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船艇注意 旅游船艇注意事项

导读:旅游船艇注意 旅游船艇注意事项 1. 旅游船艇注意事项 2. 旅游船艇管理办法 3. 旅游船艇注意事项大全 4. 游艇出游需要准备东西 5. 旅游船艇注意事项有哪些 6. 旅游区游船注意事项 7. 船舶注意事项 8. 乘坐游艇注意事项 9. 坐游艇出海注意事项 10. 游船游玩须知

1. 旅游船艇注意事项

小于5米的船艇可以不办证,驾驶人也可以不用持有船员驾驶证!如果大于5米,需要办理船舶检验证书,驾驶人要办理船舶驾驶证,都在地方海事局办理。对于新手来说,第一次驾驶橡皮艇应不要操之过急,先试着小油门慢行,掌握一定的方向操纵后在加大油门行驶。

驾驶橡皮艇注意事项

当出现船头抬高时,减小油门就会使船头降低,需要急转弯时也要减小油门较低速度,避免惯性太大掌控不好而翻船。在冲锋舟行驶时,不可突然转弯或者随意换挡,突然转弯会使船体不稳定将船上人员甩出去,而随着变档会造成发动机档位变乱,甚至造成无档和无法入档的故障。

掌握驾驶技巧后,还要掌握一样发动机故障修复技巧,冲锋舟不同陆地上的机动车一样,出现故障等待托车或者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即可。

2. 旅游船艇管理办法

1、工作人员保持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接班人员须把码头办公室、船艇等地方卫生打扫干净。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5、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夜晚光线充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6、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7、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8、作业人员、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9、缆桩及其周围禁止人员休息和逗留。护轮槛不得坐人或站立。

10、上级领导来视察参观,工作人员应注意衣着、礼貌用语。

3. 旅游船艇注意事项大全

需要

考取帆船驾照流程:

1、到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颁认可的培训机构报名进行培训。一般对人员的要求是:年龄在18-60周岁之前,身体健康,四肢健全,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

2、培训课程分为A,B,C三类。

(1)C级,理论及小帆船实操(24课时);

(2)B级,理论及大帆船实操(40课时);

(3)A级,理论及大帆船远航夜航行实操(40课时)。

3、培训内容:

(1)理论课:

a、帆船运动起源;

b、航海礼仪;

c、航海基础理论;

d、安全须知、救生、求救常识;

e、无动力帆船驾驶操作原理;

f、气象、潮汐、VHF常识、罗盘使用、海图使用、绳结;

g、国际避碰规则;

h、近岸航行知识;

i、帆船结构。

(2)实操:

a、进阶导航;

b、无动力各项操作、驾驶;

c、动力驾驶、停泊、抛锚;

d、船艇拖救方法;

e、火灾预防与扑救;

f、紧急状况处理;

g、人员落水救援。

4、帆船驾照级别:C级考核合格可具备小船驾驶与大帆船船员资质(船员资格);B级考核合格可达到日间船长资质(船长资格);A级考核合格可达到远航船长资质。拥有B级以上资质可作为船长参加比赛。(航行到一定的海里数申请为A级)

5、培训考核合格后,将由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颁发《帆船驾驶适任证》。这相当于是帆船的驾照,可以驾驶帆船或租赁帆船航

4. 游艇出游需要准备东西

石浦环港环岛游票价:60元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渔港中路58号海鲜广场旅游码头。

渔光曲号环港环岛游是象山海上旅游的新兴项目,豪华舒适的游艇将带您环游美丽的石浦港及其周围岛礁,让您真正领略石浦港的山海风情。石浦港,是我国闻名遐迩的中心渔港,二类开发口岸,素有“东方第一 渔港之称”。渔光曲号环港环岛需时60分钟,途经台胞码头、塘头港、铜钱礁、铜瓦门、铜瓦门大桥、东门岛、对面山岛、下湾门水道、珍珠岛、石浦港等,到时可看到东门渔村、金龙礁、秤锤礁、檀头山、东门灯塔、妈祖像、渔师庙等景点。

