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旅游代理 旅游公司代理

导读:目的地旅游代理 旅游公司代理 1. 旅游公司代理 2. 旅游公司代理机票收入会计分录 3. 旅游公司代理人 申请 4. 旅游公司代理怎么做 5. 旅游公司代理费用 6. 旅游公司代理提成方案 7. 旅游公司代理加盟 8. 旅游公司代理费不能超过多少 9. 旅游公司代理怎么赚钱 10. 旅游公司代理产品推广

1. 旅游公司代理

百泉净水器 讲解:

净水器加盟代理要注意几点:

1.看公司实力规模何产车间

2.看公司否批件能够符合家标准质量要求

3.看公司没核技术能否确保售保障续售间慢效率低

4.看公司具体价格扶持政策能否适合消费水平

5.看公司能否远发展公司理念及企业文化值值信赖

几点由 百泉净水器 仅供参考具体事项要实考察准

2. 旅游公司代理机票收入会计分录

  

1、代卖飞机票账款预付对方公司时  借:预付账款/XXX航空(或xXX火车站)  贷:银行存款  

2、飞机票或火车票到时,客户付款取票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预付账款/XXX航空(或xXX火车站)  

3、月末再提取税金。

3. 旅游公司代理人 申请

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事宜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3、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4、具有在其营业场所内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或增加保险兼业代理险种,除银行类机构外,应委托拟建立兼业代理关系的保险公司向我局提出。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或增加保险兼业代理险种的请示文件;

2、兼业代理资格申请表(附件1);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

5、委托办理函;

6、兼业代理机构资信情况调查表(附件2,由委托拟建立兼业代理关系的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和提出)

7、加盖公司印章的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8、经营场所照片。

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只需提供1—4的申请材料;保险公司在填具兼业代理机构资信情况调查表时,应将材料7、8作为附件一并收集。对于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险种及相关申报机构

1、人身保险类

(1)长期寿险:银行(含信用社,下同)、邮政等机构。

(2)健康保险:银行、邮政等机构。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行社;港口、铁路、民航、公路客运等交通运输单位;航空机票销售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含“旅游或客运”等业务的其他单位。

申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机构,保险公司应确保拟申请的兼业代理机构在单证管理、出单管理和销售行为等方面符合中国保监会下发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

2、财产保险类

(1)企业财产保险: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

(2)家庭财产保险:银行、物业管理等机构。

(3)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保险: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施工等机构。

(4)货物运输保险:物流公司、货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含“货物运输”或“货运代理”的单位;主营业务范围含“批发零售”且批发销售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贸易公司。

(5)机动车辆保险:主营业务范围含“汽车销售、维修、保养”的4S车行、一类汽车维修厂,银行、担保公司等办理汽车类贷款的机构。

(6)与贷款业务直接相关的财产保险: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

(7)其他保险:如船舶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农业保险等专业性较强,原则上实行个案审批。

四、不予许可的范围

1、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不予许可。

2、法人机构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或未正常开展代理业务的,其分支机构申请兼业代理 构不予许可。

扩展资料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与兼业代理人建立代理关系时,有责任确定兼业代理人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确保所属兼业代理人:

一、委托代理险种在《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允许的范围内;

二、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

第十七条 保险兼业代理人只能在其主业营业场所内代理保险业务,不得在营业场所外另设代理网点。

第十八条 保险兼业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

二、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职业便利强迫、引诱投保人购买指定的保单;

三、使用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或转换保险人;

四、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保险人;

五、对其他保险机构、保险代理机构做出不正确的或误导性的宣传;

六、代理再保险业务;

七、挪用或侵占保险费;

八、兼做保险经纪业务;

九、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损害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4. 旅游公司代理怎么做

1.首先必须具备相关旅游行业的基本知识和旅游法规、业务等

2.其次要联系到你想要合作的旅行社,找到该旅行社的行政部门或者直接找老板商谈合作相关事宜,最终达成协议

3.做旅游涉及的面比较广,而且销售组织旅游活动需要担负的责任比较大,包含游客的安全,衣食住行等各方面,需要有灵活应对各种问题的能力

注意:最好与旅游业经验丰富的合作人共同承担代理,以避免途中出现的纠纷以及游客和旅行社的权益问题

5. 旅游公司代理费用

这个得看这个景区的知名度怎么样了,也就是说它的游览量大不大,如果说游客量大和潜力比较大的景区,可以去投资的,因为现在做旅游赚钱比较稳定的还是景区。

6. 旅游公司代理提成方案

导游一般是按门票的百分之几,或者有底薪或者没有底薪,但是带到商店消费是有很高的提成,一般在10%~50%之间,要看带来人员的的消费水平,还有你入住的酒店,吃饭的地方,一般都与导游有利益关系。

7. 旅游公司代理加盟

私家车如果想加入旅游公司车队。那么,私家车主可以到旅游公司来协商。旅游公司也欢迎私家车主的加盟,这样可以很大程度地解决自己的运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又节省了旅游公司的资金。

私家车与旅游公司就使用的方式以及支付的费用达成共识之后,签订用车协议。私家车就可以加入旅游公司。

8. 旅游公司代理费不能超过多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客运站的收费行为,保护承运人、旅客和汽车客运站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和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核准经营的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客运站在向承运人和旅客提供有偿服务时,必须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交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印制、发放的票据,向承运人和旅客计收费用,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车辆站务收费

