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危险景点 十大危险景区

导读:十大危险景点 十大危险景区 1. 十大危险景区 2. 十大危险景区排名 3. 十大危险的地方 4. 世界上最危险的三个景点 5. 世界十三大危险景区 6. 国内比较危险的景点 7. 最危险的景区排名 8. 十大危险景区排行榜 9. 景区危险源有哪些 10. 十大危险景区名单

1. 十大危险景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1、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

3、就餐位在100座或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餐饮场所(含住宿);

4、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5、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

(4)游艺、网吧、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6、设置在(半)地下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2、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寄宿制学校或师生人数在5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团体,公共服务机构

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3、县以上党委和政府各部门;

4、共青团、总工会、妇联的办事机关;

5、供水、供气、供暖等关系民生保障的机构。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1、广播、电影、电视、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介单位;

2、城镇的邮政、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设有候车厅、候船厅的客运车站和码头(武汉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1、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武汉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展览馆;

2、公共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4、营业性汽车加油、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5、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甲、乙类)且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或存放总量在200千克以上的商店。

九、生产、加工企业

1、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2、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武汉5000平方米)以上的洁净厂房、电子厂房;

3、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武汉10000平方米)以上的丙类厂房。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1、地市级以上科研单位;

2、负责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单位;

3、设备价值超过1000万以上的科研单位;

4、科研实验中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甲、乙类),具有较大火灾爆炸危险的科研单位。

十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油脂、木材、百货等物质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1、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

2、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3、国家储备粮库、总储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

4、总储量在500吨以上的棉库;

5、总储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场;

6、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武汉4000平方米)以上的可燃物品储存(仓库、堆场)单位、场所;

7、总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上的其他物品生产销售、仓库、堆场、中转库(站)、物流仓库等场所;

8、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十二、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1、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汽车、钢铁、造船、烟草、航天、造纸或固定资产价值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

2、营业厅在500平方米以上的金融、证券、期货交易所;

3、设有一级修车库或三级以上的汽车库、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单位;

4、3A级以上旅游景区;

5、其他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或发生火灾后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单位。


2. 十大危险景区排名

首先,九华山是成熟的旅游景区,治安良好,景区内民风淳朴,核心景区九华街的住户很多夜不闭户,基本不会有人身安全问题。所以可以放心的来九华山旅游观光礼佛。

其次,部分地方会有忽悠购物和劝导消费的情况出现,请注意避免花一些不必要的钱。


3. 十大危险的地方

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世界各国都产生程度不同的环境问题。环境问题是环境与发展失调的结果。它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引起环境质量恶化或生态系统失调,对人类的生活和生产带来不利影响或灾害,甚至对人体健康带来有害影响的现象。目前地球所面临的十大环境问题,沉重的敲响了环境保护的警钟。

全球气候变暖

由于人口的增加和人类生产活动的规模越来越大,向大气释放的二氧化碳(CO2)、甲烷(CH4)、一氧化二氮(N2O)、氯氟碳化合物(CFC)、四氯化碳(CCl4)、一氧化碳(CO)等温室气体不断增加,导致大气的组成发生变化。

气候变化导致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冰川和积雪加速融化,水资源分布失衡,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深刻而长远的影响。

生物多样性减少

近百年来,由于人口的急剧增加和人类对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加之环境污染等原因,地球上的各种生物及其生态系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生物多样性也受到了很大的损害。有关学者估计,世界上每年至少有5万种生物物种灭绝,平均每天灭绝的物种达140个,到21世纪初,全世界野生生物的损失估计可达其总数的15%—30%。

酸雨蔓延

酸雨是指大气降水中酸碱度(PH值)低于5.6的雨、雪或其他形式的降水。这是大气污染的一种表现。酸雨对人类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酸雨降落到河流、湖泊中,会妨碍水中鱼、虾的成长,以致鱼虾减少或绝迹;酸雨还导致土壤酸化,破坏土壤的营养,使土壤贫瘠化,危害植物的生长,造成作物减产,危害森林的生长。此外,酸雨还腐蚀建筑材料,有关资料说明,近十几年来,酸雨地区的一些古迹特别是石刻、石雕或铜塑像的损坏超过以往百年以上,甚至千年以上。

森林锐减

地球的绿色屏障——森林正以平均每年4000平方公里的速度消失。森林的减少使其涵养水源的功能受到破坏,造成了物种的减少和水土流失,对二氧化碳的吸收减少进而又加剧了温室效应。

