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全额 旅游业全额计税
导读:旅游业全额 旅游业全额计税 1. 旅游业全额计税 2. 旅游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 3. 旅游业全额计税吗 4. 旅游业是差额征税还是全额征税 5. 旅游业全额计税政策 6. 旅游服务增值税销售额准予扣除的有哪些 7. 旅游业全额计税方法 8. 旅游业增值税计算
1. 旅游业全额计税
策划服务费单位为服务行业提供给你一定业务之后所收取的费用,而所开的发票,针对非增值税的一些劳务等而言的。
策划服务费单位的税收的税率以总价来征收,和增值税不同计税。
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服务费的税率包括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1%-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
2. 旅游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
旅游业目前尚未营改增,所以目前旅行社收入还只能向地税申报营业税,开地税旅游业发票。代旅游业营改增后,旅行社开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
关于旅行社纳税的规定。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以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1.扣除范围: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需要注意的是,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只限于旅行社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部分的费用,旅行社自身发生的费用不能扣除,并且如果旅行社用自己的车接送旅客、为旅客买保险、发给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的支出,也不能在税前扣除。
3. 旅游业全额计税吗
旅游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
资料:某县旅行社2002年组织团体旅游,收取旅游费14000000元,其中组团中国境内旅游收入8400000元,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餐费、住宿费、门票共计1200000元;组团中国境外旅游收入5600000元,付给境外接团企业的旅游费3000000元。该企业拥有载客旅游车20辆,应税经营用房产原值2000000元,应税土地面积1800平方米;支付车辆保险费6600元;账簿9件,实收资本金额9800000元,其中当年增加金额为150000元;资本公积金额500000元,其中当年增加金额为20000元;业务招待费51000元;按政策准予扣除的职工工资、交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折旧等其他费用6980000元(税务部门已审核确认);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3000元。该省规定,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的比例为30%;乘人汽车每辆年税额为320元。该县人民政府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稿每平方米年税额为2元。问该单位2002年应纳的税、费(不考虑地方性规费)各是多少?
按照税收法规规定,该单位2002年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现分别计算如下:
一、应纳营业税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组织旅游团到中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费减去付给境外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其适用旅游业营业税率为5%。
计税营业额为:14000000元 -1200000元-3000000元=9800000元
应纳营业税为:9800000元× 5%=490000元
二、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发明电[1994]2号、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51号文件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 教育费附加附加率为3%。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490000元×5%=24500元
应纳教育附加为:490000 × 3%=14700元
三、应纳车船使用税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和该省规定。该单位应纳车船使用税为:20辆×320元/辆=6400元
四、应纳房产税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该省规定,房产税的适用税率为1.2%,该单位应纳房产税为:2000000元×(1-30%)×1.2%=16800元
五、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该县规定,该单位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1800平方米×2元/平方米=3600元
六、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其他税收法规规定,该单位应纳印花税合计为:(150000元+120000元)×5‰+9件×5元/件+6600元×1‰=136.60元
4. 旅游业是差额征税还是全额征税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和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1+6%)×6%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3%
5. 旅游业全额计税政策
一、旅游业应缴纳的税(费)种类
(一)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9号文规定,旅游业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其适用税率为5%
计税依据规定如下:
旅游业务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和交通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客在境内外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旅游游费减去付给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旅游业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一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为旅游业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来确定,城市市区7%,县城、建制镇5%,其他非市区、县城、建制镇1%;教育费附加附加率为3%。
(三)企业所得税。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旅游公司等旅游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旅游业,国家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旅游企业或经营单位给予了一定期限的税收优惠政策,即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财税字〔1994〕001号文)。旅游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旅游业应纳税所得额。旅游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各项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总额减除(经税务机关核准)准予扣除的各项费用、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另外,税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旅游业应纳的税(费)的计算
旅游业应纳税(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税税额=营业额×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税额×附加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为便于旅游业纳税人熟练掌握计算方法,自行计算应纳税(费),现举例计算如下。
例:某旅游公司组织30人旅游团从武汉到珠海、 深圳等地10日旅游,按包吃、包住并负责交通、门票等费用,每人收取旅游费3000元。旅游结束,进行结算,替旅游者每人支付的房费为400元、餐费为500元、交通费为800元、门票费等费用400元。试计算该公司组织这次旅游应纳的税(费)。(该公司目前仍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照顾的期限内)
解:(1)应纳营业税
①适用税率:服务业5%;
②计税营业额=3000×30-(400+500+800+400)×30=27,000(元)
③应纳营业税税额=27,000×5%=1350(元)
(2)应纳城建税税额=1350×7%=94.5(元)
(3)应纳教育费附加=1350×3%=40.5(元)
(4)该公司组织这次旅游共应纳税费为:1350元+94.5元+40.5元=1485元
三、旅游业申报、缴纳应纳的税(费)
(一)申报和纳税地点。根据税法和相关法规规定,旅游业的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申报缴纳地点随营业税申报纳税地点而定。
(二)纳税(费)期限。
1.税法规定,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缴纳期限比照营业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旅游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三)纳税程序
1.旅游业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应根据以上介绍的计算方法,按季计算出应(预)缴企业所得税,按月(次)计算出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年度(或实际经营期)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并按规定预缴、清缴税款;在纳税期满之日起十日内报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向主管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6. 旅游服务增值税销售额准予扣除的有哪些
旅游业主要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基本税种和税率:
1、按营业额缴营业税5%,同时按营业税缴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按区域、地段适用不同税率,各地规定不一),堤围费1%左右。
2、宾馆收入按服务业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3、有自有房产的按房产原值的70%缴房产税1.2%,出租房屋的按租金缴12%房产税,谁收租金谁缴税。
4 、旅游餐饮收入也是按报务业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5、年度产生利润的缴企业所得税(3万元以下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6、发放工资奖金的扣缴个人所得税。
7. 旅游业全额计税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是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比照文化业征收营业税。其税率是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景名胜区景点经营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254号)的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所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旅游业”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并采取“一票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从高适用税率。其“服务业—旅游业”税率是5%。
因此 , 旅游景点内的门票收入应当按照“服务业—旅游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对提供观光电车、游船、索道等多项增值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服务业—旅游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对于实行一票制收费的,若能分别核算各项目,则分别按各税目征税,若不能分别核算各税目或核算不清的,则从高适用税率。
8. 旅游业增值税计算
旅游行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法:
1、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同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同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扩展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作用:(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2) —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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