5. 旅游船艇注意事项有哪些

阆中市水上漂流艇安全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水上漂流旅游的管理和进一步规范水上交运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水上漂流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运安全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水上交运安全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水上漂流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境内的江、河、湖、风景区等水域从事漂流活动的漂流艇筏(橡皮艇、木筏、竹筏等)、现场安全保障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和漂流艇筏操作人员(以下简称“漂流工”),以及漂流艇筏的所有人和经营人及从事漂流活动的其他相关人员(以下简称“管理员”)。

从事探险、体育竞赛等非经营性质的水上漂流活动不适用本办法,但影响水上交运安全的,应事先经交运主管部门核准。

漂流船艇(筏)不得在水源保护区域、应急水源区域、备用水源区域以及通航水域内或者航务海事管理机构核定的水域外从事营业性活动。

前款所称“水上漂流”是指以橡皮艇、木筏、竹筏为载体,靠水流动力和人力,在有一定的落差和流速的水域进行的载运行为。

第三条市交运部门是水上漂流安全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交运部门设置的海事机构具体负责对漂流航道安全查勘、评估以及人员(管理员、安全员和漂流工)理论、技能培训和水上漂流艇筏的认证。

市安监部门负责对水上交运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旅游部门负责对水上漂流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和漂流艇筏登记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水上漂流进行属地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企业申报与管理

第四条从事水上漂流企业应具备下列主要条件:

(一)具有与其漂流相适应的漂流艇筏;

(二)漂流航道内有与其漂流相适应的安全及服务设施;

(三)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且配备有与其漂流相适应的合格的管理员、安全员或漂流工人数;

(四)有与其漂流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自有流动资金;

(五)对每个漂流人员购买足额的人身意外保险。

第五条水上漂流企业应当向市旅游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一)具有法律效律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证明;

(二)与生产厂家草拟的漂流艇筏购买合同;

(三)修建漂流起止点码头的设计图纸和资金证明;

(四)漂流管理员工作职责;

(五)漂流安全员工作职责;

(六)漂流工工作职责;

(七)水上漂流安全应急预案;

(八)漂流航道气象、水文资料。

市旅游部门收到漂流企业资料后,应当组织安监、发改、交运、水务、环保等部门对企业资料进行查验,资料齐全后,上报市人民政府立项。

第六条漂流企业应对水上漂流安全负责:

(一)严格遵守行业管理和水上交运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加强对漂流艇筏的安全技术管理,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三)配足合格的安全员、漂流工,对其实施日常的安全教育;

(四)根据气象、水文等情况,制定漂流安全保障措施;

(五)接受安监、交运和旅游等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

(六)漂流企业必须对安全员、漂流工、漂流人员购买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

第七条漂流企业停业、歇业、转让,需提前30日书面报告旅游部门。

船舶新增、报废、抵押、转让,需提前30日向地方海事机构提出申请。

第三章漂流航道、漂流艇筏和漂流工

第八条漂流航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漂流航道宽度一般不小于橡皮筏宽度的2倍;

(二)漂流航道曲率半径不得小于橡皮筏长度的4倍;

(三)单个陡坎落差最大不能超过0.6米,且不能连续;

(四)纵比降不得超过15米/千米;

(五)漂流起止点应当远离暗河入口和大坝,其间距离不得小于1000米。

第九条漂流艇筏必须具有船检部门颁发的船用产品合格证书。漂流企业应持该产品合格证向当地海事机构申请初次认证,营运后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认证。

第十条漂流艇筏必须按核定乘员进行装载,并配备救生、防护等安全设备。船体上必须标示由海事机构认可的名称标志和编号及核载人数。

第十一条漂流艇筏应当按海事机构要求配备足以保障漂流安全的漂流工。

核定乘员6人以下的漂流艇筏,必须配备1名漂流工。

核定乘员6人及以上的漂流艇筏,必须配备2名漂流工。

第十二条安全员、漂流工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45周以下,且健康状况符合船员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管理员、安全员和漂流工须经交运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漂流工还应持《非机动船舶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方能上岗。

