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定旅行社公司建立 旅行社承诺
导读:你定旅行社公司建立 旅行社承诺 1. 旅行社承诺 2. 旅行社承诺退全款又反悔 3. 旅行社承诺是虚假广告案例 4. 旅行社承诺书怎么写范本 5. 旅行社承诺书 6. 旅行社承诺住宿与实际住宿不符危机公关 7. 旅行社承诺书范文 8. 旅行社承诺没有购物店,投诉
1. 旅行社承诺
旅行社承诺不可信。
因为仅仅是口头承诺完全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但如果是在签合同时明确签署了“不购物”的承诺则有法律效力,也就是旅行社违背承诺的话游客可以追责,因违反合同而要求赔偿游客。
但是事情往往没有那么简单,很多旅行社会安排“景中店”或所谓的A级“景区”来安排游客进购物店。“景中店”就是藏在景区的购物店;而有些所谓的“A级景区”其实就是购物商店,只不过在装修,宣传,注册时是以景区景点的形式成立的,所以旅行社安排这些也是不违背合同承诺的不购物的承诺的。
2. 旅行社承诺退全款又反悔
可以。 但是不能退全款,旅行社已经花出去的钱,是不能退回给你的。
如果特殊情况发生,因病不能参团旅游退费是多少,那具体要看和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如果没签合同的情况下是可以全额退的。
报团旅游,如果提前几天取消是否可以全额退款 ,查查您在预定旅游的时候合同,那上面一般都会有写明 ,如果您已经签订合同了,那么合同上也是会有写的,注意看下 ,如果不知道,建议拨打预定公司的电话问一下 。
不管什么情况,如果你对给出的退改不满意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管理部门就会介入处理。
3. 旅行社承诺是虚假广告案例
不靠谱。北京逸辰国际旅游社,在冠状病毒期间服务非常差,不实事求是退余款
[投诉对象]北京逸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投诉问题]客服不处理,不予退款,服务不到位,虚假宣传
[投诉要求]退款,道歉,作出处罚,改善服务,解释,开发票
[涉诉金额] 4140元
4. 旅行社承诺书怎么写范本
不合法。
很多旅行社承诺消费者缴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并定期给予分红。这种会员卡经营模式存在很高的资金安全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任何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国家批准,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就很可能构成非法集资或者集资诈骗罪。
5. 旅行社承诺书
出境社:主要经营国际游业务、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
旅游公司经营需要办理哪些资质:
旅游公司(旅行社)属于后置审批资质的公司,公司注册成功后,准备相应申请文件进行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申办即可。
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分为两种,一种是可经营国内社的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国内游业务、入境游业务,另一种是可经营出境游业务的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除国内游业务、入境游业务外增加出境游业务。
国内社目前可以新注册,而出境社只能通过升级或收购的方式获得,目前升级难度比较大,收购现成不经营的出境社是比较好的选择。
国内旅行社的注册要求:
1. 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
2. 有公司注册地址;
3. 应具备充分的运营办公用房和打印机 平行线电话 计算机等办公用品;
4. 有3名导游人员;
5. 需要购买旅责险;
6. 需要缴纳20万质保金;
旅行社的出境资质是在已获得区域文体旅游部门批复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去申请的。需要满足的几个申请条件为:
1,有两年以上正常经营的历史;
2,两年之内没有受到任何的行政处罚;
3,两年之内按时参加文体旅游部门举办的会议;
出境社资质申请需要的申请材料为:
1,申请书;
2,质量金增存承诺书;
3,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旅行社承诺住宿与实际住宿不符危机公关
旅游过程中要签订旅游合同,是为了防止旅游纠纷的产生。相对来讲,现在旅游业越来越规范,旅游公司,景区,导游从业人员的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出现纠纷也只是极个别的现象。总体来说,形式向好。作为旅游中的游客,是弱势群体,签好一份旅游合同至关重要。签订合同规范详细旅游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规范、详细签订旅游合同,在旅游合同中要明确游览景点数目、导游服务标准等等,明确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注意几个方面:
一、是否提供规范性的合同文本
二、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三、是否提供国家正式使用的银钱收据等
四、要明确约定合同内容
1、旅游合同中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保险金额、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2、合同应对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及住宿标准作明确描述。
3、旅游景点一项,应明确所有景点与参观的起始时间,必要时,可将旅行社广告中约定的日程作为合同附件。
4、住宿标准一项,应注意“标准间”一词只有在星级饭店里才有具体意义,因而,当住宿的地方是一般的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约定床位数、有无卫生间、电视机、电话等住宿设施及条件。
5、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停留时间。违约责任一项应包括纠纷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在旅行中,双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诺。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像改变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飞机改火车、卧铺变硬坐等行径,旅游者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的记录下来,尽可能的保留物证,以便今后向有关部门投诉。
反之,旅游者变更协议,如暂时离团、提前返回等也要事先通报旅行社,并最好达成书面协议。擅自变更,旅游者要“小心”旅行社的反投诉。对导游改变行程、收受回扣、带团“扎店”等违法违规现象,国家旅游局于1999年10月发布实施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从法规上进行了严格的制约处罚。
旅游者也要理智判断,勇于提出异议,提醒导游,规劝其按旅游合同保证接待服务质量。客观看待质量问题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也应客观看待旅游服务中的质量问题。极少数人以为自己交了钱就是“大爷”,甚至有个别游客仅对法律一知半解,打着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旗号,提出过分要求,没完没了,显然缺乏理智,失之偏颇。
对旅行社的服务不满意,有权投诉,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绳,切不能漫天要价,事事以“上帝”自居,合同双方应当是平等的。只要旅游者是向正规注册的旅行社报名,且按规定签订旅游合同,就有权投诉。之所以强调正规注册的旅行社,就因为他们向当地的旅游管理部门交纳了服务质量保证金,才获得了合法经营的权利。为此,旅游者的利益是有保障的。质监所将按照国家颁布的《旅行社管理规定》、《旅游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旅行社的行为进行认证,从而维护旅游者的利益。
二、旅游合同条款中还有一种常见的规定,是关于提前退团的。游客因个人原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承担违约责任收取违约金。
这个条款合理吗?违约金的额度(收取标准)有什么限制?
