋后环境卫生,严禁杂物、建筑物、垃圾、材料堆放,一经检查发现,限2天内完成整改。

(十二)严禁电信、供电、自来水、施工方等单位和住户在景区主干道、绿化区、房前屋后乱搭乱建,影响景区环境卫生。商家安装空调外机时,必须按标准安装外机木架子,电线、网线搭建时,必须规范布线,统一穿管,且颜色必须与景区房屋颜色接近,同时需报村委会备案。

(十三)公厕管理

1、公厕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

2、公厕每天保洁次数应不少于2次;

3、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

4、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应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应光洁,公厕外墙面应整洁;

5、公厕内地面应光洁,无积水;

6、座便器、蹲位应整洁,大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物;

7、小便槽(斗)应无水锈、尿垢、垃圾,管道保持畅通;

8、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冲水设备等应完好,无积灰、污物;

9、公厕设有醒目标志牌,方便群众入厕;

10、公厕化粪池与出粪口应有盖板,无破损凸陷;

11、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

四、广告发布管理

(一)严禁随意在景区内散发、张贴广告,确需展示的,必须提前与洛棉村委联系,征得同意后在指定位置张贴;

(二)安装店铺广告、招牌,须经村委会同意和相关部门批准;

(三)严禁安装载有迷信、淫秽或不雅内容的招牌;

(四)招牌须采用耐用及抗火材料制作,并须防腐蚀、防锈。结构安全、安装牢固,确保安全美观;

(五)商户应定期检查所安装的招牌,并进行适当的维修,以确保安全。损毁或欠妥的招牌应及时修固、翻新,招牌如无需再用,请及时拆除。安装的招牌、配套物件脱落造成损毁或生命财产安全,业主须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招牌背景色和字体颜色严禁用白色,一经发现将限期整改,在限期内不整改的后果自负。

五、高空抛物管理

(一)严禁从窗户、阳台抛出物品,以免落下伤及行人、损坏车辆、破坏公共设施,由此产生的事故由业主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刮风时请收回阳台上晾晒和摆放的物品,各种盆栽物品及搁置物品,切勿放置在阳台栏板、栏杆顶部或窗户外侧;

(三)住户须及时检查门窗是否松动,如出现松动请及时维修,遇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报时,请注意关好门窗。

六、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入景区范围后,车速必须控制在20Km/小时内,严禁超速行驶;

(二)景区内车辆须按要求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上,严禁压线、逆停、占道等无序停放;

(三)报废、保险过期等违法车辆严禁进入景区;

(四)车辆在景区停放超过5天没有移动且无备案登记的,将强制拖离景区,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景区商户、住户、游客车辆必须停靠在已划线的停车位上,严禁在景区主干道、十字路口、绿化区、步行街及其他非允许区域停车,一经发现,将处以50-200元罚款,并要求车主将其车辆开走。如不听劝告,将进行锁车或拖车处理,后果车主自负。

(六)商户、住户、游客等车辆尽量停靠在景区的停车场,景区内商户、住户车主可享受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的优惠政策。

七、安全生产管理

(一)建设装修施工安全。

1、商户、住户对所租房屋装修施工前,设计施工图须经

乡镇村建站、村委会审核同意,办理完成装修手续后方可组织人员进场装修。

2、在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须佩戴安全帽,安全文明施工,保护好施工场地周边环境,及时处理装修垃圾,安全用水、用电等。

3、商户、住户装修完毕并经乡镇村建、村委会验收后,商户使用房屋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二)经营管理安全。

1、商户、住户在景区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商户、住户须每天检查电路及空调等电器设备,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乱接电线、偷电和超负荷用电行为,做好安全生产经营防范措施。

3、商户、住 户在休息或歇业期间,必须认真排查水电、煤气、电器、液化罐等设备,做好安全防范和排除安全隐患。

4、商户、住户在装修、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进入景区,确保景区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5、商户、住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堵塞消防管道及消防疏散通道,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产生的损失由商户全权负责。

6、为确保景区安全管理,商户必须全力配合消防部门、乡镇政府或指定的物业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

7、商户、住户必须无条件参加由消防部门、管理公司组织举办的各种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实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培训工作。

3. 旅游景点安全事故找哪个部门投诉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可以向县级及以上的安全管理部门,现在改革了叫做应急管理局(厅)、各负有安全监管的部门例如建设局、道路交通等有关部门都可以举报。

现在有的地方还鼓励隐患举报,在地方的安全网站上有专门的举报电话或者邮箱,您可以查一下,进行举报。若还有疑问,可以私聊我。。

4. 旅游景点事故哪些

雪崩对登山者、当地居民和旅游者是一种很严重的威胁。在高山探险遇到的危险中,雪崩造成的危害是最为经常、惨烈的,常常造成“全军覆没”,因雪崩遇难的人要占全部高山遇难的1/2~1/3。但是,探险者遭遇雪崩的地理位置不同,危险性也不一样。如果所遇雪崩处正是在雪崩的通过区,危险要小一些,如果被雪崩带到堆积区,生还的概率就很小了。雪崩摧毁森林和度假胜地,也会给当地的旅游经济造成非常大的经济影响。

