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旅游服务规范 旅行社服务标准

导读:旅行社旅游服务规范 旅行社服务标准 1. 旅行社服务标准 2. 旅行社服务标准化的研究意义 3. 旅行社服务标准口号 4. 旅行社服务标准有哪些 5. 旅行社服务标准化 6. 旅行社服务标准怎么写 7. 旅行社服务规范标准 8. 旅行社服务标准化的问题 9. 旅行社服务标准有什么等级 10. 旅行社的服务标准

1. 旅行社服务标准

1.培育企业质量文化。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推动旅游企业树立以质取胜发展战略和质量第一的企业文化。 

  2.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创新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模式,完善消费后评价体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支持和引导旅游企业公开旅游服务质量信息,发布旅游服务质量承诺,加快建立优质旅游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3.促进企业服务创新。促进旅游企业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旅游企业数字化发展,支持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在旅游服务中的应用,提高旅游企业个性化、多样化、定制化服务能力,提升旅游服务效能,增强旅游服务体验。 

  4.增强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旅行社要规范经营内容和行为,防范系统性经营风险,加快理念、技术、产品、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实现数字化转型。星级饭店和等级旅游民宿要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A级旅游景区要落实“错峰、预约、限量”要求,依法落实最大承载量核定要求,完善流量控制制度,实现国有旅游景区门票网上预约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景区线上预约便利度。在线旅游经营者要提高专业服务能力。鼓励旅游购物企业建立完善旅游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切实保障游客旅游购物权益。市场主体应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有效提升旅游服务便利性。 

  5.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类旅游协会、商会等旅游社会组织推动市场主体进一步提高旅游企业服务质量,鼓励和支持相关行业组织建立服务质量分会,加强质量文化宣传引导,提升质量兴旅、质量强旅意识。 

2. 旅行社服务标准化的研究意义

除非停止经营,否则不存在有效期限一说。

按我国《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旅行社终止经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退还保证金;旅行社破产或解散时,保证金按本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处置。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是为加强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旅行社规范经营,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旅行社的经营特点,参照国际惯例,经国务院批准,对旅行社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

3. 旅行社服务标准口号

飞跃梦想,热情奔放。

4. 旅行社服务标准有哪些

“旅游”从字意上很好理解。“旅”是旅行,外出,即为了实现某一目的而在空间上从甲地到乙地的行进过程;“游”是外出游览、观光、娱乐,即为达到这些目的所作的旅行。二者合起来即旅游。所以,旅行偏重于行,旅游不但有“行”,且有观光、娱乐含义。

旅游是人的一种本能,这种本能与生俱来。旅游最适合新经济时代的重要生活方式。旅游是小康生活重要的衡量标准和指数。

5. 旅行社服务标准化

简介:山东万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万达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曾用名:青岛中青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是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特许经营出境游组团社,山东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5A级旅行社、全国百强旅行社,山东省人民群众满意旅游企业及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青岛中青旅主要承接以下业务:  *承接个人、团体国内观光旅游  *承接个人、团队国际观光旅游  *代办机票、火车票、及船票业务  *代办旅游车辆租赁及订房业务  *承接大中小型会议、工农业考察及学生夏令营等活动  *提供导游服务  *免费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法定代表人:李建华成立时间:2003-12-30注册资本:210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37020222811140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青岛市四方区山东路177号301室

6. 旅行社服务标准怎么写

以武汉到北京旅游线路服务标准为例:

费用包含:

1.交通:含税费团队/经济舱机票往返(团队机票将统一出票,散客机票因实时计价预定后即刻出票),当地旅游巴士

2.住宿:行程所列酒店。

3.用餐:行程中团队标准用餐,5早3正餐,早餐酒店含自助早,正餐详见行程(中式餐或自助餐或特色餐,自由活动期间用餐请自理;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

4.门票:行程中所含的景点首道大门票,具体参考行程描述。

5.导服:当地中文导游,自由活动除外。

6.儿童价标准:年龄2~12周岁(不含),不占床,仅含往返机票,当地旅游车车位,半价正餐、导游服务费,门票及早餐请自理,其他产生的费用自理。

7.赠送:每人每天一瓶水,天安门集体彩照一张

7. 旅行社服务规范标准

1.忠于职守,文明服务。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在办理公务、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时,文明礼貌,言行规范,态度热情,耐心周到;