土地荒漠化

全球陆地面积占60%,其中沙漠和沙漠化面积29%。每年有600万公顷的土地变成沙漠。经济损失每年 23亿美元。全球共有干旱、半干旱土地50亿公顷,其中33亿遭到荒漠化威胁。致使每年有600万公顷的农田、900万公顷的牧区失去生产力。人类文明的摇篮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流域,已由沃土变成荒漠。中国的黄河流域,水土流失亦十分严重。

臭氧层的耗损与破坏

在离地球表面20—50千米的大气平流层中集中了地球上90%的臭氧气体,在离地面25千米处臭氧浓度最大,形成了厚度约为3毫米的臭氧集中层,称为臭氧层。它能吸收太阳的紫外线,以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免遭过量紫外线的伤害,并将能量贮存在上层大气,起到调节气候的作用。但臭氧层是一个很脆弱的大气层,如果进入一些破坏臭氧的气体,它们就会和臭氧发生化学作用,臭氧层就会遭到破坏。臭氧层被破坏,将使地面受到紫外线辐射的强度增加,给地球上的生命带来很大的危害。研究表明,紫外线辐射能破坏生物蛋白质和基因物质脱氧核糖核酸,造成细胞死亡;使人类皮肤癌发病率增高;伤害眼睛,导致白内障而使眼睛失明;抑制植物如大豆、瓜类、蔬菜等的生长,并穿透10米深的水层,杀死浮游生物和微生物,从而危及水中生物的食物链和自由氧的来源,影响生态平衡和水体的自净能力。

大气污染

大气污染的主要因子为悬浮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二氧化碳、氮氧化物、铅等。大气污染导致每年有30-70万人因烟尘污染提前死亡,2500万的儿童患慢性喉炎。

水污染

水污染是由有害化学物质造成水的使用价值降低或丧失,污染环境的水。污水中的酸、碱、氧化剂,以及铜、镉、汞、砷等化合物,苯、二氯乙烷、乙二醇等有机毒物,会毒死水生生物,影响饮用水源、风景区景观。污水中的有机物被微生物分解时消耗水中的氧,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命,水中溶解氧耗尽后,有机物进行厌氧分解,产生硫化氢、硫醇等难闻气体,使水质进一步恶化

海洋污染

人类活动使近海区的氮和磷增加50%-200%;过量营养物导致沿海藻类大量生长;波罗的海、北海、黑海、东中国海(东海)等出现赤潮。海洋污染导致赤潮频繁发生,破坏了红树林、珊瑚礁、海草,使近海鱼虾锐减,渔业损失惨重。

危险性废物转移

危险性废物是指除放射性废物以外,具有化学活性或毒性、爆炸性、腐蚀性和其他对人类生存环境存在有害特性的废物。危险废物是指一种固体废物和几种固体的混合物,因其数量和浓度较高,可能造成或导致人类死亡,或引起严重的难以治愈疾病或致残的废物。


4. 世界上最危险的三个景点

1.骷髅海岸,纳米比亚

这条令人恐怖的海岸线被恰当地命名。致命的本格拉海流不仅经常造成船只残骸,而且周围海域还有11种鲨鱼。哦,包括狮子和鬣狗在内的捕食者可以在海滩上巡逻。

毫无疑问,葡萄牙航海家过去常常在这个海岸有另一个名字:"地狱之门。"

2.苦难角,澳大利亚

你会发现在这个海滩上不乏苦难,就像骷髅海岸一样,它的名字也是如此。它位于昆士兰沿岸,它引人入胜的沙质绵延和棕榈环绕的海蓝宝石水域,但您已被警告:数十个天然诱杀装置等待着。

首先,如果你要去游泳,建议你穿一件刺针套装,因为这里的水域充满刺痛的水母。那就应该有你的第一个红旗。

如果你决定穿上你最好的毒刺衣服,你可能也有兴趣知道咸水鳄鱼比比皆是,而且他们没有穿西装让你远离那些。

最重要的是,斗篷是食火鸟,鸸or或鸵鸟大小的不 飞的鸟类的家园,它们的爪子足够锋利,可以从头到脚撕裂你。

最后,要小心臭名昭着的刺痛的树木,其中有锯齿状的树叶,可以在食火鸡离开的地方捡到。

3.新士麦那海滩,佛罗里达州

涌向佛罗里达大西洋沿岸进行史诗般冲浪的冲浪者自行承担风险。这个奥兰多地区的海滩是世界上最危险的海滩之一,由于其鲨鱼出没的水域,佛罗里达州平均每年有29次鲨鱼叮咬,而在2017年,其中9次袭击发生在沿海地区。

