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房宫真正存在过吗??

新近的考古证明:阿房宫并未建成。因而,相传千年而为史家所沿用的项羽“火烧阿房宫”事件、阿房宫是中国古代最辉煌壮观的宫殿建筑等说法,也就无从谈起。这一考古结论使今人感到无所适从,也引发了诸多议论。 长期以来,阿房宫一直被作为我国古代历史上规模最庞大、影响最深远的宫殿建筑的杰作。但近来的考古发现却得出了令许多人难以接受的结论。 一、一项轰动的考古发现:阿房宫是个“半拉子”工程 近年来,为了加强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阿房宫遗址的文物保护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的要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组建的阿房宫考古工作队,自2002年10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对阿房宫前殿遗址进行了密集考古勘探和重点考古试掘、发掘工作。考古工作者对阿房宫遗址进行了“地毯式”的全面考古勘探后,在阿房宫遗址的夯土台基之上,没有发现秦代建筑遗物堆积层和秦代宫殿建筑遗迹,更没有发现被大火焚烧的建筑遗存。据此,阿房宫考古队提出:阿房宫没有建成,它只是一个“半拉子”工程;“火烧”阿房宫并不存在。这一考古发现的研究结论公布以后,立即引起了很大反响。 二、一个观念中恢弘壮观的“阿房宫”的由来:后人的描写和夸张 千百年来,阿房宫成为中国古代历史上的特殊载体,即阿房宫被后人视为既是古代宫殿建筑的杰作,又是秦始皇、秦二世大兴土木、奢华无度、涂炭百姓、重赋急刑、贬善纵恶的历史佐证。因此,阿房宫的恢弘壮观被后代文人描写的越来越夸张,而秦始皇、秦二世在人们的心目中淫威暴虐的狰狞面目也就越来越突出,迅速崛起的强大秦帝国与转瞬即逝的秦王朝越来越形成强烈的历史对比。去秦不久的西汉前期著名政治家贾山,在其《至言》中的阿房宫被描述成“殿高数十仞,东西五里,南北千步,从车罗骑,四马鹜驰,旌旗不桡。为宫室之丽至于此,使其后世曾不得聚庐而托处焉。”其后不久的著名史学家司马迁笔下的阿房宫规划是“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施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颠以为阙。为复道,自阿房渡渭,属之咸阳,以象天极阁道绝汉抵营室也。”汉唐时代之间的文人,对秦宫室和阿房宫进行了更具想像力的描述。《三辅黄图》甚至将秦都咸阳的离宫别馆统统记在阿房宫名下,其言“始皇广其宫,规恢三百余里。离宫别馆弥山跨谷,辇道相属,阁道通骊山八十余里。表南山之颠以为阙,络樊川以为池。”《三辅旧事》把《史记》记载秦始皇二十六年立于咸阳宫前的十二尊铜人,移到“阿房殿前”。唐代大文学家杜牧笔下的阿房宫已被推向极至:“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复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檐牙高啄。各抱地势,钩心斗角。盘盘焉, 焉,蜂房水涡,矗不知其几千万落。” 就是这样一座阿房宫,被“楚人一炬”,变成“可怜焦土”!于是杜牧吐露出自己的心声:“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我们的历史学家正是根据这些,认为秦阿房宫是被项羽纵火彻底烧毁的。 这就是为什么当考古学揭开阿房宫遗址的神秘面纱之后,被认为相传两千多年历史的项羽“火烧阿房宫”事件,被誉为中国古代宫殿建筑代表性杰作的阿房宫,竟然是子虚乌有的虚构和“半拉子”工程,这自然使人们感到不知所从。对此,有的人认为项羽火烧阿房宫是历史文献明确记载的,毋庸置疑;也有的人 ,古代历史学家具体记载了阿房宫建筑的壮丽,他们不能接受考古学的研究结论,怀疑考古工作的科学性。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这反映了两方面问题:其一,一些人将观念的历史代替了历史的真实;阿房宫的瑰丽宏伟成为人们心中美好形象,项羽火烧阿房宫的观念已为人们所接受。人们主要是受了杜牧《阿房宫赋》这一文学作品的影响。其二,考古学对于历史研究的重要性没有被充分认识,历史研究应尊重考古成果,充分利用考古资料。 三、《史记》等文献并未记载阿房宫已建成其实,阿房宫并未建成。 这有以下三方面的证据: 首先是我们的考古资料。在前殿遗址上只发现了耕土层、扰土层、汉代堆积层和夯土台基,并没有发现秦代的堆积层。没有秦代的文化层,只能说明没有秦代的建筑。此外,也没有发现秦代的瓦当,而瓦当是秦代建筑必不可少的建筑材料,秦咸阳宫、汉长安城发掘时都有大量瓦当出土。其次,从时间上看,阿房宫是不可能完成的。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阿房宫是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开始修建,三十七年(前210)七月秦始皇死后,便把修建阿房宫的百姓调去修筑骊山陵墓。秦二世元年(前209)四月,二世命令继续修筑阿房宫。这年七月,陈胜、吴广起义,二世二年(前208)冬,因为天下形势混乱,而繁重的赋役使得民不聊生,于是,左丞相李斯、右丞相去疾和将军冯劫向秦二世上奏,建议停止阿房宫的修建,却遭到了拒绝,三人并因此而丧命。到了第二年,秦二世自杀后,阿房宫的修建也就停止了。

Hash:2ed457e9f5dd32e59b3bfed375311a289cc62b6f

声明:此文由 谢绝崇拜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