5. 什么事旅游安全事故

旅游危机是指任何可能影响企业及其产品长期信誉或者干扰企业继续正常运营的情况。也可以是影响旅行者对一个目的地的信心并扰乱继续正常经营的非预期性事件,这类事件可能以无限多样的形式在许多年中不断发生。

6. 旅游景点安全事故找哪个部门处理

  一、景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时工作制。除法定节日外,每月正常休假6天。

  二、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安排执行。

  三、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到人事部签到(前厅部、餐饮部除外)。因工作原因未签到者,应填写《考勤记录补报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原因未签到时,需报人事部经理审批。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时,每月有两次补签机会,第三次起将扣款10元/次。无考勤记录且未填报《考勤记录补报单》者,按旷工处理。

  四、严禁代人签到,若有违反,对签到违规双方,第一次各扣款50元,第二次各扣款100元,第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罚;屡教不改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在规定上班时间后1小时内到岗者为迟到;工作期间无故离岗者为早退。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以内,扣款5元;5—10分钟,扣款10元;11—30分钟,扣款30元;30—60分钟,扣款50元;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罚。

  六、各部门应根据景区经营情况合理安排员工休假。每月28日前,各部门应将下月《休假安排表》交人事部审核,人事部经理应于2日内审核完毕,报总经理书面审批。休假安排若需变动,应提前一天报批《休假申请单》。未经同意,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七、员工因病或有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休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经理审核,再报总经理审 批。员工休假前,需到人事部登记;返岗当天,还需到人事部办理签退手续。擅自请假或延期返岗者,按旷工处罚。

  八、所有员工不得存假,若因工作需要,当月不能休完假时,需提前报总经理批准。当年余假只能在当年安排补休,跨年不予补休。

  九、因经营需要在晚上值班、加班的,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将《值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报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为有效。同时,值班、加班申请仅限于旺季期间(6月15日至9月15日)执行。

  十、人事部还应于每月1日将当月《休假安排表》报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查,每周一将上周《休假情况统计表》报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存档。

  旅游景区管理规章制度2

  一、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旅游安全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

  3、各景点旅游管理组织负责执行本制度。

  4、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指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原则。

  二、旅游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1、认真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景点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本制度及国家制定的涉及旅游安全的各项法规情况。

  2、组织实施旅游安全教育和宣传。

  3、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开业前的安全设施检查验收工作。

  4、督促、检查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有关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保险制度。

  5、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

  6、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汽车、游船公司、旅游购物商店、娱乐场所和其他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是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基层单位,其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1)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4)接受旅游局对旅游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检查、监督;

  (5)各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部门,把安全教育,职工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学识,提高安全技能,对新招聘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6)新开业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开业前须向旅游局申请对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的检查验收,否则,不得开业;

  (7)旅游安全基层单位应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管理漏洞,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8)对用于接待游客的汽车、游船和其它设施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在运营前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故障运行;

  (9)对接待游客的餐厅、宾馆等应严格遵循卫生、服务等方面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10)旅行社、汽车公司、宾馆等对游客的行李要有完备的交接手续,明确责任,防止损坏和丢失,如发生损坏、丢失的.应赔偿损失;

  (11)在安排游客游览活动时,要认真充分的考虑到可能影响安全的诸项因素,制定周密的行程计划,并注意避免司机处于过分疲劳状态;

  (12)各旅游基层安全单位,负责为各责任范围内的游客投保;

  (13)直接参与处理涉及单位的旅游安全 故,包括事故处理、善后处理及赔偿事项等;

  (14)开展登山、汽车、狩猎、探险等特殊旅游项目时,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预案和急救措施,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三、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旅游局进行评比考核,给予表扬和奖励。

  1、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落实,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在防范旅游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一年内未发生一般性事故的。

  2、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紧急求助,避免重大损失,成绩突出的。

  3、在旅游安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四、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由旅游局进行评比考核,给予表扬和奖励。

  1、热爱旅游安全工作,在防范和杜绝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的。

  2、见义勇为、求助游客或保护游客财物安全不受重大损失的。

  3、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4、在旅游安全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五、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局检查落实,对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负责人给予批评或处罚,处罚办法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待。

  1、严重违反旅游安全法规,发生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者。

  2、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长期不能发现和消除,导致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者。

  3、旅游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长期无人负责,不予整改者。

  4、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混乱,造成恶劣影响者。

  六、本制度具体事项由循化旅游局负责解释。

7. 旅游景点安全事故找哪个部门解决

各学校,技校,学院等集体组织春游,夏游,军训夏令营旅游出行期间。假设发生各种事故后,首先,要分析事故原因的情况,个人,校方,景区三者因素?1,校方是组织者,也是负有管理领导者?个人应该有18周岁公民权,对安全教育与意识的基本常识。应该是知道危险区域少去,旅游景区安全与危险是否设有标志?提醒游人的告示牌,公安,法院寻求法律定论和判决。总而言之讲,各占%分子多少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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