最近鲨鱼袭击的频率较低,但新士麦那海滩仍然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海滩之一。如果你真的为鲨鱼修复而烦恼,那就坚持环球影城的大白鲨骑行。

4.弗雷泽岛,澳大利亚

无论您是在水下还是在陆地上,弗雷泽岛的海滩都会带来风险。近年来,该岛已被淹没在世界上最有毒的水母之一,伊鲁坎吉。被这些微小海洋生物叮咬的人可能会出现腹痛,呕吐,出汗,焦虑,高血压,肺水肿等症状,并且在极端情况下会导致致命的心脏骤停。在过去的几年里,岛上发生了几次伊鲁坎吉袭击事件。

该岛上还栖息着25-30只澳洲野狗,这种野狗原产于澳大利亚,据说可以攻击人类。

5.哈纳克海滩,夏威夷

哈纳克海滩拥有金色沙滩,黑色悬崖和无尽的蓝色大海,但要注意屈服于这个考艾岛天堂的诱惑。这个海滩迷人的水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强大撕裂潮的家园,这使得许多不知情的游泳运动员死亡。危险的原因?缺乏保护该地区的珊瑚礁。

由于这个海滩的危险性,没有主要的通道,需要寻求刺激的人可以在溪流和瀑布上驾驶强大的巨石和转弯。


5. 世界十三大危险景区

五台山的山路挺险的,但与华山比还不算险,所以说五台山不危险!

什么地方,任何景区都存在危险!五台山既然是闻名世界的旅游景点,当地旅游部门就会把任何危险因数考虑周全,先说行吧,虽说五台山全是山路,但是行走还是没问题的,相当安全。再说住吧,各式各样的宾馆、农家小院应有尽有。最后说说吃,放心,哪个景区也不敢拿入口的东西做文章!


6. 国内比较危险的景点

答:不危险。

井冈山好玩..自然风光 井冈山不仅有丰厚的历史内涵,而且还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自然风光。井冈山风景名胜区面积为261.43平方公里,分为11个景区,76个景点,460多个景物景观。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已先后开发了茨坪、龙潭、主峰、黄洋界、茅坪、龙市等6大景区、30多处景点。这里,千峰竞秀,万壑争流,苍茫林海,飞瀑流泉,融雄、险、秀、幽、奇为一体,峰峦、山石、溶洞、温泉、珍稀动植物、高山田园风光应有尽有。 井冈山有迄今地球上同纬度保存最好的7000多公顷次原始森林,有被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誉为全世界仅有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的覆盖率达到86%,空气质量远远超过国家一类标准。


7. 最危险的景区排名

相当安全,只要按照景区漂流守则漂流就不会出安全问题。但是儿童需超过10周岁,身高必须超过一米二,需家长全程陪同漂流。

十八道湾漂流全程长约2.5公里,漂流时间约1个小时,漂流河段两岸绿影婆娑、层峦叠嶂、怪石嶙峋、河滩水流湍急,浪花飞溅;深潭水色清碧,波光悠悠,...

莫干山峡谷漂流的3大特色好玩的地方:好玩1此地峡谷纵深,群山环抱,溪水清澈见底,两岸山林郁郁葱葱,连绵起伏,区内溪谷、峭壁、奇岩、幽潭浑然天成好玩2走进莫干山峡谷漂流,会让您回归自然,物我而忘;真正领略那“荡舟清波上,人在画中游”的意境”好玩3莫干山峡谷 流全长2.3公里。


8. 十大危险景区排行榜

1.西藏

  2.苏格兰

  3.夏威夷

  4.长岛旅游景区

  5.达仁南田海岸

  6.雅家埂红石滩

  7.墓地

  8.自然保护区

  9.流沙河

  10.危险戈壁


9. 景区危险源有哪些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41号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已经2020年12月29日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 李干杰


2021年2月24日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第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保障资金投入,统筹应急资源,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监督管理职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完善应急组织体系,科学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事故发生后依法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事故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整合、动态更新与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化管理、指挥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风险辨识评估、案例研究、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依法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依法编制综合 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针对某一类型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者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自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自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径送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矿山、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单位和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所属行业、领域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有关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


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3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分析,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应当每2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3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评估。