第四条 客运站向承运人提供客运代理、客车发班、行包运输代理、车辆清洗清洁、车辆保温、车辆停放、车辆安全等服务项目时,可收取相应费用。

第五条 客运站为承运人代办客源组织、售票、检票、发车、运费结算等客运业务,按客运运费的 定比例,向承运人计收客运代理费。客运代理费费率按不同站场设施、服务内容和吸引旅客能力等具体条件确定,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一级站10%,二级站8%,三级站和三级以下站6%。站级标准执行交通部统一规定。

客运代理费也可以按上述费率标准采取定额收费办法计收。

第六条 只为承运人提供统一安排班次、发车车位和候车室,但不代办售票、检票等服务,客运站可收取最高不超过客运运费6%的客车发班费,不再收取客运代理费。

第七条 客运站代承运人受理行包托运业务,按行包运输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收行包运输代理费。

第八条 客运站根据承运人要求,提供车辆外部清洗服务和车厢内清洁服务,可按每辆次向承运人计收车辆清洗、清洁费。

第九条 客运站根据承运人要求提供车辆保温服务,可按每辆次向承运人收取车辆保温费。

第十条 承运人需在客运站内停放车辆(应班车除外),委托客运站负责看管,客运站可根据不同车型按辆次、时间向承运人计收车辆停放费。

第十一条 客运站根据承运人要求,为进站车辆提供安全检查和紧固机件等服务,可按每辆次向承运人计收车辆安全服务费。

车辆如需修理,客运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车辆修理费。

第十二条 对承运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延误班车发车或脱班的,客运站可向承运人收取班车延误脱班费;因客运站责任造成延误发车或脱班,客运站应向承运人支付班车延误脱班费。

第三章 旅客站务收费

第十三条 客运站向旅客提供补票、退票、送票、行包变更、行包装卸、行包保管、小件物品寄存、站务等服务项目时,可收取相应费用。

第十四条 对无票乘车但在出站时主动补票的旅客,客运站除补收自班车始发站至旅客到达站的票价外,应另加收补票手续费。对出站时经检查发现无票或持无效客票乘车的旅客,除需办理上述补票手续外,还应按票面金额的50-100%罚款。补票手续费、罚款收入归客运站。

第十五条 客运站办理退票向旅客收取退票费。由于客运站或承运人的责任造成延误发车或脱班,应允许旅客退票,并免收退票费;开车后不办理退票。

退票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一)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不足0.5元按0.5元计算;

(二)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2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的20%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

(三)旅游客车开车24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

(四)旅游客车开车前24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50%计收退票费,不足2元按2元计算。

第十六条 客运站按照旅客要求提供送票服务的,可按每票向旅客计收送票费。

第十七条 旅客在行包起运前,要求取消或变更托运地点,客运站可按票次核收行包变更手续费。

旅客要求中途停运时,不收行包变更手续费,不退行包运费。

第十八条 客运站为旅客装卸行包,可按每件每装或卸一次计收行包装卸费。单件行包重量超过30千克或行包体积超过0.12立方米的,行包装、卸费各加成50%计收。

第十九条 行包到达站从行包提取通知发出或公告发布当日起计算,对超过3天提取行包的旅客可按件按时间核收行包保管费。

行包保管费按件按每10千克每天为单位计收,不足10千克的按10千克计算。

第二十条 客运站对旅客寄存小件物品,可按件按时间计收小件物品寄存费。

第二十一条 客运站具备站级标准规定的设施、设备,为旅客提供候车、休息 治安保卫、安全检查、信息等基本客运服务,可按每人次在客票内向旅客计收旅客站务费。站务费作为构成票价的一项成本因素,不得在客票外向旅客另行收取。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客运站在售票总额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站运双方协定提取有关费用后,余额部分应如期解交承运人。延误解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签订的协议向承运人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发布前有关汽车客运站收费的规定,与本规则相抵触的,以本规则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按照汽车运价管理权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费率标准,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自1996年5月1日起实施。

9. 旅游公司代理怎么赚钱

1.景区度假区管理委托管理、顾问管理、合作经营、承包经营等

2.旅游设备设施采购旅游设备设施采购、旅游服务配套用品采购

3.旅游电子商务:旅游景区推广与预订、网站建设、托管、维护、更新,市场推广等

4.市场营销:门票代销、合作销售、销售买断、范围市场合作、会展节庆活动策划与操作等五.询问顾问类

1.专项和主题研究 课题研究、专项旅游主题研究、政策法规研究和应用等

2.融资类 银行借贷、政府专项资本、国际基金和资本运营等

3.招商引资:事项招商、合作招商等

4.顾问: 投资开发顾问、经营管理顾问、市场运作顾问、政府和公司发展顾问等

5.训练: 高级管理人员训练、景区员工训练、开业训练、专项训练等

6.询问: 市场调研、经济贸易询问;房地产信息询问;市场状况调查、综合分析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10. 旅游公司代理产品推广

旅游推广的意义;旅游宣传是一个传统的话题,也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一个国家、一个地方旅游发展的成长史,基本上也是宣传手段运用,从摸索到适应再到娴熟的一个驾驭史。旅游推广的意义在于:1.影响国民旅游意识的培养;2.影响到旅游者对于目的地的选择;3.影响到相关部门和全社会对旅游业的认识,包括对旅游的产业特征。综合贡献和影响;4.影响到市场对旅游业的资源配置以及旅游业的投资建设。国旅游消费市场庞大,消费内需强劲,旅游需求已逐步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每逢节假日各地景区人满为患早已是常态。世界之大,风景之多,各地景区该如何吸引游客呢?除了景区本身的特色美景之外,互联网上的信息传递推广对人们的出行选择影响越来越深。尤其针对一些不温不火的旅游景区和新景点,更加需要快速提升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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