2.首问负责,温馨服务。热情接待、不得推诿,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将办理程序、方法、内容、要求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并积极主动办理,直至办结;

3.诚信守诺,优质服务。恪守职业道德,杜绝以权谋私,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认真践行服务承诺,言行一致,勇于负责,对基层和群众的意见,虚心接受,及时改正,推进优质服务;

8. 旅行社服务标准化的问题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行社的等级划分、评定条件以及等级评定的组织、复核及管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LB/T15971-2010导游服务规范

LB/T004-1997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GB/T 32943-2016旅行社服务网点服务要求

GB/T 16766-2017旅游业基础术语

GB/T 31385-2015 旅行社服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旅行社

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出境旅游业务,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3.2 旅游业务

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3.3 导游人员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3.4 旅游产品

通过利用、开发旅游资源提供给旅游者的旅游吸引物与服务的综合。

♦3.5旅游合同

旅行社与旅游者(团)双方共同签署并遵守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文本。

♦3.6 五险一金

指现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 险和住房公积金。

4 等级划分及表示

旅行社按照服务质量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3A级、4A级、5A级,分别用“AAA级”、“ AAAA级”、“ AAAAA级”表示。

5 等级评定条件

参加等级评定的旅行社应具备以下条件。

▶5.1 基本条件

5.1.1参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旅行社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20万元、流动资产不少于120万元。

从业人数(有正式劳动合同):3A 不少于20人;4A不少于50人;5A 不少于100人。

5.1.2旅行社应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两年以上。

5.1.3足额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无非法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等行为。

5.1.4积极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的完善旅行社相关信息和完成业务统计,所有团队使用电子合同及行程单。

5.1.5两年内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5.1.6落实安全生产方案预案、教育培训制度,三年内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无重大及以上群体性事件。

5.1.7两年内未连续六个月不开展旅行社业务。

5.1.8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

5.1.9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向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5.1.10企业制度健全,并有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及保管制度,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5.1.11设有24小时投诉电话和在线投诉渠道,并由专门人员负责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投诉及纠纷的处理。

▶5.2 服务场所及设施

5.2.1应有与旅行社规模和等级相适应的独立产权或两年以上租赁合同的营业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200㎡。

5.2.2营业场所应提供本社的服务项目宣传品、旅游安全宣传资料、旅游线路价目表、与本社业务有关的旅游目的地介绍和旅游交通图、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以及由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发放的宣传品,以备旅游者查阅。

5.2.3旅行社营业场所应保持相对独立、证照齐全且按规定悬挂展示,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布局合理,设有咨询与接待设施。

5.2.4应有电话、传真、互联网等通讯工具,旅游者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旅行社咨询和预订旅游产品。

5.2.5营业区域应设有旅游者休息场所。

5.2.6应提供咨询、接待、签订合同、付款等项目服务;提供两种以上旅游交通票务代理服务;提供餐饮、娱乐、购物、景区门票、机场接送等两种以上委托代办服务。

5.2.7应提供普通话和至少两种以上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地方方言的导游服务。

▶5.3 经营管理

5.3.1 营销管理

5.3.1.1应拥有企业独立的线上信息平台,并可以接受旅游者的预订。

5.3.1.2拥有完善的数字化办公系统、客户档案库和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5.3.1.3应拥有企业注册商标(或经上级企业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并在所有全资、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和服务网点统一使用。

5.3.1.4旅行社设立的从事旅游业务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应与总部实行联网销售,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5.3.2 员工管理

5.3.2.1接待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企业标识或岗位标牌,标注接待人员姓名。

5.3.2.2负责旅行社运营的高级管理人员有三年以上旅行社管理经验;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 (含大专)学历者所占比例应不低于 40%。

5.3.2.3应制定并执行业务培训制度以及管理培训制度,且有培训经费预算保证,旅行社职员按照要求参加由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培 活动,并通过考核。

5.3.3 财务管理

5.3.3.1应至少有 2 名具有初级以上 (含初级)职称的财务人员,其中至少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5.3.3.2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财务分析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按时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5.3.4 业绩管理