以上人员每年必须经过交运、旅游和安监部门组织的不少于10天的安全、法规知识和服务规范培训。

第四章安全保障

第十四条水上漂流行为必须在项目审批核准的水域范围内进行。

漂流企业应配备防污设备,漂流行为不得污染水域。

禁漂水位线由漂流企业根据漂流航道情况划定,并报地方海事机构备案,由企业在漂流始发码头设置禁漂水位线。

第十五条漂流企业应在急弯、紊流、较大跌水等地段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救生点。

各救生点应配备带绳的救生圈、对讲机和医用急救包,保证安全救援行之有效。

第十六条漂流企业应在上下码头游客接待处设置保障游客安全的辅助设施,配备足够的安全员和救助工具。

第十七条漂流企业应在漂流始发点设立“游客须知”、“告示牌”和“安全员、漂流工”公示栏。

在漂流前由安全员向游客讲解漂流安全知识,介绍漂流艇筏上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方法,督促游客必须穿好救生衣等安全防护设备。

第十八条漂流企业应采取必要的通信保障措施,以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有效。

第十九条漂流工在漂流中要保持高度警惕,加强瞭望,谨慎操作,在危险地段禁止追越。

第二十条严禁超载漂流和捆绑联体漂流,严禁向水域抛弃废弃物,禁止在漂流水域从事影响漂流安全的其它活动。

第二十一条在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超过禁漂水位线等不能保证漂流安全的情况下禁止漂流。

第二十二条漂流企业对漂流河段的环境安全要做到勤观察、勤巡航,在确保漂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允许开漂。

第二十三条当漂流艇筏发生水上事故或遇险时,漂流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自救。同时,及时报告海事、旅游和安监部门。

第二十四条旅游、海事和安监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分别按各自的权限和职责 范围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统计、上报。

第二十五条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交运、旅游、安监、水务、环保等部门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市交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若上级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6. 旅游区游船注意事项

需要当地旅游局颁发的旅游景点游船许可证; 这个证件的获得需要旅游景点经营主体向当地旅游局提供自己的二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审核通过后予以颁发。 一、乘坐景点游船注意事项: 应前往景区相关管理部门指定的正规场所,出发前要确认船只的安全性能,查看船上的救生设备是否齐全,确认船只最大容量,不可超载; 上下船时要尽量踩在船的中间部分,重心不能偏移,均衡分布自身的重量,否则容易使船晃动; 上船后在船舱内规定区域入坐,不要乱动,不要站着,也不要坐在船舷上面,避免摔倒,尤其是与老人、儿童一同出行需要特别注意; 尽量选择安全的水域,走成熟的游玩线路,有风浪的时候,不要随着船的晃动自己也跟着晃,打水战要注意动作幅度,避免失去重心跌入湖中或船体倾斜导致翻船。

7. 船舶注意事项

承租人应在租期届满时将船舶还给出租人。但由于承租人对最后航次结束的准确时间不易把握,还船时通常出现两种情况,即提前还船和延期还船。

提前还船是指承租人在租期届满之前将船舶交还出租人。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应接受还船,但可以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向承租人索赔。

出租人接受还船后,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减少损失,例如尽快将船舶出租。

延期还船是指承租人在租期届满之后将船舶交还出租人。视其性质,分为合法最后航次与非法最后航次。我国《海商法》第143条规定,经合理计算,完成最后航次的日期约为合同规定的还船日期,但可能超过合同约定的还船日期的,承租人有权超期用船以完成航次。

超期期间,承租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租金率支付租金;市场的租金率高于合同约定的租金率的,承租人应当按照市场租金率支付租金。

8. 乘坐游艇注意事项

东风风行游艇挂挡的方法如下

1进入驾驶室可以看到车辆档位操作杆。

2挡位挂入“P”挡为停车档,车辆停好之后挂入这个档位。

3“R”档为倒车档位,倒车注意观察。

4短时间停车或者被拖车时可以使用“N”档为空挡。

5将车辆档位挂入“D”档为自动前进档。

6另外“S”档位为运动模式前进档一位。

7当然还可以使用手动升档和降档操作。

9. 坐游艇出海注意事项

因为在早以前,船是一个通信工具,是英国发明创造的

10. 游船游玩须知

1.需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

2.必须由一名家属陪同,不能单独上船,

邮轮没有对年龄上限的限制,只要是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邮轮生活,年纪大的需要有家属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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