第十五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依托相关技术、管理等专业人员组建应急管理专家库,并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第十八条 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应当依托本单位从业人员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的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 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九条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定期组织训练,并每月至少开展1次救援行动演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联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联合演练。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单位,逐步建立完善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及时更新和补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特定的地点,用于存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危险物品及其相关设备,并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单位和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应当成立包括工艺、设备、安全等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


第三章 应急救援


第二十二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二)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三)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五)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六)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属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还应当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第二十四条 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并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实行总指挥负责制。


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第二十五条 现场指挥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组织制定现场行动方案;


(二) 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个人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执行本级人民政府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的救援命令;


(四)划定警戒区域,隔离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六)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及时疏散和安置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周边人员;


(七)实施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调用和征用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决定;


(八)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九)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发布应急救援信息;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工作需要,现场指挥部可以设立综合协调、现场救援、医疗卫生、救援专家、后勤保障、新闻宣传等专业小组,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救援命令或者签有应急救援协议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救援请求后,应当立即参加救援。


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专家根据救援命令参加应急救援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审核后给予合理补偿。


第二十七条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指挥部或者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专家意见决定暂停或者终止应急救援。


经评估具备恢复施救条件的,应当继续实施应急救援。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实施应急救援,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用、征用所需装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等应急救援物资。接到调用、征用决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使用完毕或者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被调用、征用的应急救援物资,或者给予合理补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签订应急救援物资征用协议。


第二十九条 现场指挥部或者统一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存视频、图像、数据信息等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抚恤和进行伤残评定;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烈士。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进行备案的;


(二)未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


(三)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者未组织开展应急队伍演练的;


(四)未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的;


(五)未执行应急值班制度的;


(六)迟报、漏报 、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用、征用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应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二)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


(三)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者未组织开展应急队伍演练的。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备案的;


(二)未定期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三)未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或者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迟报或者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谎报或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服从有关人民政府或者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分送:省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省长、副省长。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3月1日印发


10. 十大危险景区名单

中国有很多大家都无法进入的区域,这些地方都非常恐怖,一旦进去可能都没办法活着出来,下面我来为大家介绍中国的十大禁地。

1、羌塘

羌塘被称为“人类生命的禁区”,可想而知这个地方有多么的恐怖,而羌塘在藏语中的意思是北方高地,其实羌塘是藏北高原,有5000米以上的海拔,所以生存环境比较恶劣,无人能够在那个地方生活。

2、拉昂错

拉昂错是一个湖,也被大家叫做“鬼湖”,藏语中称它为“有毒的黑湖”,海拔也非常的高,有四千多米,它 和淡水湖“圣湖”隔得跟近,但是黑湖是微咸水沽,不能喝,是十大禁地之一。

3、罗布泊

罗布泊在我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夏天的时候罗布泊变成一眼望不到边的沙滩,且气温达到了70度,任何飞禽走兽都别想从这里穿过去,所以被称为“死亡之海”。

4、北京老宅

许多北京的老宅子都非常吓人,因为常常会发生灵异的事件,比如半夜看到水灵丧有宫女梳头,晚上听到有人在弹奏,或是听到有人在吟诗等等。

5、昆仑山

昆仑山的植被繁茂,非常适合羊的生存,但是很少有牧羊人会进入昆仑山,它们宁愿没有肥草吃的牛羊被活活饿死,也不敢在昆仑山放牧。

6、死亡谷

死亡谷位于青海省,这个地方可以说是非常的邪门,任何进去的生物都会不辛身亡。相传有一个人因为他的马进入了死亡谷,后来它的马出现了,而他却衣冠不整的死在了一座小山丘上。

7、封门村

这个小村庄非常的阴森恐怖,它的建筑大多为明清时期的风格,这些房屋藏在深山老林之中,其中有一个大宅子里面放着一把太师椅,据说坐过的人都会意外死亡。

8、罗垟古村

这个村子坐落在浙江省温州市的一座山上,并且已经有五六百年的历史。但是从2000年开始,村里面的人陆陆续续都离奇死亡,死者生前并没有疾病,后来村民都逃亡其他地方。

9、鄱阳湖

鄱阳湖老爷庙附近的区域经常发生许多怪异的事件,被称为“中国的百慕大”,可见可怕程度和百慕大一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许多船都在这里消失了,拥有魔鬼般的水域。

10、瓦屋山

作为中国十大禁地之一,进入瓦屋山的人,很少人能够从山上安全出来,这里非常的神秘恐怖,并且它的地理位置和百慕大在同一个纬度,更增添了迷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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