近两年年平均组织和接待游客数量:3A 不少于20万人天;4A不少于30万人天;5A 不少于50万人天。

近两年年平均营业收入:3A 不少于1000万元;4A不少于4000万元;5A 不少于10000万元。

▶5.4 质量管理

5.4.1 投诉管理

5.4.1.1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制度。

5.4.1.2应有向社会公布的投诉或咨询电话和线上投诉渠道,并及时处理旅游者投诉。

5.4.1.3应积极配合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部门调查、核实、处理旅游投诉。

5.4.1.4近三年,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年接到对该旅行社的有效投诉不超过当年组织和接待人次的万分之五。

5.4.2 安全管理

5.4.2.1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4.2.2应规范设置安全引导标志,确保接待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

5.4.2.3应确保旅游者的信息安全。

5.4.3 危机管理

5.4.3.1应制定危机事件处理预案,具备危机事件处理机制,并有培训记录。

5.4.3.2应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5 商业信用和社会声誉

5.5.1应有旅游者意见反馈制度,对旅游者反馈信息和处理结果有详实的记录。

5.5.2每半年对旅游者满意度进行评价,近两年每年旅游者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不低于85%。

5.5.3应与100%的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5.5.4应与供应商和同业客户签订合同,并按约定的期限和付款条件履约。

5.5.5每年应参加两项以上社会公益活动。

5.5.6规范执行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

5.5.7出现租用车辆安全问题、司机甩团等情况的,当年不具备评定资格。

6 等级评定及管理

▶6.1 等级评定

6.1.1 评定机构及职责

成立山东省、各地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分别负责全省和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

6.1.1.1山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职责:

a)制定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b)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培训、考核省级评定检查员;

c)负责全省5A级旅行社的终评、复核及监督检查、认定备案;

d)督导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对各市评定结果进行审核。

6.1.1.2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职责:

a)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和监督下,开展本地区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

b)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培训、考核市级评定检查员;

c)负责本地区3A级、4A级旅行社的评定、复核及监督检查,并报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认定备案;

d)负责本地区5A级旅行社的初评,并推荐至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终评。

6.1.2 等级申请

凡具备等级评定条件的旅行社可向所在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申请相应等级评定。申请材料包括:

a)《旅行社等级评定申请书》;

b)《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旅行社等级评分表》自评打分表及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6.1.3 等级评定

6.1.3.1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适时安排评定、检查。

6.1.3.2评定、检查按照本标准旅行社等级评定条件和《旅行社等级评分表》进行。

6.1.3.3等级评定检查工作由评定委员会委派检查员组成的评定检查组承担。

6.1.3.4对通过等级评定的旅行社 由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认定、统一颁发相应等级标牌,并向社会公告。

6.1.3.5对未通过等级评定、认定的旅行社,相应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予以说明。

▶6.2 等级管理

6.2.1等级使用期限为三年。

6.2.2代理机构不得使用其等级标志。

6.2.3已取得等级的旅行社,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纠纷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在省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后做出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

▶6.3 等级复核

6.3.1对已经评定等级的旅行社,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服务质量检查和等级评定性复核。

6.3.2服务质量检查每年一次,由旅行社对照本标准及附录进行自查自纠,由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以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安排检查抽查。

6.3.3等级评定性复核按照等级使用期限每三年一次,复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6.3.4对于等级复核或检查达不到本标准相应等级的旅行社,按以下办法处理:

a) 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限期整改、降低和取消等级的处理;

b) 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旅行社逾期未整改或在整改后未达标者,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降低或取消其等级;

c) 被降低或取消等级的旅行社,自降低或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或重新评定等级;一年之后方可再次申请等级。

▶6.4 等级标志

6.4.1旅行社等级标志是指由山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核发的旅行社等级标牌。

6.4.2旅行社等级标牌应置于旅行社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

9. 旅行社服务标准有什么等级

  分A级的只有景点,没有旅行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

5A级为中国旅游景区最高等级,代表着中国世界级精品的旅游风景区等级。  2007年5月22日,国家旅游局(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公告,经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派地评定小组现场验收,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决定批准北京市故宫博物院(Beijing City Museum of the Imperial Palace)等66家景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各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在指定期限内向国家旅游局推荐的5A级旅游景区创建试点单位数量达到106家,在最后评定中,有66家成为5A级旅游景区。截止2015年7月,国家旅游局共确定了201家国家5A级旅游风景区。

10. 旅行社的服务标准

游客的满意度就是旅行服务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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