提前退团,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这个条款本身按照《合同法》是允许的。 但是往往问题出在旅游合同中约定了很高的违约金,而违约金的额度是 受法律限制的。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第2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其次,旅行社一方需要有证据证明因游客违约而对自己造成的损害大小,不能说仅凭主观估计就提出损害的数额。之前也有过旅行社因证据不足而使得其部分违约损害金额主张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案例。
在这个地方各位还要注意的是,根据2014年最新的国家旅游局团队出境旅游合同范本,在出境游当中,如果旅行者在行程开始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且未办理签证的,旅行社需要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的,扣除签证费用后退还余下的旅游费用。
旅游者在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合同范本的比例规定退还必要费用后,剩下的费用还是要退还给游客的。
三、旅游合同中常常列出“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的规定。
这样的合同格式条款正确吗?是否有效?
这种条款并不合法。 我们先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然后,《旅游法》第80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对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做出明示说明或者警示。
《旅游法》第70条第3款还规定,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旅行社不能对游客的财物安全完全置之不理,而应当在遇到可能危及游客财产安全时及时明示通知,并且在财产遇到危险时给予及时救助,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故此种格式条款单方免除了上述的旅行社义务,是无效的。
四、现在越来越多人旅游考虑团购,而在团购页面或者签订合同时都会被告知此线路如不成团,旅行社将提前两天(含出发当天)通知改期、改线或全额退回团款,不作任何赔偿。
这样的约定公平吗?
这样的约定对游客来说是不公平并且违法的。 《旅游法》第63条规定,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 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因此,对境内旅游的游客,旅行社应当提前至少7天通知旅游者,对境外旅游的游客,应当提前至少30天通知旅游者。 如果解除合同的,应当全额退还费用。
旅行社仅提前两天通知游客改期、改线或全额退款,违反了旅游法的规定,并且使得游客会遭受信赖利益的损失。
五、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或者临时单方面取消行程,属于合同法规定中的什么情况?旅客可以要求什么赔偿吗?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或者临时单方面取消 程,属于《合同法》中的违约。
《合同法》第10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旅客可以要求旅行社按照原行程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向旅行社要求违约损害赔偿。
同时,旅行社的这种做法还违反了《旅游法》的规定。 《旅游法》第69条第1款明确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旅游法》第70条第1款还规定,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7. 旅行社承诺书范文
有至少30万元的注册资本,向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10万元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总经理至少一名、部门经理至少2名; 持有会计上岗证的财会人员至少2名,其中至少有一名获得助理会计师以上称号;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书》的专职普通话导游不至少于3名; 有位于同一场所的40平方米以上公司营业用房和20平方米以上临街营业房; 有传真机、直线电话、电脑等办公设备与旅游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申报材料: 设立申请书。具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类别、中英文名称、缩写及设立地,名称须含有“旅行社”字样;企业形式、投资者、投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和申请时间; 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包括下列内容:设立旅行社的市场、资金、人员条件; 旅行社章程; 旅行社总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职财会人员资格证明;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已取得导游证的提供导游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导游证的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和交纳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营业场所和经营设备情况证明。8. 旅行社承诺没有购物店,投诉
是问没有购物,结果导游骂怎么
办?
那我只能说,在被骂的当时,没有办法!只能被骂,唯一可以马上解决的办法就是马上脱团,一走了之……
所有人教你怎么解决的办法都是录音,录像,保留证据回来举办它!但是这解决不了你当时被骂的问题,所以当时就在心里亲切问候骂人者祖宗十八代就好了。
但是!被骂之后,如果我们时间充足,证据保留全面,合同签的确实有漏洞,那么举报它吖的!!不干它留着它当饭吃吗?不过要做好心里准备,举报并不一定能报心头的怨气,大概率是不了了之!
事情过去之后,我们应该记住教训不要再报那些便宜的旅游团了,我本人自从在云南报过一个团到现在都没走跟团游过,都是自己出去,虽然比团游多花些钱,但是自己说了算,想走就走,想留就留!
之后擦亮眼睛吧,看好合同,看好价格,不要报低价购物团了,精品旅游团有的是!
附上我的安吉,横店自由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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