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摄影的美学追求
新闻摄影作为美学总体中的个体,也就形成了新闻摄影美学的自身体系。而新闻摄影美学体系本身相对新闻摄影领域又具有总体性。
美存在于人类的一切活动之中,这是一个不争事实。然而,在新闻摄影领域内对美的认识还存在着一定的偏颇,有人认为新闻摄影有了美的存在和追求美就是唯美主义。特别是对于在表现方面,美的表现力、艺术表现力等,这些词语更是忌讳。甚至都回避这些用语;还有的认为:新闻摄影就是对客观事实的映现,是纪实性的,有美的存在就不是新闻摄影了等等。总之美的概念受到了不公证的待遇。从上述这些观点来看,都是对新闻摄影和美的实质属性理解的问题。
在新闻摄影领域中,对美的存在何以怀疑?这实质上是一个长久的误会。这种误会产生的根源就是:能否认识美的问题被当作能否认识美的普遍性的问题。对在新闻摄影中美的存在认识性的怀疑,实在是由于没有看到人类原始信念的实质,而误以为它直接地就在现实中,它就是现实本身,这种现实包含了摄影表现。大家清楚,美是人对一种事物的评判,评判基准是审美实践积累的原型。因此,美又是感知的,而感知则体现在每个人之中。由于人与人之间的感知差异。从而产生了对美的认识上的差异。表现在对摄影图片的评判上,如对一幅图片的评价:有的人认为具有审美价值;则有的人认为缺少审美价值。有的人认为是佳作;则有的人认为是一般。
结论:产生以上的原因,主要是来自人本身的社会实践所产生的文化意识。缺乏某种文化意识的人,就不可能的审美实践中感知美的深层意义和美的存在。甚至出现评判错乱性,背离了人类追求美的总体性。诚然,文化意识是产生人与人之间审美心里差异性的根源。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美学是研究人类审美实践的科学。这样就为新闻摄影美学研究奠定了牢固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展开新闻摄影美学的研究。其最终目的,就是缩小新闻摄影者的文化意识差异和审美心里的差异性,提高新闻摄影的审美创造力,推动新闻摄影审美实践的发展。
因此,新闻摄影美学,是研究新闻摄影在实践活动中的美学现象和美学规律的学科。
美学作为人类审美实践的科学,而新闻摄影美学又是美学领域中的一门学科,包含了美学研究的规律。由于存在着新闻摄影本身的特殊性与具体性,因而新闻摄影在实践活动中的形成了自身的美学现象和美学规律。这就确定了新闻摄影美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
在新闻摄影作品中,那震撼人们心灵的东西究竟是什么?那就是新闻摄影者在新闻摄影实践活动中,审美实践所把握的真实的、活生生的人类生命活动的影像。应当说,那就是新闻摄影与审美实践密切相关的东西。在一定的意义上说,它就是新闻摄影审美实践的结晶。因此,研究新闻摄影审美实践活动,就必须研究审美要素的基本构成。既:主体、客体、主客体关系。具体地说,就是研究新闻摄影者本身的审美营造能力及对新闻摄影形式表现的美学原则。新闻摄影美学研究的对象应有以下三个方面:
1、主体:新闻摄影审美主体,指新闻摄影者本人;
2、客体:客体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指,新闻摄影所面对的拍摄对象,也是画面所要表现的主题;二是指,受众对象。
3、主客体关系:主要是指,新闻摄影作者与画面主体对象和受众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双向交流的,相互影响的。
在新闻摄影美学研
对象中,这三个要素的构成,是一个有机整体和动态系统。因此,运用美学的方法,来研究新闻摄影的审美“三个要素”和谐与统一,对探索深层美的意义和挖掘新闻摄影的审美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
所涉及到新闻摄影美学的范围主要有三个方面:1、特点和规律;2、历史和现状;3、和相邻学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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