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信息变更的程序 变更旅行社许可证的程序

导读:旅行社信息变更的程序 变更旅行社许可证的程序 1. 变更旅行社许可证的程序 2. 旅行社地址变更了,经营许可证要更换吗 3.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怎么变更 4.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变更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5. 旅行社登记事项变更 6. 旅行社许可证变更地址 7.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法人 8. 变更旅行社许可证的程序是什么 9.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变更地址 10.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变更法人

1. 变更旅行社许可证的程序

注册旅行社时除了缴纳办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等的一些工本费用外,最大一笔开支是质量保证金,这笔费用国内旅行社为20万,国际旅行社为100万,这笔费用需一次性缴纳给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银行专用账户。

这笔款项也可以称之为押金,要等到旅行社注销那天,没有发生过旅游安全事故才可以退出来。

2. 旅行社地址变更了,经营许可证要更换吗

注销材料:

1、营业执照注销通知书;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

3、 法人委托书;

4、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注销流程:1、旅行社提交注销申请;2、如果法人自己办理带上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亲自办理需法人出据委托书,被授权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上交《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怎么变更

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定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

1.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 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 提交材料;

4. 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 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 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本公司经营范围:

一、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代理记账。

二、执照收转、资质审批。

三、建委资质、食品经营许可、医辽器械经营许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营业性演出经济许可、进出口权、旅行社经营许可、普通和文物拍卖许可、个体户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和人力资源经营许可等等资质。

4.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变更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条件: 有实际经营场所并具备相应的办公设施 至少配备3名以上导游人员 注册资金满足30万元 营业场所面积不小于60平米 出资人必须是境内自然人 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 法人身份证明 导游人员资格信息 企业章程 营业场所产权或者使用证明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及回单 办理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的流程:

1、网上名称审核登记核准;

2、准备实际的场地证明和租赁合同(场地要求50平方米以上,且是办公或者工业用地,并且设施设备、消防、卫生等都要满足旅游局的要求);

3、申报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名称一般是:上海**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旅行社有限公司;

4、申请人向国家旅游局提交申请材料,旅行社管理处核准后确定是否受理,等待审核;

5、旅游局核准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办理旅行社需要的时间: 1、名称核准1-2个工作日; 2、执照审批5-7个工作日; 3、地址审查5个工作日左右; 4、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时间20个工作日左右; 5、印鉴章备案登记1个工作日;

5. 旅行社登记事项变更

变更名称首先要去工商局核名称,填一份《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拿着身份证复印件,注意要提前想好名字,一般是可以填写3个。

名称变完后去工商领企业变更登记表,变更哪里填哪里,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 公章,代理委托书

6. 旅行社许可证变更地址

注销满三年后可以重新申请导游证!

旅游法实施后,导游证实行每年十分的计分管理政策,被扣满十分,会当年不得通过年审,情节严重的会注销导游证!至处罚之日起,满三年后可以重新申请导游证!

根据《旅游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7.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法人

检查旅行社,执法人员可以依法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在经营场所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旅行社名称、经营场所、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变更的,是否向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三)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情况以及总社对其分支机构在职人员、合同、业务、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情形;

(四)企业职工名册与实际从事导游、领队服务等人员的情况是否相符;旅行社是否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存在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其收取费用等违法情形;临时聘用导游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向其支付旅游服务费用;

(五)宣传招徕是否存在超出许可经营范围或使用诱骗、欺诈性宣传语等情形;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六)是否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及提示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七)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或补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八)向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协议,旅行社选择的供应商是否合法、合格;

(九)旅游合同、行程单等业务档案是否完整、规范并保存 2 年以上;企业财务档案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十)旅游合同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显失公平的内容;是否明确约定交通、住宿、餐饮、导游等服务安排和标准以及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是否经过旅游者书面同意;旅游产品中是否存在安排旅游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情形;

(十一)行程单中是否单方指定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协议是否规范签订,是否存在给予回扣等商业贿赂违法情形;

(十二)旅行社投诉处理、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制度是否健全;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2.3【旅行社分社检查内容】

检查旅行社分社,执法人员可以依法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在经营场所悬挂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及营业执照;

(二)旅行社分社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等登记事项变更的,是否向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三)设立社对分社人员、合同、业务、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情形;

(四)企业职工名册与实际从事导游、领队服务等人员的情况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其收取费用等违法情形;临时聘用导游使用情况及是否向其支付旅游服务费用;

(五)宣传招徕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经营范围或使用诱骗、欺诈性宣传语等情况;实际经营与交纳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是否相符;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 六)向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协议,分社选择的供应商是否合法、合格;

(七)旅游合同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显失公平的内容;是否明确约定交通、住宿、餐饮、导游等服务安排和标准以及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是否经过旅游者书面同意;旅游产品中是否存在安排旅游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情形;

(八)行程单中是否单方指定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协议是否规范签订,是否存在给予回扣等商业贿赂违法情形;

(九)旅行社分社业务档案是否保存 2 年以上;

(十)旅行社分社投诉处理、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制度是否健全;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2.4【旅行社服务网点检查内容】

检查旅行社服务网点,执法人员可以依法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在营业场所悬挂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及营业执照;

(二)旅行社服务网点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等登记事项变更的,是否向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三)设立社对服务网点人员、合同、业务、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情形;

(四)企业职工名册;

(五)宣传招徕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经营范围或使用诱骗、欺诈性宣传语等情况;是否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业务;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六)是否以设立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七)是否私自与设立社以外的旅行社等组织或个人进行业务往来;

(八)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8. 变更旅行社许可证的程序是什么

一、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符合旅游业务发展规划;

2、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3、有固定场所,有需要的营业设施,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证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一般指持有导游证的人员)

4、注册资本要求:国际旅行社:不得少于150万(实缴)和100万保证金;国内旅行社:不得少于30万(可认缴),20万保证金汇入旅游局制定的银行。

二、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资料

1、设立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选择一个交保证金的银行;

4、公司名称的英文名称及缩写

5、营业执照原件;

6.、经营设施:两部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电脑,工位;

7、旅行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与导游,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履历表及资格证(必须3个以上持有导游证的人员);

9、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的履历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照片;

10、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或者红本租赁凭证、场地使用证明(面积至少20平以上);

11、开户银行出具有的资金信用证明,国际旅行社还需出具验资报告(国际旅行设经营许可需公司成立2年才能申请)。

三、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进入深圳市文化旅游局官网,点击办事服务。

9.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变更地址

隶属国务院直接管理,属于行政机关,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旅游业的法规、规章及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各项旅游 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假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紧急救援及旅游保险等工作,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运行。 (三)研究拟定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国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旅游统计工作。 (六)研究拟定旅游涉外政策,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代表国家签订国际旅游协定,制定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办法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订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地方旅游行政机关开展旅游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对直属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10.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变更法人

三年后。

根据《旅游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出现“不合理低价”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旅行社将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处以罚款。

对“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除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相应处罚外,涉事旅行社、旅行社相关责任人、导游、领队、购物场所及其经营者都将被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向社会公布。

此外,出现“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违法行为后,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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